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少師 甲乙作岐伯。陰中有陰 陽中有陽 甲乙作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據下文甲乙非是。張云。剛、柔、強、弱、短、長。無非陰陽之化。然曰陰曰陽。人皆知之。至若陰中復有陰。陽中復有陽。則人所不知也。故當詳審陰陽。則刺得其方矣。
少師,《甲乙經》作岐伯。陰中有陰,陽中有陽,《甲乙經》作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據下文,《甲乙經》非是。張云:剛、柔、強、弱、短、長,無非陰陽之化。然曰陰曰陽,人皆知之。至若陰中復有陰,陽中復有陽,則人所不知也。故當詳審陰陽,則刺得其方矣。
原文
得病所始 張云。謂知其或始於陰。或始於陽。故刺之有理也。
得病所始,張云:謂知其或始於陰,或始於陽,故刺之有理也。
原文
謹度病端 張云。謂察其風因木化。熱因火化。濕因土化。燥因金化。寒因水化。故與時相應也。
謹度病端,張云:謂察其風因木化,熱因火化,濕因土化,燥因金化,寒因水化,故與時相應也。
原文
故曰病在陰之陰者(止)刺絡脈 張云。陰之陰者。陰病在陰分也。當刺其滎輸。以諸經滎輸氣微亦陰之類。如手太陰經魚際為滎。太淵為輸者是也。陽之陽者。陽病在陽分也。當刺其合穴。蓋所入為合。猶在陽分。刺此以防深入。如手陽明經曲池之類是也。陽之陰者。陽病在陰也。當刺陰之經穴。蓋所行為經。其氣正盛。即陰中之陽。如手太陰經渠之類是也。陰之陽者。陰病在陽也。當刺諸絡脈。蓋絡脈浮淺。皆在陽分。如手陽明經偏歷之類是也。簡案、絡脈甲乙作陽之絡。義尤明矣。馬以陰陽為五臟六腑皮膚筋骨之義。覺不允當。
故曰病在陰之陰者(止)刺絡脈,張云:陰之陰者,陰病在陰分也。當刺其滎輸,以諸經滎輸氣微亦陰之類。如手太陰經魚際為滎,太淵為輸者是也。陽之陽者,陽病在陽分也。當刺其合穴,蓋所入為合,猶在陽分,刺此以防深入。如手陽明經曲池之類是也。陽之陰者,陽病在陰也。當刺陰之經穴,蓋所行為經,其氣正盛,即陰中之陽。如手太陰經渠之類是也。陰之陽者,陰病在陽也。當刺諸絡脈,蓋絡脈浮淺,皆在陽分。如手陽明經偏歷之類是也。簡案,絡脈《甲乙》作陽之絡,義尤明矣。馬以陰陽為五臟六腑皮膚筋骨之義,覺不允當。
原文
故曰病在陽者(止)命曰風痹 馬雲。病在陽經者其名曰風。(義見素問風論)病在陰經者其名曰痹。(義見素問痹論)陰陽兩經俱受其病。其名曰風痹。東垣李氏云。病在陽者命曰風。此病在陽。因十二經各受風邪。以高言之氣分也。故身半以上。風之中也。病在陰者命曰痹。身半以下。濕之中也。樓氏曰。陰陽俱病。言陰陽氣血俱病也。簡案、二氏所取義各異。然以上文陰陽推之。馬注為得。張意亦同。
故曰病在陽者(止)命曰風痹,馬雲:病在陽經者,其名曰風(義見《素問·風論》)。病在陰經者,其名曰痹(義見《素問·痹論》)。陰陽兩經俱受其病,其名曰風痹。東垣李氏云:病在陽者命曰風,此病在陽,因十二經各受風邪,以高言之氣分也,故身半以上,風之中也;病在陰者命曰痹,身半以下,濕之中也。樓氏曰:陰陽俱病,言陰陽氣血俱病也。簡案,二氏所取義各異,然以上文陰陽推之,馬注為得,張意亦同。
原文
(張氏醫通云行痹者走注無定風之用也經云病在陽者命曰風在陰者命曰痹陰陽俱病命曰風痹越脾加朮附湯)
(《張氏醫通》云:行痹者,走注無定,風之用也。經云:病在陽者命曰風,在陰者命曰痹,陰陽俱病命曰風痹,越脾加朮附湯。)
原文
病有形(止)陰之類也 張云。有形而不痛者病淺在外也。無形而痛者病深在內也。志云。有形者皮肉筋骨之有形。無形者五臟六腑之氣也。病有形而不痛者。病在外之陽也。病無形而痛者。氣傷痛也。
病有形(止)陰之類也,張云:有形而不痛者,病淺在外也。無形而痛者,病深在內也。志云:有形者,皮肉筋骨之有形;無形者,五臟六腑之氣也。病有形而不痛者,病在外之陽也;病無形而痛者,氣傷痛也。
原文
其陽完而陰傷之也 馬雲。陽經不傷。而陰經受傷耳。
原文
