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一

本輸篇第二(2)

卷一/本輸篇第二24
原文
大白 甲乙云。在足內側核骨下陷者中。簡案、經文腕骨。當作核骨。諸家不議及者誤。商丘 甲乙云。在足內踝下微前陷者中。
白話
大白,《甲乙經》說:在足內側核骨下方的凹陷中。按:經文中「腕骨」應當作「核骨」。各家沒有議論到這一點的,是錯誤的。商丘,《甲乙經》說:在足內踝下方稍微前方的凹陷中。
原文
陰之陵泉 甲乙云。在膝下內側輔骨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
白話
陰陵泉,《甲乙經》說:在膝蓋下方內側輔骨下方的凹陷中。伸直腳就能夠取到。
原文
湧泉 甲乙云。在足心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志云。地下之泉水。天一之所生也。故少陰之始出。名曰湧泉。復溜者。復溜於地中。故合穴曰陰谷。然谷 甲乙云。在足內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
白話
湧泉,《甲乙經》說:在足心凹陷處,屈足卷趾的凹陷中。張志聰說:地下的泉水,是天一所生的。所以少陰經的起始,叫做湧泉。復溜,是復溜於地中,所以合穴叫做陰谷。然谷,《甲乙經》說:在足內踝前方起大骨下方的凹陷中。
原文
復留 馬志作復溜。甲乙同。簡案、此穴諸書不言有動脈。
白話
復留(馬蒔、張志聰作復溜。《甲乙經》同。按:此穴各書不記載有動脈。)
原文
至陰 甲乙云。在足小趾外側。去爪甲如韭葉。張云。以下凡六腑之井。皆屬陽金。故六十四難謂之陽井金也。
白話
至陰,《甲乙經》說:在足小趾外側,距離爪甲如韭菜葉寬。張介賓說:以下凡是六腑的井穴,都屬於陽金,所以《六十四難》稱為陽井金。
原文
通谷 甲乙云。在足小趾外側。本節前陷者中。
白話
通谷,《甲乙經》說:在足小趾外側,本節前的凹陷中。
原文
束骨 甲乙云。在足小趾外側。本節後陷者中。
白話
束骨,《甲乙經》說:在足小趾外側,本節後的凹陷中。
原文
京骨 甲乙云。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
白話
京骨,《甲乙經》說:在足外側大骨下方,赤白肉際的凹陷中,按壓可獲得。
原文
為原 張云。本篇惟六腑有原。而五臟則無。前十二原篇所言。五臟之原。即本篇五臟之腧。然則陰經之腧即原也。陽經之原。自腧而過。本為同氣。亦當屬陽木。下仿此。
白話
為原,張介賓說:本篇只有六腑有原穴,而五臟則沒有。前面《十二原》篇所說的五臟之原,就是本篇五臟之腧。如此則陰經的腧穴就是原穴。陽經的原穴,由腧穴經過,本為同氣,也應當屬陽木。以下仿此。
原文
崑崙 甲乙云。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中。細脈動應手。
白話
崑崙,《甲乙經》說:在足外踝後方跟骨上的凹陷中,有細小脈搏跳動應手。
原文
委中 甲乙云。在膕中央約文中動脈。(素問骨空論注云膕謂膝解之後曲腳之中背面取之刺腰痛論注云在膝後屈處)
白話
委中,《甲乙經》說:在膕窩中央橫紋中的動脈。(《素問·骨空論》注說:膕是指膝關節後方彎曲處,從背面取穴。《刺腰痛論》注說:在膝蓋後方彎曲處。)
原文
