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七

調經論篇第六十二(1)

卷七/調經論篇第六十二32
原文
馬雲。內言病有虛實。宜善調其經。神有餘 甲乙。神下。有有字。下文。氣下。血下。形下。志下。並同。
白話
馬雲說,內言病有虛實,宜善調其經。神有餘(《甲乙經》中,神字下有「有」字。下文氣、血、形、志下並相同。)
原文
精氣 王引針經。見靈決氣篇。云。腠理發泄。汗出溱溱。是謂津。谷入氣滿。淖澤注於骨。骨屬屈伸洩澤。補益腦髓。皮膚潤澤。是謂液。文少異。易繫辭云。精氣為物。疏。陰陽精靈之氣。氤氳積聚。而為萬物也。春秋繁露云。氣之清者為精。治身者。以積精為寶。
白話
精氣:王冰引《針經》,見《靈樞·決氣篇》云:腠理發泄,汗出溱溱,是謂津。谷入氣滿,淖澤注於骨,骨屬屈伸,洩澤補益腦髓,皮膚潤澤,是謂液。文字稍有差異。《易·繫辭》云:精氣為物。疏:陰陽精靈之氣,氤氳積聚,而為萬物也。《春秋繁露》云:氣之清者為精,治身者,以積精為寶。
原文
十六部 志云。十六部之經脈也。手足經脈十二。蹻脈二。督脈一。任脈一。共十六部。高雲。謂兩肘兩臂兩膕兩股。身之前後左右。頭之前後左右也。簡按高勝於舊注。
白話
十六部:張志聰云,十六部之經脈也。手足經脈十二,蹻脈二,督脈一,任脈一,共十六部。高士宗云,謂兩肘、兩臂、兩膕、兩股,身之前後左右,頭之前後左右也。簡按:高注勝於舊注。
原文
脾藏肉 高雲。脾藏身形之肉。則形有餘不足。脾所主也。而此成形 吳。此。作各。志意通 甲乙。通下。有達字。吳補調字。成身形五臟 甲乙。無身字。及五臟二字。
白話
脾藏肉:高士宗云,脾藏身形之肉,則形有餘不足,脾所主也。而此成形(吳崑本,「此」作「各」)。志意通(《甲乙經》「通」下有「達」字,吳崑補「調」字)。成身形五臟(《甲乙經》無「身」字及「五臟」二字)。
原文
五臟之道皆出於經隧 吳云。道。路也。隧。田間之水道也。謂之經隧者。經脈流行之道也。簡按王據於左傳杜注。闕地通道曰隧。吳本於周禮隧人職。義並通。
白話
五臟之道皆出於經隧:吳崑云,道,路也。隧,田間之水道也。謂之經隧者,經脈流行之道也。簡按:王冰據《左傳》杜預注「闕地通道曰隧」,吳本於《周禮》隧人職,義並通。
原文
血氣未並 張云。並。偏聚也。邪之中人。久而不散。則或並於氣。或並於血。病乃甚矣。
白話
血氣未並:張介賓云,並,偏聚也。邪之中人,久而不散,則或並於氣,或並於血,病乃甚矣。
原文
神之微 張云。此外邪之在心經也。浮淺微邪。在脈之表。神之微病也。出血 吳刪二字。
白話
神之微:張介賓云,此外邪之在心經也。浮淺微邪,在脈之表,神之微病也。出血(吳崑刪此二字)。
原文
勿之深斥 吳云。斥。刺也。張云。斥。棄除也。高雲。斥。開拓也。簡按今從高注。按而致之 吳云。以按摩致氣於其虛絡。勿釋 吳云。勿。已也。
白話
勿之深斥:吳崑云,斥,刺也。張介賓云,斥,棄除也。高士宗云,斥,開拓也。簡按:今從高注。按而致之:吳崑云,以按摩致氣於其虛絡。勿釋:吳崑云,勿,已也。
原文
