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上焦出於胃上口(止)下足陽明 千金及外臺引刪繁作胃上脘。張云。胃上口即上脘也。咽為胃系。水穀之道路也。膈上曰胸中。即膻中、也。其旁行者走兩腋。出天池之次。循手太陰肺經之分。而還於手陽明。其上行者至於舌。其下行者交於足陽明。以行於中下二焦。凡此皆上焦之部分也。志云。按金匱要略曰。若五臟元真通暢。人即安和。病則無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為血氣所注。理者是皮膚臟腑之文理也。蓋三焦乃初陽之氣。運行於上下。通合於肌腠。不入於經俞。是以上焦之氣。常與榮俱行陽二十五度。行陰二十五度者。與充膚熱肉之榮血。間行於皮膚臟腑之文理也。上焦出胃上口。上貫膈。布胸中。走腋下。至陽明。上至舌。此論上焦氣之所出。
上焦出於胃上口……下行到足陽明。 《千金方》及《外臺》引《刪繁論》作「胃上脘」。 張志聰注說:胃上口就是上脘。咽是胃的連屬,是水穀的道路。膈上叫做胸中,就是膻中。它的旁行者走兩腋,出天池穴的旁邊,沿手太陰肺經的循行部位,而回還到手陽明大腸經。它上行的到舌,下行的交於足陽明胃經,以運行於中焦下焦。凡此都是上焦的部分。 志注說:按《金匱要略》說:如果五臟元真通暢,人就平安和諧,疾病就沒有途徑侵入腠理。腠是三焦通會元真的地方,是血氣所灌注之處。理是皮膚臟腑的紋理。三焦是初陽之氣,運行於上下,通合於肌腠,不進入經俞。所以上焦之氣常與營氣一起行陽二十五度,行陰二十五度,是與充澤皮膚溫熱肌肉的營血,間行於皮膚臟腑的紋理之中。上焦出胃上口,上貫穿膈,布散胸中,走腋下,到達陽明,上至舌。這是論述上焦之氣的出處。
原文
與經脈之循臂肘、上肩胛、入缺盆、出耳頰之不同也。
這與經脈循行手臂肘部、上肩胛、進入缺盆、出於耳頰是不同的。
原文
常與榮(止)大會於手太陰矣 張云。上焦者。肺之所居。宗氣之所聚。營氣者。隨宗氣以行於十四經脈之中。故上焦之氣。常與營氣俱行於陽二十五度。陰亦二十五度。陽陰者。言晝夜也。晝夜周行五十度。至次日寅時。復會於手太陰肺經。是為一周。然則營氣雖出於中焦。而施化則由於上焦也。馬雲。難經營字下。誤多一衛字。簡案、千金及外臺引刪繁。並有衛字。蓋據難經矣。
常與營氣一起運行……大會合於手太陰肺經。 張志聰注說:上焦是肺所居之處,宗氣所聚集之處。營氣跟隨宗氣運行於十四經脈之中。所以上焦之氣常與營氣一起行於陽二十五度,行於陰也是二十五度。陽和陰是指晝夜。晝夜周行五十度,到第二天寅時,又會合於手太陰肺經,這是一週。然而營氣雖然出於中焦,而施布化生卻是由於上焦。 馬蒔說:《難經》在「營」字下錯誤地多了一個「衛」字。 簡案:《千金方》及《外臺》引《刪繁論》都有「衛」字,大概是根據《難經》。
原文
其不循衛氣之道而出何也 張云。衛氣之道。晝行於陽。夜行於陰。有常度也。今有熟飲食者。方入於胃。其氣之留行未定。而汗輒外泄。出無方所。是不循衛氣之道也。故以為問。
它不沿著衛氣的道路而出是什麼原因呢? 張志聰注說:衛氣的道路,白天行於陽分,夜間行於陰分,有一定的常度。現在有吃了熟熱食物的人,剛進入胃中,它的氣停留在胃中尚未穩定運行,而汗就往外泄,出沒有定處,這是不沿著衛氣的道路而出。所以提出這個問題。
原文
此外傷於風(止)命曰漏泄 張云。風為陽邪。有外熱也。熱食氣悍。因內熱也。熱之所聚。則開發腠理。所以毛蒸理泄。而衛氣走之。故不循其常道也。此即熱食之氣也。出不由度。故曰漏泄。志云。衛氣者。水穀之悍氣。其性慓悍滑疾。如腠理不密。即見開而出。簡案、志以此氣為衛氣。是。外臺引刪繁。載療上焦實熱。飲食下胃。其氣未定。汗出而背身中皆熱。名曰漏氣。通脈瀉熱。澤瀉湯。
