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六

官能第七十三(2)

卷六/官能第七十三24
原文
火自當之(止)下陵三里 馬雲。若陰陽皆虛。而針所難用。則用火以灸之。又有厥而寒甚。或骨廉下陷。或寒過於膝。則取下陵三里以補之。(下陵三里穴即三里見本輸篇)
白話
火自當之(止)下陵三里。馬莖說:如果陰陽都虛,而針灸難以使用,則用火來灸它。又有厥逆而寒氣很重,或者骨邊緣下陷,或者寒氣超過膝蓋,則取下陵三里來補它。(下陵三里穴就是三里,見於《本輸篇》)。
原文
陰絡所過(止)火所治之 甲乙。作火之所治。馬雲。又有陰絡所過。為寒留止。或寒入於中。則必推其針而行以散之。又有經脈陷下者。則惟灸當之。
白話
陰絡所過(止)火所治之。《甲乙經》作“火之所治”。馬莖說:又有陰絡所經過的地方,因為寒氣停留在那裡,或者寒氣侵入體內,就必須推動針運行以散開它。又有經脈下陷的,就只有灸法適合它。
原文
(經脈篇云陷下則灸之禁服篇云陷下則徒灸之徒但也)又有絡脈結而堅緊者。亦用灸以治之。
白話
(《經脈篇》說:下陷就灸它;《禁服篇》說:下陷就只用灸,徒是只的意思。)又有絡脈結聚而堅硬緊繃的,也使用灸法治療它。
原文
不知所苦(止)針論畢矣 張云。寒邪在肌肉血脈之間。有不痛不仁。不知所苦者。當灸兩蹺之下。即足太陽申脈。足少陰照海二穴也。然男子數陽。女子數陰。(見脈度篇)若男陰女陽。則反用矣。故為良工之所禁。調經論亦曰。病不知所痛。兩蹺為上。與此法同。
白話
不知所苦(止)針論畢矣。張介賓說:寒邪在肌肉血脈之間,有不知疼痛、麻木不仁、不知痛苦所在的,應當灸兩蹺之下,就是足太陽膀胱經的申脈、足少陰腎經的照海兩個穴位。然而男子計算陽數,女子計算陰數(見《脈度篇》)。如果男子用陰數、女子用陽數,就反過來用了。所以這是良醫所禁止的。《調經論》也說:病而不知疼痛,兩蹺是最好的,與此法相同。
原文
用針之服 必有法則 馬雲。此二句出八正神明論。服、事也。詩小雅。六月篇云。共武之服。大雅板篇云。我言維服。
白話
用針之服,必有法則。馬莖說:這兩句出自《八正神明論》。服,是事的意思。詩經小雅·六月篇說:“共武之服”,大雅·板篇說:“我言維服”。
原文
上視天光 下司八正 馬雲。上視天光。即八正神明論之所謂天寒無刺。天溫無凝。月生無瀉。月滿無補。月郭空無治是也。下司八正。即八正神明論之所謂八正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以時至者也。(出九宮八風篇)簡案、司、伺通。漢灌夫傳。亦已使候司。
白話
上視天光,下司八正。馬莖說:上視天光,就是《八正神明論》所說的:天寒不要針刺,天溫不要凝滯,月亮初生不要用瀉法,月亮滿盈不要用補法,月郭空虛不要治療。下司八正,就是《八正神明論》所說的:八正,是用來觀察八風的虛邪按時到來的(出自《九宮八風篇》)。簡按:司,通伺。《漢書·灌夫傳》也說“亦已使候司”。
原文
闢奇邪 馬雲。闢、當作避。張云。闢、避同。
白話
闢奇邪。馬莖說:闢,應當作避。張介賓說:闢,與避相同。
原文
觀百姓 張云。兼人己而言也。簡案、漢宣帝紀。觀以珍寶。師古注。觀、示也。
白話
觀百姓。張介賓說:是兼指他人和自己而言。簡按:《漢書·宣帝紀》有“觀以珍寶”,師古注:觀,是展示的意思。
原文
是得天之露(止)乃言針意 張云。天之風雨不時者。皆謂之露。歲露論曰。故諸逢其風而遇其雨者。命曰遇歲露焉。歲之虛者。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時之和。因為賊風所傷。是謂三虛。閔士先云。得天之露者。清邪中上。陽中霧露之氣也。簡案、閔說恐非也。乃言針意一句。馬志接下節。亦非。
