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六書

傷寒陰陽寒熱二厥辯

傷寒陰陽寒熱二厥辯

傷寒陰陽寒熱二厥辯7
原文
陰陽二厥,治之一差,死證立判。夫陽厥者,先自三陽經氣分,因感寒邪,起於頭疼發熱,惡寒,已後傳進三陽血分,變出四肢厥冷,乍溫,大便燥實,譫語發渴,揚手擲足,不惡寒反怕熱,脈沉有力,此見傳經熱證,謂之陽厥。
白話
陰陽二種厥證,治療一旦有差錯,死證立刻可判。陽厥者,起初從三陽經氣分,因為感受寒邪,開始於頭疼發熱、惡寒,之後傳入三陽血分,變化出現四肢厥冷、乍溫、大便燥實、譫語發渴、揚手擲足、不惡寒反怕熱,脈沉有力,這是傳經熱證,稱為陽厥。
原文
陽極發厥者,即陽證似陰,外雖有厥冷,內有熱邪耳。
白話
陽極而發厥者,即陽證似陰,外表雖然有厥冷,內裡有熱邪罷了。
原文
蓋因大便結實,失下,使血氣不通,故手足乍冷乍溫也。如火鍊金,熱極金反化水。水寒極而成冰,反能載物。
白話
蓋因大便結實,失於攻下,使血氣不通,所以手足乍冷乍溫也。如火鍊金,熱極金反化為水;水寒極而成冰,反而能承載物體。
原文
厥微熱亦微,四逆散;厥深熱亦深,大承氣。正謂亢則害其物,承乃制其極也。
白話
厥微熱亦微,用四逆散;厥深熱亦深,用大承氣湯。正是所謂亢則害其物,承乃制其極也。
原文
若醫人不識,疑是陰厥,復進熱藥,如抱薪救火矣。
白話
若醫人不識,懷疑是陰厥,再進熱藥,如同抱薪救火矣。
原文
夫陰厥者,因三陰經血分自受寒邪,初病無身熱,無頭疼,就便惡寒,四肢厥冷,直至臂脛以上,過乎肘膝不溫,引衣蜷臥,不渴,兼或腹痛吐瀉,或戰慄,面如刀刮,口吐涎沫,脈沉遲無力。
白話
陰厥者,因三陰經血分自受寒邪,初病無身熱、無頭疼,隨即惡寒,四肢厥冷,直至臂脛以上,超過肘膝而不溫,引衣蜷臥,不渴,兼或有腹痛吐瀉,或戰慄,面如刀刮,口吐涎沫,脈沉遲無力。
原文
此為陰經直中真陰寒證,不從陽經傳入,謂之陰厥也,輕則理中湯,重則四逆湯溫之,勿令誤也。
白話
此為陰經直中真陰寒證,不從陽經傳入,稱為陰厥也。輕則用理中湯,重則用四逆湯溫之,勿令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