急治其陰 無攻其陽 甲乙作急治其陽。無攻其陰。
急治其陰,無攻其陽,《甲乙》作急治其陽,無攻其陰。
原文
其陰完而陽傷之也 甲乙注云。九墟。完、作緩。馬雲。陰經不傷。而陽經受傷耳。
其陰完而陽傷之也,《甲乙》注云:九墟,完作緩。馬雲:陰經不傷,而陽經受傷耳。
原文
急治其陽 無攻其陰 甲乙作急治其陰。無攻其陽。
急治其陽,無攻其陰,《甲乙》作急治其陰,無攻其陽。
原文
陰陽俱動(止)其形不久 張云。陰陽俱動。表裡皆病也。乍有形。乍無形。往來不常也。加以煩心。陰病甚於陽也。大凡治病必求於本。若求其在表面里亦病。求其在裡而表亦病。此以陰陽並傷。故曰不表不里。治之為難。形將不久矣。
陰陽俱動(止)其形不久,張云:陰陽俱動,表裡皆病也。乍有形,乍無形,往來不常也。加以煩心,陰病甚於陽也。大凡治病必求於本。若求其在表面里亦病,求其在裡而表亦病,此以陰陽並傷,故曰不表不里,治之為難,形將不久矣。
原文
形氣病之先後 張云。形見於外。氣運於中。病傷形氣。則或先或後。必各有所應。
形氣病之先後,張云:形見於外,氣運於中,病傷形氣,則或先或後,必各有所應。
原文
風寒傷形(止)相應也 張云。風寒外襲。故傷於形。情欲內勞。故傷於氣。內傷則病在臟腑。外傷則應於皮毛。若風傷筋脈。則居於外內之間。故應於筋脈。此形氣表裡之有辨也。
風寒傷形(止)相應也,張云:風寒外襲,故傷於形;情欲內勞,故傷於氣。內傷則病在臟腑,外傷則應於皮毛。若風傷筋脈,則居於外內之間,故應於筋脈。此形氣表裡之有辨也。
原文
病九日者(止)衰之 馬雲。衰、去聲。人之感病不同。日數各有多少遠近。以此大略。病三日而刺一次者之法。等而殺之。
病九日者(止)衰之,馬雲:衰,去聲。人之感病不同,日數各有多少遠近,以此大略。病三日而刺一次者之法,等而殺之。
原文
久痹(止)出其血 馬雲。惟久痹而其身不能往來者。則見其血絡盡出其血。不必拘於三日一刺之法也。簡案、不去身。謂留著而不退去也。馬及張併為行去之去。恐非。
久痹(止)出其血,馬雲:惟久痹而其身不能往來者,則見其血絡盡出其血,不必拘於三日一刺之法也。簡案,不去身,謂留著而不退去也。馬及張併為行去之去,恐非。
原文
形先病(止)倍其日 馬雲。風寒傷形。形先病而未入臟者。其病尚在於表。猶甚淺也。刺之日數。一半而已。如病九日而刺二次。病一月而刺五次之謂也。憂、恐、喜、怒、傷氣。氣傷臟而外形又應者。其病表裡皆然。殊為深也。刺之日數。必加倍之。如病九日而刺三次。病一月而刺十次之謂也。
形先病(止)倍其日,馬雲:風寒傷形,形先病而未入臟者,其病尚在於表,猶甚淺也。刺之日數,一半而已。如病九日而刺二次,病一月而刺五次之謂也。憂、恐、喜、怒傷氣,氣傷臟而外形又應者,其病表裡皆然,殊為深也。刺之日數,必加倍之。如病九日而刺三次,病一月而刺十次之謂也。
原文
此月內難易之應也 月字甲乙道藏吳本並作外。是。張云。病有淺深。故治有難易耳。相任則壽 張云。相任者。相當也。
此月內難易之應也,月字《甲乙》、道藏、吳本並作外,是。張云:病有淺深,故治有難易耳。相任則壽,張云:相任者,相當也。
原文
相果則壽不相果則夭 二果字甲乙作裹。是。簡案、馬雲。相果者如果木之果。皮肉相稱。即所謂堅果也。志云。果、成也。並不可從。蔣示吉望色啟微云。果、裹也。皮所以裹肉。皮厚肉堅。則相果。若皮厚肉脆。皮薄肉堅。則不相果也。
相果則壽,不相果則夭,二果字《甲乙》作裹,是。簡案,馬雲:相果者如果木之果,皮肉相稱,即所謂堅果也。志云:果,成也,並不可從。蔣示吉《望色啟微》云:果,裹也。皮所以裹肉,皮厚肉堅,則相果;若皮厚肉脆,皮薄肉堅,則不相果也。
原文
血氣經絡(止)則夭 張云。血氣經絡者。內之根本也。形體者。外之枝葉也。根本勝者壽。枝葉勝者夭也。
血氣經絡(止)則夭,張云:血氣經絡者,內之根本也;形體者,外之枝葉也。根本勝者壽,枝葉勝者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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