這是外傷於風……名叫漏泄。 張志聰注說:風是陽邪,有外來的熱。熱食之氣慓悍,因為內有熱。熱氣聚集,就開發腠理,所以毛竅蒸騰腠理疏泄,而衛氣就走散,所以不沿著它的常道。這就是熱食之氣,出沒有常度,所以叫做漏泄。 志注說:衛氣是水穀的悍氣,它的性質慓悍滑疾,如果腠理不緻密,就會見開而外出。 簡案:志以此氣為衛氣,是正確的。《外臺》引《刪繁論》記載治療上焦實熱,飲食下胃,其氣尚未穩定,汗出而背部全身都熱,叫做漏氣,用通脈瀉熱的澤瀉湯治療。
原文
(澤瀉生地骨皮甘草半夏石膏柴胡茯苓生薑竹葉人參桂心蓮心右十二味)即為此證所立也。
(澤瀉、生地、骨皮、甘草、半夏、石膏、柴胡、茯苓、生薑、竹葉、人參、桂心、蓮心,以上十二味)就是為這個證候所立的方劑。
原文
中焦亦並胃中出上焦之後 千金及外臺引刪繁。作其氣起於胃。中脘在上焦之後。甲乙、巢源作胃口。
中焦也在胃中,出於上焦之後。 《千金方》及《外臺》引《刪繁論》作「其氣起於胃,中脘在上焦之後」。《甲乙經》、《巢源》作「胃口」。
原文
此所受氣者(止)命曰營氣 者下千金有主化水穀之味六字。甲乙無肺脈之脈字。張云。胃中。中脘之分也。後、下也。受氣者。受穀食之氣也。五穀入胃。其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隧。以注於三焦。而中焦者泌糟粕。蒸津液。受氣取汁。變化而赤。是謂血。以奉生身。而行於經隧。是為營氣。故曰營出中焦。按下文云。下焦者。別迴腸。注膀胱。然則自膈膜之下。至臍上一寸。水分穴之上。皆中焦之部分也。隧、音遂。伏道也。簡案、泌、說文俠流也。奉、俸古通。養也。故馬雲。凡心中所生之血。賴此營氣而化以奉養生活之身。
這些稟受之氣……叫做營氣。 在「者」字下《千金方》有「主化水穀之味」六個字。《甲乙經》沒有「肺脈」的「脈」字。 張志聰注說:胃中,是中脘的部分。後,是下的意思。受氣,是稟受穀食之氣。五穀進入胃中,它的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條隧道,注入三焦。而中焦泌出糟粕,蒸化津液,稟受穀氣取其汁液化生為紅色,這叫做血。用來奉養身體,而運行於經隧之中,這叫做營氣。所以說營出中焦。按下文說:下焦分別清濁於迴腸,注入膀胱。那麼從膈膜之下到臍上一寸水分穴之上,都是中焦的部分。 隧,音遂,是埋伏的道路的意思。 簡案:泌,《說文》是俠流的意思。奉,俸古時相通,是養的意思。所以馬蒔說:凡是心中所生的血,依賴此營氣而化生,用來奉養身體。
原文
夫血之與氣(止)無兩生 張云。營衛之氣。雖分清濁。然皆水穀之精華。故曰榮衛者。精氣也。血由化而赤。莫測其妙。故曰血者神氣也。然血化於液。液化於氣。是血之與氣。本為同類。而血之為汗。亦非兩種。但血主營。為陰為里。汗屬衛。為陽為表。一表一裡。無可並攻。故奪血者無取其汗。奪汗者無取其血。若表裡俱奪。則不脫於陰。必脫於陽。脫陽亦死。脫陰亦死。故曰人生有兩死。然而人之生也。陰陽之氣。皆不可無。未有孤陽能生者。亦未有孤陰能生者。故曰無兩生也。志云。營衛者。水穀之精氣也。血者中焦之精汁。奉心神而化赤。神氣之所化也。血與營衛。皆生於精。故異名而同類也。簡案、外臺引刪繁論云。夫血與氣。異形而同類。衛是精氣。營是神氣。故血與氣。異形而同類焉。奪血無汗。(此是神氣)奪汗無血。(此是精氣)故人有一死。而無再生也。(千金再作兩字)視之正文。覺稍明備。
血和氣……不能兩者同時生長。 張志聰注說:營衛之氣雖然分清濁,然而都是水穀的精華,所以說榮衛是精氣。血由化生而呈紅色,深妙難測,所以說血是神氣。然而血從液化生,液從氣化生,所以血和氣本是同類。血化為汗,也不是兩種東西。但血主營,為陰為裡;汗屬衛,為陽為表。一表一裡,無法同時攻治。所以奪血的不能用發汗法,奪汗的不能用出血法。如果表裡都被損傷,那不是脫於陰就是脫於陽。脫陽也死,脫陰也死。所以說人生有兩死。然而人的生命,陰陽之氣都不可缺。沒有孤陽能生長的,也沒有孤陰能生長的。所以說不能兩者同時生長。 志注說:營衛是水穀的精氣,血是中焦的精汁,奉養心神而化為紅色,是神氣所化的。血與營衛都生於精,所以名稱不同卻是同類。 簡案:《外臺》引《刪繁論》說:血和氣,形狀不同但同類。衛是精氣,營是神氣,所以血和氣形狀不同卻同類。奪血不能用發汗法(這是神氣),奪汗不能用出血法(這是精氣),所以人有一死而無法再生(千金把「再」寫作「兩」字)。對照正文,覺得更加明白詳備。
