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經釋

卷上

卷上(5)

卷上36
原文
然:肺脈雖不見,右手當(一作脈)沉伏。(沉伏,亦積氣之脈。右手統指三部言,則肺脈亦在其中。又右手氣口脈所以候里也。)其外痼疾同法耶?將異也?
白話
然而:肺脈雖然沒有出現,右手應該(一作脈)沉伏。(沉伏,也是積氣的脈象。右手是統指三部來說,那麼肺脈也在其中。又右手氣口脈是用來診候裏證的。)那些外部的痼疾,是同樣的方法嗎?還是不同呢?
原文
(痼疾,凡肌肉筋骨間久留不去之病皆是,以其不在臟腑故曰外。)
白話
(痼疾,凡是肌肉筋骨之間長久停留不去的疾病都屬於此類,因為它們不在臟腑,所以稱為外。)
原文
然:結者,脈來去時一止,無常數,(無常數,乃為結脈之象。若有常數者,或四十動一止,或三十動一止,乃代脈,主死,不但有積矣。蓋結脈之所由生,以積聚在內,脈道不通,故其現脈如此。)名曰結也。伏者,脈行筋下也。浮者,脈在肉上行也。左右表裡,法皆如此。
白話
然而:結脈,是脈搏在來去的時候有一次停頓,沒有固定的次數,(沒有固定次數,才是結脈的現象。如果有固定次數,比如四十次跳動停頓一次,或三十次跳動停頓一次,那是代脈,主死,不僅僅是有積聚了。因為結脈產生的原因,是由於積聚在體內,脈道不通暢,所以呈現的脈象如此。)這種脈稱為結。伏脈,是脈搏運行在筋的下面。浮脈,是脈搏在肌肉的上面運行。左右表裡的脈法,規律都是這樣。
原文
(言結伏則病在裡,結浮則病在表,結在右病亦在右,結在左病亦在左,以此推之,則內外左右積氣痼疾,其結脈同而浮伏異也,故曰法皆如此。)假令脈結伏者,內無積聚,脈浮結者,外無痼疾;有積聚脈不結伏,有痼疾脈不浮結,為脈不應病,病不應脈,是為死病也。
白話
(是說結而伏的脈,病在裡;結而浮的脈,病在表;結在右側,病也在右側;結在左側,病也在左側。以此類推,那麼內外左右的積氣和痼疾,它們的結脈相同,但浮伏不同,所以說規律都是這樣。)假如脈象結而伏,但體內沒有積聚;脈象浮而結,但體外沒有痼疾;或者有積聚而脈不結伏,有痼疾而脈不浮結,這便是脈與病不相應,病與脈不相合,這是死症。
原文
(病脈不相應,乃真氣已漓,血脈不相聯屬,故云死也。)
白話
(病與脈不相應,是因為真氣已經離散,血脈之間不相連屬,所以說會死。)
原文
十九難曰:經言脈有逆順,男女有恆,而反者,何謂也?
白話
第十九難說:經書上說脈有逆順,男女各有固定的常規,但出現相反的情況,是什麼意思呢?
