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素問三十三篇曰。有溫病者。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岐伯曰。病名陰陽交。交者死也。人所以汗出者。皆生於穀。穀生於精。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也。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復熱者。邪氣也。汗者。精氣也。今汗出而輒復發熱者。是邪勝也。不能食者。精無俾也。汗而熱留者。其壽可立而傾也。
《素問》第三十三篇說:有患溫病的人,出汗後就又發熱,而且脈象躁動急疾,不因出汗而減弱,胡言亂語,不能進食。岐伯說:這種病的名稱叫陰陽交,交就是死的意思。人之所以能出汗,都是源於穀氣,穀氣化生精氣。如今邪氣與精氣在骨肉之間交爭而能出汗,這是邪氣退卻而精氣勝利的表現。精氣勝利就應當能進食而不再發熱。再發熱的,是邪氣未退。汗,是精氣的外泄。現在出汗後就又發熱,這是邪氣勝利了。不能進食,是精氣失去了補充。汗出而熱邪留滯,患者的壽命將會立即傾覆。
原文
又曰。熱論曰。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今脈不與汗相應。此不勝其病也。其死明矣。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今見三死。不見一生。雖愈。必死也。雍曰。汗出輒復熱。一死。脈尚盛。二死。狂言失志。三死也。
又說:《熱論》說:出汗後而脈象仍然躁動盛大的,是死證。如今脈象與出汗不相應,這是精氣不能戰勝疾病,死亡的結局是很明顯的。胡言亂語,是神志失常,神志失常的,是死證。如今見到三種死證,而看不到一絲生機,即使暫時好轉,也必然會死。雍說:出汗後就又發熱,是第一死證;脈象仍然盛大,是第二死證;胡言亂語、神志失常,是第三死證。
原文
靈樞二十三篇曰。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者。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雍曰。此二證。脈經皆以為陰陽交。疑以得汗者為交。不得汗者非交也。
《靈樞》第二十三篇說:熱病已經出汗,而脈象仍然躁動盛大的,這是陰脈衰竭到極點的表現,是死證。如果出汗後脈象平靜的,是生機。雍說:這兩種證候,《脈經》都認為是陰陽交。我懷疑是把能出汗的稱為交,不能出汗的就不算交。
原文
又曰。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且復熱。勿膚刺。喘甚者死。脈經曰。熱病。陰陽交者死。又曰。熱病。煩已而汗。脈當靜。
又說:熱病已經出汗,而脈象仍然躁動,並且再次發熱,不要進行膚表的針刺,呼吸喘促嚴重的是死證。《脈經》說:熱病,見到陰陽交的是死證。又說:熱病,煩躁停止後出汗,脈象應當平靜。
原文
又曰。太陽病。已得汗。脈反躁盛者。是陰陽交。死。復得汗。脈靜者。生。
又說:太陽病,已經出汗,脈象反而躁動盛大的,這是陰陽交,是死證。如果再次出汗後脈象平靜的,是生機。
原文
又曰。熱病陰陽交者。熱煩心躁。太陰寸口脈兩部尚躁盛。是陰陽交。死。得汗脈靜者。生。雍曰。以上二證。與前同。靈樞不言陰陽交。此言陰陽交為異。脈經所載皆古書。此二證莫知所出也。
又說:熱病屬於陰陽交的,表現為發熱、煩躁、心神不寧,太陰寸口脈的兩部仍然躁動盛大的,這是陰陽交,是死證。如果出汗後脈象平靜的,是生機。雍說:以上兩種證候,與前面的相同。《靈樞》沒有提到陰陽交,這裡說是陰陽交,有所差異。《脈經》記載的都是古代醫書的內容,這兩種證候不知道出自哪裡。
原文
又曰。熱病。陽進陰退。頭獨汗出者。死。陰進陽退。腰以下至足汗出者。死。陰陽俱進。汗出已。熱如故。亦死。陰陽俱退。汗出已。寒慄不止。鼻口氣冷。亦死。以上十證。並見脈經陰陽交部。
