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五

痹論篇第四十三(2)

卷五/痹論篇第四十三17
原文
易已也 張云。風為陽邪。可以散之。故易已。然則寒濕二痹。愈之較難。以陰邪留滯。不易行也。
白話
容易治愈。張說:風是陽邪,可以發散它,所以容易治愈。然而寒濕兩種痹症,治愈起來比較困難,因為陰邪留滯,不容易運行。
原文
食飲居處 高雲。猶言食飲自倍。居處失宜。乃腑痹之病本也。
白話
飲食居處。高說:就是說飲食加倍,居處不當,是腑痹的病根。
原文
六腑亦各有俞 馬雲。六腑之分肉。皆各有俞穴。風寒濕之三氣。外中其俞。而內之飲食失節應之。則邪氣循俞而入。按三百六十五穴。皆可以言俞。今曰俞者。凡六腑之穴。可以入邪。而王注止以足太陽在背之六俞穴為解。則又理之不然者也。
白話
六腑也各有俞穴。馬說:六腑的分肉,都各有俞穴。風寒濕三種氣,從外部侵襲其俞穴,而內在的飲食失節相應,則邪氣沿著俞穴進入。按三百六十五個穴位,都可以稱為俞穴。這裡說俞穴,是指六腑的穴位,可以讓邪氣進入。而王冰的注釋只用足太陽膀胱經在背部的六個俞穴來解釋,這又是不合理的。
原文
五臟有俞六腑有合 張云。乃兼臟腑。而互言也。汪昂云。按六腑。前文只列腸痹胞痹。三焦有名無形。膽附於肝。胃為臟腑之海。故不復別言痹也。
白話
五臟有俞穴,六腑有合穴。張說:這是兼顧臟腑,而互相提及。汪昂說:按六腑,前面經文只列舉腸痹、胞痹。三焦有名稱沒有形體,膽附在肝上,胃是臟腑之海,所以不再另外論述痹症。
原文
各有所發各隨其過 馬雲。循臟腑經脈所行之分。各有所發病之經。乃隨其病之所在而刺之。則或俞或合。其病無有於不瘳也。志云。各隨其有過之處而取之。簡按張以所發為井穴。過字。吳張高依王注。讀為平聲。並非也。
白話
各有發病之處,各自根據其過失。馬說:沿臟腑經脈運行的部位,各有發病的經脈,於是根據病之所在而刺灸,那麼或取俞穴或取合穴,其病沒有不痊愈的。志說:各自隨其有病的地方而取穴。簡按:張介賓認為『所發』是指井穴,『過』字,吳崑、張介賓、高世栻依照王冰注釋,讀為平聲,這是不對的。
原文
榮者水穀之精氣也 張云。榮氣者。陰氣也。由水穀精微之所化。故為水穀之精氣。衛氣篇曰。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正理論曰。云云。夫谷入於胃。以傳於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在脈中。衛在脈外。故於臟腑脈絡。則無所不至。
白話
榮氣,是水穀的精氣。張說:榮氣是陰氣,由水穀精微所化生,所以是水穀的精氣。《衛氣篇》說:『精氣運行在經脈中的,叫做營氣。』《正理論》說:『云云。』穀物入胃,傳輸到肺,五臟六腑都接受其氣,其中清的為營,濁的為衛,營在脈中,衛在脈外,所以對於臟腑脈絡,則無所不到。
原文
衛者水穀之悍氣也 張云。衛氣者。陽氣也。陽氣之至。浮盛而疾。故曰悍氣。慓。急也。本臟篇曰。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闔者也。衛氣篇曰。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邪客篇曰。衛氣者。出其悍氣之慄疾。而先行於四末分肉皮膚之間。而不休者也。皆與此節。互有發明。
白話
衛氣,是水穀的悍氣。張說:衛氣是陽氣,陽氣到來時,浮盛而急速,所以叫做悍氣。慓,是急迫的意思。《本臟篇》說:『衛氣,是用來溫煦分肉,充養皮膚,肥厚腠理,主管開闔的。』《衛氣篇》說:『那些浮氣不循經脈的,叫做衛氣。』《邪客篇》說:『衛氣,發出其悍氣的慄疾,而先行於四肢末端、分肉皮膚之間,不停息的。』都與此節互相發明。
原文
肓膜 張云。肓者。凡腔腹肉理之間。上下空隙之處。皆謂之肓。如刺禁論曰。膈肓之上。中有父母。左傳曰。膏之上肓之下者。是皆言膈上也。又腹中論曰。其氣溢於大腸。而著於肓。肓之原。在齊下。九針十二原篇曰。肓之原。出於脖胦。脹論曰。陷於肉肓。而中氣穴。則肓之為氣。不獨以胸膈為言。可知也。膜。筋膜也。簡按王注空虛之處。吳注腹中論稍同。張誤讀以為此注。乃與舉痛論小腸膜原注略同。不可從。扁鵲傳。搦荒。說苑。作肓莫。即肓膜也。散於胸腹 甲乙。散。作聚。
