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諸本無篇字。伯高曰(止)脈度定矣 志云。此言經脈之長短。從骨節之大小廣狹長短而定其度數。故曰骨為幹。脈為營。如藤蔓之營附於木干也。
各種版本都沒有「篇」字。伯高說(到此為止),脈度就確定了。志說:這是說經脈的長短,從骨節的大小、寬窄、長短來確定其度數。所以說骨為支柱,脈為營運,如同藤蔓附著在木質的主幹上一樣。
原文
眾人之度 人長七尺五寸 張云。此言欲知脈度者。必先求骨度以察其詳也。眾人者。眾人之常度也。常人之長。多以七尺五寸為率。如經水篇岐伯云。八尺之士。周禮考工記亦曰。人長八尺。乃指偉人之度而言。皆古黍尺數也。黍尺一尺。得今曲尺八寸。志云。長七尺五寸者。上古適中之人也。
眾人的骨度:人身長七尺五寸。張說:這是說想要知道脈度的人,必須先求取骨度來觀察其詳細情形。所謂眾人,是指一般人的正常長度。一般人的身高,大多是以七尺五寸為標準。如同《經水篇》岐伯所說:身高八尺的人。《周禮·考工記》也說:人身長八尺,這是指身材高大之人的度數。都是古代黍尺的數值。黍尺一尺,等於現在曲尺的八寸。志說:身高七尺五寸的,是上古身高適中的人。
原文
頭之大骨 圍二尺六寸 張云。圍、周圍也。簡案、頭骨於耳尖上周圍而度之。
頭部的大骨,周圍二尺六寸。張說:圍,就是周圍。簡案:頭骨從耳尖上方環繞測量其周圍。
原文
胸圍 張云。此兼胸脅而言也。缺盆之下。兩乳之間為胸。
胸圍。張說:這是兼指胸部和脅部而言。缺盆的下方,兩乳之間稱為胸。
原文
腰圍 張云。平臍周圍曰腰。志云。此胸骨。腰骨圍轉一周之總數也。簡案、平臍周圍無骨。此蓋謂腰髖骨之周圍。
腰圍。張說:平臍周圍一圈稱為腰。志說:這是胸骨、腰骨環繞一周的總數。簡案:平臍周圍沒有骨頭,這應是指腰部至髖骨的周圍。
原文
發所覆者顱至項尺二寸 馬雲。此言仰人之骨度。蓋縱而數之也。顱、頭顱也。顱之皮生髮。發所覆者即顱也。張云。發所覆者。謂髮際也。前髮際為額顱。後髮際以下為項。前自顱。後至項。長一尺二寸。圖翼云。如髮際不明。則取眉心直上。後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
頭髮覆蓋的範圍,從顱到項一尺二寸。馬說:這是說仰臥之人的骨度,大概是縱向測量。顱,就是頭顱。頭顱的皮上生長頭髮,頭髮所覆蓋的就是顱。張說:頭髮所覆蓋的,是指髮際。前面的髮際是額顱,後面髮際以下是項。前面從顱,後面到項,長一尺二寸。圖翼說:如果髮際不明顯,就取眉心直上,後至大杼骨,合計作一尺八寸。
原文
發以下至頤 馬雲。頷下為頤。髮際以下至頤。長一尺。
從頭髮以下到下巴。馬說:下巴下方是頤。從髮際以下到下巴,長一尺。
原文
男子終折 男諸本作君。當改。甲乙作君子參折。注云。一作三。又作終。馬雲。言士君子之面部。三停齊等。可以始中終而三折之也。眾人未必然耳。張云。終、終始也。折、折衷也。言上文之約數雖如此。然人有大小不同。故君子當約其終始。而因人以折衷之。此雖指頭胸為言。則下部亦然矣。簡案、據甲乙馬三停之解。似是。
男子終折。男,諸本作「君」,應當改正。甲乙作「君子參折」。注說:一作「三」,又作「終」。馬說:是說士人和君子的面部,三停相等,可以從頭到下巴分為三等分。普通人就不一定如此了。張說:終,就是終止;折,就是折中。是說上文的約略數字雖然如此,但人的身材有大小不同,所以君子應當把握其始終,而因人而加以折中。這雖然是指頭部與胸部而言,但下部也是如此。簡案:根據甲乙和馬說的三停解釋,似乎是正確的。
原文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 張云。舌根之下。肺之上系。屈曲外凸者為結喉。膺上橫骨為巨骨。巨骨上陷中為缺盆。圖翼云。即天突穴處。
