傷寒六書

一提金貫珠數

一提金貫珠數

一提金貫珠數47
原文
交霜降至春分,冬月發者,為正傷寒。表證見者,用辛熱之藥大發汗。里證見者,用寒涼之藥急攻下。此與非時傷寒不同治。方論開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從霜降到春分,冬季發作的,稱為正傷寒。出現表證的,用辛熱的藥物大力發汗。出現裡證的,用寒涼的藥物緊急攻下。這與非時傷寒治療不同。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交春分至夏至前,有頭疼發熱,不惡寒而渴者,為溫病,用辛涼之藥微解肌,不可大發汗。里證見者,用寒涼之藥急攻下。
白話
從春分到夏至前,有頭痛發熱,不怕冷而口渴的,是溫病,用辛涼的藥物稍微解肌,不可大力發汗。出現裡證的,用寒涼的藥物緊急攻下。
原文
若誤下之,未必為害,誤汗之,變不可言,當須識此。
白話
如果錯誤地攻下,未必會造成危害;但錯誤地發汗,變證就不可言說,應當認識這一點。
原文
三月後得此證者,為晚發,治法同表證,不與冬時正傷寒同治法,里證治相同。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三月之後得此證的,稱為晚發,治法與表證相同,不與冬季正傷寒治法相同,裡證治療相同。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交夏至後,有頭疼發熱,不惡寒而渴,此名溫病,愈加熱者,名熱病,只用辛涼之藥微解肌,不宜大發汗。里證見者,只用大寒之藥急攻下。表證不與正傷寒同治法,里證治相同。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從夏至後,有頭痛發熱,不怕冷而口渴,這叫溫病,更加發熱的,叫熱病,只用辛涼的藥物稍微解肌,不宜大力發汗。出現裡證的,只用大寒的藥物緊急攻下。表證不與正傷寒治法相同,裡證治療相同。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交秋至霜降前,有頭疼發熱,不惡寒,身體痛,小便短者,名溫病,亦用辛涼之藥加燥劑以解肌,亦不宜大發汗。里證見者,用寒涼藥急攻下。表證不與正傷寒同治法,里證治相同。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從秋天到霜降前,有頭痛發熱,不怕冷,身體痛,小便短少的,稱為溫病,也用辛涼的藥物加上燥劑來解肌,也不宜大力發汗。出現裡證的,用寒涼藥物緊急攻下。表證不與正傷寒治法相同,裡證治療相同。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其春、夏、秋三時,有患頭疼身熱,亦有惡寒者,即是感冒非時暴寒之輕,非比冬時正傷寒之重,俱用辛涼之劑小發汗。若里證見者,用寒涼之藥急攻下。表證不與正傷寒同治法,里證治相同。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在春、夏、秋三季,有患頭痛發熱,也有怕冷的,這是感受非時暴寒的輕證,不像冬季正傷寒那樣重,都用辛涼的方劑稍稍發汗。如果出現裡證,用寒涼的藥物緊急攻下。表證不與正傷寒治法相同,裡證治療相同。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其四時,有患頭疼,發熱惡寒,身體倦痛,骨腿痠疼,自汗出,口微渴,脈空浮大而無力,名勞力感寒證,當用溫涼之劑溫經散寒,切禁大發汗。
白話
在四季,有患頭痛,發熱怕冷,身體倦怠疼痛,骨腿痠痛,自汗出,口微渴,脈象空浮大而無力,稱為勞力感寒證,應當用溫涼的方劑溫經散寒,嚴禁大力發汗。
原文
里證見者,中和之劑加轉藥微下之,不可急攻利。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出現裡證的,用中和的方劑加轉藥輕輕攻下,不可急速攻利。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其四時,有患頭疼,身熱惡寒,老幼相傳者,名時疫證,用辛涼之藥微解表。里證見者,急攻下。從病制宜,不與正傷寒同治法。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在四季,有患頭痛,發熱怕冷,老人小孩互相傳染的,稱為時疫證,用辛涼的藥物稍微解表。出現裡證的,緊急攻下。根據病情選擇治法,不與正傷寒治法相同。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若先起頭疼,發熱惡寒,已後傳里,頭疼惡寒皆除,而反怕熱,發渴譫語,或潮熱自汗,大便不通,或揭去衣被,揚手擲足,或發斑黃,狂亂,此為陽經自表傳入陰經之熱證,俱當攻裡,下之。
白話
如果起初頭痛,發熱怕冷,後來傳入裡,頭痛怕冷都消除了,反而怕熱,口渴譫語,或潮熱自汗,大便不通,或掀開衣被,揚手擲足,或發斑黃,狂亂,這是陽經從表傳入陰經的熱證,都應當攻裡,用下法。
原文
設或當下失下,而變出手足乍冷乍溫者,因陽極發厥,即陽證似陰,名陽厥,急當下之。
白話
