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緣而去之 張云。治以針石。必緣其所在。取而去之。緣。因也。簡按諸家仍王義。張注似允。
緣而去之。張介賓說:治療用針石。一定要根據病邪所在之處,取而去除它。緣,就是因的意思。按語:各家注釋仍依循王冰的解釋,張介賓的注釋似乎允當。
原文
先建其母 吳云。建。立也。母。應時胃氣也。如春脈微弦。夏脈微鉤。長夏脈微軟。秋脈微毛。冬脈微石。謂之中和。而有胃氣。土為萬物之母。故謂之母也。若弦甚。則知其病始於肝。鉤甚。則知其病始於心。軟甚。則知其病始於脾。毛甚。則知其病始於肺。石甚。則知其病始於腎。故曰。欲知其始。先建其母。馬雲。母者。五臟相乘之母也。張云。母。病之因也。不知其母。則標本弗辨。故當先建其母。如下文某臟某經之謂。高雲。母。病本也。簡按吳主王義。似是。
先建其母。吳昆說:建,建立。母,是應時的胃氣。例如春脈微弦,夏脈微鉤,長夏脈微軟,秋脈微毛,冬脈微石,這叫做中和,而有胃氣。土為萬物之母,所以稱為母。如果弦脈太甚,就知道病始於肝;鉤脈太甚,病始於心;軟脈太甚,病始於脾;毛脈太甚,病始於肺;石脈太甚,病始於腎。所以說,想要知道疾病的起始,先要建立其母。馬蒔說:母,是五臟相乘的母氣。張介賓說:母,是疾病的原因。不知道其母,則標本無法分辨,所以應當先建立其母,如下文所說的某臟某經。高世栻說:母,是疾病的根本。按語:吳昆主張王冰的解釋,似乎正確。
原文
五脈 經脈別論云。五脈氣少。胃氣不平。三陰也。徵四失論云。診不中五脈。巔疾 脈要精微論云。厥成為巔疾。
五脈。《經脈別論》說:五脈氣少,胃氣不平,是三陰的問題。《徵四失論》說:診斷不符合五脈,則為巔疾。《脈要精微論》說:厥氣上逆形成巔疾。
原文
過在 馬雲。過者。病也。凡內經以人之有病。如人之有過誤。故稱之曰過。脈要精微論云。故乃可診有過之脈。此非過與不及之過。亦非經過之過。乃指病而言也。吳云。過。責其過也。言有上件病證。責其過在少陰巨陽。志云。實者邪實。虛者正虛。是以頭痛巔疾。乃邪氣實於上。而使正氣虛於下也。蓋邪之中人。始於皮毛氣分。留而不去。則轉入於經。是以過在巨陽少陰之經。而甚則入腎。蓋經絡受邪。則內干臟腑矣。簡按下文云。病在膈中。過在手巨陽少陰。則知吳義長矣。
過在。馬蒔說:過,就是疾病。凡是《內經》中把人的有病,比作人的過失錯誤,所以稱之為過。《脈要精微論》說:故乃可診有過之脈。這個過不是過與不及的過,也不是經過的過,而是指疾病而言。吳昆說:過,責備其過失。意思是說有以上病證,責備其過在少陰、巨陽。張志聰說:實的是邪氣實,虛的是正氣虛。所以頭痛巔疾,是邪氣實於上,而使正氣虛於下。因為邪氣侵入人體,始於皮毛氣分,留而不去,就轉入經脈,所以過在巨陽、少陰之經,而嚴重的則入腎。因為經絡受邪,就會內干臟腑。按語:下文說“病在膈中,過在手巨陽少陰”,則可知吳昆的解釋為長。
原文
徇蒙招尤 吳。徇。作眴。云。眴。音眩。目動也。目半合謂之蒙。全合謂之冥。尤。斿同。招尤。搖動不定也。張云。徇。亦作巡。行視貌。蒙。茫昧也。招。掉搖也。尤。甚也。目無光則矇昧不明。頭眩動。則招尤不定。滑云。徇蒙招尤。當作眴矇招搖。眴蒙。謂目瞬動而矇昧。下文目冥。是也。招搖。謂頭振掉而不定也。(要旨同)簡按本事方。招尤。作招搖。沈承之云。尤。與搖同。徇蒙者。如以物蒙其首。招搖不定。皆暈之狀也。志高並云。徇。眴同。眴眩。古字通。見揚雄劇秦美新文。蓋徇。眴同。眩也。尤。搖同。不必改字也。
