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從軍王武經病。始嘔吐。俄為醫者下之。已八九日。而內外發熱。予診之曰。當行白虎加人參湯。或云既吐復下。是裡虛矣。白虎可行乎。予曰。仲景云見太陽篇二十八證。若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裡。表裡俱熱者。白虎加人參湯。證相當也。蓋吐者為其熱在胃脘。而脈致令虛大。三投而愈。
從軍的王武經生病了,一開始嘔吐,不久後被醫生用了瀉下法。已經過了八九天,卻出現身體內外都發熱的症狀。我為他診斷後說:「應該用白虎加人參湯。」有人說:「已經吐過又瀉下,這是裡氣虛弱了,還能用白虎湯嗎?」我說:「張仲景說,在《太陽篇》第二十八證中提到,如果瀉下之後,七八天病仍沒有解除,熱邪結聚在體內,體表與體內都發熱的,用白虎加人參湯。這與症狀是相符的。之所以會嘔吐,是因為熱邪在胃脘,而脈象因此變得虛大。」服用了三次藥就痊癒了。
原文
論曰。仲景稱傷寒若吐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裡。表裡俱熱者。人參白虎湯主之。又云傷寒脈浮無汗。發熱不解。不可與白虎湯。又云脈滑。為表有熱。里有寒。白虎湯主之。國朝林億校正。謂仲景此法必表裡字差矣。是大不然。大抵白虎能除傷寒中暍。表裡發熱。故前後證或云表裡俱熱。或云表熱裡寒。皆可服之。宜也。中一證。稱表不解不可服者。以其宜汗發熱。此全是傷寒麻黃與葛根湯證。安可行白虎。林但見所稱表裡不同。便謂之差。是亦不思不精之過也。
評論說:張仲景稱,傷寒如果經過催吐或瀉下後,過了七八天病情仍未解除,熱邪結聚在體內,體表與體內都發熱的,用人參白虎湯主治。又說,傷寒脈象浮而無汗,發熱不退的,不能給與白虎湯。又說,脈象滑,是體表有熱、體內有寒,用白虎湯主治。本朝林億校正時,認為張仲景這個治法一定是「表」、「裡」二字寫錯了。這是非常不對的。大抵上,白虎湯能夠治療傷寒與中暑,以及體表與體內發熱的狀況,所以前後的條文,有的說「表裡俱熱」,有的說「表熱裡寒」,都可以服用,這是適當的。其中有一條說「表不解不可服」的原因,是因為這種情況應當用發汗法治療發熱,這完全是傷寒麻黃湯與葛根湯的證候,怎麼能用白虎湯呢?林億只看見提到的「表」、「裡」不同,就認為有差錯,這也是思考不周全、不精細的過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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