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背內 吳云。謂太陽經之氣穴背俞之類也。志高同。簡按馬張仍王注。定為大杼穴。恐非。
背內。吳崑說:是指太陽經的氣穴、背俞之類。張志聰的說法相同。簡按:馬蒔、張介賓仍遵循王冰的注釋,定為大杼穴,恐怕不對。
原文
治陽明中俞髎 吳云。俞髎。謂六俞之穴。井滎輸原經合。取其所宜也。張云。王氏注。為三里。愚謂指陽明輸穴。當是陷谷耳。高雲。髎。骨穴也。中俞。足陽明輸穴也。五輸之穴。前有井榮。後有經合。輸居中。故曰中俞髎。足中指間。陷谷穴也。
治陽明中俞髎。吳崑說:俞髎,是指六俞的穴位,即井、滎、輸、原、經、合,選取適宜的穴位。張介賓說:王冰注釋為三里穴。我認為是指陽明經的輸穴,應當是陷谷穴。高士栻說:髎,骨穴。中俞,足陽明經的輸穴。五輸穴中,前面有井、滎,後面有經、合,輸穴居中,所以稱為中俞髎。足中指間,陷谷穴。
原文
若別 馬雲。謂三里穴。而欲取別穴。吳云。若胻痛支別者。宜治巨陽滎通谷。少陰滎然谷也。張云。若再別求治法。則足太陽之滎穴通谷。足少陰之滎穴然谷。皆可以治前證。簡按於文義。張注近是。
若別。馬蒔說:是指三里穴,而想要選取別的穴位。吳崑說:如果小腿疼痛分支別處,應當治療足太陽經的滎穴通谷,足少陰經的滎穴然谷。張介賓說:如果另外尋找治法,則足太陽經的滎穴通谷、足少陰經的滎穴然谷,都可以治療前述證候。簡按:按照文義,張介賓的注釋比較接近。
原文
淫濼 張云。滑精遺瀝也。如本神篇曰。精傷則骨痠痿厥。精時自下。即此節之謂。高雲。淫。極也。濼。寒也。淫濼脛痠。極寒而脛痠削也。熊音。濼。力毒反。簡按此狀脛痠之貌也。靈厥病篇。風痹淫濼。又云。股脛淫濼。巢源。皮膚淫躍。又云。淫淫躍躍。肘後方云。風屍者。淫躍不知痛之所在。本草黑字云。貍骨。主風疰屍疰鬼疰。毒氣在皮中。淫躍如針刺者。千金。隱軫六十四種風。淫液走入皮中。巢源。注病。肌肉淫奕。又淫奕皮膚。去來擊痛。文選。枚乘七發。血脈淫濯。手足惰窳。李善注。淫濯。謂過度而且大也。又曰。濯。大也。龍龕手鑑云。㿑。音藥。淫病也。𤻲。病消也。並是淫濼之濼。蓋淫濼。淫躍。淫液。淫奕。淫濯。並同。張高之解。固牽強。而王注亦屬未安。又靈厥病篇注。馬雲。風痹者。其邪氣淫泆消爍。病難得愈。張云。淫濼者。淫浸日深之謂。二說亦通。
淫濼。張介賓說:是滑精遺瀝。如《本神篇》說:「精傷則骨痠痿厥,精時自下。」就是指這一節。高士栻說:淫,極也;濼,寒也。淫濼脛痠,是極寒而小腿痠削。熊音:濼,力毒反。簡按:這是形容小腿痠的樣貌。《靈樞·厥病篇》有「風痹淫濼」,又說「股脛淫濼」。《巢源》有「皮膚淫躍」,又說「淫淫躍躍」。《肘後方》說:「風屍者,淫躍不知痛之所在。」《本草》黑字說:「貍骨,主風疰、屍疰、鬼疰,毒氣在皮中,淫躍如針刺者。」《千金》有「隱軫六十四種風,淫液走入皮中」。《巢源》注病有「肌肉淫奕」,又「淫奕皮膚,去來擊痛」。《文選》枚乘《七發》有「血脈淫濯,手足惰窳」。李善注:淫濯,謂過度而且大也。又曰:濯,大也。《龍龕手鑑》云:㿑,音藥,淫病也;𤻲,病消也。都是淫濼之濼。大抵淫濼、淫躍、淫液、淫奕、淫濯,都相同。張介賓、高士栻的解釋固然牽強,而王冰的注釋也屬未安。又《靈樞·厥病篇》注:馬蒔說:「風痹者,其邪氣淫泆消爍,病難得愈。」張介賓說:「淫濼者,淫浸日深之謂。」二說也通。
