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三

玉機真臟論篇第十九(2)

卷三/玉機真臟論篇第十九25
原文
出黃 張云。肌體出黃。志云。火熱下淫則溺黃。簡按下文有出白之語。志注似是。
白話
出黃:張氏說,肌膚出現黃色。志氏說,火熱向下浸淫則小便黃。簡按:下文有「出白」的說法,志氏的注釋似乎是對的。
原文
冤熱 馬雲。煩冤作熱。高雲。冤熱。熱極無伸也。簡按高以冤為冤屈之義。非。
白話
冤熱:馬氏說,煩冤化為熱。高氏說,冤熱是熱到極點無法舒伸。簡按:高氏把「冤」當作冤屈的意思,不對。
原文
出白 吳云。白。淫濁也。簡按痿論云。入房太甚。宗筋弛縱。發為筋痿。及為白淫。此即出白也。
白話
出白:吳氏說,白是淫濁。簡按:《痿論》說,房事太過,宗筋弛緩,發為筋痿,以及產生白淫,這就是出白。
原文
盅 吳云。蟲蝕陰血之名。蟲蝕陰血。令人多惑。而志不定。名曰蠱惑。故女惑男。亦謂之蠱。言其害深入於陰也。此名曰蠱。其亦病邪深入。令人喪志之稱乎。簡按左傳昭元年。醫和曰。疾不可為也。是謂近女室。疾如蠱。非鬼非食。惑以喪志。又曰。女陽物而晦時。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趙孟曰。何謂蠱。對曰。蠱。淫溺惑亂之所生也。於文皿蟲為蠱。谷之飛亦為蠱。在周易。女惑男。風落山。謂之蠱。皆同物也。
白話
盅:吳氏說,這是蟲侵蝕陰血的名稱。蟲侵蝕陰血,使人多困惑而意志不定,稱作蠱惑。所以女子迷惑男子,也稱作蠱,意思是它的危害深入陰分。這裡稱作蠱,大概也是指病邪深入,使人喪失意志的稱呼吧?簡按:《左傳》昭公元年,醫和說:「這個病無法醫治了,這是因為親近女色,病如同蠱,不是鬼神也不是飲食,而是迷惑以喪失意志。」又說:「女屬陽物而時機晦暗,過度就會產生內熱、迷惑、蠱惑的疾病。」趙孟問:「什麼是蠱?」回答說:「蠱,是沉溺、迷惑、混亂所產生的。從文字上,皿中有蟲為蠱,穀物中的飛蟲也是蠱。在《周易》中,女子迷惑男子,風吹落山,叫做蠱,都是同一類事物。」
原文
瘛 熊音。尺世反。瘈同。(詳義。見診要經終篇。)馬雲。音異。後世作瘈。吳云。心主血脈。心病則血燥。血燥則筋脈相引而急。手足拘攣。病名曰瘛。張同。簡按馬以瘈為後世字。非。
白話
瘛:熊氏音,尺世反,與「瘈」相同。(詳細意義見《診要經終篇》。)馬氏說,音異,後世寫作「瘈」。吳氏說,心主血脈,心病則血燥,血燥則筋脈互相牽引而拘急,手足拘攣,病名叫做瘛。張氏同。簡按:馬氏認為「瘈」是後世字,不對。
原文
滿十日法當死 吳云。天干一周。五臟生意皆息。故死。
白話
滿十天依法應當死亡:吳氏說,天干一輪,五臟的生機都停息,所以死亡。
原文
法當三歲死 滑云。三歲。當作三日。夫以肺病而來。各傳所勝。至腎傳心。法當十日死。及腎傳之心。心復傳肺。正所謂一臟不復受再傷者也。又可延之三歲乎。吳本。歲。作噦。注云。當五歲氣衰之時。三噦則死。昂云。此亦言其大較耳。吳注。改三歲作三噦。欠理。怒則肝氣乘矣 志云。肝。當作肺。
白話
依法應當三年死亡:滑氏說,「三歲」應當作「三日」。以肺病傳來,各傳其所勝,到腎傳心,依法應當十日死。等到腎傳心,心又傳肺,正是所謂一個臟不能再受第二次傷害,又怎能延長到三年呢?吳氏本中,「歲」作「噦」,注說:應當在五歲氣衰的時候,三次呃逆就會死亡。昂氏說,這也是說個大概罷了。吳注改「三歲」為「三噦」,缺乏道理。「怒則肝氣乘矣」:志氏說,「肝」應當作「肺」。
原文
悲則肺氣乘矣 志云。肺。當作肝。悲。當作思。簡按悲。不必改。及其傳化 趙府本。熊本。及。作反。吳同。
白話
「悲則肺氣乘矣」:志氏說,「肺」應當作「肝」;「悲」應當作「思」。簡按:「悲」不必改。「及其傳化」:趙府本、熊本中,「及」作「反」,吳本同。