著針勿斥 志云。著針者。如以布𢅎著之。乃從單布上刺。謂當刺之極淺。而勿推內其針。簡按此謂著針於病處。勿開拓而泄其氣也。王注為是。
白話
著針勿斥:張志聰云,著針者,如以布𢅎著之,乃從單布上刺,謂當刺之極淺,而勿推內其針。簡按:此謂著針於病處,勿開拓而泄其氣也,王注為是。
原文
移氣於不足 高雲。微泄其邪。移氣於不足之氣而補。簡按新校正。引甲乙太素。刪不字。馬雲。移邪氣於不足。立非。
白話
移氣於不足:高士宗云,微泄其邪,移氣於不足之氣而補。簡按:新校正引《甲乙》、《太素》刪「不」字。馬雲「移邪氣於不足」,立非。
原文
息利少氣 馬雲。本神篇。言肺虛則鼻息不利少氣。即本文之少氣也。實則喘喝。胸盈仰息。即本文之喘咳上氣也。高雲。息利。鼻氣出入也。白氣微泄 高雲。猶言微虛也。
白話
息利少氣:馬雲云,《本神篇》言肺虛則鼻息不利少氣,即本文之少氣也;實則喘喝,胸盈仰息,即本文之喘咳上氣也。高士宗云,息利,鼻氣出入也。白氣微泄:高士宗云,猶言微虛也。
原文
瀉其經隧 張云。瀉其經隧者。謂察其有餘之脈。瀉其邪氣而已。志云。經隧。大絡也。高雲。通經脈之隧道。故必無傷其經。簡按楊注似是。
白話
瀉其經隧:張介賓云,瀉其經隧者,謂察其有餘之脈,瀉其邪氣而已。張志聰云,經隧,大絡也。高士宗云,通經脈之隧道,故必無傷其經。簡按:楊注似是。
原文
適人必革 張云。適。至也。革。變也。先行按摩之法。欲皮膚之氣流行也。次出針而視之曰。我將深之。欲其恐懼。而精神內伏也。適人必革者。謂針之至人。必變革前說。而刺仍淺也。如是則精氣既伏於內。邪氣散亂。無所止息。而泄於外。故真氣得其所矣。志云。出針。出而淺之也。視之。視其淺深之義也。曰我將深之。適人之邪。淺客於皮。必與正氣相格。庶邪散而正氣不泄。故曰。我將深之。謂將持內之。而使精氣自伏。復放而出之。令邪無散亂。迎之隨之。以意和之。無所休息。使邪氣泄於皮毛腠理。而真氣乃相得。復於肌表。此用針淺深之妙法也。簡按張注本。楊志注似允當。然其旨未明晰。今亦仍楊義。
白話
適人必革:張介賓云,適,至也。革,變也。先行按摩之法,欲皮膚之氣流行也。次出針而視之曰「我將深之」,欲其恐懼,而精神內伏也。適人必革者,謂針之至人,必變革前說,而刺仍淺也。如是則精氣既伏於內,邪氣散亂,無所止息,而泄於外,故真氣得其所矣。張志聰云,出針,出而淺之也。視之,視其淺深之義也。曰我將深之,適人之邪,淺客於皮,必與正氣相格,庶邪散而正氣不泄,故曰我將深之,謂將持內之,而使精氣自伏,復放而出之,令邪無散亂,迎之隨之,以意和之,無所休息,使邪氣泄於皮毛腠理,而真氣乃相得,復於肌表,此用針淺深之妙法也。簡按:張注本楊志注,似允當,然其旨未明晰,今亦仍楊義。
原文
精氣自伏 高雲。精氣退伏。不濡空竅也。邪氣散亂者。散亂於經。邪無從出也。無所休息者。正虛邪盛。病無已時也。惟刺之極淺。使邪氣泄於腠理。從腠理而外泄。故真氣乃相得。簡按此與舊注相乖。不可從。不足則恐 今甲乙。作不足則慧。孫絡水溢 甲乙。水。作外。
白話
