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證活人書

卷第二十二

卷第二十二

卷第二十二15
原文
傷寒十勸(一)傷寒頭疼又身熱。便是陽證。不可服熱藥。
白話
傷寒十勸(一)傷寒頭痛兼有身熱,便是陽證,不可服用熱藥。
原文
傷寒傳三陰三陽。共六經。內太陰病頭不疼身不熱。少陰病有反發熱無頭疼。厥陰病有頭疼而無發熱。故知頭疼又身熱。即是陽證。若投熱藥必不救。(二)傷寒當直攻毒氣。不可補益。
白話
傷寒傳變三陰三陽,共六經。其中太陰病頭不痛、身不熱;少陰病有反發熱而無頭痛;厥陰病有頭痛而無發熱。因此可知頭痛又身熱,就是陽證,若投以熱藥必定無法救治。(二)傷寒應當直接攻逐毒氣,不可進用補益之藥。
原文
邪氣在經絡中。若隨證早攻之。只三四日痊安。醫者乃妄謂先須正氣。卻行補益。使毒氣流熾。致殺人。(三)傷寒不思飲食。不可服溫脾藥。
白話
邪氣尚在經絡之中,若能隨證及早攻邪,只需三四日便可痊癒安寧。醫者卻妄稱必須先扶正氣,進而施行補益,致使毒氣流散熾盛,因而殺人。(三)傷寒不想飲食,不可服用溫脾藥。
原文
傷寒不思飲食。自是常事。終無飢死之理。如理中丸之類。亦不可輕服。若陽病服之。致熱氣增重。或致不救。(四)傷寒腹痛亦有熱證。不可服溫暖藥。
白話
傷寒不想飲食,本是常事,終究沒有餓死的道理。縱使如理中丸之類的藥物,也不可輕易服用。若陽病服下,會導致熱氣加重,甚至無法救治。(四)傷寒腹痛也有屬於熱證的,不可服用溫熱藥。
原文
難經云。痛為實。故仲景論腹滿時痛之證。有曰痛甚者加大黃。夫痛甚而反加大黃。意可見也。惟身冷厥逆而腹痛者。方是陰證。須消息之。每見醫者。多緣腹痛便投熱藥而致殺人也。
白話
《難經》說:痛屬實證。因此仲景論述腹滿時痛的證候時,曾說痛甚的加大黃。既然痛甚反而加大黃,其用意便可想見了。只有身冷厥逆而腹痛的,才是陰證,須仔細斟酌。常見醫者,多因見到腹痛便投以熱藥而致人於死。
原文
(五)傷寒自利。當看陰陽證。不可例服補暖及止瀉藥。
白話
(五)傷寒自下利,應當分辨陰證還是陽證,不可一概服用補溫及止瀉的藥物。
原文
自利惟身不熱。手足溫者。屬太陰。身冷四逆者。屬少陰厥陰外。其餘身熱下利。皆是陽證。當隨證依仲景法治之。每見醫者。多緣下利便投暖藥及止瀉藥而殺人。
白話
自下利之中,只有身不熱、手足溫的,屬於太陰;身冷四肢厥逆的,屬於少陰或厥陰;其餘身熱而下利的,皆是陽證,應當隨證依照仲景的方法治療。常見醫者,多因見到下利便投以溫熱藥及止瀉藥而致人於死。
原文
(六)傷寒胸脅痛及腹脹滿。不可妄用艾灸。
白話
(六)傷寒見胸脅痛及腹脹滿,不可妄用艾灸。
原文
常見村落間有此證。無藥便用艾灸。多致毒氣隨火而熾。膨脹發喘而死。不知胸脅痛。自屬少陽。腹膨脹自屬太陰也。此外惟陰證乃可灸耳。(七)傷寒手足厥冷。
白話
常見鄉村間遇到這種證候,沒有藥物便用艾灸,多導致毒氣隨火氣而熾盛,腹部膨脹、氣喘而死。不知道胸脅痛本屬少陽,腹膨脹本屬太陰。除此之外,只有陰證才可以用灸法。(七)傷寒手足厥冷。
原文
當看陰陽。不可一例作陰證治。有陰厥。有陽厥。醫者少能分辯。陽厥而投熱藥。殺人速於用刃。蓋陽病不至於極熱。不能發厥。仲景所謂熱深者厥深也。熱深而更與熱藥。寧復有活之理。但看初得病而身熱。至三日以後熱氣已深。大便秘。小便赤。或譫語昏憒。及別有熱證而反發厥者。必是陽證也。宜急用承氣湯下之。若初得病身不熱。大便不秘。自引衣蓋身。或下利或小便數。不見熱證而厥逆者。即是陰厥也。方可用四逆湯之類。二厥所以使人疑者。緣脈皆沉。然陽厥脈沉而滑。陰厥脈沉而弱。又陽厥時復指爪卻溫。陰厥常冷。此為可別也。(八)傷寒已在裡。即不可輕用藥發汗。
白話
