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又曰。若陰毒已深。疾勢困重。六脈附骨。取之方有。按之則無。一息十至以上。或不可數。至此則藥餌難為功。但於臍中用蔥熨法。或灼艾三五百壯。如手足不溫。不可治也。如手足溫。更服藥以助之。若陰氣散。陽氣來。則漸減熱藥調治之。陽氣乍復。往往卻煩躁。切不可投涼藥。煩躁甚者。再與返陰丹則定也。
又說:如果陰毒已經很深,病情困重,六脈附著於骨,取之才有,按之則無。一息十至以上,或者數不清。到了這個地步,藥物就難以奏功了。只能在臍中用蔥熨法,或者灸艾三百到五百壯。如果手足不溫,就不可治了。如果手足溫,再服藥幫助。如果陰氣散,陽氣來,就逐漸減少熱藥來調治。陽氣乍然恢復,往往反而煩躁,千萬不可投涼藥。煩躁厲害的,再給返陰丹就會安定。
原文
又曰。六脈俱浮大。或沉取之而不甚疾者。非陰證也。大抵陽毒傷寒。其脈多弦而洪數。陰毒傷寒。其脈沉細而弦疾。
又說:六脈都是浮大,或者沉取但不很疾的,不是陰證。大抵陽毒傷寒,脈多弦而洪數;陰毒傷寒,脈沉細而弦疾。
原文
又曰。陽盛則身熱而無汗。陰盛則身冷而有汗。岐伯曰。陽盛則身熱。腠理閉。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陰盛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慄而寒。寒而厥。不可用發表藥。雍曰。發斑一證。以仲景不言。故諸書少至當之論。既不分溫毒傷寒在表在裡不同。又不別發斑癮疹諸瘡之異。雖朱氏亦然。活人書曰。斑瘡癮疹如錦文。俗名麩瘡。素問謂之疹。此亦發斑、癮疹、麩瘡三病為一證也。雍詳發斑。未嘗成瘡也。傷寒之斑。初如硃砂細點。又如狗蚤齧痕。初甚稀有。漸加稠密是也。癮疹略如風屍。亦有赤白二種。赤者如錦文也。不如風屍之高起。漸隱而起相連續。初多起臂腿。次滿腹背。皆成錦花者是也。溫毒之斑。略類赤色癮疹。又不與傷寒斑同。至俗名麩瘡者。乃是陽毒諸瘡之類。與斑疹二者不同。古有陽毒瘡者。即本俗名豆瘡、麻子瘡、水鈴、麩瘡。皆是也。皆因形名之。每有輕重。惟豆瘡為至重。其他若誤服涼藥。亦皆能殺人。又有暴發錦文癮疹者。初無傷寒證。但前一日二日減食。情思不佳。次必臂腿瘙癢。搔之隨手錦文出。丹毒治之。塗赤小豆雞子清甚佳。胸中餘毒不去。則胸中煩悶。不入食。二三日。服解毒藥。去毒盡乃安。石南湯、元參升麻湯。正解此毒。諸家論斑毒瘡疹皆為一類。故此略辨之。其詳自有陽毒斑瘡論。並在小兒傷寒部中。
又說:陽盛就身熱而無汗,陰盛就身冷而有汗。岐伯說:陽盛就身熱,腠理閉合,喘息粗重因而俯仰不安,汗不出而身熱。陰盛就身寒汗出,身體常常清冷,多次寒戰而怕冷,寒而四肢逆冷。不可用發表藥。龔雍說:發斑這個證候,因為仲景沒有談到,所以各書很少有確當的論述。既不分溫毒傷寒在表在裡的不同,也不區別發斑、癮疹、各種瘡的差異,即使是朱氏也是如此。活人書說:斑瘡癮疹像錦紋,俗名麩瘡,素問叫做疹。這也是把發斑、癮疹、麩瘡三種病當成一種證候。龔雍詳述發斑,從來不曾變成瘡。傷寒的斑,起初像硃砂細點,又像狗蚤咬的痕跡,起初很稀少,逐漸增加到稠密。癮疹大略像風屍,也有赤白兩種,赤的像錦紋,不像風屍那樣高起,逐漸隱沒而起又相連續。起初多起於臂腿,然後充滿腹背,都成了錦花的形狀。溫毒的斑,大略類似赤色癮疹,又和傷寒的斑不同。至於俗名麩瘡的,乃是陽毒各類瘡之類,和斑、疹兩種不同。古有陽毒瘡,就是現在俗名的豆瘡、麻子瘡、水鈴、麩瘡,都是這一類。都根據形狀命名,往往有輕有重,只有豆瘡最為嚴重。其他的如果誤服涼藥,也都能殺人。又有一種暴發錦文癮疹的,起初沒有傷寒證,但前一二日減食,情緒不佳,然後必然臂腿瘙癢,抓它隨手就出現錦紋,用丹毒的方法治療,塗赤小豆雞子清很好。胸中餘毒不去,就胸中煩悶,不能進食,二三日後,服解毒藥,去毒乾淨才安穩。石南湯、元參升麻湯,正是解這毒的。各家論斑毒瘡疹都當成一類,所以這裡略加辨別。詳細內容自有陽毒斑瘡論,並在小兒傷寒部中。
原文