假使應當攻下而沒有攻下,而變成手足時冷時熱的,因為陽極而發厥,即陽證似陰,稱為陽厥,應當緊急攻下。
原文
又有失於汗下,或本陽證,誤投熱藥,使熱毒入深,陽氣獨盛,陰氣暴絕,登高而歌,棄衣而走,罵詈叫喊,燥渴欲死,面赤眼紅,身發斑黃,或下利赤黃,六脈大,名陽毒發斑證,用酸苦之藥,令陰氣復而大汗解矣。如大便實者,又當大寒之藥下之。此與發狂不同治。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又有失於發汗或攻下,或者本是陽證,誤用熱藥,使熱毒深入,陽氣獨盛,陰氣暴絕,登高唱歌,脫衣奔跑,罵人叫喊,燥渴欲死,面赤眼紅,身體發出斑黃,或下利赤黃色,六脈大,稱為陽毒發斑證,用酸苦的藥物,使陰氣恢復而大汗解。如果大便實的,又應當用大寒的藥物攻下。這與發狂治療不同。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若初病起無頭疼,無身熱,就便怕寒厥冷,腹痛嘔吐,瀉利不渴,蜷臥沉重,戰慄,脈沉細,此為直中陰經真寒證,不從陽經傳來,當用熱藥溫之。
白話
如果初病起沒有頭痛,沒有發熱,就馬上怕寒厥冷,腹痛嘔吐,瀉利不渴,蜷臥沉重,戰慄,脈沉細,這是直中陰經的真寒證,不是從陽經傳來的,應當用熱藥溫補。
原文
如寒極而手足厥冷,過乎肘膝者,因寒極發厥,名陰厥,急當救里,溫之。此與陽厥不同治。
白話
如果寒極而手足厥冷,超過肘膝的,因為寒極發厥,稱為陰厥,應當緊急救裡,溫補。這與陽厥治療不同。
原文
又有初病起,外感寒邪,內傷生冷,內既伏陰,內外皆寒,或本真陰,誤投涼藥,使陰氣獨盛,陽氣暴絕,以致病起手足厥冷,腰背強重,頭眼眶痛,嘔吐煩悶,下利腹痛,身如被杖,六脈沉細,渴飲不下。
白話
又有初病起,外感寒邪,內傷生冷,體內已經潛伏陰寒,內外皆寒,或者本來是真陰不足,誤用涼藥,使陰氣獨盛,陽氣暴絕,以至於病起手足厥冷,腰背強硬沉重,頭及眼眶痛,嘔吐煩悶,下利腹痛,身體像被棍棒打過,六脈沉細,口渴想喝水卻喝不下。
原文
已後毒氣漸深,入腹攻心,咽喉不利,腹痛轉甚,心下脹滿,結硬如石,燥渴欲死,冷汗不止,或時鄭聲,指甲面色青黑,速灸關元、氣海,須服大熱之劑溫之,此名陰毒,令陽氣復而大汗解矣。
白話
之後毒氣漸漸深入,入腹攻心,咽喉不利,腹痛更加嚴重,心下脹滿,結硬如石,燥渴欲死,冷汗不止,有時鄭聲,指甲面色青黑,趕快灸關元、氣海,必須服用大熱的方劑溫補,這叫陰毒,使陽氣恢復而大汗解。
原文
若夏月大發熱,頭疼燥渴,背惡寒,微汗,脈虛無力,口齒燥者,名中暑,用寒涼之劑清之。方論開在雜證中,不再錄。
白話
如果夏季大發熱,頭痛燥渴,背部怕冷,微汗,脈虛無力,口齒乾燥的,稱為中暑,用寒涼的方劑清熱。方論記載在雜證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若病人身微熱,煩躁,面赤戴陽,欲坐臥於泥水井中,脈來沉細無力,此陰發躁,名陰躁,當用辛熱之藥溫之,不宜涼劑。誤用之,其躁急渴甚,必死矣。
白話
如果病人身體微熱,煩躁,面色發紅如戴陽,想要坐在泥水井中,脈象沉細無力,這是陰證發躁,稱為陰躁,應當用辛熱的藥物溫補,不宜用涼劑。誤用涼劑,其煩躁口渴更加嚴重,必定死亡。
原文
若病人身冷,脈沉細而疾,雖煩躁,不欲傾水入口者,此名陰盛格陽,亦用大熱之劑溫之。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如果病人身體發冷,脈沉細而疾數,雖然煩躁,但不想喝水入口的,這叫陰盛格陽,也用大熱的方劑溫補。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失於汗下,使熱邪傳裡,燥渴譫語,小水自利,大便黑,小腹硬痛,或身黃,是下焦蓄血如狂證。此與陽狂不同治,宜下盡黑物則愈。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失於發汗或攻下,使熱邪傳入裡,燥渴譫語,小便自利,大便黑色,小腹硬痛,或身體發黃,這是下焦蓄血如狂證。這與陽狂治療不同,應當攻下,排盡黑物就會痊癒。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初得病與表熱,但狂言煩躁不安,精采不與人相當。
白話
一種傷寒,初得病時有表熱,只是狂言煩躁不安,精神狀態與人不同。
原文
此因熱結膀胱,其人如狂,太陽經之裡證也,自有太陽經之裡藥治,不與陽狂同治法。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這是因為熱結膀胱,病人如狂,是太陽經的裡證,自有太陽經的裡藥治療,不與陽狂治法相同。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小水不利,大便實,小腹滿,燥渴譫語,怕熱,身目黃,此名濕熱發黃,輕則疏利,重則大下。此與血證發黃不同治。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小便不利,大便實,小腹滿,燥渴譫語,怕熱,身體眼睛發黃,這叫濕熱發黃,輕則疏通利濕,重則大力攻下。這與血證發黃治療不同。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失於汗下,血熱不散,故成發斑,大抵不宜發汗,輕則化之,重則下之。