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三焦下腧(止)是太陽絡也 張云。足大趾當作足小趾。蓋小趾乃足太陽脈氣所行。而三焦下俞。則並足太陽經出小趾之前。上行足少陽經之後。上出膕中外廉委陽穴。是足太陽之絡也。按邪氣臟腑病形篇曰。三焦病者。候在足太陽之外大絡。大絡在太陽少陽之間。則此為小趾無疑。簡案、此本馬注。然考甲乙云。委陽三焦下輔俞也。在足太陽之前。少陽之後。出於膕中外廉兩筋間承扶下六寸。此足太陽之別絡也。據邪氣臟腑病形篇及甲乙。足大趾之前。當作足太陽之前。張注未為得矣。
三焦下腧(止)是太陽的絡脈。張云:足大趾應當作足小趾。因為小趾是足太陽脈氣所行的部位。而三焦的下俞,則沿著足太陽經出於小趾之前,上行至足少陽經之後,向上出於膕中外側邊緣的委陽穴,這是足太陽的絡脈。按《邪氣臟腑病形篇》說:三焦病,診察在足太陽外側的大絡,大絡在太陽和少陽之間。如此則此處為小趾無疑。簡案:此處原本出自馬注。然而考《甲乙經》說:委陽是三焦的下輔俞,位於足太陽之前、少陽之後,出於膕中外側邊緣兩筋之間,承扶下六寸,這是足太陽的別絡。根據《邪氣臟腑病形篇》及《甲乙經》,「足大趾之前」應當作「足太陽之前」。張注的說法不夠妥當。
原文
手少陽經也 張云。以上三焦之腧。皆手少陽經也。
這是手少陽經。張云:以上所述三焦的腧穴,都是手少陽經的。
原文
足少陽太陰之所將 簡案、一本作陽。注亦見道藏本。據上文陰作陽為是。馬氏仍此。而張雲陽陰二字互謬也。當作少陰太陽。蓋三焦屬腎與膀胱也。將、領也。改少陽為少陰。亦未為得矣。宣明五氣篇。王注引本經云。足三焦者。太陽之別也。
足少陽太陰之所將。簡案:一本作「陽」,注釋也見於道藏本。根據上文,陰字作陽字才是正確的。馬氏沿用此說。而張云:陽陰二字互相錯誤,應當作「少陰太陽」。因為三焦屬於腎與膀胱。「將」是率領的意思。改少陽為少陰,也是不妥當的。《宣明五氣篇》王冰注引本經說:「足三焦者,太陽之別也。」
原文
上踝五寸 馬雲。其上外踝計五寸。名光明穴。又足少陽膽經之絡穴別行者。三焦與之別入貫腨腸。
上踝五寸。馬云:其上外踝五寸,名叫光明穴。又是足少陽膽經的絡穴,別行的路徑。三焦與其別絡貫穿進入腨腸(小腿肚)。
原文
腨腸 馬雲。即足腹也。簡案、刺腰痛論王注。腨踵魚腹之外。云腨形勢如臥魚之腹。系腨以腸。亦因此耶。
腨腸。馬云:就是足腹。簡案:《刺腰痛論》王冰注:「腨,踵魚腹之外。」說腨的形狀像臥魚的腹部,稱腨為腸,也是因為這個緣故吧。
原文
少澤 甲乙云。在手小指之端。去爪甲一分陷者中。
少澤。《甲乙經》說:在手小指的末端,距離爪甲一分,在凹陷中。
前谷。《甲乙經》說: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前的凹陷中。
後谿。《甲乙經》說: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後的凹陷中。
腕骨。《甲乙經》說:在手外側腕部前方,起骨下的凹陷中。
原文
陽谷 甲乙云。在手外側腕中。兌骨下陷者中。伸臂 甲乙云。屈肘得之。
陽谷。《甲乙經》說:在手外側腕中,兌骨下的凹陷中。伸臂。《甲乙經》說:屈肘取之。
原文
商陽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內側。去爪甲如韭葉。
商陽。《甲乙經》說:在手大指次指內側,距離爪甲如韭菜葉寬。
二間。《甲乙經》說: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前內側的凹陷中。
原文
三間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後內側陷者中。合谷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間。陽谿 甲乙云。在腕中上側。兩旁間陷者中。
三間。《甲乙經》說: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後內側的凹陷中。合谷。《甲乙經》說:在手大指次指之間。陽谿。《甲乙經》說:在腕中上側,兩旁之間的凹陷中。
原文
曲池 甲乙云。在肘外輔骨肘骨之中。沈彤釋骨云。肘大骨之兩起者。曰肘外輔骨。
