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發微論

論陰不得有汗

論陰不得有汗

論陰不得有汗1
原文
仲景第四卷十七證云。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又云脈陰陽俱緊。而又汗出。為亡陽。此屬少陰。大抵陰虛者多汗。而此言陰不得有汗。何也。余嘗深究虛汗之證。亦自有陰陽之別。陽病自汗有九證。皆有治法。唯陰毒則額上手背有冷汗。甚者如水洗。然此是陽虛陰盛。亡陽而將脫也。其死必矣。仲景此篇。方論半在表。半在裡。故先曰汗出為陽微。此則虛汗。陽微故也。非陰證無汗。不得有汗也。有汗則九死一生。由是言之。陽得有汗。陰不得有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
白話
仲景在第四卷第十七條說:「脈象雖然沉緊,但不能判定為少陰病。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陰證不應該有汗;現在頭部出汗,所以知道這不是少陰病。」又說:「脈象陰陽都緊,而且出汗,這是亡陽,屬於少陰病。」大致上陰虛的人多汗,但這裡卻說陰證不應該有汗,這是為什麼呢?我曾深入探討虛汗的證候,其實也自有陰陽的區別。陽病自汗有九種證型,都有治療方法;只有陰毒證,額頭和手背會出冷汗,嚴重的像水洗過一樣,但這是陽虛陰盛、亡陽將要脫絕的表現,必定會死亡。仲景這一篇的論述,一半在表證,一半在裡證,所以先說「汗出是陽氣微弱」,這是指虛汗,因為陽氣微弱的緣故,並非陰證完全無汗,而是不應該有汗。如果有汗,就會九死一生。由此說來,陽證可以有汗,陰證不應該有汗。以心意推測經文的本意,這樣才能掌握其中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