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又曰。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脅下滿痛。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雍曰。治在吐下後證中。身黃小便難。治如前法。
又說:得病六七天,脈象遲浮軟弱,厭惡風寒,手腳溫暖。醫生兩三次使用下法,導致不能吃東西而且脅下滿悶疼痛,面目以及身體發黃,頸項僵硬,小便困難。雍說:治療在吐下後病證中。身體發黃小便困難,按前面說的方法治療。
原文
千金方曰。諸病黃疸。宜利其小便。假令脈浮。當以汗解。宜桂枝黃耆湯。
《千金方》說:各種黃疸病,適宜通利小便。如果脈浮,應當用發汗的方法解除,適宜用桂枝黃耆湯。
原文
又曰。傷寒。熱出表。發黃疸。麻黃醇酒湯。冬用宜酒。春用宜水。
又說:傷寒,熱邪發散到體表,發為黃疸,用麻黃醇酒湯。冬天適宜用酒浸泡,春天的話適宜用水煎煮。
原文
又曰。治黃疸。鼻中取黃汁。宜瓜蒂、赤小豆、秫米末。名瓜丁散。
又說:治療黃疸,從鼻中取黃水,適宜用瓜蒂、赤小豆、秫米研成末,叫做瓜丁散。
原文
又曰。時行病。急黃。並瘴癘疫氣㾬瘧。宜茵陳丸。余見千金十卷。(今千金三十四卷)
又說:時行疾病中,急性的黃疸,以及瘴癘疫氣引起的疫病,適宜用茵陳丸。其餘內容見《千金要方》第十卷。(現在是《千金要方》第三十四卷)
原文
巢氏曰。傷寒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憹。必發黃。被火。額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亦發黃。其人黃如橘色。或如桃枝色。腹微滿。此由寒濕氣不散。瘀熱在脾胃也。又時氣發黃候曰。濕氣盛。蓄於脾胃。脾胃有濕。則新谷鬱蒸。不能消化。大小便結澀。故發黃。又溫病候曰。發汗不解。溫毒氣瘀結在內。小便為之不利。故發黃。雍曰。巢氏所論。即仲景陽明懊憹被火二證。及寒濕一證而已。亦甚略也。言簡多不盡意。大抵瘀熱在裡不解。必為黃。熱在膀胱。亦為黃也。桃枝色者。孫真人云。久則變作桃皮色也。
巢元方說:傷寒陽明病,沒有汗,小便不通暢,心中懊惱烦悶,必然發黃。用火熏治後,額頭上微微出汗但小便不通暢,也會發黃。這人發黃像橘子顏色,或者像桃枝顏色,腹部稍微脹滿。這是因為寒濕之氣不能散解,瘀熱在脾胃。又《時氣發黃候》說:濕氣過盛,蓄積在脾胃。脾胃有濕,新穀就會鬱積蒸發,不能消化,大小便就會乾結澀滯,所以發黃。又《溫病候》說:發汗後病不解除,溫毒之氣瘀結在體內,小便因此不通暢,所以發黃。雍說:巢元方所論述的,只是張仲景所說的陽明病懊憹和被火熏兩種證候,以及寒濕一種證候罷了,也很簡略。說得簡單很多意思沒有說透徹。大抵瘀熱在體內不能解除,必然發黃。熱在膀胱,也會發黃。桃枝色的,孫真人說:久了就會變成桃皮顏色。
原文
又巢氏黃病論曰。黃病一身盡痛。發熱。面色深黃。七八日後。熱結在裡。有血當下。如豚肝狀。
又巢元方《黃病論》說:黃病全身都疼痛,發燒,面色深黃。七八天後,熱邪結在體內,應當有瘀血需要瀉下。瘀血的形狀像豬肝。
原文
