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六書

傷寒合病並病論

傷寒合病並病論

傷寒合病並病論7
原文
合病並病,世所難明,若非得其精專,焉能識此證哉!合病者,兩經或三經齊病不傳者,為合病。
白話
合病與並病,是世人難以理解的,如果不是精通專研的人,怎能辨識這些證候呢!所謂合病,是指兩條經脈或三條經脈同時發病,沒有傳變的,稱為合病。
原文
並病者,一經先病未盡,又過一經之傳者,為並病。
白話
所謂並病,是指一條經脈先發病尚未痊癒,又傳入另一條經脈的,稱為並病。
原文
若並而未盡,是傳未過,尚有表證,法當汗之。若並之已盡,是為傳過,法當下之。
白話
如果並病但尚未完全傳變,表示傳變未結束,仍有表證,治療上應當用發汗法。如果並病已經完全傳變,表示傳變已過,治療上應當用攻下法。
原文
是知傳則入腑,不傳不入腑,言其有傳受如此也。
白話
由此可知,傳變就會進入腑,不傳變就不會進入腑,這是說明傳變與受病的過程就是如此。
原文
三陽互相合病,皆自下利,太陽陽明合病,主葛根湯;太陽少陽合病,主黃芩湯;少陽陽明合病,主承氣湯。三陽合病無表證者,俱可下。但三陽經合病,仲景無背惡寒語句。
白話
三條陽經互相合病,都會出現下利。太陽與陽明合病,主用葛根湯;太陽與少陽合病,主用黃芩湯;少陽與陽明合病,主用承氣湯。三陽合病而沒有表證的,都可以用攻下法。只是三陽經合病,張仲景沒有提到背部怕冷的語句。
原文
雖則有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乃屬太陽證而非三陽合病也。
白話
雖然有口乾口渴、心煩、背部稍微怕冷的症狀,這屬於太陽證,而不是三陽合病。
原文
三陽若與三陰合病,即是兩感,所以三陰無合併例也。
白話
如果三條陽經與三條陰經合病,就是兩感證,所以三陰經沒有合病與並病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