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何道從來 高雲。從何道來。簡按天真論。病安從來。字法同。
邪氣從什麼路徑而來?高士宗說:從什麼路徑而來。簡按:《素問·天真論》有「病安從來」句,此處字法相同。
原文
皆有俞會 吳云。經穴有俞有會也。馬雲。六陽經六陰經。皆有俞穴所會。志云。俞者。謂三百六十五俞穴。乃血脈之所流注。會者。謂三百六十五會。乃神氣之所遊行。皆陰陽血氣之所輸會者也。高雲。俞會者。五五二十五俞。六六三十六俞。與周身陰陽血氣。相會合也。
都有輸穴與會穴。吳昆說:經穴有輸穴與會穴。馬蒔說:六陽經、六陰經都有輸穴與會穴。張志聰說:輸穴是指三百六十五個輸穴,是血脈流注的地方;會穴是指三百六十五個會穴,是神氣運行的場所,都是陰陽血氣輸注會合之處。高士宗說:輸穴與會穴,包括五五二十五個輸穴、六六三十六個輸穴,與全身陰陽血氣互相會合。
原文
陰陽勻平 甲乙。作紃平。簡按紃。音旬。說文。圜採也。義不相協。得之風雨寒暑 簡按據下文。宜云風雨寒濕。
陰陽平勻。(《甲乙經》作「紃平」。簡按:紃,音旬,《說文》解釋為圓形的彩帶,意義不相符。)得之於風雨寒暑。簡按:根據下文,應當說是風雨寒濕。
原文
輸於大經脈 馬雲。皮部論云。邪客於皮。則腠理開。開則邪入客於絡脈。絡脈滿。則注於經脈。經脈滿。則入舍於腑臟也。繆刺論云。邪之客於形也。必先合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孫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絡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經脈。義同。
輸注到大經脈。馬蒔說:《皮部論》說:邪氣侵犯皮膚,則腠理開泄,開則邪氣侵入絡脈;絡脈充滿,則注入經脈;經脈充滿,則進入停留於臟腑。《繆刺論》說:邪氣侵犯人體,必定先停留在皮毛,停留不去,則進入孫脈;停留不去,則進入絡脈;停留不去,則進入經脈。意義相同。
原文
皮膚不收 吳云。不收者。肌膚虛浮。不收斂也。此由濕勝所致。張云。皮膚不收。而為縱緩。肌肉堅緊。而為削瘦。高雲。不收。汗出而不閉密也。簡按寒主收斂。此云不收。則與肌肉緊緊相反。甲乙太素近是。
皮膚不收斂。吳昆說:不收,是指肌膚虛浮,不能收斂,這是由於濕氣偏勝所致。張介賓說:皮膚不收斂則鬆弛,肌肉堅緊則消瘦。高士宗說:不收,是汗出而不能閉密。簡按:寒主收斂,此處說不收,則與肌肉堅緊相反,應以《甲乙經》《太素》的說法為近是。
原文
聶闢氣不足 馬雲。乃肌肉僻積之意。根結篇。有腸胃聶闢。是主腸胃而言。張云。凡言語輕小曰聶。足弱不能行曰闢。志云。聶。㒤同。闢。積也。高雲。肌肉皮膚。聶聶然而闢動也。簡按聶闢。褶襞也。儀禮。襚者以褶。禮記。衣有襞折曰褶。通作襵。一切經音義云。襵皺。之涉知獵二反。褶。猶褶疊也。亦細褶。王注義同。甲乙。不足下。有血澀二字。
聶闢氣不足。馬蒔說:是肌肉堆積的意思。《根結篇》有「腸胃聶闢」,那是針對腸胃而言。張介賓說:言語輕小叫「聶」,腳弱不能行走叫「闢」。張志聰說:聶,同「㒤」;闢,是積聚。高士宗說:肌肉皮膚微微顫動而闢開。簡按:聶闢,即褶襞。《儀禮》:「襚者以褶」,《禮記》:「衣有襞折曰褶」,通作「襵」。《一切經音義》說:「襵皺」,之涉、知獵二反。褶,就是褶疊,也是細褶。王冰注的意義相同。《甲乙經》「不足」下有「血澀」二字。
原文
喜怒不節 張云。按下文。以喜則氣下為虛。而此節所重在怒。故曰實也。觀陰氣上逆之意。言怒可知。又舉痛論曰。怒則氣上。正此之謂。簡按下文云。喜則氣下。則此喜字衍。新校正為是。淮南精神訓云。人大怒傷陰。大喜墜陽。熏滿 簡按今仍甲乙。作動臟。
