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諸本無篇字。目眥(止)下為內眥 馬雲。眥、眼角也。目眥外決於面者為銳眥。(俗云外眼角)在內近鼻者為內眥。(俗云內眼角)眼之上胞屬於外眥。眼之下胞屬於內眥也。志云。太陽為目上綱。陽明為目下綱。上為外眥。下為內眥者。乃太陽陽明之氣。主於上下之目眥也。簡案、此節與癲狂不相涉。必是古經殘文。
各版本都沒有「篇」字。眼眥,就是眼角。眼眥向外分開於面部的叫銳眥(俗稱外眼角)。向內靠近鼻子的叫內眥(俗稱內眼角)。眼的上胞屬於外眥。眼的下胞屬於內眥。馬蒔說:眼的上胞屬於外眥,下胞屬於內眥。志雲說:太陽為目上網,陽明為目下網。上眼皮屬外眥,下眼皮屬內眥,是因為太陽陽明的氣主宰著上下眼眥。簡案說:這節與癲狂不相關,必定是古經的殘缺文字。
原文
癲疾始生(止)陽明太陰 張云。先不樂。神志將亂也。頭重痛。視舉目赤。厥氣上行也。甚作極已而煩心。躁急不寧也。此皆癲疾將作之兆。顏、天庭也。候之於顏。邪色必見於此也。當取手太陽支正、小海。手陽明偏歷、溫溜。手太陰太淵、列缺等穴。瀉去邪血。必待其血色變而後止針也。甲乙。視上有直字。
癲癇病開始发生时,先表现为不快乐,这是神志将要紊乱的表现。头部沉重疼痛,眼睛上视或发红,是厥气上逆的缘故。严重发作到极点后就会心烦,烦躁急迫不得安宁。这些都是癲癇将要发作的征兆。顏,就是天庭。观察天庭可以诊察,邪色必定在此显现。应当取手太阳经的支正、小海穴,手阳明经的偏历、温溜穴,手太阴经的太渊、列缺等穴位,用泻法祛除邪血,一定要等到血色改变后才能起针。《甲乙经》在「視」上有「直」字。
原文
血甚作極已而煩心 諸本作血變而止。癲疾始作。當改。
血甚则发作到极点后而心烦。各本都作「血变而止」,这是癲癇刚开始发作,应当改正。
原文
引口啼呼(止)血變而止 張云。引口者。牽引歪斜也。或為啼呼。或為喘悸。當候於手陽明太陽二經。察病所在而刺之。穴如前。強、堅強也。左右牽引。病多在絡。故左強者當攻右。右強者當攻左。必候其血變而止。此繆刺之法也。
牵引口角、啼哭呼叫或喘悸,应当诊察手阳明手太阳二经,察看病邪所在而针刺,穴位如前所述。「強」就是坚强僵硬。左右牵引,病多在络脉,所以左侧强直的应当治疗右侧,右侧强直的应当治疗左侧。一定要等到血色改变才能止针,这是缪刺的方法。
原文
足太陽陽明太陰太陽 諸本陰下有手字。下太陽。吳本作手太陰。非。張云。足太陽之委陽、飛陽、僕參、金門。足陽明三里、解谿。足太陰隱白、公孫等穴皆主之。手陽明經穴同前。
足太阳、阳明、太阴、太阳。各本在「陰」下有「手」字。下面的「太陽」,吴崑本作「手太陰」,是错误的。张介宾说:足太阳经的委阳、飞扬、仆参、金门,足阳明的足三里、解溪,足太阴的隐白、公孙等穴位都能主治。手阳明经的穴位同前所述。
原文
置其血於瓠壺之中(止)骶骨也 志云。瓠壺、葫蘆也。致其血於壺中。發時而血獨動者。氣相感召也。如厥氣搏於手太陰太陽。則血於壺中獨動。感天氣太陽之運動也。不動者。病入於地水之中。故當灸骶骨二十壯。經云。陷下則灸之。此疾陷於足太陽太陰。故當灸足太陽之骶骨。馬雲。骶骨穴名長強。
将血放在葫芦中,发作时血独自流动的,是因为气相感应的缘故。如果厥气搏击手太阴太阳,血就在壶中独自流动,是感应天气太阳运动的缘故。如果不动的,就是病邪深入地下的水中,所以应当灸骶骨二十壮。《经》说:陷下的就用灸法。这个病邪陷入足太阳太阴,所以应当灸足太阳的骶骨。马蒔说:骶骨穴位名叫长强。
原文
顑齒諸腧分肉(止)不治 甲乙。顑、作頷。居、作倨。馬雲。顑、苦感切。舊釋以為飢黃起行。今此篇與雜病篇有曰顑痛當有定所。想頷與顑可通用。屈原賦離騷云。長顑頷亦何傷。又可總稱。張云。顑之釋義云飢而面黃色。乃與經旨不相合。動輸篇言。自腦出顑下客主人。則此當在腦之下。鬢之前。客主人之上。其即鬢骨之上。兩太陽之間為顑也。骨癲疾者。病深在骨也。其顑齒諸穴分肉之間。皆邪氣壅閉。故為脹滿。形則尪羸。唯骨獨居。汗出於外。煩悶於內。已為危證。若嘔多沃沫。氣泄於下者。尤為脾腎俱敗。必不可治。志云。顑、葉坎。面也。分肉溪谷也。溪谷屬骨。骨居者。骨肉不相親也。簡案、顑、馬與甲乙符為是。考工記。矩之直者為倨。骨倨即強直之義。當從甲乙。