徇蒙招尤。吳昆將徇作眴,說:眴,音眩,眼睛跳動。眼睛半閉叫做蒙,全閉叫做冥。尤,與斿同,招尤,搖動不定。張介賓說:徇,也作巡,行走視察的樣子。蒙,茫昧。招,掉搖。尤,甚。眼睛無光則矇昧不明,頭眩動則招尤不定。滑壽說:徇蒙招尤,應當作眴矇招搖。眴蒙,指眼睛瞬動而矇昧,下文“目冥”就是。招搖,指頭振動搖擺不定。(《要旨》同)按語:《本事方》中招尤作招搖。沈承之說:尤與搖同。徇蒙,就像用東西蒙住頭,招搖不定,都是眩暈的症狀。張志聰、高世栻都說:徇與眴同,眴眩,古字相通,見於揚雄《劇秦美新》文。大抵徇與眴同,即眩;尤與搖同,不必改字。
原文
(張氏醫通云。徇蒙招尤。目瞑耳聾。肝虛風動也。六君子。加鉤藤。羌。防。芎。歸。甘菊。)目冥 高雲。冥。瞑同。
(《張氏醫通》說:徇蒙招尤,目瞑耳聾,是肝虛風動。用六君子湯加鉤藤、羌活、防風、川芎、當歸、甘菊花。)目冥。高世栻說:冥,與瞑同。
原文
支鬲胠脅 吳云。支。支離而痛也。張云。支。隔塞也。志云。支。支絡。鬲。內膈也。簡按支。技同。王注六元正紀支痛云。支。拄妨也。諸注並非。廣雅。胠。脅也。
支鬲胠脅。吳昆說:支,支離而痛。張介賓說:支,隔塞。張志聰說:支,支絡;鬲,內膈。按語:支與技同。王冰注《六元正紀》“支痛”說:支,拄妨。各家注釋都不對。《廣雅》:胠,脅。
原文
咳嗽上氣 吳云。聲出於肺。謂之咳。咳而連聲。謂之嗽。上氣。浮腫也。張云。上氣。喘急也。簡按周禮天官疾醫職。嗽上氣。鄭注。上氣。逆喘也。吳以上氣為浮腫。誤。咳嗽詳義。見於咳論。
咳嗽上氣。吳昆說:聲音出於肺,叫做咳;咳而連聲,叫做嗽。上氣,是浮腫。張介賓說:上氣,是喘急。按語:《周禮·天官·疾醫職》有“嗽上氣”,鄭玄注說:上氣,是逆喘。吳昆以上氣為浮腫,是錯誤的。咳嗽的詳細含義,見於《咳論》。
原文
脈之小大滑澀浮沉 簡按邪氣臟腑病形云。調其脈之緩急小大滑澀。四難云。浮沉長短滑澀。俱舉脈之大綱而言之耳。
脈之小大滑澀浮沉。按語:《邪氣臟腑病形》說:調其脈之緩急、小大、滑澀。《四難》說:浮沉、長短、滑澀。都是列舉脈象的大綱而言。
原文
五臟相音 張云。相。形相也。音。五音也。相音。如陰陽二十五人篇。所謂木形之人。比於上角之類。又如肝音角。心音徵。脾音宮。肺音商。腎音羽。若以勝負相參。臧否自見。五而五之。二十五變。凡耳聰心敏者。皆可意會而識也。簡按王不釋相字。得張注而義明。志云。五臟之相。合於五音。發而為聲。此亦主王注也。馬雲。人有相與音。雖見於外。而五臟主其中。吳云。相音。五音相為循環也。俱義未允。
五臟相音。張介賓說:相,是形相;音,是五音。相音,例如《陰陽二十五人篇》所說的木形之人,比於上角之類。又如肝音角,心音徵,脾音宮,肺音商,腎音羽。如果以勝負相互參照,好壞自然呈現。五五相乘,二十五種變化。凡是耳聰心敏的人,都可以意會而識別。按語:王冰不解釋“相”字,得到張介賓的注釋後意義才明瞭。張志聰說:五臟之相,合於五音,發而為聲,這也是主張王冰的注釋。馬蒔說:人有相與音,雖然表現於外,但五臟主宰其中。吳昆說:相音,是五音相互循環。這些解釋都未允當。
原文
赤脈之至也 吳。赤下句。馬雲。赤白青黃黑之下。俱當讀。診人之色已赤矣。及其脈之至也。湧盛如喘之狀。張云。此下即所以合脈色也。
赤脈之至也。吳昆說:赤字下為句。馬蒔說:赤、白、青、黃、黑之下,都應當讀斷。診人之色已赤,等到其脈來時,湧盛如喘之狀。張介賓說:此下就是如何結合脈與色的內容。
原文
心痹 簡按鄭玄易通卦驗注云。痹者。氣不達為病。王注蓋本於此。
心痹。按語:鄭玄《易通卦驗》注說:痹,是氣不暢達而為病。王冰的注釋大概本於此。
原文
