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馬雲。終始本古經篇名。而伯乃述之。故前根結篇有云。九針之玄。要在終始。此又曰。畢於終始。故知其為古經篇名也。按首無起句。當同前篇。俱為岐伯言也。
馬蒔說:「終始」本是古代經書的篇名,而岐伯敘述了它。所以前篇《根結》說:「九針的玄妙,要領在『終始』。」這裡又說:「畢於終始。」因此知道它是古代經書的篇名。按:開頭沒有起句,應當同前篇一樣,都是岐伯的言論。
原文
畢於終始 張云。終始本篇名。詳載陰陽針刺之道。今散類各章。志云。終始者始於五臟。次於經脈。終於六氣。蓋五臟內生六絡。六經外合六氣。蓋五臟又本於六氣之所生。故曰人生於地。懸命於天。簡案、終始。其義未詳。姑仍馬張。
張介賓說:「終始」是篇名,詳細記載了陰陽針刺的道理,現在分散歸類到各章。張志聰說:「終始」是指開始於五臟,其次到經脈,終於六氣。因為五臟內部產生六絡,六經外部配合六氣,而五臟又本於六氣所生成。所以說「人生於地,懸命於天」。簡案:「終始」的含義不詳,暫且依從馬蒔、張介賓的說法。
原文
陽受氣於四末(止)可令和 馬雲。陽在外。受氣於四肢。陰在內。受氣於五臟。故因其氣之來而迎之者。瀉之法也。因其氣之往而隨之者。補之法也。知迎隨為補瀉。則陰陽諸經之氣可和調矣。
馬蒔說:陽在外,受氣於四肢;陰在內,受氣於五臟。所以順著氣的來而迎之,是瀉法;順著氣的去而隨之,是補法。知道迎隨就是補瀉,那麼陰陽各經的氣就可以調和了。
原文
和氣之方 論語。雍也。集解引孔注云。方、道也。
原文
無道行私 張云。不明至道。而強不知以為知。即無道行私也。伐人長命。殃必及之。天道不爽。當知所畏。
張介賓說:不明白至道,而勉強不懂裝懂,就是無道行私。伐人長命,災殃必定降臨。天道不會差錯,應當知道敬畏。
原文
謹奉天道(止)經脈為紀 張云。天道陰陽。有十二辰次為之紀。人身血氣。有十二經脈為之紀。循環無端。終而復始。故曰終始。
張介賓說:天道陰陽,有十二辰次作為紀綱;人身血氣,有十二經脈作為紀綱。循環無端,終而復始,所以叫「終始」。
原文
持其脈口人迎 張云。脈口在手。太陰脈也。可候五臟之陰。人迎在頸。陽明脈也。可候六腑之陽。人之血氣經脈。所以應天地陰陽之盛衰者。畢露於此。故曰天道畢矣。
張介賓說:脈口在手,是手太陰脈,可以候五臟之陰;人迎在頸,是足陽明脈,可以候六腑之陽。人的血氣經脈,用來對應天地陰陽盛衰的,完全顯露在這裡。所以說「天道畢矣」。
原文
應四時也 張云。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簡案出禁服篇)應四時也。上謂人迎。下謂脈口。相應往來。即如下篇所謂俱往俱來。若引繩大小齊等也。簡案、馬以上為寸口。以下為尺。恐非。
張介賓說:春夏人迎脈微大,秋冬寸口脈微大(簡案出自《禁服篇》),這是順應四時。上指人迎,下指脈口,相應往來,就像下篇所說的俱往俱來,如同引繩大小齊等。簡案:馬蒔以上為寸口,下為尺,恐怕不對。
原文
不結動也 張云。結澀則不足。動疾則有餘。皆非平脈也。
原文
本末之寒溫之相守司也 甲乙作本末相遇。寒溫相守司。似是。禁服篇曰。察其本末之寒溫。以驗其臟腑之病。張云。臟氣為本。肌體為末。表裡寒溫司守。不致相失。故必外之形肉。內之血氣。皆相稱者。謂之平人。志。本末之寒溫之兩之字下句。注云。本末者。有本標之出入。寒溫者。應寒暑之往來。各相守司也。簡案、志注。義未明晰。
《甲乙經》作「本末相遇,寒溫相守司」,似乎正確。《禁服篇》說:「察其本末之寒溫,以驗其臟腑之病。」張介賓說:臟氣為本,肌體為末,表裡寒溫司守,不致相失。所以外之形肉、內之血氣都相稱的,叫做平人。張志聰:本末的「之」、寒溫的「之」兩個「之」字是下句。注說:本末有本標的出入,寒溫對應寒暑的往來,各自相守司。簡案:張志聰的注解含義不明確。
原文
少氣者(止)不稱尺寸 張云。少氣者。元氣虛也。兼陰陽而言。故上之人迎。下之脈口。必皆衰少無力。而兩手之尺寸。亦不相稱也。簡案、尺寸。諸家為寸關尺之尺寸。然內經無此義。今言不稱尺寸者。其脈短少。不稱常時之尺寸。
