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按刺瘧論曰。諸陰井莫出血。此篇因此以為刺井之戒。所謂諸井者。在手足指端爪甲角。其地至溢。而脈流亦涓涓微派耳。故方其補之。則若無妨。方其為瀉。固有所忌。故云氣少不足使也。滑注以為不足使。為補瀉。然此論專為刺井者言之。則唯禁瀉而未曾禁補。故本文明言刺井者。以榮瀉之。惟示瀉井。必以榮代之之法。若夫為補。豈所可忌哉。第六十二至於此篇。並論井榮俞原經合。所以為治之義。
根據《刺瘧論》所說,所有陰井穴都不可出血。此篇因此作為刺井的告誡。所謂諸井穴,在手足指端的爪甲角處,其部位極淺,而脈流也如涓涓細流。所以在補的時候,似乎沒有妨礙;在瀉的時候,則有所忌諱。所以說氣少不足以使用。滑注認為「不足使」是指補瀉。然而此論專為刺井穴而言,則只禁止瀉而未曾禁止補。所以本文明確說刺井穴者,用榮穴來瀉之,只是表示瀉井穴時,必須用榮穴代替的方法。至於補,哪裡有什麼可忌諱的呢?第六十二篇到本篇,都論述井、榮、俞、原、經、合,是治療的意義。
原文
(第六十九舊六十七)難曰。五臟募(穴)皆在陰。
(第六十九,舊本為第六十七)問:五臟的募穴(穴位)都在陰(胸腹部)。
原文
(胸腹及脅)而俞(穴)在陽(背部足太陽)者。何謂也。然。陰病行陽。(背)陽病行陰。(腹)故令募在陰。(身以前)俞在陽。(身以後)
(胸腹及脅部)而俞穴(穴位)在陽(背部足太陽經)者,是什麼意思?答:陰病會行於陽(背部),陽病會行於陰(腹部),所以使募穴在陰(身體前方),俞穴在陽(身體後方)。
原文
按此因前篇井榮俞經合諸論。次及腹背募俞之義。募者結也。名陰穴。在腹者。俞者輸也。名陽穴。在背者。夫經之有募俞也。皆臟氣所留止處。而俞與募又有差別。俞者屬於背部。太陽經。其血氣有積此輸彼。募者在胸腹部。或屬本經。或屬他經。血氣逗留其處。內深連臟。故有病則陽病行陰。陰病行陽。率皆緣此取之。是針家從陽引陰。從陰引陽之義也。靈樞以任脈之鳩尾脖胦為膏與肓之原。則在腹部亦有原。所謂募者。蓋募原之謂也。凡周身之氣穴。總謂之俞。此所謂俞者。止言背部五臟之俞耳。讀者勿混同。
按:此因前篇關於井、榮、俞、經、合的各種論述,進而涉及腹背募俞的意義。募是結聚的意思,名為陰穴,在腹部;俞是輸送的意思,名為陽穴,在背部。經絡之有募俞,都是臟氣停留之處。而俞與募又有差別:俞屬於背部太陽經,其血氣在此積聚並輸送到彼處;募在胸腹部,或屬於本經,或屬於他經,血氣逗留其處,內部深層連通臟腑。所以有病時,陽病行於陰,陰病行於陽,大都依據此理取穴。這是針家從陽引陰、從陰引陽的意義。《靈樞》以任脈的鳩尾、脖胦為膏與肓之原,則在腹部也有原。所謂募,大概就是募原的意思。凡周身氣穴,總稱為俞。此處所謂俞,只指背部五臟的俞穴。讀者不要混淆。
原文
