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吳云。人身孔穴。皆氣所居。故曰氣穴。願卒聞之 張云。卒。盡也。稽首再拜對 吳。刪此五字。
吳說:人身的孔穴,都是氣所居住的地方,所以稱為氣穴。希望完全聽聞。張說:卒,就是盡的意思。叩頭再拜回答。吳說:刪去這五個字。
原文
溢意 張云。溢。暢達也。吳。去因請溢意以下。至岐伯再拜而起曰一百二十六字。
溢意。張說:溢,是暢達的意思。吳說:刪去從「因請溢意」以下,到「岐伯再拜而起曰」共一百二十六個字。
原文
逡巡 志云。退讓貌。簡按郭璞爾雅注云。逡巡。卻去也。(文選注引。)目以明耳以聰矣 馬雲。目以耳以。俱已同。
逡巡。志說:退讓的樣子。簡按:郭璞《爾雅注》說:逡巡,是退卻離去的意思。(《文選注》引用。)眼睛因此明亮,耳朵因此聰慧。馬說:「目以」「耳以」,都是「已」的意思。
聖人容易對話,良馬容易駕馭。簡按:「語」與「御」押韻,大概是古代諺語。
原文
未足以論也 高雲。今余所訪問者。亦真數之發蒙解惑。真數之外。未足以論也。簡按枚乘七發。況直眇少煩懣。酲醲病酒之徒哉。故曰。發蒙解惑。不足以言也。李善注。素問。黃帝曰。發蒙解惑。未足以論也。所引本篇文。
不足以談論。高說:如今我所詢問的,也是關於真數的啟發蒙昧、解除疑惑。真數之外,不足以談論。簡按:枚乘《七發》說:何況僅僅是輕微的煩悶、醉酒患病的人呢?所以說:啟發蒙昧、解除疑惑,不值得說。李善注:《素問》中黃帝說:啟發蒙昧、解除疑惑,不足以談論。所引用的就是本篇經文。
原文
背與心相控而痛云云 志云。心。謂心胸也。控。引也。背與心相控而痛者。陰陽相引而為痛也。此先論陰陽二氣。總屬任督之所主。吳云。以下計八十七字。按其文義。與上下文。不相流貫。僭去之。張云。共計八十七字。按其文義。與上下文。不相流貫。新校正。疑其為骨空論文。脫誤於此者。是。
背與心相互牽引而痛等等。志說:心,指心胸。控,是牽引的意思。背與心相互牽引而痛,是陰陽互相牽引而導致疼痛。這是先討論陰陽二氣,總歸屬於任脈、督脈所主管。吳說:以下總計八十七個字,按其文義與上下文不相連貫,擅自刪去。張說:共計八十七個字,按其文義與上下文不相連貫。《新校正》懷疑是《骨空論》的經文,脫漏錯誤在此處,是對的。
原文
十椎及上紀 馬雲。十椎之十。當作大。下同。按脊屬督脈一經。但十椎下無穴。當是大椎也。張云。十椎。督脈之中樞也。此穴。諸書不載。惟氣府論。督脈氣所發條下。王氏注曰。中樞。在第十椎節下間。與此相合。可無疑也。志云。十椎。在大椎下。第七椎。乃督脈至陽穴。蓋大椎上。尚有三椎。總數之為十椎也。高仍馬注。簡按今從張注。
十椎及上紀。馬說:十椎的「十」應當作「大」,下文相同。按:脊背屬於督脈一條經脈,但第十椎下沒有穴位,應當是大椎。張說:十椎,是督脈的中樞穴。這個穴位,各種書籍沒有記載,只有《氣府論》督脈氣所發條下,王氏注說:中樞,在第十椎節下間,與此處相合,可以沒有疑問。志說:十椎,在大椎下第七椎,是督脈的至陽穴。大概大椎之上還有三椎,總數是十椎。高氏仍依從馬注。簡按:今從張注。
原文
背胸邪系陰陽左右 張云。此詳言上文。背與心相控而痛者。悉由任督二脈之為病也。馬雲。邪。斜同。在後為背。在前為胸。在背為陽。在胸為陰。正以背與胸斜系。陰陽左右如此。故為前後之病。又背之督脈。斜出尻脈。絡胸脅。支心貫膈上肩。如天突之上。又斜下肩。交背大椎之下。是以必刺天突大椎胃脘關元耳。高仍馬。邪。讀為斜。張志為邪氣之邪。簡按馬義為長。脈滿起 高雲。經脈滿盈。從而起也。
背與胸斜向聯繫陰陽左右。張說:這是詳細說明上文。背與心相互牽引而痛,完全是由任脈、督脈二脈發病所致。馬說:邪,同「斜」。在後為背,在前為胸;在背為陽,在胸為陰。正是因為背與胸斜向聯繫,陰陽左右如此,所以形成前後部的病。又背部的督脈,斜出尻脈,絡於胸脅,支撐心臟,貫穿橫膈,上至肩,如同天突穴之上,又斜下至肩,交會於背部大椎之下。因此必須刺天突、大椎、胃脘、關元而已。高氏仍依馬說,邪讀為斜。張氏、志氏認為是邪氣之邪。簡按:馬義為長。脈滿起。高說:經脈充滿盈盛,從而起行。