喜怒不節制。張介賓說:按下文,喜則氣下為虛,而此節所重在怒,所以說實。看「陰氣上逆」的意思,說的是怒可知。又《舉痛論》說:「怒則氣上」,正是此義。簡按:下文說「喜則氣下」,則此處「喜」字是衍文,《新校正》的意見是對的。《淮南子·精神訓》說:「人大怒傷陰,大喜墜陽。」熏滿。簡按:今從《甲乙經》作「動臟」。
形氣衰少。吳昆說:形氣,就是陰氣。衰少,是虛的意思。
原文
穀氣不盛 馬雲。形氣衰少。而飲食隨減。所以穀氣不盛也。志云。飲食勞倦則傷脾。脾主肌肉。故形氣衰少也。水穀入胃。由脾氣之轉輸。脾不運行。則穀氣不盛矣。
穀氣不盛。馬蒔說:形氣衰少,飲食隨之減少,所以穀氣不盛。張志聰說:飲食勞倦則損傷脾,脾主肌肉,所以形氣衰少。水穀入胃,由脾氣轉輸,脾不運化,則穀氣不盛了。
原文
下脘不通 志云。上焦不能宣五穀之味。下焦不能受水穀之津。高雲。上焦不能宣五穀味。故上焦不行。下脘不能化谷之精。故下脘不通。熱氣熏胸中 甲乙。無熱氣二字。
下脘不通。張志聰說:上焦不能宣散五穀的精微,下焦不能受納水穀的津液。高士宗說:上焦不能宣散五穀之味,所以上焦不行;下脘不能運化水穀之精,所以下脘不通。熱氣熏胸中。《甲乙經》無「熱氣」二字。
原文
玄府不通 志云。玄府。毛竅之汗空也。毫毛之腠理閉塞。則衛氣不得泄越。而為熱矣。
玄府不通。張志聰說:玄府,是毛孔的汗孔。毫毛的腠理閉塞,則衛氣不能發泄疏散,因而化為熱。
原文
故外熱 張云。上焦之氣。主陽分也。故外傷寒邪。則上焦不通。肌表閉塞。衛氣鬱聚。無所流行。而為外熱。所謂人傷於寒。則病為熱。此外感證也。昂云。此即今人外感傷寒之症。獨留則血凝泣 吳。留下。更增一留字。
故外熱。張介賓說:上焦之氣主管陽分,所以外傷寒邪,則上焦不通,肌表閉塞,衛氣鬱積,無法運行,因而形成外熱。這就是所謂「人傷於寒則病為熱」,是外感證。汪昂說:這就是現在人外感傷寒的症狀。獨留則血凝泣。吳昆在「留」下又增加一個「留」字。
原文
凝則脈不通 吳。凝上。增一泣字。脈。甲乙。作腠理。似是。
凝則脈不通。吳昆在「凝」上增加一個「泣」字。「脈」,《甲乙經》作「腠理」,似乎合理。
原文
脈盛大以澀 張云。寒留中焦。陽氣乃去。經脈凝滯。故盛大而澀。蓋陽脈流利多滑。不滑則無陽可知。簡按厥氣上逆。故脈盛大。血凝泣。故脈澀。馬雲。此節。脈若作外診之脈。理宜沉澀。今曰盛大而澀。恐是在中之脈。非外見者。昂云。按陰盛中寒血澀之人。何以反得盛大之脈。並誤。
脈盛大而澀。張介賓說:寒邪停留中焦,陽氣因而離去,經脈凝滯,所以脈象盛大而澀。因為陽脈流利滑潤,不滑則可知無陽。簡按:寒氣上逆,所以脈盛大;血凝泣,所以脈澀。馬蒔說:此節,脈若作為體表診察之脈,按理應是沉澀,現在說盛大而澀,恐怕是內在之脈,不是外部可見的。汪昂說:按陰盛中寒血澀的人,為什麼反而得到盛大的脈?兩種說法都錯誤。
血氣已經併合,疾病形證已經形成。《甲乙經》「以」作「已」,以下各節同。
原文
用形哉 吳云。言因其形之長短闊狹肥瘦。而施刺法也。志云。用。以也。言當以調其形。形者。皮膚肌肉。哉者。未盡之辭。雖曰用形哉。必因天之四時。簡按今仍吳注。
用形哉。吳昆說:意思是根據人體形體的高矮、寬窄、胖瘦來施用刺法。張志聰說:用,是「以」的意思,意思是應當調理其形體。形體,指皮膚肌肉。哉,是未盡之辭。雖然說「用形哉」,但還必須根據四時氣候。簡按:今從吳注。
原文
多少高下 吳云。如曰以月生死為痏數。(繆刺論)多少之謂也。春時俞在頸項。夏時俞在胸脅。秋時俞在肩背。冬時俞在腰股。(金匱真言論。)高下之謂也。
多少高下。吳昆說:例如說根據月亮盈虧來決定針刺的數目(《繆刺論》),這是「多少」的意義;春季輸穴在頸項,夏季輸穴在胸脅,秋季輸穴在肩背,冬季輸穴在腰股(《金匱真言論》),這是「高下」的意義。
原文
如利其戶 簡按如。而同。下文如利其路之如亦同。諸家措而不釋。何諸。
如利其戶。簡按:如,同「而」。下文「如利其路」的「如」也是同義。各家注釋都略而不解,這是為什麼呢?