原文
大骨枯藁大肉陷下 張云。大骨大肉。皆以通身而言。如肩脊腰膝。皆大骨也。尺膚臀肉。皆大肉也。肩垂項傾。腰重膝敗者。大藏之枯藁也。尺膚既削。臀肉必枯。大肉之陷下也。馬雲。大骨者。即生氣通天論所謂高骨也。愚嘗見一人有腎衰之疾。果於腰骨。高起寸余。此大骨枯藁故也。簡按張注是。
白話
「大骨枯藁,大肉陷下」:張氏說,大骨大肉,都是就全身而言。比如肩、脊、腰、膝,都是大骨;尺膚、臀肉,都是大肉。肩垂、項傾、腰重、膝敗,是大骨的枯藁;尺膚已經削薄,臀肉必然枯瘦,是大肉的陷下。馬氏說,大骨就是《生氣通天論》所說的「高骨」。我曾經見過一個人有腎衰的疾病,果然在腰骨處高起一寸多,這就是大骨枯藁的緣故。簡按:張氏的注釋是對的。
原文
期六月死 張云。三陰虧損。死期不出六月。六月者。一歲陰陽之更變也。若其真臟已見。則不在六月之例。可因克賊之日。而定其期矣。簡按大骨枯藁云云。凡五項。王注配於五臟釋之。諸家則漫然為五臟敗注。今細玩之。不若王義為得矣。
白話
「預期六月死亡」:張氏說,三陰虧損,死期不超過六月。六月是一年中陰陽的更變。如果其真臟脈已經出現,就不在六月的範圍內,可以根據克賊之日來確定死期。簡按:「大骨枯藁」等一共五項,王冰注釋分配於五臟來解釋,各家則籠統地作為五臟衰敗的注釋。現在仔細玩味,不如王冰的義理恰當。
原文
內痛引肩項 吳云。心臟又壞矣。張云。病及心經。較前已甚。
白話
「內痛牽引肩項」:吳氏說,心臟又敗壞了。張氏說,疾病波及心經,比之前已經更嚴重。
原文
破䐃 釋音。䐃。音郡。集韻。渠隕切。音窘。馬雲。䐃者。肉之分理也。吳云。䐃。肘膝髀厭高起之處。病人為陰火所灼。晝夜不安其身。轉側多則䐃肉磨裂。簡按靈壽夭剛柔篇云。肉䐃堅而有分者肉堅。王注似是。史崧音釋。腹中䐃脂(原出玉篇)高雲。肌腠曰。肉脂膏曰䐃。
白話
「破䐃」:釋音說,䐃音郡。《集韻》渠隕切,音窘。馬氏說,䐃是肌肉的分理。吳氏說,䐃是肘、膝、髀、厭高起的地方。病人被陰火灼傷,晝夜不得安身,轉側頻繁則䐃肉磨裂。簡按:《靈樞·壽夭剛柔篇》說「肉䐃堅而有分者肉堅」,王冰注似正確。史崧音釋說:腹中䐃脂(原出《玉篇》)。高氏說,肌腠叫做䐃,肉脂膏也叫做䐃。
原文
真臟見十月之內死 滑云。真臟見。恐當作未見。若見則十月之內。當作十日之內。馬吳諸家並云。月。當作日。
白話
「真臟脈出現,十月之內死亡」:滑氏說,「真臟見」恐怕應當作「未見」。如果已經出現,那麼「十月之內」應當作「十日之內」。馬氏、吳氏等各家都說,「月」應當作「日」。
原文
肩髓內消 志云。肩髓者。大椎之骨髓。上會於腦。是以項骨傾者。死不治也。真臟來見 諸家從新校正。來。作未。
白話
「肩髓內消」:志氏說,肩髓是大椎的骨髓,向上會合於腦,所以項骨傾斜的,死不治。「真臟來見」:各家依從新校正,將「來」作「未」。
原文
急虛身中卒至 吳云。急虛。暴絕也。中。邪氣深入之名。卒至。卒然而至。不得預知之也。高雲。急虛。正氣一時暴虛也。身中。外邪陡中於身也。卒至。客邪卒至於臟也。
白話
「急虛身中卒至」:吳氏說,急虛是突然虛脫;中是邪氣深入的名稱;卒至是突然到來,無法預知。高氏說,急虛是正氣一時突然虛弱;身中是外邪突然侵襲身體;卒至是客邪突然到達臟腑。
原文
五臟絕閉 吳云。絕。氣絕也。閉。九竅塞也。
白話
「五臟絕閉」:吳氏說,絕是氣絕,閉是九竅阻塞。
原文
毛折 吳云。率以毛折死者。皮毛得衛氣而充。毛折則衛氣敗絕。是為陰陽衰極。故死。志云。夫脈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毛脈合精。而後行氣於臟腑。是臟腑之氣欲絕。而毛必折也。責責然 高雲。不流通也。
白話