白話
是得天之露(止)乃言針意。張介賓說:天時風雨不合時令的,都叫做露。《歲露論》說:所以凡是遇到那風而又遇到那雨的,叫做遇歲露。歲氣虛弱的,乘著年氣衰弱,遇到月廓空虛,失去時令和調,因而被賊風所傷,這叫做三虛。閔士先說:得天之露,是指清邪中於上部,陽中霧露之氣。簡按:閔說恐怕不對。“乃言針意”一句,馬莖把它接在下一節,也不對。
原文
法於往古(止)若神彷彿 馬雲。此節與八正神明論。大義亦相同。
白話
法於往古(止)若神彷彿。馬莖說:這一節與《八正神明論》的大意也相同。
原文
邪氣之中人也(止)莫知其情 止邪之中人也微。諸本。止、作正。此本誤。當改。張云。邪氣言虛邪也。虛邪之中人也甚。故灑淅動形。正邪之中人也微。故但先見於色。而不知於身。此節與八正神明論互有發明。所當參閱。又此數句。與邪氣臟腑病形論同。
白話
邪氣之中人也(止)莫知其情。止邪之中人也微。各版本中,“止”作“正”,這個版本錯誤,應當改正。張介賓說:邪氣指的是虛邪。虛邪傷人嚴重,所以灑淅動形。正邪傷人輕微,所以只先表現在面色上,而身體沒有感覺。這一節與《八正神明論》互相有闡發,應當參閱。又這幾句,與《邪氣臟腑病形論》相同。
原文
是故上工之取氣(止)所取之處 馬雲。八正神明論曰。上工救其萌芽。必先見三部九候之氣盡調。不敗而救之。故曰上工。下工救其已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敗之也。上工論氣不論形。所以預取其氣。而早救其萌芽。彼下工則反是矣。
白話
是故上工之取氣(止)所取之處。馬莖說:《八正神明論》說:上工救治在疾病萌芽階段,必定先觀察三部九候的氣全部調和,在尚未敗壞時救治,所以叫上工。下工救治在疾病已經形成之後,是說不知道三部九候的失調,因而使病情敗壞。上工論氣不論形,所以預先調取其氣,及早救治其萌芽。那些下工則相反了。
原文
瀉必用員(止)氣出乃疾 八正神明論。甲乙。員、作方。馬雲。遙、搖同。解、懈回。員、當作方。張云。員、流利也。切、直迫病所也。迎、奪也。遙、搖同。用針員活而迎奪之。則氣出乃疾。故可以瀉。閔士先云。瀉必用圓者。圓活而轉之。其氣乃行也。
白話
瀉必用員(止)氣出乃疾。《八正神明論》和《甲乙經》中,“員”作“方”。馬莖說:遙,同搖。解,同懈。員,應當作方。張介賓說:員,是流利的意思。切,是直迫病所的意思。迎,是奪的意思。遙,同搖。用針圓活而迎奪它,那麼氣就迅速出去,所以可以用來瀉。閔士先說:瀉必須用圓,就是圓活地轉動它,那氣才會運行。
原文
補必用方(止)無志其神 八正神明論。甲乙。方、作員。馬雲。方、當作員。張云。方即端正安靜之謂。外引其皮。令當其門。察穴於肌表也。左引其樞。右推其膚。微旋而徐推之。用針之樞要也。必端以正。安以靜。堅心無懈。候氣之誠確也。欲微以留。氣下而疾出之。推其皮。蓋其外門。出針之防護也。
白話
補必用方(止)無志其神。《八正神明論》和《甲乙經》中,“方”作“員”。馬莖說:方,應當作員。張介賓說:方,就是端正安靜的意思。向外牽引皮膚,使它正對穴位,在肌表上察尋穴位。左手引導針柄,右手推按皮膚,微微旋轉而緩慢推進,這是用針的關鍵。必須端直而正,安靜而平穩,堅定心志不懈怠,這是候氣的真誠準確。要微微留針,待氣下行後快速出針,推按皮膚,覆蓋針孔,這是出針的防護。
原文
(離合真邪論曰推闔其門令神氣存)真氣得存。故可以補。用針之要。無忘其神者。總結前文而言。
白話
(《離合真邪論》說:推閉其門,使神氣留存。)真氣得以保存,所以可以用來補。用針的要領,不要忘記其神,是總結前文而言。
原文
(小針解曰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氣有餘不足可補瀉也)按、補瀉方員。義與八正神明論之文。似乎相反。然詳求其意。各有發明。不可謂其誤而忽也。
