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四

刺熱篇第三十二(2)

卷四/刺熱篇第三十二18
原文
顏先赤 高雲。心火居上。故心熱病者。顏先赤。五色篇云。庭者。顏也。庭。猶額也。
白話
額部先發紅。高世栻說:心火居於上方,所以心熱病的患者,額部先發紅。《五色篇》說:額部叫做「顏」。庭,就是額頭的意思。
原文
三周 張云。反。謂瀉虛補實也。病而反治。其病必甚。其愈反遲。三周者。謂三遇所勝之日而後已。高雲。三周。三日也。簡按考王注。凡六刻。蓋二刻一周。故為六刻。此甚速。當從張注。以飲之寒水 甲乙。以。作先。
白話
三個周期。張介賓說:「反」是說瀉虛補實。患病反而錯誤治療,他的病必定加重,恢復反而延遲。「三周」是說三遇所勝的日子而後病癒。高世栻說:三周就是三日。簡要考查:考查王冰的注釋,共六刻。大約二刻一周,所以是六刻。這是非常快的,應當依從張介賓的注釋。讓他喝寒涼的水。《甲乙經》把「以」字作「先」字。
原文
刺足陽明而汗出止 吳云。不言孔穴。而混言其經者。取穴不泥於一。但在其經。酌之可也。汗出止者。經氣和也。張云。按寒熱病篇曰。足陽明可汗出。當是內庭陷谷二穴。
白話
刺足陽明經就會出汗,出汗停止。吳崑說:不說具體孔穴,而混說這條經,是因為取穴不局限於某一個。只要在這條經上斟酌選穴就可以了。出汗停止的,是經氣已經調和。張介賓說:考查《寒熱病篇》說:足陽明可以發汗。應當是內庭、陷谷兩個穴位。
原文
身重骨痛耳聾好瞑 張云。腎主骨。在竅為耳。熱邪居之。故為身重骨痛耳聾。熱傷真陰。則志氣昏倦。故好瞑。仲景曰。少陰之為病。但欲寐也。(新校正。引靈樞經。見熱病篇。)
白話
身體沉重、骨節疼痛、耳聾、喜歡閉眼。張介賓說:腎主骨,在竅為耳,熱邪停聚在這裡,所以身體沉重、骨節疼痛、耳聾。熱邪損傷真陰,就會意志昏倦,所以喜歡閉眼。張仲景說:少陰病,症狀是只想睡覺。(新校正:引用《靈樞經》,見《熱病篇》。)
原文
眩冒 吳云。目前黑謂之眩。目如蒙謂之冒。少陰腎主骨。骨之精為瞳子。少陰熱。故令眩冒。簡按海論云。髓海不足。眩冒目無所見。王注玉機真臟論云。眩。謂目眩視如轉也。冒。謂冒悶也。。志云。按以上三節。用十六先字。蓋言有先於內者有先於外者。皆當先治之。
白話
眩暈昏冒。吳崑說:眼前發黑叫做「眩」。眼睛像被東西矇住叫做「冒」。少陰腎主骨,骨的精華是瞳子。少陰有熱,所以使人眩暈昏冒。簡要考查:《海論》說:髓海不足,就會眩暈昏冒,眼睛看不見東西。王冰注《玉機真臟論》說:「眩」是眼睛眩暈,視物旋轉。「冒」是昏悶的意思。馬時說:考查以上三節,用了十六個「先」字。是說有先發於內的,有先發於外的,都應當先治療。
原文
胸脅滿 繆刺論云。邪客於足少陰之絡。胸脅支滿。
白話
胸脅脹滿。《繆刺論》說:邪氣侵襲足少陰的絡脈,就會胸脅支撐脹滿。
原文
刺足少陰少陽 高雲。眩冒而熱。乃少陰腎精不升。熱病之起於少陰也。胸脅滿。乃少陽經脈不和。熱病之起於少陽也。少陰為陰樞。少陽為陽樞。樞轉有乖而病熱。故並刺之。
白話
刺足少陰和足少陽。高世栻說:眩暈昏冒而且發熱,是少陰腎精不能上升,這是熱病從少陰發生。胸脅脹滿,是少陽經脈不和,這是熱病從少陽發生。少陰是陰的樞紐,少陽是陽的樞紐,樞紐轉動失常而發生熱病,所以一併針刺這兩條經。
原文
太陽之脈色榮顴骨熱病也 張。脈下句。注云。此下言兩感之脈色死期也。榮。發見也。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太陽之筋。下結於頄。故太陽熱病者。赤色當榮於顴骨。吳云。榮。華採之稱。赤色是也。簡按熱病篇云。汗不出。大顴發赤。噦者。死。楊氏骨熱病連讀。恐非。當從王義。
