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八

繆刺論篇第六十三(3)

卷八/繆刺論篇第六十三21
原文
氣上走賁上 簡按新校正。引楊玄操。是也。丁德用云。胃言若虎賁之士。圍達之象。故曰賁門也。況胃者圍也。主倉廩。故別名太倉。今考詩注。賁。大也。胃已名太倉。賁門蓋取於此。若以虎賁之賁。則義不葉。馬以下諸注。仍新校正。唯高本於王。
白話
氣往上走至賁上。按新校正,引楊玄操的說法,是對的。丁德用說:胃說如同虎賁之士,有圍繞到達的形象,所以叫做賁門。況且胃是圍的意思,主管倉廩,所以別名太倉。現在考證《詩經》注,賁是大的意思。胃已經叫做太倉,賁門大概取義於此。如果以虎賁的賁,則意義不合。馬氏以下的注釋,仍採用新校正,只有高氏本從王氏。
原文
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高雲。左刺右右刺左六字。衍文。簡按下文嗌中腫云云。亦邪客於足少陰者。故以此六字為衍文。然嗌中腫二十八字。王所移於此。未可果為衍文。不能內唾 高雲。內。猶咽也。
白話
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高雲說:左刺右、右刺左六個字是衍文。按:下文「嗌中腫」等等,也是邪氣客於足少陰的,所以認為這六字是衍文。然而「嗌中腫」二十八字,是王冰移過來的,不能斷定是衍文。「不能內唾」,高雲說:內,如同咽。
原文
腰痛引少腹控䏚 吳云。足太陰濕土也。濕病者。先注於腰。故腰痛。太陰之筋。聚於陰器。循腹裡結脅。故引少腹控䏚。張云。足太陰之絡。上入布胸脅。而筋著於脊。故為病加此。控。引也。高雲。經脈論云。脾之大絡。名曰大包。出淵液。布脅胸。實則身盡痛。虛則百節盡皆縱。令人腰痛引少腹。身盡痛之意也。控䏚不可以仰息。布胸脅。百節盡皆縱之意也。
白話
腰痛牽引少腹,牽引到季脅。吳說:足太陰屬濕土,濕病先注入腰部,所以腰痛。太陰的筋,聚於陰器,沿腹裡結於脅,所以牽引少腹和季脅。張說:足太陰的絡脈,上行進入並布散於胸脅,而筋附著於脊,所以病症如此。控,牽引。高說:《經脈論》說:脾的大絡,名叫大包,從淵液出來,布散脅胸。實則全身盡痛,虛則百節都鬆弛。令人腰痛牽引少腹,是全身盡痛的意思。控䏚不可以仰息,是布散胸脅、百節都鬆弛的意思。
原文
腰尻之解兩胂之上是腰俞 吳據新校正。刪是腰俞三字。注云。腰尻之解。腰俞一穴也。兩胂上。脾俞二穴也。馬雲。腰俞。在中行二十一椎之下。則無左右。斷是白環俞也。張云。腰俞止一穴居中。本無左右。此言左取右。右取左者。必腰俞左右。即足太陽之下髎穴也。高雲。解骨縫也。胂上。髁胂之上。即髀股也。申明腰尻之解。兩胂之上。腰俞是也。蓋腰尻之解。屬於腰俞。兩腰之上。即腰俞兩旁之下也。簡按刺腰痛論云。腰痛。引少腹控䏚。不可仰。刺腰尻交者。兩髁胂上。以月生死為痏數。王注。腰尻交者。謂髁下尻骨兩旁四骨空。左右八穴。俗呼此骨。為八髎骨也。今由此攻之。是腰俞三字衍。而其義則張注為得矣。
白話
腰尻的骨縫、兩胂之上,是腰俞。吳根據新校正刪去「是腰俞」三字。注說:腰尻的骨縫,是腰俞一穴;兩胂上,是脾俞二穴。馬說:腰俞在正中線第二十一椎之下,則沒有左右之分,斷定是白環俞。張說:腰俞只有一個穴位居中,本來沒有左右。此言左取右、右取左,一定是腰俞的左右,即足太陽的下髎穴。高說:解,骨縫;胂上,髁胂之上,即髀股。申明腰尻的骨縫、兩胂之上,就是腰俞。因為腰尻的骨縫屬於腰俞,兩腰之上即腰俞兩旁之下。按:《刺腰痛論》說:腰痛,牽引少腹和季脅,不能仰,刺腰尻交者、兩髁胂上,以月生死為痏數。王注:腰尻交者,指髁下尻骨兩旁的四個骨空,左右八穴,俗稱此骨為八髎骨。今由此考證,「是腰俞」三字是衍文,而其義則張注為得當。