從結喉以下到缺盆中央。張說:舌根下方,肺的上方連接組織,屈曲向外凸出的部分就是結喉。胸口上方的橫骨是巨骨,巨骨上方凹陷中是缺盆。圖翼說:就是天突穴的位置。
原文
缺盆以下(止)肺小 張云。𩩲𩨗一名鳩尾。一名尾翳。蔽心骨也。缺盆之下。鳩尾之上。是為胸。肺臟所居。故胸大則肺亦大。胸小則肺亦小也。
從缺盆以下(到此為止)則肺小。張說:𩩲𩨗,又名鳩尾,又名尾翳,是蔽護心臟的骨頭。缺盆下方,鳩尾上方,這是胸的部位。是肺臟所居之處,所以胸大則肺也大,胸小則肺也小。
原文
𩩲𩨗以下至天樞 張云。天樞在臍旁二寸。足陽明經穴。自𩩲𩨗之下。臍之上。是為中焦。胃之所居。故上腹長大者。胃亦大。上腹短小者。胃亦小也。圖翼云。天樞足陽明穴名。在臍旁。此指平臍而言。簡案、至真要大論云。半、所謂天樞也。王砯注。身之半。正謂臍中也。
從𩩲𩨗以下到天樞。張說:天樞在肚臍旁邊二寸,是足陽明胃經的穴位。從𩩲𩨗下方到肚臍上方,這是中焦,是胃所居之處。所以上腹長大的人,胃也大;上腹短小的人,胃也小。圖翼說:天樞是足陽明經的穴位名稱,在肚臍旁邊。這裡是指與肚臍平齊之處。簡案:《至真要大論》說:半,就是所謂的天樞。王砯注:身體的一半,正是指肚臍之中。
原文
天樞以下至橫骨 張云。橫骨陰毛中曲骨也。自天樞下至橫骨。是為下焦。迴腸所居也。故小腹長大者。迴腸亦大。小腹短狹者。迴腸亦小也。
從天樞以下到橫骨。張說:橫骨就是陰毛中的曲骨。從天樞下到橫骨,這是下焦,是迴腸所居之處。所以小腹長大的人,迴腸也大;小腹短窄的人,迴腸也小。
原文
橫骨長六寸半(止)長一尺八寸 張云。橫骨橫長六寸半。一曰七寸半。廉、隅際也。內輔、膝間內側大骨也。亦曰輔骨。三寸半 張云。此言輔骨之上下隅也。
橫骨長六寸半(到此為止)長一尺八寸。張說:橫骨橫長六寸半,一說七寸半。廉,是角落和邊際。內輔,是膝蓋之間內側的大骨,又叫輔骨。三寸半。張說:這是說輔骨的上、下角落。
原文
內輔下廉下至內踝 馬雲。足跟前兩旁起骨為踝。在外為外踝骨。在內為內踝骨。李時珍云。踝足螺螄骨也。志云。內輔內踝者。以足八字分立。則內骨偏向於面也。
從內輔下廉下到內踝。馬說:腳跟前兩旁突起的骨頭是踝。在外側的是外踝骨,在內側的是內踝骨。李時珍說:踝是腳上的螺螄骨。志說:所謂內輔、內踝,是因為用腳八字分立時,內側的骨頭偏向面部方向。
原文
膝膕以下至跗屬 圖翼云。膕、腿灣也。跗、足面也。膝在前。膕在後。跗屬者。凡兩踝前後脛掌所交之處。皆為跗之屬也。
從膝膕以下到跗屬。圖翼說:膕,是腿彎曲的地方。跗,是腳面。膝在前,膕在後。所謂跗屬,是指兩踝前後小腿與腳掌相交的地方,都是跗所屬的範圍。
原文
故骨橫(止)不及 張云。凡上文所言。皆中人之度。其有大者過之。小者不及也。下文同法。
所以骨節橫(到此為止)不及。張說:凡是上文所說的,都是中等身體之人的度數。其中有身材較大的超過此數,身材較小的達不到此數。下文測量方法與此相同。
原文
角以下至柱骨 張云。此下言側人之縱度也。角、頭側大骨耳上高角也。柱骨、肩骨之上頸項之根也。
從角以下到柱骨。張說:這以下是說側身之人的縱向度數。角,是頭側的大骨,耳上方高起的角。柱骨,是肩骨上方頸項的根部。
原文
行腋中不見者 張云。此自柱骨下通腋中。隱伏不見之處。
行走於腋中不見的部分。張說:這是從柱骨下方通往腋中,隱藏伏藏不顯露之處。
原文
季脅 張云。脅下盡處。短小之肋。是為季脅。季、小也。
季脅。張說:脅下的盡頭,短小的肋骨,稱為季脅。季,就是小的意思。
原文
髀樞 張云。足股曰髀。髀上外側骨縫曰樞。此運動之機也志云。在臀之兩旁。即足少陽之環跳穴處。
髀樞。張說:腳的大腿叫髀,髀上外側的骨縫叫樞。這是運動的樞機。志說:在臀部的兩旁,就是足少陽膽經環跳穴的位置。
原文
膝中 張云。言膝外側骨縫之次。志云。膝蓋骨內之中分。
膝中。張說:是說膝外側骨縫旁邊。志說:膝蓋骨內側的正中分處。
原文
