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方飲無食(止)百三十五日 張云。藥食不宜相混。混則難於取效。水腫既消。當忌傷脾發濕等物。至一百三十五日之外。方保其不復矣。
方飲無食……百三十五日 張介賓說:藥和食物不宜相混,相混就難以取效。水腫已經消退,應當忌食傷脾、發濕等食物。過了一百三十五日之後,才能確保不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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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痹不去 張云。痹論云。濕氣勝者。為著痹。謂其重著難動。故云不去。若寒濕相搏。久而不已。當猝取足陽明之三里穴。溫補胃氣。則寒濕散而痹可愈也。沈亮宸曰。溪谷、屬骨。此承上文肌腠未盡之水。流於關節則為著痹。故取陽明之三里。從腑以瀉臟也。
著痹不去 張介賓說:《痹論》說:濕氣偏勝的為著痹。是說其沉重黏著難以移動,所以說不去。如果寒濕相搏,長久不止,應當立即取足陽明的三里穴,溫補胃氣,那麼寒濕消散而痹可以痊愈了。沈亮宸說:溪谷、屬骨。此承接上文肌肉腠理未盡之水,流注關節就成為著痹,所以取陽明的三里穴,從腑來瀉臟。
原文
骨為幹 馬雲。此句與上下文不相蒙。意者乃經脈篇之說簡歟。沈亮宸云。此承上文而言。骨之為病。在骨之髓節也。乾者、如木干之堅勁。是故溫瘧之邪。藏於骨髓。濕痹之氣。流於關節。其骨如干。而不受邪之所傷。簡案、今仍馬注。
骨為幹 馬蒔說:此句與上下文不相連屬。猜測大概是《經脈篇》的文字簡略吧。沈亮宸說:此承接上文而言。骨的病,在骨的髓節。幹,是像木的幹一樣堅強有力。所以溫瘧的邪氣,藏在骨髓。濕痹的氣,流注關節。其骨如幹,而不受邪氣的傷害。簡案:今仍從馬蒔的注。
原文
腸中不便 張云。小腸不便者。不能化物。大腸不便者。不能傳道。大腸小腸。皆屬於胃。故當取足陽明之三里穴。邪氣盛則瀉之。正氣虛則補之。
腸中不便 張介賓說:小腸不便利的,不能化物。大腸不便利的,不能傳導。大腸小腸都屬於胃。所以應當取足陽明的三里穴。邪氣盛就瀉它,正氣虛就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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癘風者(止)無食他食 甲乙。素、作索。銳針針三字作吮一字。惡氣之氣作血。馬雲。癘、癩同。此言刺厲風之法也。按、素問風論云。癘者有營衛熱腑。其氣不清。故使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癬潰。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曰癘風。骨空論、長刺節論。皆謂之大風也。張云。食得其法。謂之方食。無食他食。忌動風發毒等物也。
癘風者……無食他食 《甲乙經》:「素」字作「索」;「銳針針」三字作「吮」一字;「惡氣」的「氣」字作「血」。馬蒔說:「癘」與「癩」相同。此是說針刺厲風的方法。考《素問·風論》說:「癘者有營衛熱腑,其氣不清,所以使鼻柱壞而顏色敗壞,皮膚瘡潰。風寒客留在脈而不去,叫做癘風。」《骨空論》《長刺節論》都叫做大風。張介賓說:飲食得法的,叫做方食。不要吃其他食物,禁忌動風發毒等物品。
原文
介按、癘風即癩病。又名麻風。屬於慢性傳染病。故凡傳染之後。要過數年。方才顯露。其病狀則遍體麻木不仁。甚至四肢周身。逐漸毀滅。先由手指。繼而足趾。終至鼻柱。均現毀壞。面上狀若頑癬。搔破則流稠水。其未破之處。皮膚片片脫落。奇癢難當。此病可分二種。如面部臀部四肢等處。俱發紅色結節。繼即潰穿。後且知覺麻痹。毛竅脫落。容貌奇醜者。斑紋癩也。如初則神經過敏。發神經痛。後則知覺漸次脫失。營養障害。神經肥厚。面部麻痹者。神經癩也。
介按:癘風就是癩病,又名麻風。屬於慢性傳染病。所以凡是被傳染之後,要經過數年,才會顯現。其病狀是遍體麻木不仁,甚至四肢周身逐漸毀滅。先從手指開始,然後腳趾,最終到鼻柱,都會出現毀壞。臉上像頑癬一樣,搔破就流稠水。那些沒有破的地方,皮膚一片片脫落,奇癢難忍。此病可分為兩種:如果面部、臀部、四肢等處都發紅色結節,隨即潰爛穿孔,後來知覺麻痹,毛竅脫落,容貌奇醜的,是斑紋癩。開始時神經過敏,發神經痛,後來知覺漸次喪失,營養障礙,神經肥厚,面部麻痹的,是神經癩。