原文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 張云。足太陽經。挾脊抵腰中。故拘攣脊急。其筋從腋後入腋下。故引脅而痛。
白話
邪氣客於足太陽之絡。張說:足太陽經挾脊抵腰中,所以拘攣脊急。其筋從腋後入腋下,所以牽引脅部而痛。
原文
應手如痛 如。甲乙。作而。吳云。此不拘穴俞而刺。謂之應痛穴。
白話
應手如痛。「如」,《甲乙經》作「而」。吳說:這是不拘泥於穴位而刺,稱之為應痛穴。
原文
治諸經刺之所過者不病 過。王。平聲。馬雲。蓋經旨以病為有過也。高。之下。病下。並句。注云。治諸經刺之。謂治諸經之病。則正刺其經也。所過者不病。謂諸經所過之道。不為邪客。而不病也。簡按舊注義長。
白話
治諸經刺之,所過者不病。「過」,王冰讀平聲。馬說:經旨是以病為有過。高氏在「之」下、「病」下斷句。注說:治諸經刺之,意思是治療諸經的病,則直接刺其經脈。所過者不病,意思是諸經所行的道路,不被邪氣所客,所以不病。按:舊注的意義較長。
原文
刺其通脈 甲乙。作過脈。馬雲。刺其聽宮穴也。耳聾以下十六字。高。移上文邪客於手陽明之絡後。注云。刺之病不已。更刺中指之中衝。中指中衝。主通脈出於耳前。故曰耳聾云云。蓋手陽明之脈。上頸貫頰。在於耳前。通脈出耳前。通心主包絡之脈。而出於耳前之手陽明也。簡按據上文刺之所過者。通字作過。似是。
白話
刺其通脈。《甲乙經》作「過脈」。馬說:刺其聽宮穴。以下「耳聾」十六字,高氏移到上文「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之後。注說:刺之病不已,更刺中指的中衝。中指中衝,主通脈出於耳前,所以說耳聾等等。因為手陽明之脈上頸貫頰,在於耳前,通脈出耳前,通心主包絡之脈,而出於耳前的手陽明。按:根據上文「刺之所過者」,「通」字作「過」,似乎正確。
原文
齒齲刺手陽明 熊音。齲。丘禹反。齒病也。高雲。齒齲。齒腐痛也。說文。齒蠹也。釋名。齲。朽也。蟲齧之齒缺朽也。高本。此以下十七字。連下文繆傳引上齒以下四十八字。移前節邪客於足陽明之經。令人鼽衄云云條之後。甲乙。陽明下。有立已二字。
白話
齒齲刺手陽明。熊氏音:齲,丘禹反,齒病。高說:齒齲,齒腐痛。《說文》:齒蠹。《釋名》:齲,朽也,蟲咬的齒缺朽。高氏本將此以下十七字,連同下文「繆傳引上齒」以下四十八字,移到前節「邪客於足陽明之經,令人鼽衄」等等條之後。《甲乙經》:陽明下有「立已」二字。
原文
邪客於五臟之間 吳云。五臟之間。謂五臟絡也。張云。邪客於五臟之間。必各引其經而痛。但見病處。各取其井。而繆刺之。高雲。邪客於五臟之間。其病也。經脈絡脈。相引而痛。有時來出於絡脈。有時但止於經脈。故時來時止。五刺已 志云。五臟之氣平也。
白話
邪客於五臟之間。吳說:五臟之間,指五臟的絡脈。張說:邪客於五臟之間,必定各自牽引其經脈而痛。只要見到病處,各取其井穴,而繆刺之。高說:邪客於五臟之間,其病,經脈和絡脈互相牽引而痛,有時邪氣出來到絡脈,有時只停留在經脈,所以時來時止。五刺已,志說:五臟之氣平復。
原文
繆傳引上齒 吳云。病本在下齒。今繆傳於上齒也。志云。謂手陽明之邪。繆傳於足陽明之脈也。足陽明之脈。入上齒中。此邪客於手陽明之經別。而繆傳於足陽明之脈。致引入上齒。齒唇寒痛 甲乙。無痛字。
白話