原文
(得其脈為順,不得其脈為逆。恆,常也,謂各有一定之法也。反,謂上下之強弱相反,如下文所云也。經文無考。)
白話
(得到應有的脈象為順,得不到應有的脈象為逆。恆,是常的意思,是說各自有一定的規律。反,是指上下強弱相反,如下文所說。經文無從考證。)
原文
然:男子生於寅,寅為木。陽也。女子生於申,申為金,陰也。
白話
然而:男子對應寅,寅屬木,為陽。女子對應申,申屬金,為陰。
原文
(此推本天地初生男女之理而言,以明脈之所以異也。)
白話
(這是推究天地初生時男女的根本道理來說明,以闡明脈象之所以有差異的原因。)
原文
然:男得女脈為不足,病在內,(男得陰脈,則陽陷於陰,故為不足。內,謂心腹之內。陽氣入陰,則病見於陰位也。)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隨脈言之也。
白話
然而:男子得到女子的脈象為不足,病在內部,(男子得到陰脈,那麼陽氣陷入陰分,所以為不足。內,是指心腹之內。陽氣進入陰分,則病出現在陰位。)左側出現此脈,病在左側;右側出現此脈,病在右側,隨著脈象的部位來說。
原文
(此又以脈之左右,驗病之左右也。)女得男脈為太過,病在四肢,(女得陽脈,則陰越於陽,故為有餘。四肢屬乎陽,陰氣從陽,則病見於陽位也。)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隨脈言之。
白話
(這又是根據脈象的左右,來驗證疾病的左右。)女子得到男子的脈象為太過,病在四肢,(女子得到陽脈,那麼陰氣超越陽分,所以為有餘。四肢屬於陽,陰氣順從陽氣,則病出現在陽位。)左側出現此脈,病在左側;右側出現此脈,病在右側,隨著脈象的部位來說。
原文
此之謂也,(陽道全而陰道半,故陽得陰脈為不足,陰得陽脈為有餘也。)
白話
就是這個意思。(陽道完整而陰道只有一半,所以陽得陰脈為不足,陰得陽脈為有餘。)
原文
二十難曰:經言脈有伏匿,伏匿於何臟而言伏匿耶?(引經言無考。伏匿,謂不見於本位,反藏匿於他部而見其脈也。
白話
第二十難說:經書上說脈有伏匿,伏匿在哪個臟腑而稱為伏匿呢?(引用的經文無從考證。伏匿,是指脈象不出現於本位,反而隱藏於其他部位而顯現其脈。)
原文
然:謂陰陽更相乘、更相伏也。(言不拘於一臟也。)脈居陰部,而反陽脈見者,為陽乘陰也;(陽脈,即下文浮滑而長是也。)脈雖時沉澀而短,此謂陽中伏陰也。
白話
然而:是說陰陽互相乘襲、互相潛伏。(是說不限於一個臟腑。)脈在陰部,反而出現陽脈的,是陽乘陰;(陽脈,就是下文所說的浮滑而長。)脈雖然有時出現沉澀而短,這稱為陽中伏陰。
原文
(言陽雖乘陰,而陰猶伏於陽內也。)脈居陽部,而反陰脈見者,為陰乘陽也;(陰脈,即上文沉澀而短是也。)脈雖時浮滑而長,此謂陰中伏陽也。重陽者狂,重陰者癲。
白話
(是說陽雖然乘襲陰,但陰仍然潛伏在陽之內。)脈在陽部,反而出現陰脈的,是陰乘陽;(陰脈,就是上文所說的沉澀而短。)脈雖然有時出現浮滑而長,這稱為陰中伏陽。重陽的會發狂,重陰的會發癲。
原文
(此又因陰陽之伏匿而極言之。重陽、重陰,言不止伏匿,陰皆變為陽,陽皆變為陰也。狂者陽疾,癲者陰疾,邪氣既盛,至傷其神,故其病如此。《素·病能論》云:「有病怒狂者,……生於陽也。)」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
白話
(這是又根據陰陽的伏匿而進一步論述。重陽、重陰,是說不僅僅是伏匿,而是陰全部變為陽,陽全部變為陰。狂是陽性的疾病,癲是陰性的疾病,邪氣已經亢盛,以至於損傷其神,所以其病如此。《素問·病能論》說:「有患怒狂的,……產生於陽。」)脫陽的人會看到鬼,脫陰的人會目盲。
原文
(此又因重陰、重陽而及之。鬼屬陰,陽既脫,則純乎陰,故見鬼。目得血而能視,陰既脫,則血不營於目,故目盲。此則重陰、重陽之反也。)
白話
(這是又因為重陰、重陽而連帶提及。鬼屬陰,陽氣已經脫失,就純粹是陰,所以看到鬼。眼睛得到血的滋養才能看東西,陰血已經脫失,那麼血不能營養眼睛,所以目盲。這是重陰、重陽的反面。)
原文
二十一難曰:經言人形病,脈不病,曰生;脈病。形不病,曰死。何謂也?
