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陽明之厥 汪昂云。按陽明多血多氣。詳本症病皆有餘。與虛而厥者不同。
陽明經的厥逆。汪昂說:按陽明經多血多氣,詳細觀察本證的病都屬於有餘,與因虛而致厥的情況不同。
原文
癲疾欲走呼 簡按陰陽類論云。罵詈妄行。巔疾為狂。王注。以腎水不勝。故胃氣盛。而顛為狂。蓋與此同證。詳見宣明五氣篇。
癲疾想要奔跑呼叫。簡按:《陰陽類論》說罵詈妄行,巔疾成為狂。王冰注:因為腎水不能勝任,所以胃氣旺盛,而頭頂(顛)成為狂,大概與此同證。詳見《宣明五氣篇》。
原文
後不利 志云。食飲入胃。脾為轉輸。逆氣在脾。故後便不利。脾不轉運。則胃亦不和。是以食則嘔。而不得臥也。
大便不利。張志聰說:飲食入胃,脾負責轉運輸送。逆氣在脾,所以大便不利。脾不轉運,則胃也不和,因此進食就嘔吐,而且不能安臥。
原文
口乾溺赤 甲乙。口。作舌。志云。陰液不能上資。是以口乾心痛。肺金不能通調於下。故溺赤。水火陰陽之氣。上下不爽。故腹滿也。
口乾小便赤。《甲乙經》口作舌。張志聰說:陰液不能向上滋養,所以口乾心痛;肺金不能通調水道於下,所以小便赤;水火陰陽之氣上下不順暢,所以腹部脹滿。
原文
涇溲 簡按諸家不釋。但張云。涇。音經。水名。義難通。調經論王注云。涇。大便也。溲。小便也。楊上善云。涇作經。婦人月經也。吳云。涇。水行有常也。溲。溺溲也。涇溲不利。言常行之小便不利也。數說亦未穩當。靈本神篇。亦有腹脹經溲不利之文。經。甲乙作涇。蓋涇溲是小溲。集韻。涇。去挺切。泉也。劉熙釋名。水直波曰涇。涇。徑也。言道徑也。溲者。二便之通稱。
涇溲。簡按:各家沒有解釋。只有張介賓說:涇,音經,水名,意義難以通曉。《調經論》王冰注說:涇是大便,溲是小便。楊上善說:涇作經,是婦人月經。吳崑說:涇,水行有常;溲,小便。涇溲不利,是說平常的小便不利。這些說法也都不穩當。《靈樞·本神篇》也有「腹脹經溲不利」的文字,經,《甲乙經》作涇。大概涇溲就是小便。《集韻》涇,去挺切,泉也。劉熙《釋名》水直波曰涇,涇是徑,說道徑。溲是二便的通稱。
原文
(國語。少溲於豕牢。史記倉公傳。有大小溲語。吳越春秋。太宰嚭奉溲惡。注。溲。即便也。惡。大便也。)故加涇字。別於大便。脈要精微論。言小便為水泉。此亦一證。陰縮腫 甲乙。無腫字。是。
(《國語》「少溲於豕牢」,《史記·倉公傳》有大小溲的語句,《吳越春秋》太宰嚭奉溲惡,注:溲就是便,惡就是大便。)所以加「涇」字以區別於大便。《脈要精微論》說小便為水泉,這也是一個證據。陰縮腫。《甲乙經》無「腫」字,是對的。
原文
以經取之 吳云。難經曰。不盛不虛。以經取之者。是正經自病。不中他邪也。當自取其經。(六十九難)正此謂也。馬雲。若不盛不虛。則在膽取膽。而不取之肝。在肝取肝。而不取之膽。所謂自取其經也。即名之曰經治。又曰經刺。
以經取之。吳崑說:《難經》說: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是正經自病,沒有感受其他邪氣,應當自取其經(六十九難),正是這個意思。馬蒔說:如果不盛不虛,則在膽經取膽經穴,而不取肝經;在肝經取肝經穴,而不取膽經,這就是所謂自取其經,也叫做經治,又叫做經刺。
原文
太陰厥逆 張云。按六經之厥。已具上文。此復言者。考之全元起本。自本節之下。另在第九卷中。蓋彼此發明。原屬兩篇之文。乃王氏類移於此者。非本篇之重複也。
太陰經厥逆。張介賓說:按六經的厥逆,已經在上文具備。這裡又提到,考《全元起本》自本節以下另外在第九卷中,大概是彼此發明,原屬於兩篇的文字,是王冰分類移到此處的,不是本篇的重複。
原文
治主病者 張云。謂如本經之左右上下。及原輸等穴。各有宜用。當審其所主而刺之。余准此。
