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一

本輸篇第二(4)

卷一/本輸篇第二30
原文
風府 張云。在項後入髮際一寸。自前中行任脈至此。是為第八行。而頸脈止於此也。
白話
風府:張介賓說,在項後入髮際一寸處。從前面的中行任脈到這裡,是為第八行,而頸脈止於此。
原文
腋內動脈(止)名曰天池 張云。此言腋下二經之脈也。手太陰之穴名天府。手厥陰之脈名天池。二穴俱在腋下三寸。然天府則在臂臑內廉。天池則在肋間乳後一寸也。
白話
腋內動脈(止)名曰天池:張介賓說,此言腋下二經之脈。手太陰之穴名天府,手厥陰之脈名天池。二穴俱在腋下三寸,然天府則在臂臑內廉,天池則在肋間乳後一寸也。
原文
刺上關者(止)伸不能屈 馬雲。此言取穴之法也。上關。即客主人穴。系足少陽膽經。呿、大張口貌。欠、撮口出氣也。刺上關者。必開口有空。故張口乃得之。所以呿而不能欠也。(在耳起骨上廉)下關、系足陽明胃經穴。刺下關者。必合口乃得之。故能欠而不能呿也。
白話
刺上關者(止)伸不能屈:馬蒔說,此言取穴之法。上關,即客主人穴,屬足少陽膽經。呿,大張口貌;欠,撮口出氣也。刺上關者,必開口有空,故張口乃得之,所以呿而不能欠也。(在耳起骨上廉)下關,屬足陽明胃經穴。刺下關者,必合口乃得之,故能欠而不能呿也。
原文
(在客主人下耳前動脈下廉開口則閉閉口有穴)犢鼻、系足陽明胃經穴。
白話
(在客主人下耳前動脈下廉,開口則閉,閉口有穴)犢鼻,屬足陽明胃經穴。
原文
(膝臏下䯒骨上俠解大筋陷中形如牛鼻故名)刺犢鼻者必屈足以取之。故屈而不能伸也。兩關者。內關、系手厥陰心包絡經。
白話
(膝臏下䯒骨上,俠解大筋陷中,形如牛鼻,故名)刺犢鼻者必屈足以取之,故屈而不能伸也。兩關者,內關,屬手厥陰心包絡經。
原文
(手掌腕後二寸兩筋間與外關相抵)外關、系手少陰三焦經。
白話
(手掌腕後二寸,兩筋間,與外關相抵)外關,屬手少陰三焦經。
原文
(手背腕後二寸兩筋間陽池上二寸)刺兩關者。必伸手以取之。故伸而不能屈也。
白話
(手背腕後二寸,兩筋間,陽池上二寸)刺兩關者,必伸手以取之,故伸而不能屈也。
原文
挾喉之動脈也 張云。此下乃重言上文六陽經脈。以明其詳也。挾喉動脈。即足陽明人迎也。
白話
挾喉之動脈也:張介賓說,此下乃重複說明上文六陽經脈,以明其詳。挾喉動脈,即足陽明人迎也。
原文
其腧在膺中 馬雲。胸之兩旁。謂之膺也。張云。自挾喉而下行於胸膺。凡氣戶庫房之類。皆陽明之腧。故曰其腧在膺中。
白話
其腧在膺中:馬蒔說,胸之兩旁謂之膺。張介賓說,自挾喉而下行於胸膺,凡氣戶、庫房之類,皆陽明之腧,故曰其腧在膺中。
原文
不至曲頰一寸 張云。此復言扶突穴。在足陽明動脈之外。當曲頰下一寸也。當曲頰 張云。此復言天窗穴也。
白話
不至曲頰一寸:張介賓說,此復言扶突穴,在足陽明動脈之外,當曲頰下一寸也。當曲頰:張介賓說,此復言天窗穴也。
原文
耳下曲頰之後 馬雲。足少陽經名天衝者為五行。然穴在耳下曲頰之後。正耳後髮際二寸。耳上如前三寸也。張云。仍如上文言手太陽之天容也。此非足少陽之穴。而本篇重言在此。意者古以此穴屬足少陽經也。簡案、甲乙天衝在耳上如前三分。銅人云。天衝在耳後入髮際二寸。知是馬注不可據。
白話
耳下曲頰之後:馬蒔說,足少陽經名天衝者為五行,然穴在耳下曲頰之後,正耳後髮際二寸,耳上如前三寸也。張介賓說,仍如上文言手太陽之天容也。此非足少陽之穴,而本篇重言在此,意者古以此穴屬足少陽經也。簡案:《甲乙經》天衝在耳上如前三分,《銅人》云天衝在耳後入髮際二寸,知是馬注不可據。
原文