應當分辨陰陽,不可一概當作陰證治療。有陰厥,有陽厥,醫者很少能分辨清楚。陽厥而投以熱藥,殺人比用刀還快。因為陽病不到極熱的程度,不會發生厥逆,這就是仲景所說的「熱深者厥深」。熱勢已深而再給予熱藥,難道還有活命的道理嗎?只要看到初得病時身熱,到三日以後熱氣已深,大便秘結,小便色赤,或譫語神昏,以及另有熱證而反見厥逆的,必定是陽證,應當急用承氣湯瀉下。若初得病時身不熱,大便不秘,自己添加衣被覆蓋身體,或下利,或小便頻數,不見熱證而厥逆的,就是陰厥,才可以使用四逆湯之類的藥物。兩種厥證使人疑惑的原因,在於脈象皆沉。然而陽厥脈沉而滑,陰厥脈沉而弱;又陽厥時有時指爪反而溫暖,陰厥則常冷,這就是可以分辨之處。(八)傷寒邪已入裡,便不可輕易用藥發汗。
原文
傷寒證須看表里。如發熱惡寒則是在表。正宜發汗。如不惡寒反惡熱。則是里證。若醫者一例發汗。則所出之汗。不是邪氣。皆是真氣。邪氣未除。而真氣先涸。死者多矣。又半在表半在裡之證。及無表裡之證。不惟皆不可下。仍亦皆不可汗。但當隨證而治之可也。
白話
傷寒證須辨別表裡。例如發熱惡寒便是邪在表,正適宜發汗;如不惡寒反惡熱,則是裡證。若醫者一概發汗,則所出的汗不是邪氣,都是真氣,邪氣尚未除去而真氣先已枯竭,死亡的人就多了。又如半在表半在裡的證候,以及無表無裡的證候,不但皆不可瀉下,也皆不可發汗,只應當隨證治療即可。
原文
(九)傷寒飲水為欲愈。不可令病人恣飲過度。
白話
(九)傷寒病人想要喝水是病情將要痊癒的徵兆,不可讓病人任意飲水過度。
原文
病人大渴。當與之水以消熱氣。故仲景以飲水為欲愈。人見此說。遂令病人縱飲。由是為嘔。為噦。為咳逆。為下利。為腫。為悸。為水結。為小便不利者多矣。且如病人慾飲一碗。只可半碗之水。少少與之為善也。
白話
病人大渴,應當給他水喝以消除熱氣,所以仲景把飲水視為將要痊癒的徵兆。人們看到這種說法,便讓病人縱情飲水,因此而導致嘔吐、呃逆、咳嗽氣喘、下利、水腫、心悸、水結、小便不利等病症的為數眾多。假使病人想喝一碗水,只可給他半碗水,少量地給予為佳。
原文
(十)傷寒初瘥。不可過飽及勞動、或食羊肉、及行房事與食諸骨汁、並飲酒。
白話
(十)傷寒初癒之時,不可過飽、不可勞動,或吃羊肉、行房事,以及食用各種肉骨熬煮的湯汁和飲酒。
原文
病方愈。脾胃尚弱。食而過飽。不能消化。病即再來。謂之食復。病方愈。氣血尚虛。勞動太早。病亦再來。謂之勞復。又傷寒食羊肉。行房事。立死。食諸汁飲酒者。再病之也。予每念父祖俱死於傷寒。乃取仲景所著。深繹熟玩。八年之後。始大通悟。陰陽經絡。病證藥性。俱瞭然於胸中。緣比年江淮之民。冒寒避寇。得此疾者頗眾。茲依仲景法隨證而施之藥。所活不啻數百人。仍知傷寒本無惡證。皆是妄投藥劑所致。因追悼父祖之命。皆為庸醫所殺。而又嘆人無間於貧富貴賤。於此不能自曉。則輕付一命於庸工之手也。今輒摭其流弊多誤有害於命者。略開其說。目曰傷寒十勸。其言不欲成文。冀人易曉而以為深戒云。
白話
病剛痊癒,脾胃尚且虛弱,若飲食過飽而不能消化,疾病便會復發,稱為「食復」。病剛痊癒,氣血尚且虛弱,若勞動太早,疾病也會復發,稱為「勞復」。又傷寒病中吃羊肉、行房事,立即會死;食用各種肉湯及飲酒的人,病情也會再發。我每每想到父祖皆死於傷寒,便取來仲景所著的著作,深入推究、反覆研讀,八年之後,方才大為通悟,陰陽、經絡、病證、藥性,都了然於胸中。因為近年江淮一帶的百姓,冒著寒冷躲避賊寇,患此病的人相當多。如今依照仲景之法,隨證施藥,所救活的人不止數百。由此深知傷寒本無惡證,都是因妄投藥物所造成。因追悼父祖之命,皆被庸醫所害;又感嘆人無論貧富貴賤,對此不能自己明瞭,便輕易將一條性命交到庸醫之手。如今姑且摘取其中流弊甚多、錯誤有害於性命的事項,略述其說,題名為「傷寒十勸」。其言不求文采,只盼世人容易明白而深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