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三

三部九候論篇第二十(2)

卷三/三部九候論篇第二十17
原文
蠕蠕然 熊音。蠕。而兗切。蟲行貌。張云。謂其軟滑而勻和也。
白話
「蠕蠕然」。熊音說:「蠕,音如兗切。是蟲子爬行的樣子。」張說:「是說它柔軟滑利而勻和。」
原文
渾渾然 馬雲。當作混混。不清也。簡按混。渾。古通用。淆雜也。老子。渾兮其如濁。不必改字。是以脫肉 甲乙。無是以二字。似是。
白話
「渾渾然」。馬雲:「應當作『混混』,是不清澈的意思。」簡按「混」與「渾」古時通用,是混雜的意思。《老子》說:「渾兮其如濁」,不必改字。「是以脫肉」。《甲乙經》沒有「是以」二字,似乎正確。
原文
身不去者 簡按馬注刺要論體解㑊然不去矣云。不能行動而去也。張云。不能動搖來去也。乃並仍王注。志云。邪留於身。而不去者死也。非。
白話
「身不去者」。簡按馬注《刺要論》「體解㑊然不去矣」說:「是不能行動而離去。」張說:「是不能動搖來去。」都仍然遵從王注。志說:「是邪氣留滯在身體而不能退去,會導致死亡。」不對。
原文
其脈代而鉤 高雲。代者。乍疏之象也。代而鉤者。乍數之象也。承上文乍疏乍數而言。若其脈代而鉤者。乃經絡內外不通。故病在絡脈。不死也。
白話
「其脈代而鉤」。高說:「代,是忽然稀疏的現象。代而鉤,是忽然頻繁的現象。承接上文乍疏乍數而說。如果脈象代而鉤,是經絡內外不通,所以病在絡脈,不會死亡。」
原文
一候後則病 志云。一候不應。是天地人之氣失其一矣。故主病。高雲。脈有浮中沉三候。一候後者。浮以候之。脈不應指。不應則病矣。簡按以三部為浮中沉。昉於難經。便取而釋之。非。先知經脈 吳云。經常不病之脈。
白話
「一候後則病」。志說:「一候不相應,是天地人的氣,失去其中之一了。所以主有病。」高說:「脈有浮中沉三候。一候後面的,用浮取來診察,脈不相應於指下,不相應就是有病。」簡按以三部為浮中沉,是從《難經》開始的,方便取用它來解釋,不對。「先知經脈」。吳說:「是經常不病的脈。」
原文
以平旦死 吳云。平旦之際。昏明始判之時。陰陽交會之期也。故寒熱交作之病。以斯時死。
白話
「以平旦死」。吳說:「平旦的時候,是昏暗與光明開始分辨的時刻,陰陽交會的時期。所以寒熱交作發作的病,在這個時候死亡。」
原文
以日夕死 張云。日夕者。一日之秋也。風木同氣。遇金而死。高雲。病風者。秋金肅殺之氣。病於肺也。日夕。乃申酉之時。肺金主氣。肺臟病。故以日夕死。
白話
「以日夕死」。張說:「日夕,是一天中的秋季。風木同氣,遇到金就死亡。」高說:「患風病的,是秋金肅殺之氣,病在肺。日夕,是申時酉時,肺金主的氣,肺臟有病,所以日在夕時死亡。」
原文
七診雖見 簡按七診。諸家仍王義。為前文獨小獨大等之義。無復異論。而志云。七診。謂沉細懸絕盛躁喘數寒熱熱中病風病水。土絕於四季也。乃至下文風起之病。似七診之病。而窮矣。熊宗立脈決云。七診者。診宜平旦。一也。陰氣未動。二也。陽氣未散。三也。飲食未進。四也。經脈未盛。五也。絡脈調勻。六也。氣血未亂。七也。張則謂。此七者。焉得皆謂之診。總之一平旦診法耳。後世遂爾謬傳。竟致失其本原矣。
白話
「七診雖見」。簡按七診,各家仍然遵從王的解釋,就是前文所說「獨小獨大」等的意義,沒有不同的議論。而志說:「七診,是說沉細懸絕、盛躁、喘數、寒熱、熱中、病風、病水、土絕於四季。」到了下文所說風起的病,似乎是七診的病,就到了極點了。熊宗立《脈決》說:「七診,就是診察適宜在平旦:第一,陰氣還未擾動;第二,陽氣還未耗散;第三,飲食還未進入;第四,經脈還未充盛;第五,絡脈還均勻;第六,氣血還未混亂;第七。」張則說:「這七種情況,哪能都叫做診?總歸是平旦診察的方法罷了。後世就這樣錯誤流傳,竟然失去了它的本源。」
原文
似七診之病而非也 張云。風者。陽病也。故偶感於風。則陽分之脈。或大或疾。經月者。常期也。故適值去血。則陰分之脈。或小或遲。或為陷下。此皆似七診之脈。而實非也。皆不可以言死。然則非外感及經月之病。而得七診之脈者。非吉兆也。
白話