(第七十舊七十四)難曰。經(今經無所見)言春刺井。夏刺榮。季夏刺俞。秋刺經。冬刺合者。何謂也。然。春刺井者。邪在肝。夏刺榮者。邪在心。季夏刺俞者。邪在脾。秋刺經者。邪在肺。冬刺合者。邪在腎。(以上五治當其時取之)其肝心脾肺腎。而繫於春夏秋冬者。何也。然。五臟一病。輒有五(邪)者。假令肝病。〔立(面)例〕色青者。肝(病)也。(鼻)臊臭者。肝(病)也。(味)喜酸者。肝(病)也。(聲)喜呼者。肝(病)也。(液)喜泣者。肝(病)也。其病眾多。(五邪相加)不可盡言也。四時(四臟)有數。(五病)而並繫於春夏秋冬者也。針之要妙。在於秋毫。(舊本有者也二字今削去)
(第七十,舊本為第七十四)問:經(現在經中未見)說春刺井、夏刺榮、季夏刺俞、秋刺經、冬刺合,是什麼意思?答:春刺井,是因為邪在肝;夏刺榮,是因為邪在心;季夏刺俞,是因為邪在脾;秋刺經,是因為邪在肺;冬刺合,是因為邪在腎。(以上五種治法當根據時令取穴)肝、心、脾、肺、腎與春夏秋冬相關聯,是為什麼?答:五臟一有病,往往有五種(邪)的表現。假設肝病,〔例〕面色青是肝病,鼻聞臊臭是肝病,口味喜酸是肝病,聲音喜呼是肝病,津液喜泣是肝病。其病症眾多(五邪相加),不能完全說盡。四時(四臟)有定數,(五病)並聯屬於春夏秋冬。針法的要妙,在於秋毫。(舊本有「者也」二字,今刪去)
原文
按此承前篇。謂井榮俞經合。分為四時之治。凡五臟病當其時而發者。各視其所主之聲色臭味液。從其臟之虛實。而為之補瀉也。所謂五臟。一病輒有五者。謂賊微虛實正五邪也。假令春病在肝。則盡見本臟之聲色臭味液。乃知肝之五邪也。若夫聲臭味液糅至。則照鑑脈證。而顧夫賊微虛實。他邪相冒如何耳。餘臟可以例推。或疑靈樞諸篇所言。冬刺井者。與此篇異。何歟。蓋審彼所言。皆謂先時資其化源之治也。如木以水為化源。火以木為化源之類。皆培其本。而救病於未發者。扁鵲特舉經之所遺闕。而論當時發病之治爾。夫五臟之病。以此察之。則虛實自明。而補瀉之分。瞭然可知矣。故結之云。針之要妙。在秋毫者也。本篇舊出於第七十四。今詳其辭。正與第六十八篇。義互相發。宜連讀。
按:此承接前篇,論述井、榮、俞、經、合分為四時的治法。凡是五臟病當其時令而發作的,各根據其所主的聲音、顏色、氣味、味道、液體,順從該臟的虛實來進行補瀉。所謂五臟一病就有五種(邪),指的是賊、微、虛、實、正五邪。假設春天病在肝,就完全顯現本臟的聲音、顏色、氣味、味道、液體,於是知道肝的五邪。如果聲音、氣味、味道、液體混合出現,就要參考脈證,考慮賊、微、虛、實以及他邪相干擾的情況。其餘臟腑可以類推。有人懷疑《靈樞》各篇所說冬刺井與本篇不同,為什麼?仔細看它所說的,都是指預先滋養其化源的治法。如木以水為化源,火以木為化源之類,都是培固其根本,救治疾病於未發之時。扁鵲特意舉出經書所遺漏的內容,而論述當時發病的治法。五臟的病,用這個方法來觀察,則虛實自然明白,而補瀉的分別也清晰可知。所以總結說:針法的要妙,在於秋毫。本篇舊本出於第七十四,現在詳看其文辭,正與第六十八篇意義互相發明,應當連起來閱讀。
原文
(第七十一舊七十)難曰。春夏刺淺。秋冬刺深者。何謂也。然。春夏者。陽氣在(地)上。人氣亦在上。(皮膚)故當淺取之。秋冬者。陽氣在(地)下。人氣亦在下。(筋骨)故當深取之。