原文
必切而出 吳云。切。切脈之切。謂以指輕按。而親切之。所以散其正氣也。張云。必切中其疾。而後出針。高雲。切。按也。必切而出。謂右手持針。左手必切其穴。而使之外出。
必切而出。吳昆說:切,是切脈的切,意思是手指輕按而親切之,用來散其正氣。張介賓說:必須準確切中疾病之處,然後出針。高士宗說:切,是按壓的意思。必切而出,是說右手持針,左手必須按壓穴位,使針外出。
原文
大氣乃屈 馬雲。大邪之氣也。見熱論中。高雲。大氣。即相併之盛氣也。
大氣乃屈。馬蒔說:大氣,是指大邪之氣,見於《熱論》。高士宗說:大氣,就是相併合的盛氣。
原文
持針勿置 吳云。言持針勿使放置也。志云。持針在手。勿置之意外。以定其迎隨之意。
持針勿置。吳昆說:意思是持針不要放置。張志聰說:持針在手,不要放置於意料之外,以確定迎隨的意念。
原文
氣出針入 吳云。人氣呼出之時。則陽氣升於表。於此時內針者。欲其致氣易也。
氣出針入。吳昆說:人呼氣的時候,陽氣升發於體表,在這個時候進針,是為了讓氣容易到達。
原文
熱不得還 吳云。熱。針下所致之氣熱也。簡按志以為熱邪。非。
熱不得還。吳昆說:熱,是針下所導致的氣熱。簡按:張志聰認為是熱邪,不對。
原文
動氣候時 張云。動氣者。氣至為故也。候時者。如待所貴。不知日暮也。馬雲。離合真邪論。與此篇所論。補瀉之法。聯屬成文。庶幾學者熟讀熟玩。又與官針篇第六節參看。其講解之辭。見八正神明論。
動氣候時。張介賓說:動氣,是氣至為度。候時,就像等待貴客,不知不覺天色已晚。馬蒔說:《離合真邪論》與此篇所論的補瀉之法,前後連貫成文,希望學者熟讀熟玩。又與《官針篇》第六節參看,其講解之辭見於《八正神明論》。
原文
言虛實者有十 馬雲。神氣血肉志。各有虛實。是計之有十也。
言虛實者有十。馬蒔說:神、氣、血、肉、志,各有虛實,算起來共有十種。
原文
絡三百六十五節 張云。所謂節者。神氣之所會也。以穴俞為言。志云。乃筋骨之會。必被經脈 吳云。被。及也。
絡三百六十五節。張介賓說:所謂節,是神氣所會合之處,指的是穴位。張志聰說:是筋骨的會合處。必被經脈。吳昆說:被,是波及、到達的意思。
原文
故得六腑 通雅云。故固古通。周語。咨於故實。史世家。作固實。
故得六腑。《通雅》說:故、固古時通用。《周語》「咨於故實」,《史記·世家》作「固實」。
原文
調之絡 張云。癰疽篇曰。血和則孫脈充滿溢。乃注於絡脈。而後注於經脈。百病始生篇曰。陽絡傷則血外溢。陰絡傷則血內溢。本論曰。孫絡外溢。則經有留血。故病在血者。當調之絡也。
調之絡。張介賓說:《癰疽篇》說:血氣調和則孫脈充滿盈溢,然後注入絡脈,再注入經脈。《百病始生篇》說:陽絡受傷則血向外溢出,陰絡受傷則血向內溢出。本篇說:孫絡外溢,則經脈有留血。所以病在血分的,應當調治絡脈。
原文
燔針劫刺 熊音。燔。音煩。燒焚也。馬雲。見經筋篇。吳。燔上。補病在筋三字。注云。燔針者。內針之後。以火燔之暖耳。不必赤也。高雲。治痹證也。經筋篇。有十二筋痹證。皆治以燔針劫刺。痹發於陰。故刺其下也。及與急者。謂筋痹也。