上加完骨之上 馬雲。手少陽經名天牖者為六行。然穴在耳後。上加完骨之上。正以完骨在上。而天牖在下。則完骨加其上也。簡案、甲乙云。天牖在頸筋間。缺盆上。天容後。天柱前。完骨後髮際上。今考文理。其穴在完骨下者。不宜言加完骨之上。馬注未清晰。
白話
上加完骨之上:馬蒔說,手少陽經名天牖者為六行,然穴在耳後,上加完骨之上,正以完骨在上,而天牖在下,則完骨加其上也。簡案:《甲乙經》云天牖在頸筋間,缺盆上,天容後,天柱前,完骨後髮際上。今考文理,其穴在完骨下者,不宜言加完骨之上,馬注未清晰。
原文
挾項大筋之中 張云。此復言天柱穴。挾後項大筋中髮際。簡案、馬以下文陰字接際字下為句。注云。挾項後大筋之中。髮際之陰也。不可從。(志本依馬為句)
白話
挾項大筋之中:張介賓說,此復言天柱穴,挾後項大筋中髮際。簡案:馬蒔以下文「陰」字接「際」字下為句,注云「挾項後大筋之中,髮際之陰也」,不可從。(志本依馬為句)
原文
陰尺動脈 張云。言陰氣之所在也。小針解曰。奪陰者死。言取尺之五里。其義即此。
白話
陰尺動脈:張介賓說,言陰氣之所在也。《小針解》曰:「奪陰者死,言取尺之五里。」其義即此。
原文
(案小針解張注尺之五里尺澤後之五里也)馬雲。尺澤之上三寸。有動脈。即肘上三寸向里大脈之中央。名五里穴。屬手陽明大腸經。志云。按皮膚之氣血。從手足之指井。溜注於脈中。而合於肘膝間。故曰尺動脈。右五里五腧之禁也。簡案、逆奪之凡五至井榮俞經合。五腧之血氣盡。故言五腧之禁也。詳見素氣穴論。本經玉版論。
白話
(案《小針解》張注:尺之五里,尺澤後之五里也)馬蒔說,尺澤之上三寸有動脈,即肘上三寸向里大脈之中央,名五里穴,屬手陽明大腸經。志聰云,按皮膚之氣血,從手足之指井,溜注於脈中,而合於肘膝間,故曰尺動脈。右五里五腧之禁也。簡案:逆奪之凡五至井、榮、俞、經、合,五腧之血氣盡,故言五腧之禁也。詳見《素問·氣穴論》、本經《玉版論》。
原文
傳道之腑 馬雲。道、導同。凡小腸已化之物。從此傳導而下也。志云。此節止論五臟所合之六腑者。本篇論十二經脈之所出。從井而入於合。蓋自外而內也。
白話
傳導之腑:馬蒔說,道、導同。凡小腸已化之物,從此傳導而下也。志聰云,此節止論五臟所合之六腑者,本篇論十二經脈之所出,從井而入於合,蓋自外而內也。
原文
中精之腑 甲乙作清淨之腑。馬雲。他腑之所受者。皆至濁之物。而唯膽則受五臟之精汁也。
白話
中精之腑:《甲乙經》作「清淨之腑」。馬蒔說,他腑之所受者皆至濁之物,而唯膽則受五臟之精汁也。
原文
少陽屬腎 甲乙作少陰。馬雲。少陽三焦也。三焦之正脈至項散胸中。而腎脈亦上連於肺。三焦之下腧。屬於膀胱。而膀胱為腎之合。故三焦亦屬乎腎也。
白話
少陽屬腎:《甲乙經》作「少陰」。馬蒔說,少陽三焦也。三焦之正脈至項散胸中,而腎脈亦上連於肺。三焦之下腧屬於膀胱,而膀胱為腎之合,故三焦亦屬乎腎也。
原文
故將兩臟 張云。三焦為中瀆之腑。膀胱為津液之腑。腎以水臟而領水腑。理之當然。故腎得兼將兩臟。將、領也。兩臟腑亦可以言臟也。本臟篇曰。腎合三焦膀胱。其義即此。
白話
故將兩臟:張介賓說,三焦為中瀆之腑,膀胱為津液之腑。腎以水臟而領水腑,理之當然,故腎得兼將兩臟。將、領也。兩臟腑亦可以言臟也。《本臟篇》曰:「腎合三焦膀胱」,其義即此。
原文
中瀆之腑 張云。謂如川如瀆。源流皆出其中也。即水穀之入於口。出於便。自上而下。必歷三焦。故曰中瀆之腑。水道出焉。膀胱受三焦之水。而當其疏泄之道。氣本相依。體同一類。故三焦下腧出於少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也。
白話