原文
治少陽之維 張云。維。絡也。經脈篇云。少陽之別。名曰光明。去踝五寸。坐不能起。取之所別。簡按扁鵲傳。中經維絡。知維。乃絡之謂。
治少陽之維。張介賓說:維,絡也。《經脈篇》說:「少陽之別,名曰光明,去踝五寸,坐不能起,取之所別。」簡按:《扁鵲傳》有「中經維絡」,可知維就是絡的意思。
原文
輔骨上橫骨下為楗 吳云。輔骨。膝輔骨。橫骨。腰橫骨。是楗為股骨也。張同。高雲。上文云。蹇膝伸不屈。治其楗。所謂楗者。輔骨上橫骨下為楗。股脛皆有輔骨。乃大骨之旁骨。此輔骨股內旁骨也。橫骨。臍下小腹。兩旁之骨也。簡按輔骨有二。經文無所考。可疑矣。沈彤釋骨云。自兩髂而下。在膝以上者。曰髀骨。曰股骨。其直者曰楗。考枯骨象。髀樞。在關旁納機。不在機端。而說者名髀骨。為髀樞骨。又以為楗骨下。誤甚。考楗。通作鍵。說文。楗。距門也。顏氏家訓曰。蔡邕月令章句云。鍵。關牡也。所以止扉。楗骨之義。蓋取於此。張云。楗。音健。剛木。似未切貼。
輔骨上橫骨下為楗。吳崑說:輔骨是膝輔骨,橫骨是腰橫骨,這個楗就是股骨。張介賓同。高士栻說:上文說「蹇膝伸不屈,治其楗」,所謂楗,就是輔骨上、橫骨下為楗。股和小腿都有輔骨,是大骨旁邊的骨頭。這裡的輔骨是股內旁的骨。橫骨是臍下小腹兩旁的骨。簡按:輔骨有兩處,經文沒有記載,可疑。沈彤《釋骨》說:「自兩髂而下,在膝以上者,曰髀骨,曰股骨,其直者曰楗。」考察枯骨形象,髀樞在關旁納機,不在機端,而有人稱髀骨為髀樞骨,又以為是楗骨下面,錯誤很大。考楗通鍵,《說文》:「楗,距門也。」《顏氏家訓》說蔡邕《月令章句》云:「鍵,關牡也,所以止扉。」楗骨之義大概取於此。張介賓說楗音健,剛木,似乎不貼切。
原文
挾髖為機 吳云。髖。兩股間也。俠髖相接之處為機。張云。髖。尻也。即脽臀也。一曰。兩股間也。機。樞機也。挾臀之外。即楗骨上運動之機。故曰。挾髖為機。當環跳穴處。是也。高雲。上文云。坐而膝痛。治其機。所謂機者。挾髖為機。挾。並也。髖。臀上兩旁側骨也。沈承之經絡全書云。髖。腰胯骨也。亦謂之踝。(即腰踝骨。)腰旁挾脊。平立陷者中。按之有骨。機關處動者。是也。沈彤雲。關之旁曰髀樞。亦曰樞機者。髀骨之入樞者也。簡按髖。說文。髀上也。廣雅。釋名。並云。䯊也。䯊。腰骨也。兩股間。謂之髖。未見所據。
挾髖為機。吳崑說:髖,兩股之間;挾髖相接之處為機。張介賓說:髖,尻也,即脽臀;一說兩股之間。機,樞機也。挾臀之外,就是楗骨上運動的機,所以說挾髖為機,正當環跳穴處。高士栻說:上文說「坐而膝痛,治其機」,所謂機,就是挾髖為機。挾,並也;髖,臀上兩旁側骨。沈承之《經絡全書》說:髖是腰胯骨,也稱作踝(即腰踝骨)。腰旁挾脊,平立陷者中,按之有骨,機關處動者就是。沈彤說:關之旁叫髀樞,也叫樞機,是髀骨入樞的部分。簡按:髖,《說文》說髀上;《廣雅》《釋名》都說是䯊,䯊是腰骨。兩股間稱為髖,未見所據。