顑齿、诸腧分肉之间,都是邪气壅闭,所以胀满,形体瘦弱,只有骨独居。汗出于外,烦闷于内,已经是危证。如果呕吐大量涎沫,气向下泄的,更是脾肾俱败,一定不可治。《甲乙经》「顑」作「頷」,「居」作「倨」。马蒔说:顑,读苦感切。旧的解释以为是饥黄起行,现在这篇与《杂病篇》有说「顑痛」,应当有固定的地方,想来頷与顑可以通用。屈原《离骚》说「长顑頷亦何伤」,又可以总称。張介宾说:顑的解释说是饥而面黄色,与经旨不相合。《动输篇》说自脑出顑下客主人,那么这里应当在脑之下,鬓之前,客主人之上,就是鬓骨之上,两太阳之间为顑。骨癲疾是病深入骨。志云:顑,叶坎,是面的意思。分肉就是溪谷,溪谷属骨,「骨居」就是骨肉不相亲。简案说:顑,马与《甲乙经》相符是对的。《考工记》说:矩之直者为倨,骨倨就是强直的意思,应当依从《甲乙经》。
原文
身倦攣急大 甲乙作身卷攣急脈大。簡案、馬張並云。其脈急大。甲乙為是。
身体倦怠、痉挛、强直而大。《甲乙经》作「身卷挛急脉大」。简案说:马蒔、张介宾都说应当是其脉急大,《甲乙经》是正确的。
原文
暴僕(止)不治 張云。暴僕、猝倒也。縱、弛縱也。治此者。如脈脹滿。則盡刺之以出其血。如脈不滿。則灸足太陽經。挾項之天柱、大杼穴。又灸足少陽經之帶脈穴。此穴相去於腰計三寸許。諸分肉。本輸謂諸經分肉之間。及四肢之輸。凡脹縱之所。皆當取也。王氏證治準繩云□氣下泄。則自腎間正氣虛脫於下。故死。癲發如狂者。由心之陽不勝陰氣之逆。神明散亂。陽氣暴絕。故如狂。猶燈將滅而明也。
突然跌倒、四肢弛纵,如果脉胀满的就全部针刺放血。如果脉不胀满的就灸足太阳经,挟项的天柱、大杼穴。又灸足少阳经的带脉穴,这个穴距离腰部大约三寸许。诸分肉,《本输》说的诸经分肉之间,及四肢的腧穴,凡是胀纵的地方,都应当取穴治疗。王氏《证治准绳》说:气向下泄,是从肾间正气虚脱于下,所以会死。癲发作像狂的,是因为心的阳气不胜阴气的逆乱,神明散乱,阳气暴绝,所以像狂,犹如灯将要熄灭而返明。
原文
狂始生(止)陽明 甲乙。始上有之字。苦怒作善怒。張云。神不足則悲。魂傷則狂妄不精。志傷則喜忘其前言。肝乘脾則苦怒。血不足則善恐、皆得之憂而且飢。致傷臟氣也。取手太陰之太淵、列缺。手陽明之偏歷、溫溜。足太陰之隱白、公孫。足陽明之三里、解谿等穴。並可治之。必候其血色變而止針也。
狂病开始发生时,先有神志不足则悲,魂受伤则狂妄不精明,志受伤则喜忘前言,肝乘脾则苦怒,血不足则善恐,都是因为忧愁而且饥饿以致损伤脏气。取手太阴的太渊、列缺,手阳明的偏历、温溜,足太阴的隐白、公孙,足阳明的足三里、解溪等穴位,都可以治疗。一定要等到血色改变才能止针。《甲乙经》在「始」上有「之」字,「苦怒」作「善怒」。
原文
狂始發 馬雲。上節言始生。而此曰始發。則病已成而發也。
狂病开始发作。马蒔说:上节说「始生」,这里说「始发」,是病已形成而发作了。
原文
舌下少陰 張云。手陽明太陽太陰經穴。俱如前。舌下者。任脈之廉泉也。少陰者。心經之神門、少衝也。簡案、手太陽上文不言取之。張偶誤耳。舌下少陰。蓋謂足少陰廉泉穴。
舌下少阴。张介宾说:手阳明、太阳、太阴经的穴位,都如前所述。舌下是任脉的廉泉穴。少阴是心经的神门、少冲穴。简案说:手太阳上文没有说取穴,张介宾偶尔失误。舌下少阴,大概是说足少阴的廉泉穴。
原文
不盛釋之也 甲乙。盛下有者字。馬雲。如不盛。則釋之而不取也。張云。當釋之無論也。狂言驚 甲乙。言、作喜。是。
如果不盛就放掉不刺。《甲乙经》在「盛」下有「者」字。马蒔说:如果不盛,就放掉不取穴。张介宾说:应当放掉不再针刺。《甲乙经》「言」作「喜」,这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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