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六十九難曰:經言虛者補之,實者瀉之,不虛不實,以經取之,何謂也?
第六十九難說:醫經上說,虛弱的病症要用補法,實證的病症要用瀉法,不虛不實的病症,就從該經脈選取穴位來治療,這是什麼意思呢?
原文
然:虛者補其母,實者瀉其子,當先補之,然後瀉之。
答案是:虛弱的病症要補它的母穴,實證的病症要瀉它的子穴,應當先進行補法,然後再進行瀉法。
原文
不虛不實,以經取之者,是正經自生病,不中他邪也,當自取其經,故言以經取之。
不虛不實,從該經脈選取穴位治療,這是因為正經自己發生疾病,沒有受到其他邪氣的侵襲,應當選取本經的穴位,所以說從該經脈選取穴位。
原文
經言,《靈樞·經脈篇》也。虛,血氣虛也。實,血氣實也。補之,行針用補法也。瀉之,行針用瀉法也。以經取之,言循其本經所宜刺之穴也。母,生我者也。子,我生者也。
所說的「經言」,指的是《靈樞·經脈篇》。「虛」,是指血氣虛弱。「實」,是指血氣充實。「補之」,是指行針時使用補法。「瀉之」,是指行針時使用瀉法。「以經取之」,是說沿著該經脈選取適合針刺的穴位。「母」,是生養我的臟腑經脈。「子」,是我所生養的臟腑經脈。
原文
經脈篇載十二經,皆有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虛者補其母,實者瀉其子。蓋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也。
《經脈篇》記載十二經脈,都有實證就瀉它,虛證就補它,不實不虛就從該經脈選取穴位治療,虛證要補它的母穴,實證要瀉它的子穴。這是因為子穴能使母穴充實,母穴能使子穴虛弱。
原文
假令肝病虛,則補其母合,即足厥陰之合曲泉穴是也。
假如肝臟的病症屬於虛證,就補它的母穴合穴,也就是足厥陰肝經的合穴曲泉穴。
肝臟的病症屬於實證,就瀉它的子穴滎穴,也就是足厥陰肝經的滎穴行間穴。
原文
當先補之,然後瀉之兩句,滑氏謂即後篇陽氣不足,陰氣有餘,當先補其陽,而後瀉其陰之意。然於此義不屬,非誤即羨文也。
「當先補之,然後瀉之」這兩句,滑壽認為就是後篇所說陽氣不足、陰氣有餘時,應當先補陽氣,然後再瀉陰氣的意思。然而這與此處的義理不相關聯,若不是錯誤,就是多餘的文字。
原文
若憂愁思慮則傷心,形寒飲冷則傷肺,恚怒氣逆則傷肝,飲食勞倦則傷脾,久坐濕地,強力入水則傷腎。
如果憂愁思慮過度就會損傷心臟,身體受寒、飲用冷飲就會損傷肺臟,憤怒導致氣機上逆就會損傷肝臟,飲食不節、勞累疲倦就會損傷脾臟,長時間坐在潮濕的地方、用力過度後進入水中就會損傷腎臟。
原文
正經自病,非五邪所傷者,即於本經取當刺之穴以刺之,不必補母瀉子也。
正經自己發生疾病,而不是被五種邪氣所損傷的,就在本經選取應當針刺的穴位來針刺,不必採用補母穴或瀉子穴的方法。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