(龐氏云。有血。抵當湯。狂者。血下必自愈。)其人少腹滿急。若眼睛澀痛。鼻骨疼。兩膊及項強。腰背急。則是黃候。大便澀。但得小便利。則不慮死矣。不用大便多。多則心腹脹不住。此由寒濕在裡。則熱蓄於脾胃。腠理不開。瘀熱與宿谷相搏。鬱蒸不得消散。則大小便不通。故身體面背變黃色。凡黃候。其寸口近掌無脈。鼻口氣冷。並死不治。
(龐安時說:有瘀血,用抵當湯。發狂的,瘀血瀉下後必然自己痊愈。)病人小腹脹滿拘急。如果眼睛澀痛,鼻骨疼痛,兩肩以及脖子僵硬,腰背拘急,就是黃疸的證候。大便乾澀,只要能小便通暢,就不用擔心會死。不需要大便通暢太多,大便太多就會心腹脹滿不止。這是因為寒濕在體內,熱就蓄積在脾胃,腠理不開通,瘀熱與未消化的食物相互搏結,鬱積蒸發不能消散,就會大小便不通。所以身體面背變成黃色。凡是黃疸證候,如果寸口靠近手掌處沒有脈搏,鼻和口的氣息冰冷,都是死證,無法治療。
原文
活人書曰。病人寒濕在裡不散。熱蓄於脾胃。腠理不開。瘀熱與宿谷相搏。鬱蒸不消化。故發黃。此皆巢氏之言。惟改一表里字。
《活人書》說:病人寒濕在體內不能消散,熱蓄積在脾胃,腠理不開通,瘀熱與未消化的食物相互搏結,鬱積蒸發不能消化,所以發黃。這都是巢元方的話,只是改了一個表裡的字。
原文
又曰。發黃與瘀血。外證及脈俱相似。但小便不利為黃。小便自利為瘀血。要之發黃之人。心脾蘊積。發熱引飲。脈必浮滑而緊數。若瘀血證發狂。大便必黑。此為異耳。凡病人身體發熱。頭面汗出。身無汗。劑頸而止。渴引水漿。小便不利。如此必發黃。茵陳蒿湯、五苓散加茵陳主之。
又說:發黃與瘀血,外在症狀以及脈象都很相似。只是小便不通暢的是黃疸,小便通利的是瘀血。總之發黃的人,心脾蘊積積熱,發燒想喝水,脈象必然浮滑而緊數。如果是瘀血證而發狂,大便必然是黑色的。這是不同之處。凡是病人身體發燒,頭面部出汗,身體無汗,汗在脖子以下就停止,口渴想喝水,小便不通暢,像這樣必然發黃。用茵陳蒿湯、五苓散加茵陳主治。
原文
又曰。茵陳蒿湯十分。五苓散五分。二藥拌勻。每服三錢。溫酒調服。日三服。即以茵陳蒿湯調五苓散服之最良。病人服湯。得小便利如皂角色赤。一宿腹減。則黃從小便中出也。梔子柏皮湯、麻黃連翹赤小豆湯。皆可選用。
又說:茵陳蒿湯用十分,五苓散用五分,兩種藥混合均勻。每次服用三錢,用溫酒調服,每日服用三次。隨即用茵陳蒿湯調五苓散服用這樣最好。病人服藥後,小便通利像皂莢顏色那樣發赤,一夜之間腹部就會減輕,黃疸就從小便中排出了。梔子柏皮湯、麻黃連翹赤小豆湯,都可以選用。
原文
又曰。傷寒欲發黃者。急用瓜蒂末。口含水。搐一字許入鼻中。出黃水。甚驗。
又說:傷寒將要發黃的,快速用瓜蒂研成末,口中含著水,將大約一字的量吹入鼻中,讓黃水流出,很有效果。
原文
又曰。太陽病。一身盡痛。發熱。身如熏黃者。何也。太陽中濕也。雍曰。宜五苓散。(太陽下宜有一病字。中濕原本是溫字。)
又說:太陽病,全身都疼痛,發燒,身體像被熏染成黃色的,是什麼原因呢?是太陽中濕。雍說:適宜用五苓散。(太陽下面應當有一個病字,中濕原本是溫字。)
原文
又曰。白虎證與發黃相近。遍身汗出。此為熱越。白虎證也。頭面汗出。頸以下都無汗。發黃證也。雍曰。白虎證遍身汗出。安能發黃。故仲景言陽明熱越。不得發黃也。
又說:白虎證與發黃證很相似。遍身出汗,這是熱邪發散,是白虎證。頭面部出汗,脖子以下都沒有汗,是發黃證。雍說:白虎證遍身出汗,怎麼能發黃呢?所以張仲景說陽明病熱邪發散,就不會發黃。