白話
太陽的脈象顯現,赤色榮於顴骨,這是熱病。張介賓把「脈」字屬下句。注釋說:這以下是說兩感病的脈象和死期。「榮」是發現的意思。太陽的經脈,起於目內眥,太陽的筋向下結於面頄,所以太陽熱病的患者,赤色應當顯現在顴骨上。吳崑說:「榮」是華采的名稱,就是赤色。簡要考查:《熱病篇》說:汗不出,大顴發赤,呃逆的人,會死。楊氏把「骨熱病」連讀,恐怕不對,應當依從王冰的義理。
原文
榮未交 吳。榮。作營。注云。營。陰血也。以其營守於中。如軍之中營也。張云。與上節之榮不同。蓋指營衛為言。謂邪猶在衛。未交於營。其氣不深。故曰。今且得汗。簡按榮。即上文榮顴骨之榮。交。甲乙作夭。下文同。今從之。
白話
榮色尚未交錯。吳崑把「榮」字作「營」。注釋說:「營」是陰血,因為它營守在體內,就像軍隊的中營。張介賓說:與上節的「榮」不同,這裡是指營衛而言,是說邪氣還在衛分,尚未交於營分,邪氣還不深。所以說:現在暫且可以出汗。簡要考查:「榮」就是上文「榮於顴骨」的「榮」。「交」字,《甲乙經》作「夭」,下文相同。現在依從《甲乙經》。
原文
與厥陰脈爭見 吳云。傷寒例云。尺寸俱微緩者。厥陰受病也。爭見者。謂表見陽熱之色。里見厥陰之脈。法曰。陽病見陰脈者死。故死期不過三日。張云。六經熱病之序。其始太陽。其終厥陰。今終始爭見。則六經兩感俱傳遍。故當三日而死。證之下文。義尤明顯。簡按弦。少陽之脈。王為厥陰之脈。可疑。其熱病 此三字。甲乙。作熱氣二字。
白話
與厥陰的脈象交爭出現。吳崑說:《傷寒例》說:尺寸脈都微緩的,是厥陰受病。「爭見」是說表證顯現陽熱的顏色,里證顯現厥陰的脈象。法則說:陽病見到陰脈的死。所以死期不超過三天。張介賓說:六經熱病的次序,開始是太陽,終了是厥陰。現在終了和開始交爭出現,那就是六經兩感都傳遍了,所以應當三天就會死。與下文相印證,義理尤其明顯。簡要考查:「弦」是少陽的脈象,王冰當作厥陰的脈象,值得懷疑。「其熱病」這三個字,《甲乙經》作「熱氣」二字。
原文
少陽之脈色也 簡按馬據新校正。為衍文。今從之。
白話
這是少陽的脈色。簡要考查:馬時根據新校正,認為是衍文。現在依從這個說法。
原文
與少陰脈爭見 甲乙。作手少陰。簡按熱病無言手經者。是誤。
白話
與少陰脈交爭出現。《甲乙經》作「手少陰」。簡要考查:熱病沒有說手經的,這是錯誤。
原文
死期不過三日 甲乙。作其死不過三日。簡按新校正。為王氏所足成。非也。。張云。如上文言太陽厥陰爭見者。太陽為傳表之始。厥陰為傳裡之終。自始而終也。此以少陽少陰爭見者。少陽為傳表之終。少陰為傳裡之始。自終而始也。言始言終。則六經無不遍矣。故不必言陽明太陰之爭見也。簡按此說恐是傅會。陽明太陰之爭見。無不必言之理。必為闕文。
白話
死期不超過三天。《甲乙經》作「其死不過三日」。簡要考查:新校正認為是王冰所增補,不是這樣。張介賓說:如上文說的太陽厥陰交爭出現,太陽是傳表的開始,厥陰是傳裡的終了,自開始到終了。這裡說少陽少陰交爭出現,少陽是傳表的終了,少陰是傳裡的開始,自終了到開始。說開始說終了,那麼六經就沒有不遍及的了。所以不必說陽明太陰的交爭。簡要考查:這種說法恐怕是牽強附會。陽明太陰的交爭,沒有不必說的道理,必定是闕漏的文字。
原文
熱病氣穴 志云。此言刺未病者。當取之氣穴也。氣穴者。瀉五臟氣分之熱。高雲。熱病氣穴。猶言熱病刺法。馬雲。三椎下間名身柱。四椎下間無穴。五椎下間名神道。六椎下間名靈臺。七椎下間名至陽。張云。三椎下者。魄戶也。四椎下旁。膏肓也。五椎下旁。神堂也。六椎下旁。譩譆也。七椎下旁。膈關也。簡按張添一旁字。不可從。氣穴。即孔穴。義具於氣穴論。
白話