原文
腹中常鳴 氣上衝胸(止)三里 甲乙。常、作雷。上、作常。志云。此邪在大腸而為病也。大腸為傳導之官。病則其氣反逆。是以腹中常鳴。氣上衝胸。張云。九針十二原篇曰。肓之原出於脖胦。即任脈之下。氣海也。巨虛、上廉、三里。皆足陽明經穴。按、本輸篇曰。大腸屬上廉。此以邪在大腸。故當刺巨虛、上廉。若下文之邪在小腸者。則當取巨虛、下廉也。
腹中常鳴,氣上衝胸……三里 《甲乙經》:「常」字作「雷」;「上」字作「常」。張志聰說:這是邪在大腸而生的病。大腸是傳導之官,生病就會氣機反逆,所以腹中常常鳴響,氣向上衝胸。張介賓說:《九針十二原篇》說:「肓的原穴出於脖胦」,就是任脈下的氣海。巨虛、上廉、三里,都是足陽明經穴。按:《本輸篇》說:大腸屬上廉。這是因為邪在大腸,所以應當針刺巨虛、上廉。如果是下文的邪在小腸,就應當取巨虛、下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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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腸控睪(止)以調之 甲乙。熏肝下有肺字。簡案、據下文刺太陰。甲乙似是。沈亮宸云。控睪引腰脊。上衝心者。小腸之疝氣也。張云。控、引也。睪、陰丸也。小腸連於小腹。若其邪盛。則厥逆自下上衝心肺。熏於肝胃。引於腰脊。下及肓臍睪系之間也。取肓原以散之。散臍腹之結也。刺太陰以予之。補肺經之虛也。取厥陰以下之。瀉肝經之實也。取巨虛、下廉以去之。求小腸之所屬也。按其所過之經。謂察其邪之所在以調之也。長太息 志云。膽氣欲升。故長太息以伸之。憺憺 張云。心虛貌。簡案、馬釋為靜。誤。嘔苦 甲乙、千金、苦下有汁字。
小腸控睪……以調之 《甲乙經》:熏肝下有「肺」字。簡案:根據下文刺太陰,《甲乙》似乎正確。沈亮宸說:控睪引腰脊、上衝心的,是小腸的疝氣。張介賓說:控,是引的意思。睪,是陰丸。小腸連於小腹。如果其邪氣盛,就會厥逆從下向上衝心肺,熏及肝胃,引於腰脊,下及肓臍睪系之間。取肓的原穴來散它,散臍腹的結聚。刺太陰經來給予它,補肺經的虛。取厥陰經來下它,瀉肝經的實。取巨虛、下廉來去除它,求小腸所屬的穴位。按其所經過的經,是說診察邪氣所在來調和它。「長太息」 張志聰說:膽氣想要上升,所以長太息來伸展它。「憺憺」 張介賓說:心虛的樣子。簡案:馬蒔解釋為靜,錯誤。「嘔苦」 《甲乙》《千金》:苦字下有「汁」字。
原文
則刺少陽血絡 馬雲。則、當作側。膽之經絡。在肋之後旁。故曰側。張云。又刺足少陽血絡以平其木。千金無則字。
則刺少陽血絡 馬蒔說:「則」應當作「側」。膽的經絡,在脅肋的後面兩旁,所以叫做側。張介賓說:又刺足少陽的血絡來平其木。千金沒有「則」字。
原文
閉膽逆 馬雲。閉者止也。孟子云。陳善閉邪。朱注云。閉、止也。
閉膽逆 馬蒔說:閉,是止的意思。《孟子》說:「陳善閉邪。」朱熹注說:「閉,止也。」
原文
在上脘則刺(止)去之 馬雲。則、側同。胃脘。上下脘之總名。如在上脘。臥針刺之。當抑而下之。即本經上膈篇之所謂氣為上膈。故治之者如此。如在下脘。則刺下脘。當散而去之。即上膈篇之所謂蟲為下膈。故治之者如此。張云。刺抑而下之。謂刺上脘以瀉其至高之食氣。散而去之。謂溫下脘以散其停積之寒滯也。
在上脘則刺……去之 馬蒔說:「則」與「側」相同。胃脘,是上下脘的總名。如果在上脘,就臥針刺它,應當抑制而使之下降。就是本經《上膈篇》所說的「氣為上膈」,所以治法如此。如果在下脘,就刺下脘,應當散而去之。就是《上膈篇》所說的「蟲為下膈」,所以治法如此。張介賓說:刺抑而下之,是說刺上脘來瀉其至高的食氣。散而去之,是說溫下脘來散其停積的寒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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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在三焦約(止)取三里 志云。此邪在膀胱而為病也。三焦下俞。出於委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閉癃。