精氣自伏:高士宗云,精氣退伏,不濡空竅也。邪氣散亂者,散亂於經,邪無從出也。無所休息者,正虛邪盛,病無已時也。惟刺之極淺,使邪氣泄於腠理,從腠理而外泄,故真氣乃相得。簡按:此與舊注相乖,不可從。不足則恐:今《甲乙經》作「不足則慧」。孫絡水溢:《甲乙經》「水」作「外」。
原文
脈大疾出其針 吳云。脈大者。留針之久。氣至而脈漸大也。簡按高。疾字下句。非。
白話
脈大疾出其針:吳崑云,脈大者,留針之久,氣至而脈漸大也。簡按:高士宗以「疾」字下句,非。
原文
涇溲 吳云。涇。水行有常也。溲。溺溲也。涇溲不利。言常行之小便不利也。簡按諸注並誤。(詳見於厥論。)
白話
涇溲:吳崑云,涇,水行有常也。溲,溺溲也。涇溲不利,言常行之小便不利也。簡按:諸注並誤(詳見於《厥論》)。
原文
微風 吳云。肌肉蠕動。肌肉間如蟲行動也。風為動物。故動者命曰微風。高雲。風邪入於肌肉。則肌肉蠕動。命曰微風。言微風在肌肉也。
白話
微風:吳崑云,肌肉蠕動,肌肉間如蟲行動也。風為動物,故動者命曰微風。高士宗云,風邪入於肌肉,則肌肉蠕動,命曰微風,言微風在肌肉也。
原文
腹脹飧泄 張云。腎藏志。水之精也。水化寒。故腎邪有餘。則寒氣在腹。而為腹脹飧泄。腎氣不足。則陰虛陽勝。而為厥逆上衝。本神篇曰。腎藏精。精舍志。腎氣虛則厥。實則脹。
白話
腹脹飧泄:張介賓云,腎藏志,水之精也。水化寒,故腎邪有餘,則寒氣在腹,而為腹脹飧泄。腎氣不足,則陰虛陽勝,而為厥逆上衝。《本神篇》曰:腎藏精,精舍志,腎氣虛則厥,實則脹。
原文
骨節有動 甲乙。動。作傷。吳。此下。補則骨節有微風六字。
白話
骨節有動:《甲乙經》「動」作「傷」。吳崑於此下補「則骨節有微風」六字。
原文
瀉然筋血者 馬吳張並云。然筋。當作然谷。志云。然。謂然谷穴。在足踝下之兩經間。(高作筋間。)故曰然筋。簡按本輸篇云。腎溜於然谷然骨之下者也。繆刺論云。刺足內踝之下。然骨之前出血。據此則楊注為是。
白話
瀉然筋血者:馬蒔、吳崑、張介賓並云,然筋當作然谷。張志聰云,然,謂然谷穴,在足踝下之兩經間(高士宗作筋間),故曰然筋。簡按:《本輸篇》云,腎溜於然谷,然骨之下者也。《繆刺論》云,刺足內踝之下,然骨之前出血。據此則楊注為是。
原文
刺未並 高雲。血氣未並。五臟安定。骨節有動。故問刺未並奈何。
白話
刺未並:高士宗云,血氣未並,五臟安定,骨節有動,故問刺未並奈何。
原文
邪所乃能立虛 簡按不必從甲乙改字。王注義通。氣血以並 以。甲乙。作已。以。已同。
白話
邪所乃能立虛:簡按:不必從《甲乙》改字,王注義通。氣血以並:「以」,《甲乙》作「已」,以、已同。
原文
陰陽相傾 張云。並。偏勝也。傾。傾陷也。氣為陽。故亂於衛。血為陰。故逆於經。陰陽不和。則氣血離居。故實者偏實。虛者偏虛。彼此相傾也。
白話
陰陽相傾:張介賓云,並,偏勝也。傾,傾陷也。氣為陽,故亂於衛。血為陰,故逆於經。陰陽不和,則氣血離居,故實者偏實,虛者偏虛,彼此相傾也。
原文
血並於陰氣並於陽 吳云。血並於陰臟。是為重陰。氣並於陽腑。是為重陽。驚狂。癲狂也。志云。此言血分氣分之為陰陽也。脈外氣分為陽。脈內血分為陰。陰血滿之於外。陽氣注於脈中。是為陰陽勻平。如血並居於陰。則陰盛而血實。心主血脈。故陰盛則驚。氣並於陽。則陽盛而氣實。陽盛則發狂也。