原文
膝解為骸關 張云。骸。音鞋。說文云。脛骨也。脛骨之上。膝之節解也。是為骸關。高雲。上文云。立而暑解。治其骸關。所謂骸關者。膝後分解之處。沈彤雲。按即膝外解上下之輔骨。蓋名關。本取兩骨可開闔之義。故指骨解與兩骨並通。
膝解為骸關。張介賓說:骸,音鞋,《說文》說脛骨。脛骨之上,膝的關節分解處,就是骸關。高士栻說:上文說「立而暑解,治其骸關」,所謂骸關,就是膝後分解之處。沈彤說:按即膝外解上下之輔骨。關的名稱,本來取兩骨可開闔之義,所以指骨解與兩骨並通。
原文
連骸 張云。膝上兩側。皆有挾膝高骨。與骸骨相接連。故曰連骸。
連骸。張介賓說:膝上兩側,都有挾膝的高骨,與骸骨相連接,所以叫連骸。
原文
骸下為輔 張云。連骸下高骨。是為內外輔骨。高雲。骸下。即骸關之下。沈彤雲。挾膝之骨。曰輔骨。內曰內輔。外曰外輔。其專以骸上為輔者。
骸下為輔。張介賓說:連骸下面的高骨,就是內外輔骨。高士栻說:骸下,即骸關之下。沈彤說:挾膝的骨叫輔骨,內側叫內輔,外側叫外輔。其專以骸上為輔者。
原文
(骨空論云。骸下為輔。下。乃上之訛也。)則膝旁不曰輔。而曰連骸。骸上者。𩩋之上端也。簡按詩。有乃棄爾輔。
(《骨空論》說骸下為輔,這個「下」是「上」的訛誤。)那麼膝旁不叫輔,而叫連骸。骸上者,是𩩋的上端。簡按:《詩經》有「乃棄爾輔」。
原文
(正義云輔。是可解脫之物。蓋如今人縛杖於輻。以防輔車也。)左傳。有輔車相依。
(《正義》說輔是可解脫之物,大概像現在人縛杖於輻,以防輔車。)《左傳》有「輔車相依」。
原文
(韓非十過篇。夫虞之有虢也。如車之有輔。輔依車。輔亦依車。)可知輔即夾車軸。故假為頰車。又假為挾膝之稱也。又據彤說。骸上為輔。則下文輔上為膕。亦當作輔下為膕。此必不然。
(《韓非子·十過篇》說:「夫虞之有虢也,如車之有輔。輔依車,輔亦依車。」)可知輔就是夾車軸,所以假借為頰車,又假借為挾膝之稱。又根據沈彤的說法,骸上為輔,那麼下文「輔上為膕」也應當作「輔下為膕」,這一定不對。
原文
輔上為膕 張云。輔骨上。向膝後曲處為膕。別委中穴也。
輔上為膕。張介賓說:輔骨上,向膝後彎曲處叫膕,即委中穴的別處。
原文
膕上為關 張云。膕上骨節動處。即所謂骸關也。高雲。上文云。膝如物隱者。治其關。所謂關者。膕上為關。腿曲處之上也。
膕上為關。張介賓說:膕上骨節活動處,就是所謂的骸關。高士栻說:上文說「膝如物隱者,治其關」,所謂關,就是膕上為關,腿彎處之上。
原文
頭橫骨為枕 張云。腦後橫骨為枕骨。高雲。上文云。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內。背上通枕骨。故不釋背內。而釋頭橫骨為枕。知頭橫骨為枕。則知脊直骨為背矣。簡按高屬強解。志云。骨之精髓。從枕骨之髓空。而會於腦。故論膝䯒之骨。而曰頭橫骨為枕。言骨氣之上下相通也。此說稍通。然以上下文義求之。蓋有他篇釋周身骨節之名者。此其斷文。以上文有楗機骸關等之名。後人次於此者。所以上文無治其枕之說也。一切經音義云。䪴。聲類云。項中有所枕也。考聲。腦後骨也。今謂之玉䪴。知枕又作䪴。