白話
第二十一難說:經書上說人的形體有病,脈象沒有病,稱為生;脈象有病,形體沒有病,稱為死。這是什麼意思?
原文
然:人形病,脈不病,非有不病者也,謂息數不應脈數也。
白話
然而:人的形體有病,脈象沒有病,並非真的沒有病,而是說呼吸的次數與脈搏的次數不相應。
原文
(言非脈之真不病也。蓋診病以不病調病人,一呼二至,一吸二至,脈數之常。若其人既病,則呼吸不齊,不能與脈數相應,或脈遲而其人之息適緩,或脈數而其人之息適促,醫者不能審之,遂以為無病,而實不然也。又或醫者之息不能自調,與病者相應,則遲數不辨,故誤以為不病,亦通,經文無考。)此大法。
白話
(是說並非脈象真的沒有病。因為診病時,醫者用自己的正常呼吸來調節病人,一呼脈跳兩次,一吸脈跳兩次,這是脈搏的正常次數。如果病人已經有病,那麼呼吸不整齊,不能與脈搏次數相應;或者脈遲而病人的呼吸正好緩慢,或者脈數而病人的呼吸正好急促,醫者不能審察清楚,就認為沒有病,而實際上並非如此。又或者醫者自己的呼吸不能自行調勻,與病人相應,那麼遲數就無法分辨,所以誤認為沒有病,也說得通。經文無從考證。)這是大原則。
原文
二十二難曰:經言脈有是動,有所生病,一脈輒(一本無輒字)變為二病者,何也?
白話
第二十二難說:經書上說脈有「是動」和「所生病」,一條經脈就變成兩種病,這是為什麼?
原文
(此亦非經之全文,乃約經語以成文者也。此脈字,指經脈言。是動、所生病,見《靈·經脈篇》。二病,指經文「是動」以下所舉之病,及「所生病」以下所舉之病,有此二者之殊也。)
白話
(這也不是經書的全文,而是概括經文語句而成的文字。這裡的「脈」字,是指經脈。是動、所生病,見於《靈樞·經脈篇》。二病,是指經文中「是動」以下所舉的疾病,以及「所生病」以下所舉的疾病,有這兩種的區別。)
原文
然:經言是動者,氣也;所生病者,血也。(言脈之動者,氣為之,而所生病者,則血為之也。)邪在氣,氣為是動;邪在血,血為所生病。
白話
然而:經書說「是動」,是指氣;「所生病」,是指血。(是說脈的跳動,是氣的作用;而所生的疾病,則是血的作用。)邪氣在氣分,氣就出現「是動」;邪氣在血分,血就出現「所生病」。
原文
(此又言氣血之所以病,則皆因乎邪也。)氣主呴之,血主濡之。
白話
(這又是說氣血之所以生病,都是因為邪氣。)氣主管溫煦,血主管濡潤。
原文
(呴,煦也,熏蒸之義。濡,滋潤之義。)氣留而不行者,(不能呴也。)為氣先病也;血壅(一作滯)而不濡者,(壅,凝滯也。)為血後病也。故先為是動,後所生也。
白話
(呴,是溫暖的意思,有熏蒸的含義。濡,是滋潤的含義。)氣停滯而不能運行,(不能溫煦。)這是氣先病;血壅滯(一作滯)而不能濡潤,(壅,是凝滯的意思。)這是血後病。所以先出現「是動」,後出現「所生病」。
原文
(言邪之中人,必先傷乎氣而氣病,然後及乎血而血病,故云一脈變二病也。)
白話
(是說邪氣侵犯人體,必定先傷害氣而導致氣病,然後影響到血而導致血病,所以說一條經脈變成兩種病。)
原文
二十三難曰:手足三陰三陽,脈之度數,可曉以不?