又說:熱病,如果陽氣亢進、陰氣衰退,只有頭部出汗的,是死證。如果陰氣亢進、陽氣衰退,腰部以下到腳部出汗的,是死證。如果陰陽之氣都亢進,出汗之後,發熱如故,也是死證。如果陰陽之氣都衰退,出汗之後,寒戰不止,鼻孔和口中呼出的氣體冰冷,也是死證。以上十種證候,都見於《脈經》的陰陽交部分。
原文
又曰。熱病所謂並陰者。熱病已汗。因得泄。是謂並陰。故治。(一作活)
又說:熱病中所說的「並陰」,是指熱病已經出汗,又出現了腹瀉,這稱為「並陰」,所以可以治療(另一種說法是「可以存活」)。
原文
又曰。熱病所謂並陽者。熱病已得汗。脈尚躁盛。火熱汗出。雖不汗出。若衄(龐氏雲和而衄)者。是謂並陽。故治。雍曰。並陰陽二證。諸書無所見。亦類陰陽交。故脈經繼之於其後。
又說:熱病中所說的「並陽」,是指熱病已經出汗,脈象仍然躁動盛大,身體灼熱出汗,即使不出汗,如果出現鼻出血(龐氏說是「鼻出血」),這稱為「並陽」,所以可以治療。雍說:「並陰」和「並陽」這兩種證候,在其他醫書中沒有見到,也類似於陰陽交,所以《脈經》將它們接續在陰陽交之後記載。
原文
陰陽交論曰。傷寒兩感陰陽交二證。皆出於素問。仲景發明兩感。而不及陰陽交。王叔和載陰陽交。而不及兩感。後世因仲景而明兩感之證。獨陰陽交多所未解。予考陰陽交之證。大抵傷寒脈不為汗解者。皆陰陽交也。何以不為汗解。曰。獨陰獨陽之病。一汗則解。陰兼陽陽兼陰之病。一汗不能解。蓋汗解其陰。陽脈不得退。汗解其陽。陰脈不得退。此所以不為汗衰也。然則陰兼陽陽兼陰者。何病也。余悉索之。則兩感之證似之。一日太陽與少陰俱病。二日陽明與太陰俱病。皆陰兼陽。陽兼陰也。陰陽相兼而病。故其病名曰交。是以太陽汗解。而少陰未得解。陽明汗解。而太陰未得解者。豈非因其相交而不為汗衰乎。觀二證之言。初若不相同。合二證陰陽之理。則無異也。故素問言兩感。本非病名。至陰陽交。則曰病名陰陽交。蓋兩感言其始感。陰陽交者。著其名也。故陰陽交之證。有曰復得汗。脈靜者生。是邪氣再出而復生也。仲景亦曰。發表攻裡。本自不同。豈非再乎。故遇斯病者。當參二證而治之。然則仲景發明兩感。而不及陰陽交。叔和載陰陽交而不言兩感。意豈異乎。更俟賢哲明之。
《陰陽交論》說:傷寒中的「兩感」和「陰陽交」兩種證候,都出自《素問》。張仲景闡發了「兩感」,而沒有涉及「陰陽交」。王叔和記載了「陰陽交」,而沒有涉及「兩感」。後世醫家因為張仲景的闡述而明白了「兩感」的證候,唯獨「陰陽交」有很多人不理解。我考察「陰陽交」的證候,大凡是傷寒病脈象不因出汗而緩解的,都是陰陽交。為什麼不因出汗而緩解呢?回答說:單純陰邪或單純陽邪的病,一次出汗就能解除。陰邪兼夾陽邪、陽邪兼夾陰邪的病,一次出汗不能解除。因為出汗解除了陰邪,但陽脈的亢盛不能消退;出汗解除了陽邪,但陰脈的亢盛不能消退。這就是脈象不因出汗而衰減的原因。那麼陰邪兼夾陽邪、陽邪兼夾陰邪的是什麼病呢?我詳細查考,發現與「兩感」的證候相似。第一日太陽經與少陰經同時發病,第二日陽明經與太陰經同時發病,都是陰邪兼夾陽邪,陽邪兼夾陰邪。陰陽之邪相互兼夾而發病,所以病名稱為「交」。因此,太陽經的邪氣通過出汗而解除,但少陰經的邪氣未能解除;陽明經的邪氣通過出汗而解除,但太陰經的邪氣未能解除,這難道不是因為它們相互交結而不因出汗而衰減嗎?觀察這兩種證候的描述,起初好像不相同,但結合兩種證候中陰陽的道理,卻沒有差異。所以《素問》說「兩感」,本來不是病名;至於「陰陽交」,則明確說病名是「陰陽交」。大概「兩感」是說它開始感受邪氣的情況,「陰陽交」是標明它的病名。所以「陰陽交」的證候,有說「再次出汗,脈象平靜的可以存活」,這是邪氣再次外出而恢復生機。張仲景也說:「發表」和「攻裡」的方法,本來就不同,這難道不是指邪氣再次外出嗎?所以遇到這種病,應當參考這兩種證候來治療。那麼張仲景闡發了「兩感」而沒有涉及「陰陽交」,王叔和記載了「陰陽交」而不談「兩感」,他們的意圖難道不同嗎?這還有待賢明的哲人來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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