白話
(《小針解》說:上工守神,是守人的血氣有餘不足,可以補瀉。)按:補瀉的方與圓,意義與《八正神明論》的文字似乎相反。然而詳細探求其含義,各有闡發,不能說它是錯誤而忽視。
原文
官能 閔士先云。官之為言司也。言各因其所能而分任之。以司其事。故曰官能。蓋聖人慾得其人量材而官。授任而治。已不與於其間。而總司其成也。
白話
官能。閔士先說:官的意思就是司。是說各人根據其能力而分別任用,來掌管其事,所以叫做官能。大概聖人想要得到合適的人,量其才能而授予官職,交付任務讓他治理,自己不參與其中,而總管其成功。
原文
可使傳論 張云。如開導勸戒。解疑辨正之屬。皆所謂傳論也。
白話
可使傳論。張介賓說:如開導勸戒、解疑辨正之類,都是所謂的傳論。
原文
語徐(止)兼諸方 張云。語徐者不苟。安靜者不亂。手巧者。輕重疾徐有妙。心審諦者。精思詳察無遺。故可勝是任。
白話
語徐(止)兼諸方。張介賓說:說話徐緩的人不茍且,安靜的人不慌亂,手巧的人輕重快慢有妙處,心思審慎的人精細思考詳細觀察沒有遺漏,所以能夠勝任這個任務。
原文
緩節(止)行氣 張云。導引者。但欲運行血氣。而不欲有所傷也。故惟緩節柔筋而心和調者。乃勝是任。其義可知。今見按摩之流。不知利害。專用剛強手法。極力困人。開人闕節。走人元氣。莫此為甚。病者亦以謂法而所當然。即有不堪勉強忍受。多見強者致弱。弱者不起。非惟不能去病。而適以增害。用若輩者。不可不為知慎。
白話
緩節(止)行氣。張介賓說:導引,只是想要運行血氣,而不想有所損傷。所以只有關節舒緩、筋脈柔軟而心氣和調的人,才能勝任這個任務。其道理可知。如今看到按摩之流,不知利害,專門使用剛強的手法,極力困住別人,打開別人的關節,耗散別人的元氣,沒有比這更嚴重的了。病人也認為這是法術而應當如此,即使有不舒服也勉強忍受,常常見到強壯的人變得虛弱,虛弱的人一病不起。不僅不能去除疾病,反而增加危害。用這類人,不可不謹慎對待。
原文
疾毒(止)咒病 張云。人之惡口毒舌者。亦由稟賦。諸無所利。而獨利於唾咒疾病。
白話
疾毒(止)咒病。張介賓說:人中有惡口毒舌的,也是由於稟賦。對其他事都沒有好處,而唯獨有利於唾咒疾病。
原文
爪苦(止)抑痹 張云。按積抑痹。亦上文導引行氣之屬。然積堅痹。固非爪苦手毒者不能破。術若相類。而用有輕重也。
白話
爪苦(止)抑痹。張介賓說:按積抑痹,也是上文導引行氣之類。然而積聚堅硬痹阻,本來就不是指甲尖利、手有毒的人不能破除。技術看似相類,但使用有輕重之分。
原文
非其人勿傳 張云。氣交變大論曰。得其人不教。是謂失道。傳非其人。慢泄天寶。
白話
非其人勿傳。張介賓說:《氣交變大論》說:遇到合適的人不教,叫做失道;傳給不合適的人,是輕慢洩漏天寶。
原文
手毒者(止)如故也 馬雲。試以按龜之法。則其手之甘毒自別矣。蓋遇人之手有凶有善。猶用味之甘苦。故即以甘毒名之。毒即苦也。張云。龜能運任脈。其息以耳。而導引伏氣。所以靈而多壽。不易於死。故可用此以驗人手之毒與否。手甘者。非以味言。即不毒之謂。簡案、邦俗云。苦手者弄蛇。蛇畏縮不敢齧人。豈手毒之謂歟。
白話
手毒者(止)如故也。馬莖說:用按龜的方法來測試,那麼手的甘毒就自然區別了。因為人的手有凶有善,就像味道有甘苦一樣,所以就用甘毒來稱呼它。毒就是苦。張介賓說:龜能運行任脈,用耳朵呼吸,而導引伏氣,所以靈巧而長壽,不容易死。因此可以用這個來檢驗人手有毒與否。手甘,不是指味道,就是說不毒。簡按:我國風俗說,手苦的人玩弄蛇,蛇畏縮不敢咬人,難道這說的就是手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