虛則遺溺。小腹腫痛。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約也。故當取足太陽之大絡。(即取大絡之委陽大絡經脈也)小絡。孫絡也。足太陽厥陰之絡。交絡於跗膕之間。視其結而血者去之。蓋肝主疏泄。結在厥陰之絡。亦不得小便矣。如小腹腫。上及胃脘。取足三里。聖濟總錄云。黃帝三部針灸經。言少腹腫痛。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病名曰三焦約。營衛不調。風邪入客。則決瀆之官。約而不通。所以不得大小便也。刺法取足少陰太陽之經。輔以湯劑。則三焦疏導。清濁判矣。方載枳殼丸等六首。
邪在三焦約……取三里 張志聰說:這是邪在膀胱而生的病。三焦的下俞,出於委陽,並太陽的正經,入絡膀胱約束下焦。實就閉癃,虛就遺溺。小腹腫痛,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約束。所以應當取足太陽的大絡(即取大絡的委陽,大絡的經脈)。小絡,是孫絡。足太陽厥陰的絡,交會於跗膕之間,看那些結聚而有血的除去它。因為肝主疏泄,結在厥陰的絡,也不能小便了。如果小腹腫,上及胃脘,取足三里。《聖濟總錄》說:《黃帝三部針灸經》說:少腹腫痛,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病名叫三焦約。營衛不和調,風邪侵入,就使決瀆之官約束而不通,所以不得大小便。針法取足少陰太陽的經,輔以湯劑,那麼三焦疏導,清濁分判了。方劑記載枳殼丸等六首。
原文
(方中多用大黃牽牛郁李之類)簡案、本節三焦。即指膀胱。上文列六腑之病。而不及膀胱。知是三焦為膀胱明矣。千金云。三焦名中清之腑。別號玉海。水道出。屬膀胱是也。
(方中多用大黃、牽牛、郁李之類)簡案:本節的三焦,即指膀胱。上文列舉六腑的病,而不及膀胱,可知三焦就是膀胱明確了。《千金》說:三焦名叫中清之腑,別號玉海,水道出,屬膀胱,就是這個意思。
原文
(詳見素問識靈蘭秘典注)蓋約即脾約之約。而喬世寧校本千金。以約字屬下句。亦似有理。張云。太陽大絡。飛陽穴也。考甲乙。委陽、三焦下輔俞也。在足太陽之前。少陽之後云云。此足太陽之別絡也。則志注為是。
(詳見《素問識》靈蘭秘典注)大概「約」就是脾約的「約」。而喬世寧校本《千金》,把「約」字歸入下句,也似乎有道理。張介賓說:太陽大絡,是飛陽穴。考查《甲乙》:委陽是三焦下輔俞,在足太陽之前、少陽之後等等。這是足太陽的別絡。那麼志聰的注是對的。
原文
睹其色 察其目 以知其散復 諸本無目字。但張本有焉。馬雲。以、為也。論語云。視其所以。志云。察其以者。察其所以然之病。簡案、張補目字。據九針十二原小針解。今從之。
睹其色,察其目,以知其散復 各版本都沒有「目」字,只有張介賓本有。馬蒔說:「以」,是為的意思。《論語》說:「視其所以。」張志聰說:察其所以,是診察其所以致病的原因。簡案:張介賓補了「目」字,根據《九針十二原》的小針解。今從之。
原文
一其形 馬雲。曰一者。肥瘦各相等否。志云。靜守其神形。與、俱也。病將下 張云。下、退也。
一其形 馬蒔說:叫做「一」的,是衡量肥瘦是否相等。張志聰說:靜守其神形。「與」,俱的意思。「病將下」 張介賓說:下,是退的意思。
原文
諸經實者 病三日已 張云。凡邪氣未解者。最忌脈弱無力。如平人氣象論曰。病在中。脈虛。玉機真藏論曰。病在外。脈不實堅者。皆難治。邪客篇曰。虛而細者久以持。皆不實之謂也。若病在諸經。而脈實有力者。邪將外達也。故可三日而已矣。
諸經實者,病三日已 張介賓說:凡是邪氣未解的,最忌脈弱無力。如《平人氣象論》說:「病在中,脈虛。」《玉機真藏論》說:「病在外,脈不實堅的,都難治。」《邪客篇》說:「虛而細的,久以持。」都是說不實的意思。如果病在諸經,而脈實有力的,是邪將外達,所以三天就可以好了。
原文
氣口候陰 人迎候陽也 張云。氣口在手太陰。肺脈也。氣口獨為五臟主。故以候陰。人迎在頭。陽明胃脈也。胃為六腑之大源。故以候陽。
氣口候陰,人迎候陽也 張介賓說:氣口在手太陰,是肺脈。氣口單獨為五臟之主,所以用來候陰。人迎在頭,是陽明胃脈。胃是六腑的最大的來源,所以用來候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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