燔針劫刺。熊音:燔,音煩,燒焚的意思。馬蒔說:見於《經筋篇》。吳昆在「燔」上補「病在筋」三字,注說:燔針,是進針之後用火燒烤使之溫暖,不必燒紅。高士宗說:治療痹證。《經筋篇》有十二種筋痹證,都用燔針劫刺治療。痹證發於陰分,所以刺其下部。及與急者,指的是筋痹。
原文
焠針藥熨 吳云。焠針者。用火先赤其針。而後刺。不但暖也。此治寒痹之在骨也。張同。簡按玉篇。火入水謂之焠。史天官書。火與水合為焠。然則焠針。燒針而入水者乎。官針篇云。焠刺者。刺燔針則取痹也。王注燔針。則云燒針。注焠針。則云火針。知是燔針焠針。即火針也。(荀子解蔽篇注。焠。灼也。)千金方云。火針。亦用鋒針。油火燒之。務在猛熱。不熱即於人有損也。針灸聚英云。經曰焠針者。以麻油滿盞。燈草令多。如大指許。叢其燈火燒針。頻以麻油蘸其針。燒令通紅。用方有功。若不紅者。反損於人。又有煨針溫針。意與火針有少異。吳云。藥熨者。以藥之辛熱者。熨其處也。筋骨病有淺深之殊。故古人治法。亦因以異。
焠針藥熨。吳昆說:焠針,是用火先把針燒紅,然後刺入,不僅是溫暖而已。這是治療在骨的寒痹。張介賓同此說。簡按:《玉篇》說:火入水叫做焠。《史記·天官書》說:火與水合為焠。如此則焠針,是燒針後浸入水中嗎?《官針篇》說:焠刺,是刺燔針以治療痹證。王冰注燔針說燒針,注焠針說火針,可知燔針、焠針都是火針。(《荀子·解蔽篇》注:焠,灼也。)《千金方》說:火針也用鋒針,用油火燒,務必猛烈熱,不熱則對人體有損。《針灸聚英》說:經書所說的焠針,是用麻油滿盞,燈草放多,約大指粗,聚集燈火燒針,頻頻用麻油蘸針,燒至通紅,這樣使用才有效,若不紅反而損傷人。又有煨針、溫針,意思與火針稍有不同。吳昆說:藥熨,是用辛熱的藥物熨貼患處。筋骨病有淺深的不同,所以古人的治法也因此而異。
原文
病不知所痛 吳云。病不知所痛者。濕痹為患。而無寒也。故濕勝為痹。寒勝為痛。今不知所痛。濕痹明矣。高雲。痹病在五臟之外合者必痛。若痹病不知所痛。則從奇經之脈而上。故曰兩蹺為上。
病不知所痛。吳昆說:病不知疼痛,是濕痹為患而無寒邪。濕氣偏勝則為痹,寒氣偏勝則為痛。現在不知疼痛,濕痹很明顯。高士宗說:痹病在五臟外合的部位必定疼痛,如果痹病不知疼痛,則邪氣從奇經八脈上逆,所以說兩蹺脈是首要的取穴部位。
原文
兩蹺為上 馬雲。刺兩蹺之上。張云。二穴俱當取之。故曰為上。簡按志高並從馬。非也。
兩蹺為上。馬蒔說:刺兩蹺脈上的穴位。張介賓說:兩個穴位都應當取用,所以說為上。簡按:張志聰、高士宗都順從馬蒔的說法,不對。
原文
謹察其九候 簡按上文云。九候若一。命曰平人。若不一則為病脈。故謹察之。前後貫串。以明九候之不可不察也。針道備矣 甲乙。備。作畢。
謹察其九候。簡按:上文說「九候若一,命曰平人」,若不均一則為病脈,所以要謹慎觀察。前後連貫,以說明九候不可不察。針道備矣。《甲乙經》「備」作「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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