白話
肓膜。張說:肓,凡是腹腔肉理之間,上下空隙的地方,都叫做肓。如《刺禁論》說:『膈肓之上,中有父母。』《左傳》說:『膏之上,肓之下。』這都是指膈上。又《腹中論》說:『其氣溢於大腸,而著於肓。肓的原穴,在臍下。』《九針十二原篇》說:『肓的原穴,出於脖胦。』《脹論》說:『陷於肉肓,而中氣穴。』那麼肓作為氣,不只是指胸膈,可知。膜,是筋膜。簡按:王冰注釋為空虛之處,吳崑注釋《腹中論》稍微相同,張介賓誤讀以為此注,乃與《舉痛論》中小腸膜原的注釋略同,不可從。《扁鵲傳》說『搦荒』,《說苑》作『肓莫』,就是肓膜。『散於胸腹』,《甲乙經》『散』作『聚』。
原文
故不為痹 張云。營衛之氣。但不可逆。故逆之則病。從之則愈。然非若皮肉筋骨血脈臟腑之有形者也。無跡可著。故不與三氣為合。蓋無形亦無痹也。有寒故痛也 簡按王注。全本於靈周痹篇文。
白話
所以不形成痹症。張說:營衛之氣,只是不可違逆,所以違逆了就生病,順從了就痊愈。然而不像皮肉筋骨血脈臟腑是有形體的,沒有痕跡可以附著,所以不與三氣結合,大概無形也就沒有痹症。有寒所以疼痛。簡按:王冰注釋完全根據《靈樞·周痹篇》的文字。
原文
故不通 諸注。並依甲乙。通。作痛。今從之。
白話
所以不通。各家注釋都依照《甲乙經》,『通』字作『痛』,現在從之。
原文
皮膚不營 張云。逆調論曰。榮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不營者。血氣不至也。馬雲。以其皮膚之中。少氣血以為之營運。高同。志云。不能營養於皮膚。
白話
皮膚得不到營養。張說:《逆調論》說:『榮氣虛則麻木不仁,衛氣虛則不能活動。』不營,是血氣不來。馬說:因為其皮膚之中,缺少氣血來運行。高說相同。志說:不能營養到皮膚。
原文
陽氣少陰氣多 張云。凡病寒者。不必盡由於外寒。但陽氣不足。陰氣有餘。則寒從中生。與病相益。故為寒證。志云。此言寒熱者。由人身之陰陽氣化也。人之陽氣少。而陰氣多。則與病相益其陰寒矣。
白話
陽氣少,陰氣多。張說:凡是病寒的,不一定都是由於外來寒邪,只是陽氣不足,陰氣有餘,那麼寒從內部產生,與病邪相互增益,所以成為寒證。志說:這裡說寒熱,是由人身的陰陽氣化決定的。人的陽氣少,而陰氣多,那麼就與病邪相互增益其陰寒。
原文
病氣勝 張兆璜云。與病相益者。言人之陰氣多。而益其病氣之陰寒也。病氣勝者。言人之陽氣多。而益其病氣之熱勝也。
白話
病氣勝。張兆璜說:『與病相益,是說人的陰氣多,而增益其病氣的陰寒。病氣勝,是說人的陽氣多,而增益其病氣的熱盛。』
原文
陽遭陰故為痹熱 吳。遭作乘。云。舊作陽遭陰。未當。今依甲乙。改陽乘陰。為近理。簡按甲乙無痹。亦近是。滑云。或熱下。有或燥問。今此無答辭。
白話
陽遭受陰,所以成為痹熱。吳崑:『遭』字作『乘』。說:舊本作『陽遭陰』,不恰當,現在依照《甲乙經》,改為『陽乘陰』,比較合理。簡按:《甲乙經》沒有『痹』字,也近似。滑壽說:『或熱』下面,有『或燥』的問句,現在這裡沒有答辭。
原文
兩氣相感 張云。寒濕兩氣也。脈要精微論曰。陰氣有餘。為多汗身寒。其義即此。張兆璜云。陽熱盛者多汗出。濡濕之汗。又屬陰寒。醫者審之。
白話
兩氣相互感應。張說:是寒濕兩氣。《脈要精微論》說:『陰氣有餘,則多汗身寒。』其意義就是這樣。張兆璜說:陽熱盛的人多汗出,而濡濕的汗,又屬於陰寒,醫者要仔細審察。
原文
不痛也 汪昂云。痛則血氣猶能周流。五者為氣血不足。皆重於痛。故不復作痛。諸解欠明。
白話
不痛。汪昂說:疼痛則血氣還能周流,五者是氣血不足,都比疼痛更嚴重,所以不再產生疼痛。各家解釋不夠清楚。
原文
逢寒則蟲 馬雲。蟲。甲乙作急。王氏以為如蟲行者。非。蓋風勝為行痹。非逢寒也。張云。逢寒則筋攣。故急。逢熱則筋弛。故縱也。吳同。簡按志仍王注。高雲。寒濕相薄。故生蟲。太誤。巢源云。凡痹之類。逢熱則癢。逢寒則痛。
白話
遇到寒則蟲行。馬說:『蟲』字,《甲乙經》作『急』。王冰認為像蟲在爬行,不對。因為風勝是行痹,不是遇到寒。張說:遇到寒則筋攣縮,所以緊急;遇到熱則筋鬆弛,所以縱緩。吳崑同。簡按:志注仍用王冰注釋。高說:寒濕相搏,所以生蟲,太錯誤了。《巢氏病源》說:凡是痹症之類,遇到熱則癢,遇到寒則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