原文
雍曰。巢氏黃病一論。未為該通。而諸家傷寒論中多從之。夫致黃之由非一。或誤下。或火熏。皆能成黃。非止寒熱穀氣而已。大抵寒邪中人。久不能去。變為熱毒。假春風發動表為可出之時。既動則不可復回。而腠理不開。無由作汗而出。鬱而在裡。終不能散。淫邪泮衍。血脈傳流。其毒之重者。遇血相搏不能勝。為之變結。或如豚肝。或如墨色。此為邪氣所敗之血也。無以泄其邪。則血枯而人死。其輕者鼓血而上。隨衄可出。澀者因促滑氣而下。隨溺可去。既不能與血相搏。又不能開腠理而生汗。上不可出。下不可去。乃散於毛竅之際。已失所舍。而無可定止。進退不能。郁為至黃之色。以待汗與溺而後通。此毒非不欲出也。猶人之行及門而無路也。醫者疏通其道而指示之。不為汗。則為溺。未有不去之理。然毒在腠理之內。與正氣爭持。正邪相窒。毛孔亦不可開。是以不能作汗。必從開竅利小便而出。此所以毒氣在裡不能出者。必成黃血二證。雖輕重上下不同。其理一也。有可汗而出者乎。曰。脈浮甚者。其表必疏。可汗而出之也。
雍說:巢元方的黃病一篇議論,不能算是全面通達。然而各家傷寒論中大多遵從他的說法。導致發黃的原因不止一種,有的是誤用下法,有的是用火熏,都能造成發黃。不僅僅是寒熱和穀氣罷了。大抵寒邪侵襲人體,長久不能去除,就會變成熱毒。借著春風發動,表邪可以透出的時機。既然發動就不能再回轉,而腠理不開通,沒有途徑通過出汗排出。鬱積在體內,始終不能消散。邪毒彌漫蔓延,通過血脈傳布流轉。其中毒邪重的,與血相遇相互搏結不能取勝,就變成瘀結,有的像豬肝,有的像墨色。這是被邪氣敗壞的血。如果沒有方法泄除邪氣,就會血枯人死。其中毒邪輕的,推動血液向上,隨著流鼻血可以排出。澀滯的因為促使滑利的氣向下,隨著小便可以去掉。既不能與血相搏,又不能打開腠理產生汗液。向上不能排出,向下不能去掉,就散佈在毛孔之間,已經離開了寄居之所而無法定止。進退不能,鬱積成為最黃的顏色,等待出汗和小便才能通利。這毒邪不是不想出來,就像人走到門前卻沒有路。醫生疏通道路加以指引,不是變成汗,就是變成尿,沒有不能去除的道理。然而毒邪在腠理之內,與正氣相互抗爭,正邪相互阻滯,毛孔也不能開通,所以不能出汗,必須通過開竅利小便才能排出。這就是毒氣在體內不能排出的,必然形成黃疸和瘀血兩種證候,雖然輕重上下不同,道理是一樣的。有可以通過發汗排出的嗎?回答:脈浮得很厲害的,他的體表必然疏鬆,可以通過發汗排出。
原文
龐氏曰。孫真人云。凡遇天行熱病。多內熱發黃。但用瓜丁散納鼻中。黃水出乃愈。即後不復病患黃矣。常須謹候病人。四肢身面。微似有黃氣。即速行瓜丁散。不可令散漫失候。必大危矣。特忌酒面色欲。犯者不治。(瓜丁細辛含水搐一字許千金方三味不同)
龐安時說:孫真人說:凡是遇到天行熱病,多數是內熱發黃。只要用瓜丁散放入鼻中,黃水流出才能痊愈。此後就不會再發黃了。應當經常謹慎觀察病人,四肢身面稍微類似有黃氣,就快速使用瓜丁散。不能讓它散漫失去時機,否則必然大為危險。尤其禁忌酒和女色,犯了的不能治好。(瓜丁散細辛含水吹入鼻中大約一字的量,《千金方》中三味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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