驚有積氣 吳云。上虛。肺自虛也。下實。心在肺下而為邪。謂之實也。蓋肺金不足。則心火乘其虛。而克賊之。驚。心實而驚。肺受火邪。失其治節。故有積氣在胸中。簡按諸注以驚為上虛。吳獨以為實。恐非。甲乙。作為積氣在胸中。蓋積氣在胸中。心神不安。故驚。似義易通。
驚有積氣。吳昆說:上虛,是肺自虛;下實,是心在肺下而為邪,所以稱之為實。因為肺金不足,則心火乘其虛而克賊它。驚,是心實而驚。肺受火邪,失去治節,所以有積氣在胸中。按語:各家注釋以驚為上虛,唯獨吳昆以為實,恐怕不對。《甲乙經》作“為積氣在胸中”。蓋因積氣在胸中,心神不安,所以驚,似乎義理更易通。
原文
喘而虛 馬雲。其脈喘。當為虛。吳云。有積氣在胸中。令人喘而虛也。志云。膻中之正氣反虛。故為虛喘也。簡按王注以喘為病。吳志從之。為是矣。
喘而虛。馬蒔說:其脈喘,應當為虛。吳昆說:有積氣在胸中,令人喘而虛。張志聰說:膻中的正氣反虛,所以為虛喘。按語:王冰注以喘為病,吳昆、張志聰依從,是正確的。
原文
寒熱 張云。金火相爭。金勝則寒。火勝則熱也。吳同。志云。臟真高於肺。主行榮衛陰陽。陰陽虛乘。則為往來之寒熱也。
寒熱。張介賓說:金火相爭,金勝則寒,火勝則熱。吳昆同。張志聰說:臟真高於肺,主行榮衛陰陽,陰陽虛乘,則為往來之寒熱。
原文
使內 高雲。得之醉而使邪氣之內入也。簡按此解不通。
使內。高世栻說:得之於醉而使邪氣內入。按語:此解釋不通。
原文
長而左右彈 甲乙。而下有弦字。脈經。彈下有診曰二字。張云。言兩手俱長。而弦強也。彈。搏擊之義。
長而左右彈。《甲乙經》中“而”下有“弦”字。《脈經》中“彈”下有“診曰”二字。張介賓說:指兩手俱長,而弦強。彈,是搏擊的意思。
原文
厥疝 高雲。腹中。脾部也。有厥氣。乃土受木克。土氣厥逆。而不達也。土受木克。故不名曰脾痹。名曰厥疝。疝。肝病也。簡按脾痹。見四時刺逆從論。
厥疝。高世栻說:腹中,是脾部。有厥氣,乃是土受木克,土氣厥逆而不通達。土受木克,所以不稱為脾痹,而稱為厥疝。疝,是肝病。按語:脾痹,見於《四時刺逆從論》。
原文
女子同法 高雲。女子無疝。肝木乘脾之法則同也。志云。男女氣血相同。受病亦屬同法。故於中央土臟。而曰女子同法者。欲類推於四臟也。簡按志注鑿矣。
女子同法。高世栻說:女子無疝,但肝木乘脾的法則相同。張志聰說:男女氣血相同,受病也屬同法。所以在中央土臟而說女子同法,是想類推於四臟。按語:張志聰的注釋穿鑿了。
原文
得之疾使四肢汗出當風 吳云。脾主四肢。胃主四末。疾使四肢。則勞而汗易出。風乘土虛。客於其部。故見上件諸證。高雲。得之疾。猶言得之外疾。簡按高注牽強。
得之疾使四肢汗出當風。吳昆說:脾主四肢,胃主四末。疾使四肢,則勞而汗易出。風乘土虛,客於其部,所以出現以上諸證。高世栻說:得之疾,猶言得之外疾。按語:高注牽強。
原文
上堅而大 張云。上。言尺之上。即尺外以候腎也。志云。上堅者。堅大在上。而不沉也。汪昂云。上字未解。簡按諸注未允。汪以為未詳。實然。五色之奇脈 簡按據甲乙。衍之奇脈三字。面青目青 目青。諸本作目赤。當改。
上堅而大。張介賓說:上,指尺之上,即尺外以候腎。張志聰說:上堅者,是堅大在上而不沉。汪昂說:上字未解。按語:各家注釋未允當,汪昂以為未詳,確實如此。五色之奇脈。按語:根據《甲乙經》,衍“之奇脈”三字。面青目青。目青,各本作目赤,應當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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