「似七診之病而非也」。張說:「風是陽病,所以偶然感受風邪,就會使陽分的脈,或大或快。月經病是有常期的,所以正好遇到失血,就會使陰分的脈,或小或遲,或為陷下。這些都是像七診的脈,而實際不是。都不可說是死症。然而如果不是外感和月經的病,而得到七診那樣的脈,不是好的徵兆。」
原文
脈候亦敗者死矣 張云。此承上文。而言風氣經月之病。本非七診之類。若其果系脈息證候之敗者。又非不死之比。簡按王以脈候為脈應。張則為脈息證候。王注似是。
白話
「脈候亦敗者死矣」。張說:「這是承接上文,說風邪和月經的病,本來不是七診之類。如果真的是脈息證候敗壞的,又不是不死的可以比擬。」簡按王以「脈候」為「脈應」,張則認為是脈息證候。王的注釋似乎正確。
原文
以上下逆從循之 張云。上下逆從。各因其次。以治之也。簡按循。蓋因循病之所在而治之義。與上文切循其脈之循自異。
白話
「以上下逆從循之」。張說:「上下逆從,各自按照次序,用來治療。」簡按「循」,大概是依照病之所在而治療的意思,與上文「切循其脈」的「循」自然不同。
原文
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 靈脈度篇云。經脈為里。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盛而血者。疾誅之。簡按新校正。引甲乙。絡病者治其絡血。無二孫字。
白話
「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靈樞脈度篇》說:「經脈在裡,分支橫行的叫絡,絡的別支叫孫。充血多的,快速去除它。」簡按新校正,引《甲乙經》說:「絡病者治其絡血」,沒有「二孫」字。
原文
在奇邪 馬雲。其有奇邪者。不正之邪。適然所中者。吳云。奇邪。奇經之邪。張云。奇邪者。不入於經。而病於絡也。邪客大絡。則左注右。右注左。其氣無常處。故常繆刺之。簡按馬。在。讀為有。
白話
「在奇邪」。馬雲:「那些有奇邪的,是不正的邪氣,正好侵襲所中的。」吳說:「奇邪,是奇經的邪氣。」張說:「奇邪是不進入經脈,而病在絡脈。邪氣客居大絡,就左邊注於右,右邊注於左。它的氣沒有固定的地方,所以常常用繆刺法。」簡按馬把「在」讀為「有」。
原文
留瘦不移 吳。改瘦作廋。注云。廋。論語人焉廋哉之廋。匿也。言病邪留匿而不移。簡按通評虛實論。瘦留著。滑。改瘦作廋。吳亦從之。並似不穩。
白話
「留瘦不移」。吳把「瘦」改為「廋」。注說:「廋,是《論語》『人焉廋哉』的『廋』,是隱匿的意思。是說病邪留匿而不再轉移。」簡按《通評虛實論》說:「瘦留著」,滑壽把「瘦」改為「廋」,吳也依從。都不太穩當。
原文
節而刺之 張云。凡病邪久留不移者。必於四肢八溪之間。有所結聚。故當於節之會處。索而刺之。志高同。簡按當從王注。見通之 新校正。引甲乙。是。
白話
「節而刺之」。張說:「凡是病邪久留不移的,必然在四肢八溪之間,有所結聚。所以應當在關節的會合之處,尋找而針刺。」志、高相同。簡按應當遵從王注。見「通之」。新校正引《甲乙經》是對的。
原文
瞳子高者 張云。瞳子高者。目上視也。戴眼者。上視之甚。而定直不動也。馬雲。此章(二十五字)為第八節之脫簡。吳直移之於前文足太陽氣絕者云云之後。
白話
「瞳子高者」。張說:「瞳子高的,是眼睛向上看。戴眼的,是向上看得很厲害,而定直不動。」馬雲:「這章(二十五字)是第八節的脫簡。」吳直接移到前文「足太陽氣絕者」雲雲的後面。
原文
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針 馬雲。王注以為錯簡者。是也。愚疑是第七節中手徐徐然下之脫簡。簡按此一句。吳以為血實於上之治法。志高並以為刺手太陽。而足足太陽之治。俱不可從。
白話
「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針」。馬雲:「王注認為是錯簡,是對的。我懷疑是第七節中『手徐徐然下』的脫簡。」簡按這一句,吳以為是血實於上的治法,志、高都認為是刺手太陽、補足太陽的治法,都不可依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