原文
下焦者(止)滲入膀胱焉 張云。迴腸、大腸也。濟、泲同。猶釃濾也。(字典濟古文作泲釃酒也)泌、如狹流也。別汁、分別清濁也。別迴腸者。謂水穀並居於胃中。傳化於小腸。當臍上一寸水分穴處。糟粕由此別行迴腸。從後而出。津液由此別滲膀胱。從前而出。膀胱無上口。故云滲入。凡自水分穴而下。皆下焦之部分也。按、三十一難曰。下焦者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其言上口者。以滲入之處為言。非真謂有口也。如果有口。則不言滲入矣。何後世不解其意。而爭言膀胱有上口。其謬為甚。志云。迴腸大腸也。有九回。因以為名。簡案、外臺引刪繁論云。下焦如瀆。起胃下管。別迴腸。注於膀胱。而滲入焉。故水穀常並居於胃中。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主足陽明。(千金作足太陽)灌滲津液。合膀胱。主出不主入。別於清濁。亦本節之義也。但本節似脫起胃下管。三十一難云。下焦者。當膀胱上口。主分清濁。亦可以見耳。介按、唐容川曰。近說膀胱有上口。無下口。非也。內經明言下焦當膀胱上口。近人不知三焦實有其物。焦古作膲。即人身之油膜。西醫名為連網。乃行水之路道。內經所謂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蓋水之路道。全在三焦油膜之中。凡人飲水入胃。胃之通體有微絲管。將水散出。走入油膜。其能散者。肺氣布之也。故肺為水之上源。水散入油膜。走入膀胱。其水未散盡者。至小腸中。又有微絲管將水散出。走下焦。以入膀胱。膀胱上口。即在下焦連網之中。此皆下行之水。未化為氣者也。
下焦者……滲入膀胱。 張志聰注說:迴腸就是大腸。濟與泲相同,好比說是過濾的意思。(《字典》記載濟的古文寫作泲,是釃酒的意思)泌,像狹小的水流。別汁,是分別清濁的意思。別行於迴腸是說水穀共同停留在胃中,傳化於小腸,在臍上一寸水分穴之處,糟粕從此別行到迴腸,從後面而出。津液從此別滲到膀胱,從前面而出。膀胱沒有上口,所以說滲入。凡是從水分穴往下,都是下焦的部分。 按《三十一難》說:下焦正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它說上口,是就滲入之處而言,不是真的有口。如果真的有口,就不會說滲入了。為什麼後世不理解這個意思,爭相說膀胱有上口,這個錯誤很嚴重。 志注說:迴腸是大腸,有九個彎曲,因此命名。 簡案:《外臺》引《刪繁論》說:下焦像溝瀆,起於胃下管,分別進入迴腸,注入膀胱,而滲入其中。所以水穀常共同停留在胃中,形成糟粕,一起下到大腸,主足陽明(千金作足太陽),灌滲津液,會合於膀胱,主出不主入,分別清濁,也是本節的意思。但本節似乎脫落了「起胃下管」一句。《三十一難》說:下焦正當膀胱上口,主分清濁,也可以從中得到印證。 介按:唐容川說:近人的說法認為膀胱有上口無下口,這是不對的。《內經》明確說下焦正當膀胱上口。近人不知道三焦實際上有這個東西,焦古字寫作膲,就是人身的油膜。西醫叫做連網,是行水的道路。《內經》所說的三焦,是決瀆之官,水道由此而出。水行走的道路完全在三焦油膜之中。凡人飲水進入胃中,胃的通體有微絲管,將水散出,走入油膜,能夠散發的是肺氣布散的。所以肺是水的上源。水散入油膜,走入膀胱。那些還未散盡的水,到小腸中又有微絲管將水散出,走下焦而入膀胱。膀胱上口就在下焦連網之中。這些都是下行的水,還沒有化為氣的。