(第七十一,舊本為第七十)問:春夏刺淺,秋冬刺深,是什麼意思?答:春夏時,陽氣在地面上,人氣也在上部(皮膚),所以應當淺刺。秋冬時,陽氣在地面下,人氣也在下部(筋骨),所以應當深刺。
原文
(是隨時為淺深)春夏各(經)致一陰(氣)秋冬各(經)致一陽(氣)者。何謂也。然。春夏溫(暑)必致一陰者。初下針深而(二字舊本脫今私補之)沉之。至腎肝之部。
(這是隨著時令來決定淺深)春夏各經要引致一陰之氣,秋冬各經要引致一陽之氣,是什麼意思?答:春夏溫暑,必須引致一陰之氣,是因為初下針時要深而沉之,到達腎肝的部位(筋骨)。
原文
(筋骨)得氣(針下所得之氣)引(伸)持之陰(營氣)也。秋冬寒(涼)必致一陽(氣)者。初內針淺而浮之。至心肺之部。
(筋骨)得氣(針下所得之氣)後,提引並持之,這是陰(營氣)。秋冬寒涼,必須引致一陽之氣,是因為初下針時要淺而浮之,到達心肺的部位(皮脈)。
原文
(皮脈)得氣(針下所得之氣)推內之陽(衛氣)也。是謂春夏必致一陰。秋冬必致一陽。
(皮脈)得氣(針下所得之氣)後,推而內之,這是陽(衛氣)。這就是所謂春夏必引致一陰,秋冬必引致一陽。
原文
按素問第六十四篇曰。春氣在經脈。夏氣在經絡。長夏氣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又靈樞第九篇曰。春氣在毛。夏氣在皮膚。秋氣在分肉。冬氣在筋骨。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劑。刺瘦人者。以春夏之劑。此篇蓋據是等說。論刺有淺深之法。細味其旨。則春夏二字。微有淺深之分。若秋與冬。亦當然。乃知天時人氣。升降浮沉。如合符節。亦當知瘦人雖秋冬。猶用春夏之法。肥人雖春夏。更行秋冬之法。各隨其宜。臨機應變。允執厥中。是此篇之微意。不可不察焉。後節又言春夏致陰。秋冬致陽。則似與前說左。而實不相乖。言方刺之初。先深下之。在筋骨之部。窺針下所動之氣。乃引浮之。留在淺處。而後行針久之。此所謂春夏致一陰之法。而其治專在淺處。蓋春夏陽氣升浮之時。故人氣亦提舉。以從其道焉。其刺之初。先淺內之。在皮膚之分。針下得氣。漸推下之。留在深處。而後行針灸之。此所謂秋冬致一陽之法。而其治專在深處。蓋秋冬陽氣降沉之時。故人氣亦重墜以從之耳。兩初字勿輕看過。此蓋下針初一手法。而非謂至其經。猶且如是矣。讀者察諸。
按:《素問》第六十四篇說:春氣在經脈,夏氣在經絡,長夏氣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又《靈樞》第九篇說:春氣在毛,夏氣在皮膚,秋氣在分肉,冬氣在筋骨。所以刺肥人要用秋冬的劑量,刺瘦人要用春夏的劑量。此篇大概是依據這些說法,論述刺法的淺深。細細品味其旨意,則「春夏」二字,微有淺深之分;秋與冬也當然如此。於是知道天時與人氣的升降浮沉,如符節相合。也應當知道瘦人即使在秋冬,仍可用春夏之法;肥人即使在春夏,也可行秋冬之法。各隨其宜,臨機應變,適當地掌握中道。這是此篇的微妙含意,不可不察。後節又說春夏致陰、秋冬致陽,似乎與前說相左,但實不相違。