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五

五味論篇第六十三

卷五/五味論篇第六十三7
原文
趙府正脈道藏熊本無篇字。志本無論篇二字。
白話
趙府正脈道藏本沒有「篇」字。志本沒有「論篇」二字。
原文
酸入於胃(止)故癃 甲乙無以收上之兩焦六字。膀胱下有之胞二字。馬雲。酸之氣味。滯澀而收斂。既入於胃之中脘。則上兩焦。即上中二焦也。其氣味弗遽能出入。乃留於胃中。久則胃中和溫而下注膀胱。膀胱為胞之室。胞在其中。其體薄。其氣懦。得此酸味。則縮而且綣。所以約而不通。水道不行而為癃也。張云。綣、不分也。約、束也。癃、小水不利也。味過於酸。則上之兩焦。弗能出入。若留於胃中。則為吞酸等疾。若胃中溫和不留。則下注膀胱。膀胱得酸則縮。故為癃也。愚按、胞、溲脬也。類纂曰。膀胱者。胞之室。王安道又有胞居膀胱之室之說。甚屬不經。夫胞即膀胱。膀胱即胞也。焉得復有一物耶。簡案、懦、音儒。說文。駑弱也。又音軟。又作愞。玉篇。弱也。縮綣。馬雲。連讀為是。說文。新附字。繾綣不相離也。又釋名。繾綣束縛也。張注。縮下為句。非。
白話
酸味進入胃中後,由於其收斂的特性,會抑制上中二焦的氣機運行。酸味不能迅速在體內流通,便停留在胃中。停留久了,胃中溫和,便向下注入膀胱。膀胱是胞的居所,胞在其中。胞的形體薄弱,氣性軟弱。遇到酸味,就會收縮而且拘緊,所以被約束而不能通利,水道不通而成為癃證。張介賓說:「綣,是不分的意思。約,是束縛的意思。癃,是小便不利。」酸味過多,則上中二焦的氣機不能流通。如果停留在胃中,就會造成吞酸等疾病。如果胃中溫和而不停留,就向下注入膀胱,膀胱遇到酸味就收縮,所以成為癃證。我個人認為:胞,就是尿脬。《類纂》說:「膀胱,是胞的居所。」王安道又有胞居於膀胱之室的說法,很不合理。胞就是膀胱,膀胱就是胞,怎麼會又有另一個東西呢?簡要案語:懦,音儒。《說文》說:「懦,是駑弱的意思。」又音軟,又寫作愞。《玉篇》說:「懦,是弱的意思。」縮綣。馬氏說:「應當連讀。」《說文》新附字說:「繾綣,是不相離的意思。」又《釋名》說:「繾綣,是束縛的意思。」張氏注把「縮」字斷在下面作一句,不對。
原文
陰者(止)走筋矣 甲乙終下有聚字。張云。陰者。陰器也。積筋者。宗筋之所聚也。肝主筋。其味酸。故內為膀胱之癃。而外走肝經之筋也。又宣明五氣篇曰。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
白話
陰器,是宗筋聚集之處。(甲乙經在「終」字下有「聚」字。)張介賓說:「陰,是指陰器。積筋,是宗筋所聚集之處。肝主筋,肝味酸。所以酸味內則造成膀胱的癃證,外則走肝經的筋。」又《宣明五氣篇》說:「酸走筋。筋病不可多吃酸味食物。」
原文
鹹入於胃(止)走血矣 甲乙注於脈則血氣走之。作注於諸脈。脈者血之所走也。十一字。則凝凝則作則血涘則胃中汁以下八字。無。又走血矣下。有腎合三焦。血脈雖屬肝心。而為中焦之道。故鹹入而走血矣。四句。張云。血為水化。咸亦屬水。咸與血相得。故走注血脈。若味過於咸。則血凝而結。水液注之。則津竭而渴。然血脈必化於中焦。故鹹入中焦而走血。又宣明五氣篇曰。咸走血。血病無多食鹹。簡案、鹹入於胃。其氣上走中焦。又上文云。酸入於胃云云。上之兩焦。弗能出入。此似胃與中焦。所指各異。然考下文辛入於胃。苦入於胃。甘入於胃。每章必有此一句。則殆似章首標識。故云胃。雲中焦。云兩焦。宜無異義。前注未疑及之。錄以俟考。
白話
鹹味進入胃中,其氣上行注入血脈,所以走血。(甲乙經「注於脈則血氣走之」作「注於諸脈。脈者血之所走也」,十一個字。「則凝凝則」作「則血涘」,「則胃中汁」以下八個字沒有。又「走血矣」下面有「腎合三焦。血脈雖屬甘心。而為中焦之道。故鹹入而走血矣」四句。)張介賓說:「血是由水液化生的,鹹味也屬水。鹹味與血相互感應,所以走注血脈。如果鹹味過多,血液就會凝結。用水液灌注,就會津液乾竭而口渴。然而血脈必然化生於中焦,所以鹹味進入中焦而走血。」又《宣明五氣篇》說:「鹹走血。血病不可多吃鹹味食物。」簡要案語:鹹味進入胃中,其氣上行走入中焦。又上文言「酸入於胃」等語,上中二焦不能流通。這似乎胃與中焦所指各異。然而考察下文辛味、苦味、甘味進入胃中,每章必定有這一句話,那麼大致像是章首的標識。所以說胃、說中焦、說兩焦,應當沒有不同的意義。前面的注沒有懷疑到這一點,記錄下來以供考證。
原文