熱病的氣穴。馬時說:這是說針刺未病之人,應當取氣穴。氣穴,就是瀉五臟氣分的熱。高世栻說:熱病氣穴,猶如說熱病的針刺方法。馬時說:第三椎下面叫身柱,第四椎下面沒有穴位,第五椎下面叫神道,第六椎下面叫靈臺,第七椎下面叫至陽。張介賓說:第三椎下面是魄戶,第四椎旁是膏肓,第五椎旁是神堂,第六椎旁是譩譆,第七椎旁是膈關。簡要考查:張介賓加了一個「旁」字,不可以依從。氣穴就是孔穴,這個義理在《氣穴論》中有詳細說明。
原文
膈中熱 甲乙。作胃中熱。志云。胸中膈上。乃心肺之宮城。主胸中熱者。瀉肺熱也。膈中熱者。瀉心熱也。不曰心肺。而曰胸中膈中者。意言熱在氣分。而不幹於臟真也。
白話
膈中有熱。《甲乙經》作「胃中有熱」。馬時說:胸中膈上,是心肺的宮城。主治胸中熱的,是瀉肺熱;主治膈中熱的,是瀉心熱。不說心肺而說胸中膈中,是說熱在氣分,而不關聯到臟真。
原文
榮在骶也 吳云。脊凡二十一椎。此獨刺上之七椎。而不及其下者。蓋以上之七惟。陽分也。故主熱病。下之七椎。陰分也。所以主榮血。刺之則虛其陰。故曰榮在骶也。有不可傷之意。張云。蓋既取陽邪於上。仍當補陰於下。故曰。榮在骶也。高雲。榮為陰。主下。若榮血之熱病。其穴在脊骨盡處。故曰榮在骶也。簡按此一句難通。諸注並不允。
白話
榮分在骶部。吳崑說:脊椎共二十一椎。這裡只刺上面的七椎,而不涉及下面的,是因為上面的七椎是陽分,所以主治熱病。下面的七椎是陰分,所以主治榮血。針刺就會損傷陰分,所以說榮在骶部。有不可損傷的意思。張介賓說:大約既已瀉上面的陽邪,仍應當補下面的陰,所以說榮在骶部。高世栻說:榮屬陰,主下。如果是榮血的熱病,它的穴位在脊椎骨的盡頭,所以說榮在骶部。簡要考查:這一句難以通讀,各家注釋都不允當。
原文
項上三椎陷者中也 張云。此取脊椎之大法也。項上三椎者。乃項骨三節。非脊椎也。三椎之下陷者中。方是第一節。穴名大椎。吳云。此風府穴也。言有取項上三椎者。則陷中為是。高雲。申明三椎也。從項上數之。而為三椎也。下間者。椎下椎上陷者中也。蓋大椎。乃脊骨之第一椎。從項上數之。則大椎為三椎。如是推之。諸椎皆得矣。志云。此言五臟之熱。入於經榮者。當取之骨穴也。脊骨之盡處曰骶。謂如取榮穴當在骶。而至項上之三椎陷者中而取之。簡按此二句。義未太明。張高據王注而釋。今姑從之。甲乙。陷上有骨字。背腧篇云。背中大腧。在杼骨之端。千金云。大椎。第一椎上陷中。外臺同。云。杼骨之端。云第一椎。皆非項骨之謂。
白話
項上三椎凹陷的中央。張介賓說:這是取脊椎的大法。項上三椎,是項骨的三節,不是脊椎。三椎下面的凹陷中央,才是第一節,穴位名叫大椎。吳崑說:這是風府穴。是說如果有取項上三椎的,就是凹陷的中央。高世栻說:申說三椎。從項上數,就是第三椎。下面的凹陷,是指椎下椎上凹陷的中央。大椎是脊椎骨的第一椎,從項上數,那麼大椎就是第三椎。如此類推,各椎都可以知道了。馬時說:這是說五臟的熱邪,深入經脈榮分的,應當取骨穴。脊椎骨的盡頭叫做骶。是說如果取榮穴應當在骶部,而到項上三椎的凹陷中央來取穴。簡要考查:這兩句,義理不太明白。張介賓和高世栻根據王冰的注釋來解釋。現在暫且依從這個說法。《甲乙經》在「陷」字上有「骨」字。《背腧篇》說:背中央的大腧,在杼骨的端頭。《千金方》說:大椎,在第一椎上面的凹陷中。《外臺》與此相同。說「杼骨的端頭」,說「第一椎」,都不是指項骨。
原文
牙車 劉熙釋名云。輔車。或曰牙車。或曰頰車。或曰鼸車。凡繫於車。皆取在下載上物也。
白話
牙車。劉熙《釋名》說:輔車。有的叫牙車,有的叫頰車,有的叫鼸車。凡是掛在車上的,都是取在下部承載上部物體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