委而取之 簡案、委、曲也。前淮南王傳。骩天下之正法。師古注骩。古委字。曲也。邪氣臟腑病形篇。委中央。
白話
委而取之,按:委,是彎曲的意思。前《淮南王傳》:骩天下之正法。顏師古注:骩,古委字,彎曲的意思。《邪氣臟腑病形篇》:委中央。
原文
竅陰 甲乙云。在足小趾次趾之端。去爪甲如韭葉。
白話
竅陰,《甲乙經》說:在足小趾次趾的末端,距離爪甲如韭菜葉寬。
原文
俠谿 甲乙云。在足小趾次趾二歧骨間。本節前陷者中。
白話
俠谿,《甲乙經》說:在足小趾次趾二歧骨之間,本節前的凹陷中。
原文
臨泣 甲乙云。在足小趾次趾本節後間陷者中。去俠谿一寸五分。
白話
臨泣,《甲乙經》說:在足小趾次趾本節後之間的凹陷中,距離俠谿一寸五分。
原文
丘圩 甲乙云。在足外廉踝下如前陷者中。去臨泣一寸。
白話
丘圩,《甲乙經》說:在足外側踝下方如前凹陷中,距離臨泣一寸。
原文
陽輔 甲乙云。在足外踝上四寸。輔骨前。絕骨端。如前三分。去丘圩七寸。沈彤釋骨云。俠膝之骨曰輔骨。
白話
陽輔,《甲乙經》說:在足外踝上方四寸,輔骨前方,絕骨端,如前三分,距離丘圩七寸。沈彤《釋骨》說:膝旁的骨叫做輔骨。
原文
陽之陵泉 甲乙云。在膝下一寸䯒外廉陷者中。
白話
陽陵泉,《甲乙經》說:在膝蓋下方一寸,小腿外側邊緣的凹陷中。
原文
厲兌 甲乙云。在足大趾次趾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
白話
厲兌,《甲乙經》說:在足大趾次趾的末端,距離爪甲角如韭菜葉寬。
原文
陷谷 甲乙云。在足大趾次趾間。本節後陷者中。去內庭二寸。
白話
陷谷,《甲乙經》說:在足大趾次趾之間,本節後的凹陷中,距離內庭二寸。
原文
衝陽 甲乙云。在足趺上五寸骨間動脈上。去陷谷三寸。
白話
衝陽,《甲乙經》說:在足背上方五寸骨間動脈上,距離陷谷三寸。
原文
皆屬於胃 張云。三里下三寸為上廉。上廉下三寸為下廉。大腸屬上廉。小腸屬下廉。蓋胃為六腑之長。而大腸小腸。皆與胃連。居胃之下。氣本一貫。故皆屬於胃。而其下腧。亦合於足陽明經也。張開之曰。大腸、小腸、受盛胃腑水穀之餘。濟泌別汁。而生津液。故皆屬於胃。是以大腸受胃腑之經氣。而屬於巨虛上廉。小腸屬巨虛下廉。
白話
皆屬於胃,張介賓說:三里下三寸為上廉,上廉下三寸為下廉。大腸屬上廉,小腸屬下廉。因為胃是六腑之長,而大腸、小腸都與胃相連,居於胃之下,氣本一貫,所以都屬於胃,而其下腧也合於足陽明經。張開之說:大腸、小腸,受納胃腑水穀之剩餘,分別清濁,泌別汁液,而產生津液,所以都屬於胃。因此大腸受胃腑之經氣,而屬於巨虛上廉,小腸屬於巨虛下廉。
原文
上合手少陽 張云。按諸經皆不言上合。而此下三經獨言之者。蓋以三焦並中下而言。小腸大腸俱在下。而經則屬手。故皆言上合某經。簡按、三焦亦專指下焦。詳見下文注。
白話
上合手少陽,張介賓說:按各經都不說「上合」,而此下三經唯獨說到的原因,是因為三焦連同中焦、下焦而言。小腸、大腸都在下部,而經脈則屬於手,所以都說上合某經。按:三焦也專指下焦,詳見下文注。
原文
關衝 甲乙云。在手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中渚 甲乙云。在手小指次指本節後陷者中。
白話
關衝,《甲乙經》說:在手小指次指的末端,距離爪甲角如韭菜葉寬。中渚,《甲乙經》說:在手小指次指本節後的凹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