頭橫骨為枕。張介賓說:腦後橫骨是枕骨。高士栻說:上文說「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內」,背上通枕骨,所以不解釋背內,而解釋頭橫骨為枕。知道頭橫骨為枕,就知道脊直骨為背。簡按:高士栻的解釋屬牽強。張志聰說:骨之精髓從枕骨之髓空而會於腦,所以論膝脛之骨而說頭橫骨為枕,說明骨氣上下相通。此說稍通。然而從上下文義求之,大概有他篇解釋周身骨節之名,這是其中的斷文。因為上文有楗、機、骸關等名,後人依次編入,所以上文沒有治其枕的說法。《一切經音義》說:䪴,《聲類》說項中有所枕;《考聲》說腦後骨,今謂之玉䪴。可知枕又作䪴。
原文
左右各一行 高本作二行。注云。行。音杭。舊本訛左右各一行。今改二行。伏兔上兩行。行五。乃左右各二行。行五。則四五二十俞。其俞在膕。踝上各一行。行六穴。則左右十二俞。其俞在足。是水俞五十七穴。而本於腎也。簡按考下篇水熱穴論。若一行。則不合五十七之數。今從之。腦後五分 高。作三分。
左右各一行。高士栻本作「二行」,注:行音杭。舊本誤作「左右各一行」,今改為二行。伏兔上兩行,行五,就是左右各二行,行五,則四五二十俞,其俞在膕;踝上各一行,行六穴,則左右十二俞,其俞在足。這是水俞五十七穴,而本源於腎。簡按:考下篇《水熱穴論》,如果是一行,則不合五十七之數,今從高本。腦後五分,高本作三分。
原文
在顱際銳骨之下 吳。刪在字。高雲。在懸顱穴之際。懸顱。在頭兩旁銳骨之下。銳骨。尖骨也。簡按懸顱。在曲角顳顬中。不得言腦後。諸家仍王為風府。今亦從之。
在顱際銳骨之下。吳崑刪去「在」字。高士栻說:在懸顱穴之際。懸顱在頭兩旁銳骨之下。銳骨是尖骨。簡按:懸顱在曲角顳顬中,不能說是腦後。諸家仍從王冰注為風府,今也從之。
原文
齗基下 吳云。言一空在口內上齗之基。張云。唇內上齒縫中。曰齗交。則下齒縫中。當為齗基。今曰齗基下者。乃頤下正中骨罅也。馬同。云。系任脈經。簡按下頤。當在承漿下。吳注似指齦交。
齗基下。吳崑說:指一個空在口內上齗的基部。張介賓說:唇內上齒縫中叫齗交,那麼下齒縫中應當是齗基。現在說齗基下,是頤下正中的骨縫。馬蒔同,說屬於任脈經。簡按:下頤,應當在承漿下。吳崑的注釋似乎是指齦交。
原文
復骨 馬雲。在項後之中。復有骨之上。即喑門穴也。吳云。項有三骨。中骨之次。又復一骨。故云中復骨下。蓋大椎穴也。張云。即大椎上骨節空也。復。當作伏。蓋項骨三節不甚顯。簡按張注為是。然伏復通用。骨蒸復連。或作伏連。一伏時。本是一復時。則不必改字。
復骨。馬蒔說:在項後之中,復有骨之上,即喑門穴。吳崑說:項有三骨,中骨之次又復一骨,所以說「中復骨下」,大概是大椎穴。張介賓說:即大椎上骨節空。復應當作伏,因為項骨三節不甚明顯。簡按:張注為是。然而伏、復通用,骨蒸復連或作伏連,一伏時本是一復時,則不必改字。
尻骨下空。馬蒔、吳崑、張介賓都依從新校正,認為是長強穴。今從之。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