起於胸腹,先紅後赤者,曰發斑。起於手足,先紅後黃者,曰蚊跡。臨病之際,宜詳審焉。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失於發汗或攻下,血熱不散,所以形成發斑,大體不宜發汗,輕則化解,重則攻下。從胸腹開始,先紅後赤的,叫做發斑。從手足開始,先紅後黃的,叫做蚊跡。臨證之際,應當詳細審察。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少陰證,惡寒發熱,無頭疼,誤以大發汗,使血從耳、目、口、鼻中出者、名陰血,多不治。此與鼻衄陽血不同治。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少陰證,怕冷發熱,沒有頭痛,誤用大力發汗,使血從耳、目、口、鼻中流出的,稱為陰血,多數不可治。這與鼻衄陽血治療不同。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太陽證,發熱惡寒,頭痛,或微喘,鼻中出血者,為衄血,名陽血,須分點滴成流。此與陰血不同治。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太陽證,發熱怕冷,頭痛,或輕微氣喘,鼻中出血的,稱為衄血,名叫陽血,須區分是點滴還是成流。這與陰血治療不同。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失於汗下,邪熱傳裡,使水涸糞燥,大便不通,必發譫語,或心下硬痛,下利純清水,燥渴,口出無倫語,亦譫語,凡此皆實,當寒涼之劑下之。
白話
一種傷寒,失於發汗或攻下,邪熱傳入裡,使津液枯竭糞便乾燥,大便不通,必定發譫語,或心下硬痛,下利純清水,燥渴,口中說出沒有條理的話,也屬於譫語,凡此都是實證,應當用寒涼的方劑攻下。
原文
又有汗多亡陽,或下後利不止,身疼痛,或自利清穀,譫語者,凡此皆虛,當辛熱之劑溫之。此與狂言不相類。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又有汗多亡陽,或攻下後下利不止,身體疼痛,或自行下利清穀,譫語的,凡此都是虛證,應當用辛熱的方劑溫補。這與狂言不同類。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餘熱不除,蘊在心包,使精神短少,冒昧昏沉,睡中言語一二句者,名獨語,宜涼劑清之。此與譫語不相類。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餘熱未除,蘊積在心包,使精神短少,昏沉迷糊,睡眠中說一兩句話的,稱為獨語,宜用涼劑清熱。這與譫語不同類。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因汗下後正氣虛而本音失,則鄭重語散不知高下,大小便自利,手足冷,名鄭聲,宜中和之劑治之。此與獨語不相類。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因為發汗或攻下後正氣虛而本音喪失,則言語鄭重重複、散亂不知高低,大小便自利,手足冷,稱為鄭聲,宜用中和的方劑治療。這與獨語不同類。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瘥後交接淫欲,無病人反得病者,名陰陽易,宜清涼解毒之劑治之。此與女勞復不相類。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痊癒後進行性交,沒有病的人反而得病的,稱為陰陽易,宜用清涼解毒的方劑治療。這與女勞復不同類。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瘥後交接淫樂,不因易自病後發者,名女勞復。與前陰陽易同治法。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痊癒後進行性交享樂,不是因為傳易而是自己病後復發的,稱為女勞復。與前面的陰陽易治法相同。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失於汗下,或因汗下後虛,令人氣逆不相接續者,名短氣,分虛實治之。此與喘證不相類。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失於發汗或攻下,或因為發汗攻下後虛弱,使人氣逆不能接續的,稱為短氣,分虛實治療。這與喘證不同類。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失於汗下,或因飲水過多,令人抬肩擷肚,氣逆上者,名發喘,分表裡水氣治之。此與短氣不相類。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失於發汗或攻下,或因為飲水過多,使人抬肩收腹,氣逆上衝的,稱為發喘,分表裡水氣治療。這與短氣不同類。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麻黃湯證,誤下之,心下滿悶不痛者,名痞氣,分虛實治之。