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龐曰:天行豌豆瘡,自漢魏以前,經方家不載,或云建武中南陽徵虜所得,仍呼為虜瘡。
龐先生說:流行性的豌豆瘡,自漢代、魏代以前,醫書方劑中都沒有記載,有人說是在建武年間,從南陽征討虜人時染上的,所以仍被稱為「虜瘡」。
原文
其後名醫雖載發斑候,是發汗吐下後,熱毒不散,表虛里實,熱氣燥於外,故身體發斑。又說豌豆疱瘡,表虛里實,一如發斑之理。
後世名醫雖然記載了發斑的症狀,那是因為在發汗、催吐、攻下之後,熱毒沒有散去,體表虛弱而體內充實,熱氣在外燥熱,所以身體出現斑點。又說豌豆疱瘡,也是體表虛弱而體內充實,和發斑的道理一樣。
原文
別云熱毒內盛,攻於臟腑,餘氣流於肌肉,遂於皮膚毛孔中,結成此瘡。
另一種說法是,熱毒在體內過盛,侵襲臟腑,剩餘的邪氣流竄到肌肉,於是從皮膚毛孔中,結成了這種瘡。
原文
既是裡實,熱毒內盛,則未發及欲發,瘡斑未見,皆宜下之也;瘡已瘥,則再下之。此病有兩種。
既然體內充實,熱毒內盛,那麼在未發作或即將發作、瘡斑還未出現時,都應該使用攻下法;瘡已經痊癒後,也要再次攻下。這種病有兩種類型。
原文
一則發斑,俗謂之麻子,其毒稍輕;二則豌豆,其毒最重,多是冬溫所變。
一種是發斑,俗稱「麻子」,它的毒性稍微輕一些;另一種是豌豆瘡,它的毒性最重,大多是冬季感受溫邪而轉變的。
原文
凡覺冬間有非節之暖,瘡毒未發,即如法下之,次第服預防之藥,則毒氣內消,不復作矣;有不因冬暖,四時自行者,亦如法下之。
凡是感覺到冬季有反常的溫暖,瘡毒尚未發作,就立即按照方法攻下,然後依次服用預防的藥物,那麼毒氣就會在體內消散,不再發作了;也有不是因為冬季溫暖,而是在四季自行發作的,也按照同樣的方法攻下。
原文
古方雖有治法,而不詳備,疑當時毒熱未甚,鮮有死者耶。
古方雖然有治療方法,但不夠詳盡完備,大概是當時的毒熱還不嚴重,很少有人因此死亡吧。
原文
近世此疾,歲歲未嘗無也,甚者夭枉十有五六,雖則毒氣內壞不治,因醫為咎,又大半矣。若身疼壯熱頭痛,不與小汗,何由衰散?
近代這種疾病,每年都沒有斷絕過,嚴重的時候,夭折死亡的有十分之五六,雖然有些是毒氣內攻、無法救治,但因為醫生失誤而導致的,又佔了大半。如果患者身體疼痛、高燒、頭痛,不給他稍微發汗,邪氣怎麼能消散呢?
原文
大腑久秘,毒攻腰脅,或心腹脹滿,不與微利,何由釋去?故當消息汗下。
腸胃長期便秘,毒氣侵攻腰部脅肋,或者心腹部脹滿,不給他輕微的瀉下,病邪怎麼能排解出去呢?所以應當根據病情,靈活運用發汗和攻下的方法。
原文
然則寒藥固不當行,溫藥反增熱毒,若熱勢大盛,脈候洪數,涼性之藥,不阻表裡氣,亦可通用;若寒氣阻礙,脈候浮遲,則溫性之藥,不阻表裡氣者,可冀冰釋。
然而,寒涼的藥物固然不應當濫用,溫熱的藥物反而會增加熱毒。如果熱勢非常強盛,脈象洪大而數,那麼性質寒涼的藥物,只要不妨礙表裡氣機,也可以通用;如果寒邪阻滯,脈象浮而遲緩,那麼性質溫熱的藥物,只要不妨礙表裡氣機,就有希望使病邪像冰雪消融一樣化解。
原文
云不可汗下寒熱之藥,只可紫草一味者,乃滯隅之流,只是遭逢輕疾,以自瘥為功,若值重病,則拱手待斃矣。
那種說法,認為不能用汗法、下法以及寒熱藥物,只能用紫草這一味藥的,是見識偏狹的人,他們只是碰上了輕症,以疾病自行痊癒當作自己的功勞,如果遇到重病,就只能束手無策等死了。
原文
世有權貴,自信不任人拘忌,冷熱汗下,病或不救,則責醫謬誤,斯又可為傷嘆。
世上有權勢的富貴人,自以為是,不肯接受醫生的勸誡禁忌,無論是用寒藥、熱藥、汗法、下法,如果病情沒有好轉甚至無法挽救,就歸咎於醫生的錯誤,這實在令人感到悲傷和嘆息。
原文
夫調瑟者必當移柱,故用古方,附以愚見,為斑豆方,以小兒多染此患,故專用小湯劑,大人可倍用之。
調節瑟音的人必須移動瑟柱,所以我在採用古方的基礎上,附上自己的一些見解,編寫了治療斑豆瘡的方劑。因為小兒多患此病,所以專門使用小劑量的湯藥,成人可以加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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