「毛折」:吳氏說,大凡因為毛折而死的,皮毛得到衛氣而充實,毛折則衛氣敗絕,這是陰陽衰極,所以死亡。志氏說,脈氣流行於經脈,經氣歸於肺,肺朝會百脈,輸送精華到皮毛,毛與脈合精,然後運行氣到臟腑,因此臟腑之氣將要斷絕時,毛髮必然折斷。「責責然」:高氏說,不流通的樣子。
原文
如循薏苡子 張云。短實堅強。而非微鉤之本體。本草。圖經云。薏苡。實青白色。形如珠子而稍長。故人呼為薏苡珠子。小兒多以線穿如貫珠為戲。陶氏云。交趾者最大。彼土呼為簳珠。
白話
「如循薏苡子」:張氏說,脈象短實堅強,而不是微鉤的本體。《本草圖經》說,薏苡果實青白色,形狀像珠子而稍長,所以人們稱它為薏苡珠子,小孩子常用線穿起來像串珠玩耍。陶氏說,交趾產的最大,當地稱之為簳珠。
原文
辟辟然 高雲。硬而呆實。無胃氣也。簡案辟辟如彈石。又見平人氣象論。
白話
「辟辟然」:高氏說,脈象硬而呆實,沒有胃氣。簡案:「辟辟如彈石」又見於《平人氣象論》。
原文
色澤以浮 張云。澤。潤也。浮。明也。顏色明潤者。病必易已也。
白話
「色澤以浮」:張氏說,澤是潤澤,浮是明亮。顏色明亮潤澤的,疾病必定容易痊癒。
原文
明告之 張云。明告病家。欲其預知吉凶。庶無後怨。
白話
「明告之」:張氏說,明白地告訴病家,想要他們預知吉凶,或許可以沒有後來的埋怨。
原文
懸絕沉澀 高雲。懸絕無根。或沉澀不起者。是無胃氣。
白話
「懸絕沉澀」:高氏說,脈象懸絕無根,或者沉澀不起的,是沒有胃氣。
原文
病在中脈實堅病在外脈不實堅 張云。與上文平人氣象論者。似乎相反。但上文云。病在中脈虛。言內積之實者。脈不宜虛也。此云病在中脈實堅。言內傷之虛者。脈不宜實堅也。前云病在外脈澀堅。言外邪之盛者。不宜澀堅。以澀堅為沉陰也。此言病在外。脈不實堅。言外邪方熾者。不宜無力。以不實堅為無陽也。四者之分。總皆正不勝邪之脈。故曰難治。詞若相反。理則實然。新校正以謂經誤。特未達其妙耳。簡按馬吳諸家。亦從原文。為與平人氣象論別一義。然考經文。不若新校正以為誤之妥貼矣。
白話
「病在中脈實堅,病在外脈不實堅」:張氏說,與上文《平人氣象論》似乎相反。但上文說「病在中脈虛」,是說內部積聚的實證,脈不宜虛;此處說「病在中脈實堅」,是說內傷的虛證,脈不宜實堅。前面說「病在外脈澀堅」,是說外邪亢盛時,不宜澀堅,因為澀堅是沉陰的表現;此處說「病在外脈不實堅」,是說外邪正熾時,不宜無力,因為不實堅是無陽的表現。四者的區分,總的來說都是正氣不能勝邪氣的脈象,所以說難治。言詞似乎相反,道理卻確實如此。新校正認為經文有誤,只是沒有領會其中的妙處罷了。簡按:馬氏、吳氏等各家也遵從原文,認為與《平人氣象論》是另一種含義。然而考究經文,不如新校正認為是錯誤的說法妥當。
原文
五實死 薛云。五實五虛具者皆死。然氣虛至盡。盡而死者。理當然也。若五實者。何以亦死。蓋邪之所湊。其氣必虛。不脫不死。仍歸於氣盡耳。然虛實俱有真假。所當辨耳。
白話
「五實死」:薛氏說,五實和五虛具備的都死亡。然而氣虛到極點,氣盡而死的,道理當然如此。如果是五實,為什麼也會死?大抵邪氣所聚集的地方,其正氣必定虛弱,不脫離就不會死,最終還是歸於氣盡罷了。然而虛實都有真假,應當辨別。
原文
悶瞀 釋音。瞀。音茂。吳。音務。張云。昏悶也。一曰。目不明。高雲。悶。郁也。瞀。目不明也。簡按靈經脈篇。交兩手理瞀。銅人注。引太素注云。瞀。低目也。玉篇。目不明貌。楚辭九章。中悶瞀之忳忳。王逸注。煩亂也。考數義。張為昏悶。似是。
白話
「悶瞀」:釋音說,瞀音茂。吳氏音務。張氏說,昏悶的意思。一說,眼睛看不清楚。高氏說,悶是鬱悶,瞀是眼睛看不清楚。簡按:《靈樞·經脈篇》「交兩手而瞀」,《銅人》注引《太素》注說:瞀是低垂眼睛。《玉篇》:目不明貌。《楚辭·九章》「中悶瞀之忳忳」,王逸注:煩亂。考察這幾種意義,張氏解釋為昏悶,似乎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