繆傳引上齒。吳說:病本在下齒,現在繆傳到上齒。志說:指手陽明的邪氣,繆傳到足陽明之脈。足陽明之脈入上齒中。這邪氣客於手陽明的經別,而繆傳到足陽明之脈,導致牽引到上齒。齒唇寒痛。《甲乙經》無「痛」字。
原文
視其手背脈 馬雲。蓋指手陽明之絡穴偏歷也。簡按諸家不注某穴。此泛言手背。不必指一穴也。
白話
視其手背脈。馬說:大概指手陽明的絡穴偏歷。按:諸家沒有注明具體穴位,此處泛言手背,不必指一穴。
原文
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一痏 足上。甲乙。有刺字。高本。一上。有各字。云。舊本無各字。今臆補。
白話
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一痏。「足」上,《甲乙經》有「刺」字。高氏本「一」上有「各」字,說:舊本無「各」字,今臆補。
原文
此五絡皆會於耳中 志云。耳者。宗脈之所聚也。張兆璜云。宗脈者。宗氣所出之脈也。即胃之大絡。出於乳下。聚於耳中。
白話
此五絡皆會於耳中。志說:耳是宗脈所聚集的地方。張兆璜說:宗脈是宗氣所出的脈,即胃的大絡,出於乳下,聚於耳中。
原文
上絡左角 馬雲。絡於左耳之額角。志云。肝主血。而居左。其氣直上於巔頂也。
白話
上絡左角。馬說:絡於左耳的額角。志說:肝主血,而居左,其氣直上於巔頂。
原文
後刺手心主 馬雲。心包絡之井。在中指端。名曰中衝。吳張同。簡按上文。不及心主厥陰。是必錯出。新校正為是。高雲。刺手心主少陰銳骨之端。各一痏。心手少陰掌後高骨。大陵俞穴也。心者。君主之官。故曰心主。此注可疑。心主。謂心包。乃手厥陰也。今引君主之官。而為心經。殆屬牽強。
白話
後刺手心主。馬說:心包絡的井穴,在中指端,名叫中衝。吳、張同。按:上文不及心主厥陰,此處必定是錯出,新校正為是。高說:刺手心主、少陰銳骨之端各一痏。心手少陰掌後高骨,是大陵俞穴。心者君主之官,所以叫心主。此注可疑。心主謂心包,乃手厥陰。今引君主之官而為心經,殆屬牽強。
原文
以竹管吹其兩耳 甲乙。管。作筒。耳下。有中字。
白話
以竹管吹其兩耳。《甲乙經》「管」作「筒」,「耳」下有「中」字。
原文
鬄其左角 金匱。甲乙。鬄。作剔。高雲。鬄。鬀同。俗作剃。方一寸 肘後方。作二寸。外臺。作方寸匕。燔治 金匱。作燒末。張云。燒製為末也。灌之立已 金匱。已。作起。切而從之 甲乙。從。作循。
白話
鬄其左角。《金匱》、《甲乙經》「鬄」作「剔」。高說:鬄與鬀同,俗作剃。方一寸。《肘後方》作「二寸」,《外臺》作「方寸匕」。燔治。《金匱》作「燒末」。張說:燒製為末。灌之立已。《金匱》「已」作「起」。切而從之。《甲乙經》「從」作「循」。
原文
調之 張云。病在經者。治從其經。但審其虛實而調之。調者。如湯液導引之類。皆是也。調之而不調。然後刺其經脈。是謂經刺。亦曰巨刺。
白話
調之。張說:病在經脈的,治療從其經,只要審察其虛實而調之。調,如湯液導引之類都是。調之而不調,然後刺其經脈,這叫做經刺,也叫做巨刺。
原文
有痛而經不病者 吳云。身有痛處。而其經脈所至之分。不皆病者。是為絡病。非經病也。則繆刺之。
白話
有痛而經不病者。吳說:身體有痛處,而其經脈所到的部位不都生病,這是絡病,不是經病,則用繆刺。
原文
此繆刺之數也 吳云。數。猶言節目也。張云。凡此刺經者。刺大絡者。刺皮部血絡者。各有其治。所以辨繆刺之術數也。
白話
此繆刺之數也。吳說:數,如同說節目。張說:凡是這些刺經、刺大絡、刺皮部血絡,各有其治法,是用來辨別繆刺的術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