白話
血並於陰氣並於陽:吳崑云,血並於陰臟,是為重陰;氣並於陽腑,是為重陽。驚狂,癲狂也。張志聰云,此言血分氣分之為陰陽也。脈外氣分為陽,脈內血分為陰。陰血滿之於外,陽氣注於脈中,是為陰陽勻平。如血並居於陰,則陰盛而血實,心主血脈,故陰盛則驚;氣並於陽,則陽盛而氣實,陽盛則發狂也。
原文
血並於陽氣並於陰 吳云。血並於陽。則表寒。氣並於陰。則裡熱。炅中。熱中也。
白話
血並於陽氣並於陰:吳崑云,血並於陽,則表寒;氣並於陰,則裡熱。炅中,熱中也。
原文
心煩惋 惋。甲乙。作悶。吳云。心火為陰邪所蔽。故煩惋。
白話
心煩惋:「惋」,《甲乙》作「悶」。吳崑云,心火為陰邪所蔽,故煩惋。
原文
善怒 吳云。陽並於下部。則肝木為陽所炙。故善怒。
白話
善怒:吳崑云,陽並於下部,則肝木為陽所炙,故善怒。
原文
善忘 張云。血並於下。則陰氣不升。氣並於上。則陽氣不降。陰陽離散。故神亂而喜忘。志云。靈樞經曰。清濁之氣相干。亂於胸中。是為大悗。傷寒論曰。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宜抵當湯下之。
白話
善忘:張介賓云,血並於下,則陰氣不升;氣並於上,則陽氣不降。陰陽離散,故神亂而喜忘。張志聰云,《靈樞經》曰:清濁之氣相干,亂於胸中,是為大悗。《傷寒論》曰: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宜抵當湯下之。
原文
如是血氣離居何者為實 高本。作如血氣離居。是何者為實。注云。舊本如是二字相連。今改。簡按不必改字。義自通。
白話
如是血氣離居何者為實:高士宗本作「如血氣離居,是何者為實」,注云:舊本「如是」二字相連,今改。簡按:不必改字,義自通。
原文
消而去之 馬雲。溫則消釋而易行。高雲 消。不凝也。去。流也。
白話
消而去之:馬蒔云,溫則消釋而易行。高士宗云,消,不凝也;去,流也。
原文
絡之與孫脈 吳。作孫絡。注云。絡。正絡也。孫絡。支絡也。志云。絡者。經脈之支別也。孫脈者。乃孫絡之脈別經者。簡按今仍志。俱輸於經 輸。甲乙。作注。
白話
絡之與孫脈:吳崑本作「孫絡」,注云:絡,正絡也;孫絡,支絡也。張志聰云,絡者,經脈之支別也;孫脈者,乃孫絡之脈別經者。簡按:今仍張志聰說。俱輸於經:「輸」,《甲乙》作「注」。
原文
大厥 張云。上文。言血與血並。氣與氣並。偏虛偏實也。此言血與氣並。並者為實。不並者為虛也。血氣並走於上。則上實下虛。下虛則陰脫。陰脫則根本離絕。而下厥上竭。是為大厥。志云。氣復反則生。謂復歸於下也。蓋陽氣生於下。而升於上。血氣並逆。則氣機不轉而暴死。反則旋轉而復生。
白話
大厥:張介賓云,上文言血與血並,氣與氣並,偏虛偏實也。此言血與氣並,並者為實,不並者為虛也。血氣並走於上,則上實下虛,下虛則陰脫,陰脫則根本離絕,而下厥上竭,是為大厥。張志聰云,氣復反則生,謂復歸於下也。蓋陽氣生於下,而升於上,血氣並逆,則氣機不轉而暴死,反則旋轉而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