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仲景曰。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其外。屬桂枝湯。外解已。血未下。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雍曰。小便不利。不可攻也。
張仲景說:「太陽病沒有康復,熱邪結聚在膀胱,病人神智失常如同發狂。如果血自然下行,血出之後就會康復。表證還沒有解除的,還不能攻下。應當先解除表證,用桂枝湯治療。表證解除之後,瘀血仍未下行的,但少腹急迫結實的,才能攻下。適宜用桃核承氣湯。」雍氏說:「小便不通利的,不可以攻下。」
原文
又曰。太陽病六七日。表症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小腹當硬滿。而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宜下之。以抵當湯主之。
又說:「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然存在的,脈象微而沉。反而沒有結胸,病人發狂的,是因為熱邪在下焦。小腹應當硬滿,而小便自然通利的,下血才能康復。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太陽病邪隨經絡深入,瘀熱在體內的緣故。適宜用下法,用抵當湯主治。」
原文
又曰。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小腹硬滿。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抵當湯主之。常氏云。小便不利。無血者。與五苓散。
又說:「太陽病,身體發黃,脈象沉而結,小腹硬滿,小便不通利的,是沒有血的緣故。小便自然通利,病人神智失常如同發狂的,是血證的確診。用抵當湯主治。」常器之說:「小便不通利、沒有血的,用五苓散治療。」
原文
又曰。傷寒有熱。小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不可余藥。宜抵當丸。
又說:「傷寒發熱,小腹脹滿,應當小便不通利。現在反而通利的,是有血的緣故。應當攻下,不可使用其他藥物。適宜用抵當丸。」
原文
又曰。陽明症。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屎雖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者。宜抵當湯下之。
又說:「陽明症,病人健忘的,必定有蓄積的瘀血。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本來就有久年的瘀血,所以使人健忘。大便雖然硬,反而容易排出,糞便顏色必是黑色的,適宜用抵當湯攻下。」
原文
又曰。病人無表裡症。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則消穀善飢。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當湯。脈經云。若脈數不解。而下不止。必協熱而便膿血也。
又說:「病人沒有表證和裡證,發熱七八天,即使脈象浮數的,可以攻下。假使已經攻下,脈數仍然不解除,挾有熱邪就會消化快而容易飢餓。到六七天,仍不大便的,是有瘀血。適宜用抵當湯。」《脈經》說:「如果脈數不解除,而且腹瀉不止,必定挾有熱邪而便膿血。」
原文
又曰。少陰病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此熱在膀胱。必便血也。常氏曰。宜用桃核承氣湯、芍藥地黃湯。雍曰。宜先犀角地黃湯。
又說:「少陰病八九天,全身和手足都發熱的,這是熱在膀胱,必定便血。」常器之說:「適宜用桃核承氣湯、芍藥地黃湯。」雍氏說:「適宜先用犀角地黃湯。」
原文
又曰。傷寒。熱少厥微。指頭寒。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熱除也。欲得食。其病可愈。若厥而嘔。胸脅煩滿者。其後必便血。常氏云。便血者。可黃芩湯。雍曰。熱已除者。畏黃芩。
又說:「傷寒,發熱少而厥冷輕微,手指頭寒冷,默默不想吃東西,煩躁好幾天。小便通利而顏色清淡的,這是熱邪已消除。想要吃東西的,這病可以康復。如果厥冷而且嘔吐,胸脅煩悶滿悶的,以後必定便血。」常器之說:「便血的,可用黃芩湯。」雍氏說:「熱已經消除的,慎用黃芩。」
原文
又曰。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必便血。常氏云。可柏皮湯。
又說:「素有淋病的患者不可發汗,發汗必定便血。」常器之說:「可用柏皮湯。」
原文
又曰。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圊血也。
又說:「太陽病,用火熏法治療,沒有出汗,病人必定躁擾不安。到了日期病邪仍不解除的,必定便血。」
原文
雍曰。凡病各有輕重。治病用藥。亦有輕重。且如瘀血一症。用抵當湯。依法如此。不可易也。若其血症輕。或治之早者。亦不須用。只服犀角地黃湯。血症稍重。及治之瘥遲者。則用桃核承氣湯。其重及治之遲者。方用抵當湯丸。抵當湯丸是十分之藥。輕病不宜用也。用他藥仿此。
雍氏說:「大凡治病各有輕重,用藥也有輕重。就拿瘀血這個症來說,用抵當湯,依病情大小依法如此,不可隨意改變。如果血症輕的,或者治療得早的,也不必用抵當湯,只服用犀角地黃湯。血症稍重的,以及治療延遲的,就用桃核承氣湯。血症嚴重而且治療延遲的,才用抵當湯丸。抵當湯丸是藥力十分猛烈的方劑,輕病不適宜用。其他藥物的使用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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