張介賓說:少氣就是元氣虛,兼指陰陽而言。所以上邊的人迎、下邊的脈口,必然都衰少無力,而兩手的尺寸也不相稱。簡案:尺寸,各家認為是寸關尺的尺寸,但《內經》沒有這個含義。現在說不稱尺寸,是指脈短少,不稱平常的尺寸。
原文
可將以甘藥 不可飲以至劑 張云。但可將以甘藥。甘藥之謂。最有深意。蓋欲補虛羸。非甘純不可也。至劑。剛毒之劑也。正氣衰者不可攻。故不宜用也。志云。甘藥者調胃之藥。謂三陰三陽之氣。本於中焦胃腑所生。宣補其生氣之原。道之流行。故不可飲以至劑。謂甘味太過。反留中也。簡案、以至劑為至甘之劑。殆乖經旨。
張介賓說:只可以用甘藥調養,不能用峻猛的藥劑。甘藥的含義最有深意,因為要補虛羸,非甘純不行。至劑是剛毒之劑,正氣衰的人不可攻,所以不適宜用。張志聰說:甘藥是調胃的藥,因為三陰三陽之氣本於中焦胃腑所生,應當補其生氣的根本,使道流行,所以不可用至劑,意思是甘味太過反而留中。簡案:以至劑為至甘之劑,幾乎背離經旨。
原文
弗灸 張云。以火能傷陰也。志云。謂陰陽之氣不足於外。非經脈之陷下也。
張介賓說:因為火能傷陰。張志聰說:因為陰陽之氣不足於外,不是經脈陷下。
原文
人迎一盛(止)病在手陽明 張云。人迎。足陽明脈也。一盛二盛。謂大於氣口一倍二倍也。陽明主表。而行氣於三陽。故人迎一盛。病在足經之少陽。若大一倍而加以躁動。則為陽中之陽。而上在手經之少陽矣。凡二盛三盛。病皆在足。而躁則皆在手也。下仿此。簡案、禁服篇曰。人迎大一倍於寸口。病在足少陽。以下文例同。故張以一盛為一倍也。馬志以人迎氣口。為左右寸口而釋之。此王叔和以降之說。非古之義。不可從。
張介賓說:人迎是足陽明脈,一盛二盛是指比氣口大一倍二倍。陽明主表,行氣於三陽,所以人迎一盛,病在足經的少陽;如果大一倍而加上躁動,則是陽中之陽,而向上在手經的少陽了。凡二盛三盛,病都在足,而躁則都在手。下面仿此。簡案:《禁服篇》說「人迎大一倍於寸口,病在足少陽」,以下文例相同,所以張介賓以一盛為一倍。馬蒔、張志聰以人迎、氣口為左右寸口來解釋,這是王叔和以後的說法,不是古義,不可依從。
原文
人迎四盛(止)為外格 張云。人迎盛至四倍。且大且數者。乃六陽偏盛之極。盈溢於腑。格拒六陰。是為外格。按、下文曰。溢陰為內關。內關不通。死不治。則此外格者。亦死無疑。簡案、禁服篇云。溢陽為外格。死不治。志云。陽可盛而陰不可盛也。故溢陽不曰死。蓋不考耳。
張介賓說:人迎盛至四倍,而且大而且數的,是六陽偏盛之極,盈溢於腑,格拒六陰,稱為外格。按:下文說「溢陰為內關,內關不通,死不治」,那麼此外格也是必死無疑。簡案:《禁服篇》說「溢陽為外格,死不治」。張志聰說:陽可以盛而陰不可以盛,所以溢陽不曰死,大概是沒有考證。
原文
脈口一盛(止)在手太陰 張云。脈口。手太陰脈也。太陰主裡。而行氣於三陰。故脈口一盛。病在足經之厥陰。若加以躁。則為陰中之陽。而上在手厥陰心主矣。凡二盛三盛皆在足。而躁則皆在手也。志本厥陰之下。更多厥陰二字。誤。
張介賓說:脈口是手太陰脈,太陰主裡,行氣於三陰,所以脈口一盛,病在足經的厥陰;如果加上躁,則是陰中之陽,而向上在手厥陰心主了。凡二盛三盛都在足,而躁則都在手。張志聰本在厥陰之下又多「厥陰」二字,錯誤。
原文
脈口四盛(止)死不治 張云。脈口四盛。且大且數者。乃六陰偏盛。盈溢於臟。表裡隔絕。是為內關。主死不治。
張介賓說:脈口四盛,而且大而且數的,是六陰偏盛,盈溢於臟,表裡隔絕,稱為內關,主死不治。
原文
命曰關格 張云。人迎主陽。脈口主陰。若俱盛至四倍以上。則各盛其盛。陰陽不交。故曰關格。可與言死期也。馬雲。後世醫籍。皆以飲食不下為關格。視此節大義。可深慚云。(關格義詳於素問識六節藏象論當互閱)
張介賓說:人迎主陽,脈口主陰,如果都盛至四倍以上,則各盛其盛,陰陽不交,所以叫關格,可以談論死期了。馬蒔說:後世醫籍都把飲食不下稱為關格,看這一節的大義,可以深感慚愧(關格的含義詳見《素問識·六節藏象論》,應當互相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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