原文
臟俞五十穴 馬雲。此與靈樞本輸篇同。下文腑俞同。中𦛗兩旁 張云。𦛗。膂同。
臟俞五十穴。馬說:此與《靈樞·本輸篇》相同。下文腑俞也相同。中𦛗兩旁。張說:𦛗,同「膂」。
原文
大椎上兩旁各一 馬雲。即大杼穴。新校正。以為大椎旁無穴。意者亦若今人以項之高骨。為大椎耳。吳云。當是天柱二穴。在挾項後髮際。大筋外廉陷中。志與馬同。張引王及新校正云。今於大椎上旁。按之甚痠。必當有穴。意者甲乙等經。猶有未盡。簡按甲乙。大杼。項第一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明是大椎上。非大杼之謂。今從張注。
大椎上兩旁各一穴。馬說:即大杼穴。《新校正》認為大椎旁沒有穴位,大概如同今人把項部的高骨當作大椎。吳說:應當是天柱二穴,在夾項後髮際,大筋外側邊緣凹陷中。志與馬相同。張引用王冰及《新校正》說:如今在大椎上旁按壓,感覺非常痠楚,必定有穴位。猜想《甲乙》等經還有未盡之處。簡按:《甲乙經》中,大杼在項第一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明顯是大椎之上,並非大杼的所在。今從張注。
原文
目瞳子浮白二穴 諸家並仍王注。為膽經二穴。果然。則二穴上。闕各一字。或云。是甲乙經所載。足陽明四白穴。骨空論曰。督脈上系兩目之下中央。氣府論曰。面鼽骨空各一。皆謂之也。此說近是。
目瞳子、浮白二穴。各家都依從王注,認為是膽經二穴。如果確實如此,則二穴之上各缺一字。有人說:是《甲乙經》所載的足陽明四白穴。《骨空論》說:督脈上繫於兩目之下中央。《氣府論》說:面鼽骨空各一,都是指此穴。此說較為接近。
原文
兩髀厭 張云。謂髀樞骨分縫中。即足少陽環跳穴也。沈氏經絡全書云。謂之樞者。以楗骨轉動。如戶之樞也。亦曰髀關。簡按厭。於協切。靨同。經脈篇云。足少陽之脈。繞毛際。橫入髀厭中。是。
兩髀厭。張說:指髀樞骨的分縫中,即足少陽環跳穴。沈氏《經絡全書》說:稱之為樞,因為楗骨轉動如同門戶的樞軸,也叫做髀關。簡按:厭,音於協切,同「靨」。《經脈篇》說:足少陽之脈,繞毛際,橫入髀厭中,即是此處。
原文
犢鼻 馬雲。去膝臏下。胻骨上。俠解大筋陷中。形如牛鼻。故名。簡按骨空論云。胻骨空。在輔骨之上端。王注。犢鼻穴也。
犢鼻。馬說:在膝蓋骨下方、脛骨上方,夾於解開的大筋凹陷中,形狀像牛鼻,因此得名。簡按:《骨空論》說:脛骨空,在輔骨之上端。王注:就是犢鼻穴。
原文
耳中多所聞 根結篇云。少陽結於窗籠。窗籠者。耳中也。張云。即聽宮也。刺節真邪論云。刺其聽宮。
耳中多所聞。《根結篇》說:少陽結於窗籠,窗籠就是耳中。張說:即聽宮穴。《刺節真邪論》說:刺其聽宮。
原文
枕骨 高雲。腦後左右玉枕穴。即枕骨也。簡按諸家仍王注。今亦從之。
枕骨。高說:腦後左右兩側的玉枕穴,就是枕骨。簡按:各家都依從王注,今亦從之。
原文
背俞 志云。謂膈俞穴。在大椎下第七椎間。各開中行一寸五分。高同。簡按諸家仍王注。今亦從之。
背俞。志說:指膈俞穴,在大椎下第七椎之間,各旁開中行一寸五分。高同。簡按:各家都依從王注,今亦從之。
原文
分肉 高雲。臍上水分穴。兩旁滑肉門。為分肉。簡按此屬臆解。不可從。刺腰痛論云。刺肉裡之脈。在太陽之外。少陽絕骨之後。王注。分肉主之。穴在足外踝直上。絕骨之端。如後二分。筋肉分間。陽維脈氣所發。與此注少異。
分肉。高說:臍上的水分穴,兩旁的滑肉門,就是分肉。簡按:此屬臆測之解,不可依從。《刺腰痛論》說:刺肉裡之脈,在太陽之外、少陽絕骨之後。王注:分肉主治。穴在足外踝直上、絕骨之端,如後二分,筋肉分間,是陽維脈氣所發,與此注稍異。
原文
踝上橫 高雲。踝上橫紋之解谿穴。簡按此說。亦未見所據。
踝上橫。高說:足踝上橫紋處的解谿穴。簡按:此說也未見所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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