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二

經脈第十(2)

卷二/經脈第十22
原文
黃帝曰 肺 手太陰也 諸本無此八字。原文本於類經。宜刪去。
白話
黃帝說:肺,是手太陰經。各種版本沒有這八個字。原文出自《類經》。應該刪去。
原文
是動 張云。動、言變也。變則變常而為病也。如陰陽應象大論曰。在變動為握、為噦、之類。即此之謂。
白話
是動。張介賓說:動,指的是變化。變化就是改變常態而成為病。如《陰陽應象大論》說:在變動為握、為噦之類,就是這個意思。
原文
膨膨 銅人注云。謂氣不宣暢也。馬雲。俗云膨脝。脹論曰。肺脹者。虛滿而喘咳。
白話
膨膨。《銅人腧穴針灸圖經》注說:指氣不宣暢。馬蒔說:俗語說膨脝。《脹論》說:肺脹者,虛滿而喘咳。
原文
缺盆中痛 張云。缺盆雖十二經之道路。而肺為尤近。故肺病則痛。
白話
缺盆中痛。張介賓說:缺盆雖然是十二經的道路,但肺最為接近,所以肺病則痛。
原文
瞀 銅人注云。太素注曰。瞀、低目也。馬雲。交兩手而掣瞀。張云。木痛不仁也。志云。目垂貌。簡案、玉篇。目不明貌。又楚辭九章。中悶瞀之忳忳。注。煩亂也。諸注俱誤。臂厥 銅人注云。肘前曰臂。氣逆曰厥。
白話
瞀。《銅人》注說:《太素》注說:瞀,低目也。馬蒔說:交兩手而掣瞀。張介賓說:木痛不仁也。張志聰說:目垂貌。簡案:《玉篇》說:目不明貌。又《楚辭·九章》說:中悶瞀之忳忳。注:煩亂也。諸注俱誤。臂厥。《銅人》注說:肘前曰臂,氣逆曰厥。
原文
是主肺所生病者 馬雲。是皆肺經所生之病耳。按、難經二十二難。以是動為氣。所生為血。即動生二字。分為氣血。乃難經之臆說耳。張云。按二十二難云云。若乎近理。然細察本篇之義。凡在五臟。則各言臟所生病、凡在六腑。
白話
是主肺所生病者。馬蒔說:這都是肺經所生的病。按:《難經·二十二難》以是動為氣,所生為血,即「動」「生」二字分為氣血,這是《難經》的臆說。張介賓說:按二十二難所說,似乎近理,然而仔細考察本篇之義,凡在五臟,則各言臟所生病;凡在六腑。
原文
則或言氣、或言血、或脈、或筋、或骨、或津液。其所生病。本各有所主。非以血氣二字。統言十二經者也。難經之言。似非經旨。志云。是動者病因於外。所生者病因於內。凡病有因於外者。有因於內者。有因於外而及於內者。有因於內而及於外者。有外內之兼病者。本篇統論臟腑經氣。故曰肺。手太陰之脈。曰是動。曰所生。治病者。當隨其所見之證。以別外內之因。又不必先為是動。後及所生。而病證之畢具也。簡案、馬以此一句為結文。張則按下節為解。楊珣則肺下為句。蓋是動所生。其義不明晰。亦未知孰是。
白話
則或言氣、或言血、或脈、或筋、或骨、或津液。其所生病,本各有所主,非以血氣二字統言十二經者也。《難經》之言,似非經旨。張志聰說:是動者病因於外,所生者病因於內。凡病有因於外者,有因於內者,有因於外而及於內者,有因於內而及於外者,有外內之兼病者。本篇統論臟腑經氣,故曰肺,手太陰之脈,曰是動,曰所生。治病者,當隨其所見之證,以別外內之因,又不必先為是動,後及所生,而病證之畢具也。簡案:馬蒔以此一句為結文,張介賓則按下節為解,楊珣則肺下為句。蓋是動所生,其義不明晰,亦未知孰是。
原文
喘渴 甲乙銅人作喘喝。張云。渴、當作喝。聲粗急也。
白話
喘渴。《甲乙經》《銅人》作喘喝。張介賓說:渴當作喝,聲粗急也。
原文
臑臂內前廉痛厥掌中熱 張。厥一字句。馬志。痛下句。銅人無厥字。
白話
臑臂內前廉痛厥掌中熱。張介賓:厥一字句。馬蒔、張志聰:痛下句。《銅人》無厥字。
原文
風寒汗出中風 張云。肺主皮毛。而風寒在表。故汗出中風。簡案、氣盛有餘。謂肺臟氣盛而有餘。非外感邪氣之盛也。而云風寒汗出中風。則似肺臟氣盛而有餘者。必病風寒汗出中風。此必理之所無。或恐六字衍文。諸家順文詮釋。未曾有疑及者何。
白話
風寒汗出中風。張介賓說:肺主皮毛,而風寒在表,故汗出中風。簡案:氣盛有餘,謂肺臟氣盛而有餘,非外感邪氣之盛也。而云風寒汗出中風,則似肺臟氣盛而有餘者,必病風寒汗出中風,此必理之所無。或恐六字衍文。諸家順文詮釋,未曾有疑及者何。
原文
小便數而欠 銅人注云。數、頻也。欠、少也。言小便頻而少也。馬雲。小便頻數而發之為欠。母病及腎。簡案、欠、呵欠也。宣明五氣篇云。腎為欠。馬注為是。
白話