說的是開始刺的時候,先深刺下去,在筋骨部位,觀察針下所動之氣,然後提引浮之,留在淺處,然後再行針一段時間。這就是所謂春夏致一陰之法,而其治療專在淺處。因為春夏陽氣升浮之時,所以人氣也提舉,以順應其道。開始刺的時候,先淺刺進去,在皮膚部位,針下得氣後,逐漸推下,留在深處,然後再行針或灸。這就是所謂秋冬致一陽之法,而其治療專在深處。因為秋冬陽氣降沉之時,所以人氣也重墜以順應它。兩個「初」字不要輕看過。這只是下針最初的的手法,並非說到了經脈還是這樣。讀者要體察。
原文
(第七十二舊七十一)難曰。經言刺榮(深取)無傷衛。(淺取)刺衛(出氣)無傷榮。(出血)何謂也。然。針陽(衛分邪氣)者。臥針而刺之。刺陰(榮分邪氣)者。先以左手攝按所針榮俞(諸穴)之處。(衛)氣散乃內針。是謂刺榮無傷衛。刺衛無傷榮也。
(第七十二,舊本為第七十一)問:經說刺榮分(深取)不要傷及衛分(淺取),刺衛分(出氣)不要傷及榮分(出血),是什麼意思?答:針刺陽分(衛分邪氣)者,要用臥針的方式刺入;針刺陰分(榮分邪氣)者,先用左手攝按所針的榮俞(諸穴)部位,使(衛)氣散開後再進針。這就是所謂刺榮分無傷衛分,刺衛分無傷榮分。
原文
按靈樞曰。刺有三變。所謂刺榮衛。與寒痹留經是也。其言曰。刺營者出血。刺衛者出氣。又素問曰。刺皮勿傷脈。刺脈勿傷肉。刺肉勿傷筋。刺筋勿傷骨。刺骨勿傷筋。刺筋勿傷肉。刺肉勿傷脈。刺脈勿傷皮。由此文而推之。所謂無傷者。言榮出血。衛出氣也。傷者言榮出氣。衛出血。蓋刺榮者。有事於血。故以其左手攝按所針之俞。令衛氣散而內針。則浮氣不亂。是刺榮無傷衛也。刺衛者。有事於氣。故斜臥其針以行之。則無墜下之過。是刺衛無傷榮也。靈樞唯以氣血有淺深之分而言。此篇直謂行針之法。其實則彼是互相發明。
按:《靈樞》說:刺法有三變,即刺榮衛和寒痹留經。它說:刺營分要出血,刺衛分要出氣。又《素問》說:刺皮不要傷脈,刺脈不要傷肉,刺肉不要傷筋,刺筋不要傷骨;反過來,刺骨不要傷筋,刺筋不要傷肉,刺肉不要傷脈,刺脈不要傷皮。由此文推斷,所謂無傷,是指榮分出血、衛分出氣;傷是指榮分出氣、衛分出血。因為刺榮分是作用於血,所以用左手攝按所針的俞穴,使衛氣散開後進針,則浮氣不會紊亂,這就是刺榮無傷衛。刺衛分是作用於氣,所以斜臥其針以行針,則沒有墜下的過失,這就是刺衛無傷榮。《靈樞》只是根據氣血有淺深之分來說,此篇直接說明行針的方法,實際上是互相發明的。
原文
(第七十三舊七十六)難曰。何謂補瀉。當補之時。何所取(致)氣。當瀉之時。何所置(棄)氣。然。當補之時。從衛(分)取氣。當瀉之時。從榮(分)置氣。其陽(正)氣不足。陰(邪)氣有餘。
(第七十三,舊本為第七十六)問:什麼是補瀉?當補的時候,從哪裡取氣(引致氣)?當瀉的時候,從哪裡置氣(棄去氣)?答:當補的時候,從衛分取氣;當瀉的時候,從榮分置氣。當正氣不足、邪氣有餘時。
原文
當先補其陽(穴)而後瀉其陰(穴)陰(正)氣不足。陽(邪)氣有餘。
應當先補其陽(穴),而後瀉其陰(穴)。當陰(正)氣不足、陽(邪)氣有餘時。
原文
當先補其陰(穴)而後瀉其陽(穴)榮(血)衛(氣)通行。此其要也。