問曰。仲景不言斑者。何也。龐氏曰。古方雖有治方。而法不詳備。疑當時熱毒未甚。鮮有死者。雍曰。非也。其論亡逸也。如陰陽二毒。本論皆無。考之千金。則知嘗有而今亡矣。亦猶是也。又仲景自治傷寒。必不至出斑。蓋傷寒之斑非本證。皆醫者之所為。仲景不可下則不下。可下則下。必不至於下之早。亦必不至於失下。何緣有斑出。陽明證中多言急下之者是也。亦恐傷寒為庸醫所誤。則斑出。故不得不論耳。醫者苟能工於汗下證。則結胸。痞氣。發斑。發黃。皆不應有。可不審哉。
問:仲景不說斑,是什麼緣故?龐氏說:古方雖然有治法,但方法不詳備,懷疑當時熱毒不厲害,很少有死的。龔雍說:不是這樣。是論述亡失了。如陰陽二毒,本論都沒有,考查千金方,就知道曾經有而現在亡失了,也是這個道理。又仲景自己治傷寒,必然不會出斑,因為傷寒的斑不是本有的證候,都是醫生造成的。仲景不可下就不下,可下就下,必然不會攻下太早,也必然不會失於攻下,為什麼會出斑呢?陽明證中多說急下就是這個道理。也許是恐怕傷寒被庸醫所誤,就會出斑,所以不得不論述罷了。醫生如果能精通汗下的證候,那麼結胸、痞氣、發斑、發黃都不應當有,能不審慎嗎?
原文
問曰。諸證發斑。何藥以解之。孫真人曰。凡除熱解毒。無過苦酢之物。
問:各種證候發斑,用什麼藥來解?孫真人說:大凡除熱解毒,沒有比苦味酸味更有效的。
原文
故多用苦參、青葙、艾、梔子、葶藶、苦酒、烏梅之屬。是其要也。熱盛非苦酢之物不解。熱在身中。既不時治。治之又不用苦酢之藥。如此。救火不以水也。今諸療治。多用甘、辛。薑、桂、人參之類。此皆貴价不常有。比行求之。轉以失時。而苦參、青葙、葶藶、艾之屬。所在盡有。除熱解毒最良。得病內熱者。不必按藥決也。便以青葙、苦參、艾、苦酒療之。但稍與。促其間。無不解也。雍曰。此論不暇尋求。所在可得之藥。其他則如千金活人書龐氏論中。藥與證相對者皆可用。前已載之矣。
所以多用苦參、青葙、艾、梔子、葶藶、苦酒、烏梅之類,這是主要的。熱盛非苦味酸味不能解。熱在身中,既不及時治療,治療又不用苦味酸味之藥,就像救火不用水一樣。現在各種治療多用甘味、辛味,薑、桂、人參之類,這些都價格昂貴不常見,等到需要時再去求購,反而錯過時機。而苦參、青葙、葶藶、艾之類,到處都有,除熱解毒最好。得了內熱病的,不必按藥方選配,就用青葙、苦參、艾、苦酒治療,稍微給予,縮短服藥間隔,沒有不解的。龔雍說:這個論述不需遠處尋求,到處可得之藥。其他如千金方、活人書、龐氏論中,藥與證相對的都可以用,前面已經記載了。
原文
問曰。斑出必欲下。何藥為宜。雍曰。三者之病。陽毒最為重。其斑為證自有之。治從本方。溫毒內外熱盛。不能偏表偏里。須兩解之以去內外熱。宜白虎加人參湯、化斑湯。若內外熱太甚者。依陽毒治之。常時傷寒誤下失下致斑出者。其毒已入胃。審其無表證。有下證。宜用調胃承氣湯以除胃中熱。蓋此斑非獨表證也。
問:斑出必須攻下,用什麼藥適宜?龔雍說:三種病的斑,陽毒最為嚴重。它的斑證自有治法,照本方治療。溫毒內外熱盛,不能偏表偏裡,須兩解以去內外熱,適宜用白虎加人參湯、化斑湯。如果內外熱太厲害的,依照陽毒來治。平常傷寒誤下、失下致斑出的,它的毒已經進入胃中,審查沒有表證,有下證,適宜用調胃承氣湯來清除胃中的熱,因為這個斑不僅是表證。
原文
雍論曰。仲景本論不見斑證。惟千金方載華佗之說。最為至當。而近時醫家多不見取。故其論不分毒在表裡。仍並瘡疹混為一說。設誤汗下。寧不害人。惟龐氏朱氏善究根源。持論亦如此。若不用華言。則無用調胃承氣之理。雍曰。睹其效驗。故主其說。然已經孫真人手。復何疑哉。
龔雍論述說:仲景本論不見斑證,只有千金方記載華佗的話,最為確當。但近時醫家多不採用,所以論述不分毒在表在裡,仍然把瘡疹混為一說。如果誤用汗下,難道不害人?只有龐氏、朱氏善於探究根源,持論也是如此。如果不用華佗的話,就沒有使用調胃承氣湯的道理。龔雍說:看到它的效驗,所以主張這個說法。然而已經經過孫真人親手驗證,又有什麼可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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