辛入於胃(止)與汗俱出 甲乙。熏之、作熏至營衛四字。洞心、注云洞。一作熅。馬雲。辛入於胃。其氣必走於上焦。上焦者。受氣而運諸陽者也。故辛味既走於上焦。則不得不走於氣耳。如姜韭者。氣味之辛者也。衛氣由下焦而生。亦必出而行於分肉之間。所以不時受此辛味之氣也。惟此姜韭之氣。久留心下。則物在心下。而氣熏於上焦。上焦氣湊。心內似空。故多食辛者。必洞心也。且此辛氣與心中之氣。相得而俱行。辛入則汗必出。汗之出者。以氣之出也。其心安得而不洞。宣明五氣篇云。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張云。洞心。透心若空也。甲乙注千金云。辛入胃而走氣。與氣俱出。故氣盛。
白話
辛味進入胃中,其氣走上焦,會通衛氣,辛味久留於心下,所以會透心,辛味與汗一起外出。(甲乙經「熏之」作「熏至營衛」四個字。洞心,注云洞,一作熅。)馬氏說:「辛味進入胃中,其氣必然走上焦。上焦是受氣而運行諸陽的地方。所以辛味既然走上焦,就不得不走氣分。像姜、韭菜,是氣味辛辣的東西。衛氣由下焦產生,也必然出行而運行於分肉之間,所以不時受到這些辛味的氣。唯獨這些姜、韭菜的氣,長時間停留在心下,東西停積在心下,而氣熏蒸於上焦。上焦氣聚集,內心像空了一樣,所以多吃辛味的人,必定會透心。而且這些辛氣與心中的氣相互感應,一同行走。辛味進入,汗就必然外出。汗的外出,是因為氣的外出。內心怎能不感到透空呢。」《宣明五氣篇》說:「辛走氣。氣病不可多吃辛味食物。」張介賓說:「洞心,是透心如同空虛的意思。」甲乙注《千金方》說:「辛味進入胃中而走氣,與氣一起外出,所以氣盛。」
原文
苦入於胃(止)知其走骨也 甲乙下脘下有下脘者三字。變上有氣字。復出下有必黧疏三字。馬雲。苦入於胃。而胃中五穀之氣。皆不能勝此苦味。故苦入下脘。則上中下焦之氣皆閉而不通。遂使五穀在胃者。氣味不知所以變而為嘔也。況齒者。乃骨之所終。故苦入則走骨。走骨則走齒。今入而復出者。即從齒出也。宣明五氣篇云。苦走骨。骨病無多食苦。志云。苦乃火味。故入於下而復出於上。以其性下泄而上湧也。簡案、變嘔即嘔變。佛典有變吐之文。可以證焉。張云。其變為嘔。非也。入而復出未詳。據甲乙乃似苦味之氣入而復出。為齒黧黑疏豁之義。
白話
苦味進入胃中,胃中五穀之氣不能勝過苦味,所以苦味進入下脘,則上中下三焦之氣都閉塞不通,使五穀在胃中的氣味都改變了而變成嘔吐。齒是骨之所終,所以苦味進入就走骨,走骨就走齒,進入後又從齒出,這才知道苦味是走骨的。(甲乙經在下脘下有「下脘者」三個字,在「變」上有「氣」字,在「復出」下有「必黧疏」三個字。)馬氏說:「苦味進入胃中,而胃中五穀的氣都不能勝過這種苦味。所以苦味進入下脘,上中下三焦之氣就都閉塞不通,於是使五穀在胃中,氣味改變不知所以然而變成嘔吐。何況牙齒,是骨之所終。所以苦味進入就走骨,走骨就走到牙齒。現在進入而又外出的,就是從牙齒出去的。」《宣明五氣篇》說:「苦走骨。骨病不可多吃苦味食物。」志云:「苦是火味,所以進入下焦而又從上方出來,因為它的性是向下泄而又向上湧。」簡要案語:變嘔就是嘔變,佛典中有變吐的文字,可以證明。張氏說:「其變為嘔,不對。進入而又外出不清楚。根據甲乙經,似乎是苦味之氣進入而又外出,成為牙齒黧黑稀疏豁然的意義。」
原文
甘入於胃(止)故甘走肉 甲乙。弱小、作弱少。留於胃中者。者上有甘字。潤下無者字。悗作悶。其氣外通於肉以下。作其氣通於皮。故曰甘走皮。皮者肉之餘。蓋皮雖屬肺。與肉連體。故甘潤肌肉並皮也三十二字。蟲、馬本作蠱。注。蠱、作蟲。張云。甘性柔緩。故其氣弱小。不能至於上焦。味過於甘。則與穀氣留於胃中。令人柔潤而緩。久則甘從濕化。致生諸蟲。蟲動於胃。甘緩於中。心當悗矣。悗、悶也。甘入脾。脾主肉。故甘走肉。宣明五氣篇曰。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
白話
甘味進入胃中,其氣弱小,不能上行至上焦,所以甘味留於胃中,令人柔潤而緩。甘味過多則與穀氣相留,會生蟲,蟲動則心悶,甘味進入脾,脾主肉,所以甘味走肉。(甲乙經「弱小」作「弱少」,「留於胃中者」在「者」上有「甘」字,「潤下」沒有「者」字,「悗」作「悶」。「其氣外通於肉」以下作「其氣通於皮。故曰甘走皮。皮者肉之餘。蓋皮雖屬肺。與肉連體。故甘潤肌肉並皮也」三十二個字。蟲,馬本寫作蠱。注,蠱、寫作蟲。)張介賓說:「甘味性柔和綏,所以它的氣弱小,不能上行至上焦。甘味過多,就與穀氣停留在胃中,使人柔潤而綏慢。久則甘味從濕而化,導致生各種蟲。蟲在胃中蠕動,甘味在腹中使人綏慢,心應當會感到悶了。悗,就是悶。甘味進入脾,脾主肌肉,所以甘味走肉。」《宣明五氣篇》說:「甘走肉。肉病不可多吃甘味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