中瀆之腑:張介賓說,謂如川如瀆,源流皆出其中也。即水穀之入於口,出於便,自上而下,必歷三焦,故曰中瀆之腑,水道出焉。膀胱受三焦之水,而當其疏泄之道,氣本相依,體同一類,故三焦下腧出於少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也。
原文
孤之腑也 簡案。肺合大腸。心合小腸。肝合膽。脾合胃。腎合膀胱。而三焦唯屬膀胱。無所配合。故謂孤之腑也。蕭吉五行大義云。三焦處五臟之中。通上下行氣。故為中瀆腑也。又引河圖云。三焦孤立。為內瀆之腑。並與本節之旨符矣。而此所言三焦。專指下焦。張氏質疑錄。論之詳也。
白話
孤之腑也:簡案:肺合大腸,心合小腸,肝合膽,脾合胃,腎合膀胱,而三焦唯屬膀胱,無所配合,故謂孤之腑也。蕭吉《五行大義》云:三焦處五臟之中,通上下行氣,故為中瀆腑也。又引《河圖》云:三焦孤立,為內瀆之腑。並與本節之旨符矣。而此所言三焦,專指下焦,張氏《質疑錄》論之詳也。
原文
(素問識靈蘭秘典六節藏象論注舉數證當參考)
白話
(《素問識·靈蘭秘典》《六節藏象論》注舉數證,當參考)
原文
春取絡脈 張云。十二經之大絡。如手太陰列缺之類是也。
白話
春取絡脈:張介賓說,十二經之大絡,如手太陰列缺之類是也。
原文
諸滎 張云。十二經之用穴。如手太陰魚際之類是也。
白話
諸滎:張介賓說,十二經之用穴,如手太陰魚際之類是也。
原文
分肉之間 水熱穴論曰。春者木始治。肝氣始生。肝氣急。其風疾。經脈常深。其氣少。不能深入。故取絡脈分肉之間。簡案、四時之刺。諸篇所說有異同。甲乙類例通會。殆為明備。當參考。
白話
分肉之間:《水熱穴論》曰:「春者木始治,肝氣始生,肝氣急,其風疾,經脈常深,其氣少,不能深入,故取絡脈分肉之間。」簡案:四時之刺,諸篇所說有異同,《甲乙經》類例通會,殆為明備,當參考。
原文
諸腧孫絡 張云。諸腧者十二經之腧穴。如手太陰經太淵之類是也。絡之小者為孫絡。皆應夏氣。夏以老陽之令。陽盛於外。故宜淺刺於諸腧。孫絡、及肌肉、皮膚之上也。
白話
諸腧孫絡:張介賓說,諸腧者十二經之腧穴,如手太陰經太淵之類是也。絡之小者為孫絡,皆應夏氣。夏以老陽之令,陽盛於外,故宜淺刺於諸腧、孫絡,及肌肉、皮膚之上也。
原文
諸合 張云。十二經之合穴。如手太陰尺澤之類是也。諸合應秋。故宜取之秋。以少陰之令。將降未降。氣亦在中。故余如春法。謂亦宜中取於大經分肉之間。而可淺可深也。
白話
諸合:張介賓說,十二經之合穴,如手太陰尺澤之類是也。諸合應秋,故宜取之秋。以少陰之令,將降未降,氣亦在中,故余如春法,謂亦宜中取於大經分肉之間,而可淺可深也。
原文
諸井 張云。十二經之井穴。如手太陰少商之類是也。
白話
諸井:張介賓說,十二經之井穴,如手太陰少商之類是也。
原文
諸腧 井云。即前太淵三間之類。張云。臟腑之腧。如肺腧、心腧、之類是也。非上文五腧之謂。諸井諸臟。皆主冬氣。冬以老陰之令。陽氣伏藏。故宜取井腧。欲其深而久留之也。簡案、二說各異。未知孰是。氣之所處 張云。處、上聲。謂氣之所居也。
白話
諸腧:井云,即前太淵、三間之類。張介賓說,臟腑之腧,如肺腧、心腧之類是也,非上文五腧之謂。諸井諸臟皆主冬氣,冬以老陰之令,陽氣伏藏,故宜取井腧,欲其深而久留之也。簡案:二說各異,未知孰是。氣之所處:張介賓說,處,上聲,謂氣之所居也。
原文
轉筋者(止)快也 張云。轉筋者必拘攣。立而取之。故筋可舒也。痿厥者必體廢。張其四肢而取之。故血氣可令立快也。志云。張者、仰臥而張大其四肢。
白話
轉筋者(止)快也:張介賓說,轉筋者必拘攣,立而取之,故筋可舒也。痿厥者必體廢,張其四肢而取之,故血氣可令立快也。志聰云,張者,仰臥而張大其四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