應當先補其陰(穴),而後瀉其陽(穴)。使榮(血)衛(氣)通行,這是其要點。
原文
按此篇專為補瀉榮氣。行於脈中者言之。凡補瀉之法。前後諸篇所述。其義不一。各殊其歸。集成以得之。則鼎湖之蘊奧。渤海之要妙。當如得諸心。而運諸掌焉。所謂從衛取氣者。淺留其針。得氣因推下之。使其浮散之氣。收入脈中。是補之也。從榮置氣者。深而留之。得氣因引持之。使脈中之氣。散置衛外。是瀉之也。即與前篇所言。春夏致一陰。秋冬致一陽。其事似同。然彼以四時陰陽升降之道言之。此乃以一經增減之法言之。陽氣不足。陰氣有餘。當先補陽瀉陰雲云數語。即靈樞所云陰盛而陽虛。先補其陽。後瀉其陰而和之。陰虛而陽盛。先補其陰。後瀉其陽而和之之義。先虛後實者。是針家予奪之道。若誤先實後虛。則恐暗脫漏正氣。故戒其先後如此。
按:此篇專門針對補瀉榮氣(行於脈中者)而言。凡是補瀉的方法,前後各篇所述,其意義不一,各有歸旨。綜合起來理解,則黃帝的深奧之義、扁鵲的要妙,應當能夠心領神會,運用在掌握之中。所謂從衛取氣,是指淺留其針,得氣後推下之,使浮散之氣收入脈中,這是補法。從榮置氣,是指深而留之,得氣後引持之,使脈中之氣散置衛外,這是瀉法。這與前篇所說的春夏致一陰、秋冬致一陽,其事看似相同,但彼是根據四時陰陽升降之道來說,此是根據一經增減之法來說。陽氣不足、陰氣有餘,應當先補陽瀉陰等幾句話,就是《靈樞》所說的「陰盛而陽虛,先補其陽,後瀉其陰而和之;陰虛而陽盛,先補其陰,後瀉其陽而和之」的意義。先補虛後瀉實,是針家予奪之道。如果錯誤地先瀉實後補虛,則恐怕暗地裡脫漏正氣,所以告誡其先後順序如此。
原文
(第七十四舊七十八)難曰。針有補瀉。何謂也。然。補瀉之法。非必呼吸出內針(法)也。知為(行)針者。信其左(手)不知為行針者。信其右(手)當刺之時。先以左手厭按所(可)針榮俞之(穴)處。彈而努之。(手法)爪而下之。(手法)其氣之來。如動脈之狀。順(流)針而刺之。得(針下)氣因推而內之。是謂補。(法)動(搖)而(引)伸之。是謂瀉。(法)不得(針下)氣。乃與(授)男外(衛)女內。(營。再取之法)不得(針下)氣。是謂十死不治也。
(第七十四,舊本為第七十八)問:針法有補瀉,是什麼意思?答:補瀉的方法,不一定只是呼吸出針進針的方法。懂得行針的人,信賴其左手;不懂得行針的人,信賴其右手。當刺的時候,先用左手厭按所要針的榮俞穴位處,彈而努之(手法),爪而下之(手法)。待其氣來,像動脈搏動的樣子,順著針刺入。得氣後因勢推而內之,這就是補法;搖動而引伸之,這就是瀉法。如果不得氣,就給予男外(衛)女內(營)的再取之法。仍然不得氣,這就稱為十死不治。
原文