治主病者。張介賓說:是說比如本經的左右上下,以及原穴輸穴等,各有適宜的用法,應當審察其所主而刺之。其餘依此類推。
原文
虛滿嘔變下泄清 吳云。少陰。腎也。腎間命門之火虛衰。不足以生脾土。故令虛滿。虛滿者。中虛而滿也。嘔變者。水穀已變。猶嘔逆而出。蓋少陰在下。故食至下焦。其色已變猶嘔也。泄清。下泄澄澈清冷也。志云。少陰之氣。上與陽明相合。而主化水穀。少陰氣厥。以致中焦虛滿。而變為嘔逆。上下水火之氣不交。故下泄清冷也。按嘔變。當作變嘔。靈五味篇云。若走骨。多食之令人變嘔。與此篇大義相同。且有聲無物曰嘔。故不當作嘔出變異之物解。高雲。有欲嘔之變證。簡按佛典有變吐之語。知是嘔變變嘔。乃嘔逆之謂。諸注恐屬強解。前閉 高雲。前陰閉結。譫言 吳云。肝藏魂。魂失其守。故譫言也。
虛滿嘔變下泄清。吳崑說:少陰是腎。腎間命門之火虛衰,不足以生脾土,所以造成虛滿。虛滿是中虛而滿。嘔變是水穀已經變化,仍然嘔逆而出。因為少陰在下,所以食物到下游,其色已變仍然嘔出。泄清是下泄澄澈清冷。張志聰說:少陰之氣上行與陽明相合,而主化水穀。少陰氣厥,導致中焦虛滿,而變為嘔逆。上下水火之氣不交,所以下泄清冷。按:「嘔變」應當作「變嘔」。《靈樞·五味篇》說:若走骨,多食之令人變嘔,與此篇大義相同。而且有聲無物叫嘔,所以不應當作嘔出變異之物解釋。高世栻說:有欲嘔的變證。簡按:佛典有「變吐」之語,可知「嘔變」「變嘔」是嘔逆的意思。各家註解恐怕是強解。前閉。高世栻說:前陰閉結。譫言。吳崑說:肝藏魂,魂失其守,所以說譫語。
原文
不得前後 張云。或閉結不通。或遺失不禁。不得其常之謂也。三陰俱逆。則臟氣絕。陽明脈解篇曰。厥逆連經則生。連臟則死。此之謂也。志云。陰關於下也。簡按此謂二便不通。張注。或遺失不禁。誤。僵仆 高雲。即上文發為眴僕之義。
不得前後。張介賓說:或閉結不通,或遺失不禁,是不得其常的意思。三陰俱逆,則臟氣絕。《陽明脈解篇》說:厥逆連經則生,連臟則死,就是這個意思。張志聰說:陰關於下。簡按:這是指二便不通。張注「或遺失不禁」是錯的。僵仆。高世栻說:就是上文「發為眴僕」的意思。
原文
嘔血善衄 志云。陽氣上逆則嘔血。陽熱在上則衄血。此太陽之氣。厥逆於上。以致迫血妄行。高雲。陽熱之氣。不行皮毛內傷絡脈。陽絡傷則血外溢。故嘔血善衄。簡按吳本。無嘔血二字。義不相蒙。崐僭去之。非也。
嘔血善衄。張志聰說:陽氣上逆則嘔血,陽熱在上則衄血。這是太陽之氣厥逆於上,以致迫血妄行。高世栻說:陽熱之氣不行皮毛,內傷絡脈,陽絡傷則血外溢,所以嘔血善衄。簡按:吳崑本無「嘔血」二字,意義不相連貫,吳崑擅自刪去是不對的。
原文
機關不利 張云。機關者。筋骨要會之所也。膽者。筋其應。少陽厥逆。則筋不利。故為此機關腰項之病。
機關不利。張介賓說:機關是筋骨交會之處。膽與筋相應。少陽厥逆則筋不利,所以造成這些機關、腰項的病。
原文
發腸癰不可治 張云。腸癰發於少陽厥逆者。相火之結毒也。故不可治。高雲。少陽經厥氣逆。則樞轉有乖。故機關不利不能樞轉。從外則發腸癰。發腸癰。則內郁之氣。從癰而泄。不可治少陽之主病。當治陽明之腸癰。此少陽厥逆病能。發於陽明。當治陽明。故不言治主病者。簡按高。據仲景嘔家有癰膿。不可治嘔。膿儘自愈之例而釋之。未知於經旨何如。存備一說。
發腸癰不可治。張介賓說:腸癰發生於少陽厥逆的,是相火結成的毒,所以不可治。高世栻說:少陽經厥氣上逆,則樞轉失常,所以機關不利不能樞轉。向外則發為腸癰。發腸癰,則內鬱之氣從癰而泄。不可治少陽的主病,應當治陽明的腸癰。這是少陽厥逆的病症表現於陽明,應當治陽明,所以不說治主病者。簡按:高氏根據張仲景「嘔家有癰膿,不可治嘔,膿儘自愈」的例子來解釋,未知合於經旨與否,存備一說。
原文