此與結胸不相類。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麻黃湯證,誤用攻下,心下滿悶不痛的,稱為痞氣,分虛實治療。這與結胸不同類。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桂枝湯證,誤下之,心下滿硬而痛,名結胸,分緩急治之。此與痞滿不相類。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桂枝湯證,誤用攻下,心下滿硬而痛的,稱為結胸,分緩急治療。這與痞滿不同類。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證,病一陽經,或三陽經同病不傳者,名合病,分在經過經治之。此與並病不相類。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證,病在一陽經,或三陽經同時發病而不傳變的,稱為合病,分在經、過經治療。這與並病不同類。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證,一陽經先病未盡,又過一經之傳者,名並病,分在經在腑治之。此與合病不相類。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證,一陽經先病未盡,又傳過另一經的,稱為並病,分在經、在腑治療。這與合病不同類。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或汗下太過,或恣飲冷水,水寒相搏,虛逆,聲濁惡而長,名噦。此與乾嘔不相類。輕則和解疏利,重則溫散。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或發汗攻下太過,或恣意飲用冷水,水寒相搏,虛氣上逆,聲音濁惡而長,稱為噦。這與乾嘔不同類。輕則和解疏利,重則溫散。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熱在胃口,與穀氣並,熱氣上熏,無物,名乾嘔,分實熱水氣治之。此與噦證不相類。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熱在胃口,與穀氣相合,熱氣上熏,沒有嘔出東西,稱為乾嘔,分實熱、水氣治療。這與噦證不同類。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有頭疼,發熱惡寒,脈沉,此名太陽脈似少陰,當辛溫之劑散之。與少陰證不相類。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有頭痛,發熱怕冷,脈沉,這叫太陽脈似少陰,應當用辛溫的方劑發散。與少陰證不同類。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無頭疼,止則發熱惡寒,脈沉,此名少陰證似太陽,當辛溫之劑散之。與太陽證不相類。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沒有頭痛,只是發熱怕冷,脈沉,這叫少陰證似太陽,應當用辛溫的方劑發散。與太陽證不同類。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頭疼,惡寒身熱者,名表熱,以辛散之。與裡熱不相類。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頭痛,怕冷發熱的,稱為表熱,用辛味藥發散。與裡熱不同類。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無頭疼,無惡寒反怕熱,燥渴口苦,舌乾譫語,大便實,名裡熱。此與表熱不相類。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沒有頭痛,沒有怕冷反而怕熱,燥渴口苦,舌乾譫語,大便實,稱為裡熱。這與表熱不同類。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頭疼,身熱惡寒者,名表惡寒,當辛甘散之。此與里惡寒不相類。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頭痛,發熱怕冷的,稱為表惡寒,應當用辛甘藥發散。這與里惡寒不同類。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
原文
一傷寒,無頭疼,無身熱而惡寒,厥冷蜷臥,不渴,或吐瀉腹痛,戰慄者,名里惡寒,當辛熱之劑溫之。此與表惡寒不相類。方論開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錄。
白話
一種傷寒,沒有頭痛,沒有發熱而怕冷,厥冷蜷臥,不渴,或吐瀉腹痛,戰慄的,稱為里惡寒,應當用辛熱的方劑溫補。這與表惡寒不同類。方論記載在《的本槌法》中,不再重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