原文
黃帝曰人飲酒(止)液出焉 馬雲。此言酒之所以先穀氣而出也。承上文有滲膀胱之語。故遂以酒之先谷而下者問之。正以酒為熟谷之液。其氣至悍而清。故雖後谷而入。必先谷而下也。熟者腐也。
黃帝說:人飲酒的時候……液就從這裡出來了。 馬蒔說:這是說酒之所以先於穀氣而出。承接上文有滲入膀胱的話,所以就用酒先於穀物而下的問題來問。正是因為酒是熟穀的液體,它的氣非常慓悍清烈,所以雖然在穀物之後進入,卻一定先於穀物而下。熟就是腐的意思。
原文
上焦如霧止此之謂也 張云。如霧者。氣浮於上也。言宗氣積於胸中。司呼吸而布濩於經隧之間。如天之霧。故曰上焦如霧也。漚者。水上之泡。水得氣而不沉者也。言營血化於中焦。隨氣流行。以奉生身。如漚處浮沉之間。故曰中焦如漚也。瀆者。水所注泄。言下焦主出而不納。逝而不反。故曰下焦如瀆也。然而肺象天而居上。故司霧之化。脾象地而在中。故司漚之化。大腸、膀胱象江河淮泗而在下。故司川瀆之化也。千金及外臺引刪繁論云。上焦如霧。(霧者霏霏起上也)中焦如漚。(漚者在胃中如漚也)下焦如瀆。(瀆者如溝水決泄也)白虎通引禮運記云。三焦者。包絡腑也。水穀之道路。氣之所終始也。故上焦如竅。中焦如編。下焦如瀆。(俞氏續醫說詳解之當考參)張氏質疑錄。載三焦有三。三焦之論云。靈樞云。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此三焦為一氣之所主。故三十一難因之曰。上焦在胃上口。主內而不出。其治在膻中。中焦在胃中脘。主腐熟水穀。其治在臍旁。下焦在臍下。主分別清濁。出而不內。此三焦者。即靈樞所謂如霧如漚如瀆之三焦也。故難經又繼言之。三焦為水穀之道路。氣之所以終始。三焦者。原氣之別使。原氣在兩腎中间之動氣。為人之生命。十二經之根本。主通行三氣。經歷於五臟六腑。此所謂三焦者。屬之於氣。正王叔和所謂有名無狀之三焦也。
上焦如霧……就是這個意思。 張志聰注說:如霧,是氣浮於上的意思。說的是宗氣積聚在胸中,主管呼吸而布散於經隧之間,像天上的霧,所以說上焦如霧。漚是水上的泡沫,水得到氣而不下沉的意思。是說營血化生於中焦,隨氣流行,用來奉養身體,像漚在水上浮沉之間,所以說中焦如漚。瀆是水下注泄的意思,說的是下焦主出而不納,逝去而不返,所以說下焦如瀆。然而肺像天而居上,所以主管霧的化生;脾像地而居中,所以主管漚的化生;大腸、膀胱像江河淮泗而居下,所以主管川瀆的化生。 《千金方》及《外臺》引《刪繁論》說:上焦如霧(霧是霏霏上升的樣子),中焦如漚(漚是在胃中像漚的樣子),下焦如瀆(瀆是像溝水決堤泄出的樣子)。 《白虎通》引《禮運記》說:三焦是包絡的腑,水穀的道路,氣從開始到終結的地方。所以上焦如竅,中焦如編,下焦如瀆(俞氏《續醫說》有詳細解說應當參考)。 張氏《質疑錄》記載三焦有三種,三焦之論說:《靈樞》說的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這三焦是同一氣所主的。所以《三十一難》接著說:上焦在胃上口,主納入而不外出,它的治所在膻中;中焦在胃中脘,主腐熟水穀,它的治所在臍旁;下焦在臍下,主分別清濁,只出而不納。這三焦就是《靈樞》所說的如霧、如漚、如瀆的三焦。所以《難經》又接著說:三焦是水穀的道路,氣從開始到終結的地方。三焦是原氣的別使,原氣在兩腎中間的動氣,是人的生命,十二經的根本,主通行三氣,經歷於五臟六腑。這裡所說的三焦,是屬於氣的,正是王叔和所說的有名無狀的三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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