曲池。《甲乙經》說:在肘外輔骨肘骨之中。沈彤《釋骨》說:肘大骨兩端起者,叫做肘外輔骨。
原文
三十六腧也 馬雲。腧。從肉者穴之總名。非井、俞、滎、經、合、之俞。張云。五臟各有井、滎、腧、經、合、五穴。共計二十五腧。六腑復多一原穴。故共計三十六腧也。簡案、馬俞腧之別不必矣。
三十六腧。馬云:腧,從肉者是穴的總名,不是井、俞、滎、經、合中的「俞」。張云:五臟各有井、滎、腧、經、合五穴,共計二十五腧。六腑又多一個原穴,所以共計三十六腧。簡案:馬氏對於「俞」和「腧」的區別,其實沒有必要。
原文
上合於手者也 張云。凡五臟六腑之經。臟皆屬陰。腑皆屬陽。雖六腑皆屬三陽。然各有手足之分。故足有太陽膀胱經。則手有太陽小腸經。足有陽明胃經。則手有陽明大腸經。足有少陽膽經。則手有少陽三焦經。此所謂上合於手者也。不惟六腑。六臟亦然。如足有太陰脾經。則手有太陰肺經。足有少陰腎經。則手有少陰心經。足有厥陰肝經。則手有厥陰心經。此臟腑陰陽手足皆相半也。然其所以分手足者。以經行有上下。故手經之腧在手。足經之腧在足也。
上合於手者也。張云:凡是五臟六腑的經脈,臟都屬陰,腑都屬陽。雖然六腑都屬於三陽,但各有手足的分別。所以足有太陽膀胱經,則手有太陽小腸經;足有陽明胃經,則手有陽明大腸經;足有少陽膽經,則手有少陽三焦經。這就是所謂的「上合於手」。不只六腑,六臟也是這樣。例如足有太陰脾經,則手有太陰肺經;足有少陰腎經,則手有少陰心經;足有厥陰肝經,則手有厥陰心經。這是臟腑陰陽手足各佔一半。然其之所以分手足,是因為經脈運行有上下,所以手經的腧穴在手,足經的腧穴在足。
原文
缺盆之中 任脈也 名曰天突 馬雲。此舉諸經之穴。有列其行次而言之。有指其穴所而言者。皆亦人以覓穴之法也。腹部中行。系任脈經。然在缺盆之中間。是為任脈。其穴曰天突。在頸前結喉下四寸宛宛中。乃腹中央第一行次之脈也。
缺盆之中,任脈也,名曰天突。馬云:此處列舉諸經的穴位,有的按照行次順序來說,有的指出穴位所在,都是給人尋找穴位的方法。腹部正中行是任脈經。然而在缺盆的中間,是任脈,其穴名叫天突,在頸前結喉下四寸的凹陷中,這是腹部中央第一行次的脈。
原文
(缺盆系足陽明胃經穴在肩下橫骨陷中去中行二寸故在脈當為缺盆之中間)
缺盆是足陽明胃經的穴位,在肩下橫骨凹陷中,距離正中行二寸,所以任脈應當在缺盆的中間。
原文
一次 馬雲。次字下。據下文當有一脈字。猶言脈之一行也。下仿此。張云。一次者。次於中脈一行。足陽明也。簡案、今從張注。
一次。馬云:「次」字下面,根據下文應當有一個「脈」字,如同說「脈之一行」。下文仿此。張云:「一次」是指次於中脈的一行,是足陽明經。簡案:現在依從張注。
原文
人迎 馬雲。夾結喉兩旁一寸半。張云。頸中第二行脈也。
人迎。馬云:在結喉兩旁一寸半。張云:這是頸中第二行脈。
原文
扶突 張云。二次於足陽明之外者。手陽明也。穴名扶突。在頸。當曲頰下一寸。人迎後一寸五分。即第三行脈也。
扶突。張云:第二次於足陽明之外的是手陽明經。穴名扶突,在頸部,當曲頰下一寸,人迎後一寸五分,這是第三行脈。
原文
天窗 張云。在頸大筋前。曲頰下。扶突後。即第四行脈也。
天窗。張云:在頸大筋前,曲頰下,扶突後,這是第四行脈。
原文
天容 馬雲。按天容系手太陽經。非足少陽經。疑是天衝穴。張云。四次於手太陽之後者。足少陽也。上出天窗之外。而頸中無穴。是第五行脈也。此雲天容者。系手太陽經穴。疑誤。簡案、天衝雖為足少陽經穴。然在耳上如前三分。無屬頸部之理。馬注不可據。
天容。馬云:按,天容屬於手太陽經,不是足少陽經,懷疑是天衝穴。張云:第四次於手太陽之後的是足少陽經,向上出於天窗之外,而頸中沒有穴位,這是第五行脈。此處說天容,是手太陽經的穴位,疑有誤。簡案:天衝雖然是足少陽經的穴位,但在耳上前三分,沒有屬於頸部的道理,馬注不可依據。
原文
天牖 張云。在頸大筋外。天容後。天柱前。完骨後。髮際上。是第六行脈也。
天牖。張云:在頸大筋外,天容後,天柱前,完骨後,髮際上,這是第六行脈。
原文
天柱 張云。在挾項後大筋外廉。髮際陷中。是第七行脈也。
天柱。張云:在挾項後大筋外側邊緣,髮際凹陷中,這是第七行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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