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四

平人絕谷篇第三十二

卷四/平人絕谷篇第三十二9
原文
精微慓悍滑疾 下焦下溉諸腸 甲乙。作下溉泄諸小腸。張云。精微慓悍滑疾。言水穀之精氣也。下溉諸腸。言水穀之質粕也。
白話
精微而慓悍滑疾。下焦向下灌溉諸腸。甲乙本(另一版本)作「下溉泄諸小腸」。張介賓注說:精微慓悍滑疾,是形容水穀的精氣。下溉諸腸,是說水穀的質粕向下滋潤腸道。
原文
水六升三合合之太半 王文潔注四十二難云。分之少半。蓋八分半也。合之太半。共六升三合六七勺也。
白話
水六升三合,合併計算為太半(即三分之二)。王文潔注《八十一難》說:分的少半,大約是八分半。合的太半,共計六升三合六七勺。
原文
迴腸大四寸 徑一寸寸之少半 徐靈胎經釋云。以圍三徑一之法約之。則大四寸者。徑當一寸三分分之少半。難經云。一寸半。疑誤。
白話
迴腸周徑四寸,直徑一寸又一分的一少半。徐靈胎《經釋》說:用「圍三徑一」的方法計算,周徑四寸者,直徑應當是一寸三分又一少半。《難經》說一寸半,恐怕是錯誤的。
原文
廣腸(止)八分合之一 徐靈胎云。廣腸大腸以下至肛門。受穢滓之處。俗名䐈腸。以其最廣。故曰廣腸。按、廣腸止云受谷。而不及水。義最精細。蓋水穀入於大腸之時。已別泌精液。入於膀胱。惟糟粕傳入廣腸。使從大便出。故不云受水多少也。此義諸家之所未及。簡案、王文潔評林雲。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者。蓋言九升三合八勺一抄也。此說似不必然。當考。
白話
廣腸(截止於肛門)容納量為八分分之一。徐靈胎說:廣腸是大腸以下至肛門、容納污穢渣滓之處。俗名直腸,因為它最寬廣,所以叫做廣腸。考證所說,廣腸只說容納穀物而不涉及水,義理最精細。大約水穀進入大腸之時,已經另行泌出精華液體,進入膀胱。只有糟粕傳入廣腸,使之從大便排出,所以不說承受多少水。這層含義是各注家都未曾涉及到的。簡案、王文潔《評林》說:九升三合八分分之一,是說九升三合八勺一抄。這個說法似乎不那麼必然,還應當再考證。
原文
五丈八尺四寸 張云。乃止合腸胃之數。非若前篇總計唇口咽門而言也。
白話
五丈八尺四寸。張介賓說:這只是合計腸胃的數字,不像前篇是總計唇、口、咽、門而言的。
原文
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太半 四十二難作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之一。徐靈胎云。靈平人絕谷篇云。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太半。乃為合數。而此數則與上文不符。未知何故。或傳寫之誤。血脈和則 諸本則、作利。當改。
白話
九斗二升一合,合併為太半。《八十一難》作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分之一。徐靈胎說:《靈樞》平人絕谷篇說九斗二升一合,合併為太半,才是合理的數字。而此處的數字與上文不符。不知道是什麼緣故,也許是傳抄寫作的錯誤。血脈和暢——各本「則」字有的作「利」字,應當改正。
原文
神者水穀之精氣也 志云。六節藏象論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故神者水穀之氣也。
白話
神是水穀的精氣。志說:《六節藏象論》說: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道有所藏,用以保養五臟之氣。氣和而生,津液相互成就,神自然就產生了。所以說神是水穀之氣。
原文
日再後後二升半 四十三難作日再至圊。一行二升半。
白話
每日排便兩次,每次排量二升半。《八十一難》說:每日兩次如廁,一次排量二升半。
原文
七日而死者 馬一龍農說云。蓋此民之生。以食為天。而無穀氣七日死者。其天絕也。王芳候云。病人不飲食。七日不死者。米穀留積故也。蓋留積則為病矣。簡案、三斗五升。兼水穀而為言。則後亦兼大小溲而言也。若唯谷二斗。而大便一日五升。則四日而盡矣。知所謂絕谷者。必兼水飲而在其中也。漢食貨志云。今一夫挾五口食人月一石半。又後漢南蠻傳。計人稟五升。注云。古升小。故曰五升也。則知人一日食五升也。而七日得三斗五升。則方合其數。而水飲不預焉。七日蓋以陰陽五行之數論之耳。七日不食。豈有死者乎。
白話
七天就會死亡。馬一龍《農說》說:百姓的生存,以食物為天,如果沒有穀氣七天才死的,是天亡了。王芳候說:病人不吃飲食,七天不會死的,是因為米穀留積在體內的緣故。大約留積就會造成疾病。簡案:三斗五升,是兼水與穀物一起說的。那麼「後」也兼指大小便而言。如果只有穀物二斗,大便一天五升,那麼四天就完了。可知所說的絕谷,必定是兼指水和飲料在內的。《漢書·食貨志》說:現在一個農夫養活五口人,每月吃一石半。又見《後漢書·南蠻傳》,計算每人稟受五升。注說:古時的升小,所以說五升。由此可知人一天吃五升。那麼七天得三斗五升,才合乎這個數字,而水不包括在內。七天是根據陰陽五行的數理來論述的。七天不吃東西,怎麼會有死亡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