小便數而欠。《銅人》注說:數,頻也;欠,少也。言小便頻而少也。馬蒔說:小便頻數而發之為欠,母病及腎。簡案:欠,呵欠也。《宣明五氣篇》云:腎為欠。馬注為是。
原文
溺色變 甲乙注云。一作卒遺失無變。馬雲。邪及子。張云。金衰則水涸。故溺色變而黃赤。志云。氣虛而不化也。
白話
溺色變。《甲乙經》注說:一作卒遺失無變。馬蒔說:邪及子。張介賓說:金衰則水涸,故溺色變而黃赤。張志聰說:氣虛而不化也。
原文
盛則瀉之(止)以經取之 張云。盛瀉虛補。雖以針言。藥亦然也。熱則疾之。氣至速也。寒則留之。氣至遲也。陷下則灸之。陽氣內衰。脈不起也。不盛不虛。以病有不因血氣之虛實。而惟逆於經者。則當隨經所在。或飲藥、或刺灸、以取之也。下文諸經之治。義與此同。
白話
盛則瀉之(止)以經取之。張介賓說:盛瀉虛補,雖以針言,藥亦然也。熱則疾之,氣至速也;寒則留之,氣至遲也;陷下則灸之,陽氣內衰,脈不起也;不盛不虛,以病有不因血氣之虛實,而惟逆於經者,則當隨經所在,或飲藥、或刺灸,以取之也。下文諸經之治,義與此同。
原文
盛者(止)小於人迎也 張云。寸口主陰。肺為大腸之臟。手太陰經也。故肺氣盛者。寸口大三倍於人迎。虛則反少也。人迎者。足陽明之動脈。在結喉旁一寸五分。乃三陽脈氣所至也。陰陽別篇曰。三陽在頭。三陰在手者。其義即此。下同。簡案、何夢瑤醫編云。人迎脈。恆大於兩手寸脈數倍。從無寸口反大於人迎者。今驗之此言。殆信矣。
白話
盛者(止)小於人迎也。張介賓說:寸口主陰,肺為大腸之臟,手太陰經也。故肺氣盛者,寸口大三倍於人迎,虛則反少也。人迎者,足陽明之動脈,在結喉旁一寸五分,乃三陽脈氣所至也。《陰陽別篇》曰:三陽在頭,三陰在手者,其義即此。下同。簡案:何夢瑤《醫編》云:人迎脈,恆大於兩手寸脈數倍,從無寸口反大於人迎者。今驗之此言,殆信矣。
原文
起於大指次指之端 端下。甲乙有外側二字。銅人作內側。誤。張云。即食指之端也。穴名商陽。
白話
起於大指次指之端。端下,《甲乙經》有「外側」二字,《銅人》作「內側」,誤。張介賓說:即食指之端也,穴名商陽。
原文
循指上廉 張云。上廉。上側也。凡經脈陽行於外。陰行於內。後諸經皆同。循指上廉。二間三間也。
白話
循指上廉。張介賓說:上廉,上側也。凡經脈陽行於外,陰行於內,後諸經皆同。循指上廉,二間、三間也。
原文
合谷 張云。穴名。兩骨。即大指次指後歧骨間也。俗名虎口。
白話
合谷。張介賓說:穴名。兩骨,即大指次指後歧骨間也,俗名虎口。
原文
兩筋之中 張云。腕中上側。兩筋陷中。陽谿穴也。
白話
兩筋之中。張介賓說:腕中上側,兩筋陷中,陽谿穴也。
原文
循臂上廉入肘外廉 滑氏云。自陽谿而上循臂上廉之偏歷、溫溜、下廉。上廉、三里。入肘外廉之曲池。
白話
循臂上廉入肘外廉。滑壽說:自陽谿而上,循臂上廉之偏歷、溫溜、下廉、上廉、三里,入肘外廉之曲池。
原文
上臑外前廉 臑上甲乙銅人有循字。張云。行肘髎五里臂臑也。
白話
上臑外前廉。臑上,《甲乙經》《銅人》有「循」字。張介賓說:行肘髎、五里、臂臑也。
原文
髃骨 楊珣云。髃、肩前也。肩端兩骨間為髃骨。張云。肩端骨罅為髃骨。以上肩髃巨骨也。髃、隅同。
白話
髃骨。楊珣說:髃,肩前也。肩端兩骨間為髃骨。張介賓說:肩端骨罅為髃骨,以上肩髃、巨骨也。髃、隅同。
原文
柱骨之會上 銅人注云。氣腑論注曰。柱骨之會。乃天鼎穴也。在頸缺盆上直扶突氣舍後。同身寸之半寸是也。楊珣云。要旨曰。脾上際會處為三柱骨。此經自肩髃穴。上出柱骨之上。張云。肩背之上。頸項之根。為天柱骨。六陽皆會於督脈之大椎。是為會上。簡案、氣腑論。手陽明脈氣所發。柱骨之會各一。又氣穴論。大椎上兩旁各一柱骨會上。乃大椎兩旁。必有本經之穴。其名今無考。銅人注為天鼎。非也。
白話
柱骨之會上。《銅人》注說:《氣腑論》注說:柱骨之會,乃天鼎穴也,在頸缺盆上直扶突氣舍後,同身寸之半寸是也。楊珣說:《要旨》曰:脾上際會處為三柱骨,此經自肩髃穴上出柱骨之上。張介賓說:肩背之上,頸項之根,為天柱骨,六陽皆會於督脈之大椎,是為會上。簡案:《氣腑論》:手陽明脈氣所發,柱骨之會各一。又《氣穴論》:大椎上兩旁各一柱骨會上。乃大椎兩旁,必有本經之穴,其名今無考。《銅人》注為天鼎,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