驚者死 馬雲。肝之病發為驚駭。而膽與之為表裡。故驚則死矣。張云。其毒連臟。故當死。
驚者死。馬蒔說:肝的病發為驚駭,而膽與之為表裡,所以驚則死。張介賓說:其毒連及臟,所以當死。
原文
喘咳身熱 志云。陽明氣厥則喘。上逆則咳也。陽明之氣主肌肉。故厥則身熱。
喘咳身熱。張志聰說:陽明氣厥則喘,上逆則咳。陽明之氣主肌肉,所以厥則身熱。
原文
善驚衄嘔血 志云。二陽發病。主驚駭。衄血嘔血者。陽明乃悍熱之氣。厥氣上逆。則迫血妄行。此病在氣。而及於經血。高雲。聞水音則善驚。熱迫於經則衄嘔血。上文發腸癰。不可治少陽。當治陽明。是治陽明之意。已寓於上。故此不言治主病者。簡按腸癰治陽明。未見所據。其不言治主病者。恐是脫文。
善驚衄嘔血。張志聰說:二陽發病,主驚駭。衄血嘔血,是因為陽明是悍熱之氣,厥氣上逆則迫血妄行。此病在氣,而影響到經血。高世栻說:聽到水聲則易驚,熱迫於經則衄血嘔血。上文「發腸癰不可治少陽,當治陽明」,是治陽明的意思已經寓於上文,所以這裡不說治主病者。簡按:腸癰治陽明未見所據。其不言治主病者,恐怕是脫文。
原文
嘔沫 吳云。肺主治節。行下降之令。肺病則不能降。故虛滿而咳。虛滿之久。必有留沫。故嘔沫。高雲。肺氣滿咳。不能四布其水津。故善嘔沫。
嘔沫。吳崑說:肺主治節,行下降之令。肺病則不能下降,所以虛滿而咳。虛滿日久,必有留沫,所以嘔沫。高世栻說:肺氣滿咳,不能四布其水津,所以容易嘔沫。
原文
手心主少陰 高雲。手心主厥陰包絡。手少陰心經。經厥氣逆。皆有心痛之病。喉者。肺氣也。心痛引喉。則兩火上炎而爍金。又兼身熱如焚如焰。則死不可治。馬雲。邪客篇言。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臟堅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則心傷。心傷則精神去。神去則死。此所以死不可治。
手心主少陰。高世栻說:手心主厥陰包絡、手少陰心經,經氣厥逆,都有心痛的病。喉是肺氣所主。心痛引喉,則兩火(心包、心)上炎而爍金(肺)。又兼身熱如焚如焰,則死不可治。馬蒔說:《邪客篇》說:心是五臟六腑之大主,精神之所舍,其臟堅固,邪不能容。容之則心傷,心傷則精神去,神去則死。這就是死不可治的原因。
原文
腰不可以俯仰 吳云。其脈屬於小腸。小腸繫腰之部分。故腰不可以俯仰。張云。四時氣篇曰。邪在小腸者。連睪系。屬於脊。故腰不可以俯仰也。簡按王以為錯簡文。吳張強為之解。似不切貼。
腰不可以俯仰。吳崑說:其脈屬於小腸,小腸連繫腰的部分,所以腰不可以俯仰。張介賓說:《四時氣篇》說:邪在小腸者,連睪系,屬於脊,所以腰不可以俯仰。簡按:王冰以為是錯簡文,吳崑、張介賓勉強解釋,似乎不貼切。
原文
痓 馬雲。按全元起本。痓。作痙。痓。音熾。傷寒論。有剛痓柔痓。痙。音敬。風強病也。此痓當以痙為是。後世互書者非。靈樞熱病篇第二十七節。有風痙證。高雲。經脈篇云。大腸手陽明之脈。是主津液。今手陽明經氣厥逆。津液不榮於經脈。故痓當資手陽明經之津液。簡按張云。痓。謂手臂肩項強直也。此蓋拘泥於本經之所流注。故云爾。
痓。馬蒔說:按《全元起本》痓作痙。痓音熾。《傷寒論》有剛痓柔痓。痙音敬,是風強病。此處痓應以痙為是,後世互寫是錯的。《靈樞·熱病篇》第二十七節有風痙證。高世栻說:《經脈篇》說:大腸手陽明之脈是主津液。今手陽明經氣厥逆,津液不能榮養經脈,所以痓應當資助手陽明經的津液。簡按:張介賓說:痓是手臂肩項強直。這是拘泥於本經的流注,所以才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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