按候吸內針。候呼出針。曰瀉。以呼內針。以吸出針。曰補。是呼吸出內之針也。內經諸篇數言之。故此篇唯言左右手法。以辨補瀉。所謂厭按所針。彈而努之。爪而下之者。皆謂用左手之法。如此而氣來至。則遂直刺之。而隨其針下得氣。徐以深之。此即補之之法也。動而伸之。是謂瀉。疑似前後文有脫漏。何者。補既言入針之法。而不言出焉。瀉既言出法。而不言內焉。由此考之。則補之出針。當不動而伸之。瀉之入針。必當不須左手厭按之法。然則非有闕漏。蓋互文言之。不得氣。乃與男外女內。靈樞云。男內女外。堅拒勿出。僅守勿內。是謂得氣。內外字與此倒置者。蓋彼有男禁內。女禁外之義。觀下文二句。可以見已。此篇內外。即直言與者。授與施與之義。在男持針於衛外。以待氣之至。在女推針於營內。以待氣之至。文異而義同耳。如此亦氣不至。則為死必矣。故曰十死不治也。
按:等候吸氣時進針,呼氣時出針,稱為瀉;在呼氣時進針,吸氣時出針,稱為補。這是呼吸進出針的方法。《內經》各篇多次提到。所以此篇只論左右手法來區分補瀉。所謂厭按所針、彈而努之、爪而下之,都是使用左手的方法。如此而氣來到,就直刺之,並隨著針下得氣,緩慢地深刺,這就是補法。動而伸之,就是瀉法。疑似前後文有脫漏。為什麼?補法既說了進針的方法,卻不說出針;瀉法既說了出針的方法,卻不說進針。由此推斷,補法的出針,應當是不動而伸之;瀉法的進針,必定不需要左手厭按的方法。如此則並非有闕漏,而是互文見義。不得氣時,就使用男外女內的方法。《靈樞》說:「男內女外,堅拒勿出,謹守勿內,是謂得氣。」內外字與此篇相反,是因為彼處有男禁內、女禁外的含義。看下文兩句,就可以明白。此篇的內外,直接說「與」,是授予、施與的意思。在男子持針於衛外,等待氣至;在女子推針於營內,等待氣至。文字不同而意義相同。如此仍然氣不至,則必死無疑,所以說十死不治。
原文
經言。有見(音現下同)如(訓而下同古字通用)入。有見如出者。何謂也。然。
經說:有見而入(音現,下同),有見而出(如,訓而,古字通用)。這是什麼意思?答:
原文
所謂有見如入出(舊本脫出字今從滑注補之)者。謂左手(厭按)見氣來至。乃內針。針入見氣(至)盡乃出針。是謂有見如入。有見如出也。
所謂「有見如入出」(舊本脫「出」字,今從滑注補之),是指左手(厭按)見到氣來至,於是進針;針入後見到氣至盡,然後出針。這就叫「有見如入,有見如出」。
原文
此承前節再言補法出入之針。前所謂補者。唯謂內針。而未言出針。故舉經言。再謂其義如此。所謂左手見氣者。前既縷縷盡之。候其針下所得之氣。至盡而出針者。至此乃言之。若夫瀉者。上文既言動而伸之。則何待其見氣來盡乎。蓋針法補之為難。故令王燾虞搏輩。發有瀉無補之疑。且此篇於補一法。丁寧反復不止者。以其難故爾。於瀉則略之。以其易故爾。此一節出於舊本第八十篇。詳其文義。全與前段互相發。故聯一篇。
此節承接前節再論補法的出入針。前面所謂補法,只說了進針,沒有說出針,所以引用經文,再說明其意義如此。所謂左手見氣,前面已經詳細說明。等到針下得氣,氣盡而出針,到這裡才說明。至於瀉法,上文已經說「動而伸之」,則何必等待氣來盡呢?因為針法中補法較難,所以使得王燾、虞搏等人產生有瀉無補的疑惑。而且此篇對於補法反覆叮囑不止,是因為其難的緣故;對於瀉法則簡略,是因為其容易的緣故。此一節出於舊本第八十篇,詳看其文義,完全與前段互相發明,所以聯為一篇。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