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六書

傷寒合病並病論

傷寒合病並病論

傷寒合病並病論10
原文
趙嗣真曰:愚嘗疑合病、並病之難明也久矣,因始釋之。
白話
趙嗣真說:我曾經懷疑合病、並病難以理解已經很久了,於是開始解釋它們。
原文
合病者,二陽經或三陽經同受病,病之不傳者也。
白話
合病,是兩條陽經或三條陽經同時感受病邪,病邪不傳變的情況。
原文
並病者,一陽經先病,又過一經,病之傳者也。
白話
並病,是一條陽經先發病,又傳到另一條經,病邪傳變的情況。
原文
且如太陽陽明並病一證,若並而未盡,是傳未過,尚有表證,仲景所謂太陽證不罷,面色赤,陽氣怫鬱在表,不得發越,煩躁短氣是也,猶當汗之,麻黃桂枝各半湯。
白話
例如太陽陽明並病這一證,如果並而未盡,是傳變未完全,還有表證,仲景所說的太陽證未解除,面色赤,陽氣鬱滯在表,不能發散,煩躁短氣就是這種情況,仍然應當發汗,用麻黃桂枝各半湯。
原文
若並之已盡,是為傳過,仲景所謂太陽證罷,潮熱,手足汗出,大便硬而譫語者是也,法當下之,以承氣湯。是知傳則入腑,不傳則不入腑。
白話
如果並之已盡,就是傳變已過,仲景所說的太陽證已解除,發潮熱,手足出汗,大便硬而胡言亂語就是這種情況,治法應當攻下,用承氣湯。由此可知傳變則進入腑,不傳變則不進入腑。
原文
所以仲景論太陽陽明合病,只出三證如前,於太陽陽明並病,則言其有傳變如此也。
白話
所以仲景論述太陽陽明合病,只列出前面三種證,而對於太陽陽明並病,則說明其有傳變如此。
原文
又三陽互相合病,皆自下利,仲景太陽陽明合病,則主於葛根湯;太陽少陽合病,主以黃芩湯;少陽陽明合病,主以承氣湯。
白話
又三陽互相合病,都會自行下利,仲景對太陽陽明合病,則主用葛根湯;太陽少陽合病,主用黃芩湯;少陽陽明合病,主用承氣湯。
原文
至於太陽少陽並病,其證頭項強痛,目眩,如結胸,心下痞硬,當刺大椎、肺俞、肝俞,不可汗下。太陽陽明並病,已見上論。但三陽合病,仲景無背強惡寒語句。
白話
至於太陽少陽並病,其證頭項強痛,目眩,像結胸,心下痞硬,應當針刺大椎、肺俞、肝俞,不可發汗或攻下。太陽陽明並病,已在上文論述。但三陽合病,仲景沒有背強惡寒的語句。
原文
雖別有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乃屬太陽證而非三陽合病也。
白話
雖然另有口乾口渴,心煩,背部微微惡寒的,卻屬於太陽證而不是三陽合病。
原文
三陽若與三陰合病,即是兩感,所以三陰無合病例也。
白話
三陽如果與三陰合病,就是兩感,所以三陰沒有合病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