京骨 張云。足太陽穴名。在足小趾本節後。大骨下赤白肉際陷中。
京骨。張說:是足太陽膀胱經的穴位名稱。在足小趾本節後方,大骨下方赤白肉際的凹陷中。
原文
耳後當完骨 張云。此言耳後之橫度也。耳後高骨曰完骨。足少陽穴名。入髮際四分左右。相去廣九寸。志云。從耳以至於腦後也。廣、橫闊也。
耳後正對完骨。張說:這是說耳後的橫向度數。耳後高起的骨頭叫完骨,是足少陽膽經的穴位。深入髮際四分,左右相距橫闊九寸。志說:從耳朵到腦後的距離。廣,是指橫向的寬度。
原文
耳前當耳門(止)廣六寸半 張云。此言仰人之橫度也。耳門者。即手太陽聽宮之分。目下高骨為顴。兩髀之間。言兩股之中橫骨兩頭盡處也。圖翼云。橫骨兩頭之處。俗名髀縫。七寸。甲乙作九寸半。注云。九墟作七寸。肩至肘 張云。肩、肩端也。臂之中節曰肘。肘至腕 張云。臂掌之節曰腕。
耳前正對耳門(到此為止)橫度廣六寸半。張說:這是說仰臥之人的橫向度數。耳門,就是手太陽小腸經聽宮穴的部位。眼下高起的骨頭是顴骨。兩髀之間,是說兩條大腿中央橫骨兩端的盡頭。圖翼說:橫骨兩端之處,俗稱髀縫。七寸。甲乙作九寸半。注說:九墟作七寸。肩至肘。張說:肩,是肩端。手臂的中間關節叫肘。肘至腕。張說:手臂和手掌之間的關節叫腕。
原文
中指本節 志云。本節者指掌交接之骨節。末者、指尖也。
中指本節。志說:本節,是手指與手掌交接的骨節。末,是指尖。
原文
項發以下至背骨 背、甲乙作脊。二寸半作三寸半。馬雲。此言伏人之骨度也。張云。項發、項後髮際也。背骨、除項骨之外。以第一節大椎骨為言也。
項發以下到背骨。背,甲乙作「脊」,二寸半作三寸半。馬說:這是說俯臥之人的骨度。張說:項發,是項後的髮際。背骨,是除了項骨之外,以第一節大椎骨為準。
原文
膂骨以下(止)分之七 甲乙。膂、作脊。四分分之一。作四分分之七奇分之一。張云。膂骨、脊骨也。項脊骨共二十四椎。內除項骨三節。膂骨自大椎而下至尾骶。計二十一節。共長三尺。上節各長一寸四分分之一。即一寸四分一釐也。故上之七節。共長九寸八分七釐。其有餘不盡之奇分。皆在下部諸節也。簡案、本節詳論上七節之度數。而不及八節以下。考神應經云。中七椎。每椎一寸六分一釐。十四椎與臍平。共二尺一寸一分四釐。(圖翼作一尺一寸二分七釐是)下七椎。每椎一寸二分六釐。
膂骨以下(到此為止)分之七。甲乙:膂,作「脊」。四分之一,作「四分分之七奇分之一」。張說:膂骨,就是脊骨。項椎和脊骨共二十四椎。其中除去項骨三節,膂骨從大椎向下到尾骶,共二十一節。總長三尺。每一上節各長一寸四分分之一,也就是一寸四分一釐。所以上面的七節,共長九寸八分七釐。其餘不盡的奇分,都在下面的各節中。簡案:本節詳細論述上七節的度數,卻沒有說到第八節以下。考《神應經》說:中七椎,每椎一寸六分一釐。十四椎與肚臍平齊,共二尺一寸一分四釐(圖翼作一尺一寸二分七釐是),下七椎,每椎一寸二分六釐。
原文
(圖翼云共八寸八分二釐總共二尺九寸九分六釐不足四釐者有零未盡也)
(圖翼說共八寸八分二釐,總共二尺九寸九分六釐,不足四釐的有零數未盡。)
原文
此眾人骨之度也 簡案、計其大概。伏人八尺二寸五分。仰人七尺五寸。側人七尺一寸。
這是一般人骨的度數。簡案:計算其大概,俯臥之人八尺二寸五分,仰臥之人七尺五寸,側身之人七尺一寸。
原文
是故(止)多氣也 甲乙。氣下有乃經之長短五字。張云。此結首節而言。因骨度以辨經絡。乃可察其血氣之盛衰也。簡案、此一節與骨度不相涉。疑是他篇錯簡。
所以(到此為止)多氣。甲乙,在「氣」字下面有「乃經之長短五字」。張說:這是總結第一節而說的。因為骨度可以辨別經絡,才可以觀察其血氣的盛衰。簡案:這一段與骨度不相關,可能是其他篇章的錯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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