白話
第二十三難說:手腳的三陰三陽經脈,它們的長度數值,可以知道嗎?
原文
然:手三陽之脈,(三陽,《靈·脈度篇》作「六陽」。)從手至頭,(手三陽之脈皆從指末起而終於頭。)長五尺,五六合三丈。
白話
然而:手三陽的經脈,(三陽,《靈樞·脈度篇》作「六陽」。)從手到頭,(手三陽經脈都從手指末端起始而終止於頭。)長五尺,五六合起來是三丈。
原文
(五六,合兩手言之也。)手三陰之脈,從手至胸中,(手三陰之脈亦從指末起而至胸中。)長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
白話
(五六,是合併兩手來說。)手三陰的經脈,從手到胸中,(手三陰經脈也從手指末端起始而到達胸中。)長三尺五寸,三六得一丈八尺,五六得三尺,合起來是二丈一尺。
原文
足三陽之脈,從足至頭,(足三陽從足趾起至頭。)長八尺,六八四丈八尺。
白話
足三陽的經脈,從足到頭,(足三陽從足趾起始到頭。)長八尺,六八得四丈八尺。
原文
足三陰之脈,從足至胸,(足三陰從足趾、足心起至胸。)長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
白話
足三陰的經脈,從足到胸,(足三陰從足趾、足心起始到胸。)長六尺五寸,六六得三丈六尺,五六得三尺,合起來是三丈九尺。
原文
人兩足蹺脈,從足至目,長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蹺脈屬奇經。)
白話
人兩足的蹺脈,從足到目,長七尺五寸,二七得一丈四尺,二五得一尺,合起來是一丈五尺。(蹺脈屬於奇經。)
原文
然:經脈者,行血氣,通陰陽,以營於身者也。
白話
然而:經脈,是運行血氣,溝通陰陽,用來營養全身的。
原文
其始從中焦,注手太陰、陽明;(營出於中焦,故脈從中焦始。)陽明注足陽明、太陰;太陰注手少陰、太陽;太陽注足太陽、少陰;少陰注手心主、少陽;少陽注足少陽、厥陰;厥陰復還注手太陰。
白話
它的起始從中焦,注入手太陰、陽明;(營氣出自中焦,所以經脈從中焦開始。)陽明注入足陽明、太陰;太陰注入手少陰、太陽;太陽注入足太陽、少陰;少陰注入手心主、少陽;少陽注入足少陽、厥陰;厥陰再迴環注入手太陰。
原文
別絡十五,皆因其原,(脈所注為原。《靈·九針十二原篇》云:「……原者,五臟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蓋謂五臟之氣,皆會於此,而別絡之氣,亦因乎此也。)如環無端,轉相灌溉,朝於寸口、人迎,(寸口,見第一難。人迎,即左手之寸口脈也。朝,如朝覲之朝,謂會聚於此,復稟氣以出也。)以處百病,而決死生也。
白話
別絡有十五條,都依靠它們的原穴,(脈所注之處為原。《靈樞·九針十二原篇》說:「……原穴,是五臟稟受三百六十五節氣味的所在。」大概是說五臟之氣,都會聚於此,而別絡之氣,也依賴於此。)如同圓環沒有端點,互相轉輸灌溉,會聚於寸口、人迎,(寸口,見第一難。人迎,就是左手寸口的脈。朝,如同朝見的朝,是說會聚於此,再稟受氣而輸出。)用來診斷各種疾病,決斷死生。
原文
(處,揆度也,即第一難獨取寸口以決死生之義。)經云:明知終始,陰陽定矣。何謂也?(見《靈·終始篇》。)
白話
(處,是揣度的意思,就是第一難獨取寸口來決斷死生的意義。)經書說:明確知道終始,陰陽就確定了。這是什麼意思?(見於《靈樞·終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