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正義

卷一

十三難

卷一/十三難27
原文
十三難曰:經言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相勝之脈者即死,得相生之脈者,病即自已。色之與脈,當參相應,為之奈何?
白話
十三難說:經書上說,見到面色却得不到相應的脈象,反而得到相剋的脈象就會死亡,得到相生的脈象,疾病就會自己痊癒。面色與脈象應當配合相應,如何判斷呢?
原文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曰:夫色脈與尺之相應也,如桴鼓影響之相應也,不得相失也,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故根死則葉枯矣。
白話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說:面色、脈象與尺膚的相應關係,就像鼓槌與鼓聲、影子與形體那樣相互呼應,不應當相互違失,這也是根本與末梢、根與葉出現在外表的徵候,所以根本枯死,枝葉也就枯萎了。
原文
色脈形肉,不得相失也,故知一則為工,知二則為神,知三則神且明矣。
白話
面色、脈象、形肉,不可相互違失,所以了解一種可稱為普通的醫者,了解兩種可稱為神妙的醫者,了解三種則可稱為神妙且明智的醫者了。
原文
色青者,其脈弦也;赤者,其脈鉤也;黃者,其脈代也;白者,其脈毛;黑者,其脈石。
白話
面色發青的,他的脈象是弦脈;面色發紅的,他的脈象是鉤脈;面色發黃的,他的脈象是代脈;面色發白的,他的脈象是毛脈;面色發黑的,他的脈象是石脈。
原文
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其相勝之脈則死矣;得其相生之脈,則病已矣。已,愈也。參,合也。經言,即此篇之義也。
白話
見到面色却得不到相應的脈象,反而得到相剋的脈象就會死亡;得到相生的脈象,疾病就會痊癒了。已,是痊癒的意思。參,是配合的意思。經書上說的,就是這篇的意思。
原文
然:五臟有五色,皆見於面,亦當與寸口尺內相應。
白話
回答:五臟有五種面色,都能表現在面部,也應當與寸口和尺內相互呼應。
原文
假令色青,其脈當弦而急;色赤,其脈浮大而散;色黃,其脈中緩而大;色白,其脈浮澀而短;色黑,其脈沉濡而滑。此所謂五色之與脈,當參相應也。
白話
假設面色發青,他的脈象應當是弦而急;面色發紅,他的脈象浮大而散;面色發黃,他的脈象中緩而大;面色發白,他的脈象浮澀而短;面色發黑,他的脈象沉濡而滑。這就是所說的五色與脈象應當配合相應的意思。
原文
此論色與脈當參合相應也。色指五色之見於面者而言,脈指診言,謂營血之所循行也。
白話
這是論述面色與脈象應當配合相應的道理。面色是指五種顏色表現在面部的情況,脈象是就診斷而言,指的是營血運行的狀況。
原文
尺指皮膚言,謂脈外之氣血,從手陽明之絡,而變見於尺膚,脈內之血氣,從手太陰經而變見於尺寸,此皆胃腑五臟所生之氣血,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故見其色,得其脈矣。
白話
尺是指皮膚而言,是指脈外的氣血從手陽明的絡脈,在尺肤上顯現變化;脈內的血氣從手太陰經,在尺寸部位顯現變化,這都是胃腑和五臟所產生的氣血,是根本與末梢、根與葉顯現在外的徵候。所以見到面色,就能得到相應的脈象了。
原文
脈數,尺之皮膚亦數;脈急,尺之皮膚亦急;脈緩,尺之皮膚亦緩;脈澀,尺之皮膚亦澀;脈滑,尺之皮膚亦滑。
白話
脈象數,尺部的皮膚也數;脈象急,尺部的皮膚也急;脈象緩,尺部的皮膚也緩;脈象澀,尺部的皮膚也澀;脈象滑,尺部的皮膚也滑。
原文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曰: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澀,而病變定矣。
白話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說:診察脈象的緩急、大小、滑澀,就能確定疾病的變化了。
原文
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脈小者,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脈大者,尺之皮膚亦賁而起;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脈澀者,尺之皮膚亦澀。凡此變者,有微有甚。
白話
脈象急的,尺部的皮膚也緊急;脈象緩的,尺部的皮膚也弛緩;脈象小的,尺部的皮膚也消減而氣不足;脈象大的,尺部的皮膚也鼓起高突;脈象滑的,尺部的皮膚也滑利;脈象澀的,尺部的皮膚也澀滞。凡是這些變化,有的輕微,有的明顯。
原文
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善調脈者,不,待於色。
白話
所以善於診察尺部的人,不需要等到診察寸部;善於診察脈象的人,不,需要等到診察面色。
原文
能參合而行之者,可以為上工,上工十全九;行二者為中工,中工十全七;行一者為下工,下工十全六。此節即其義也。
白話
能夠配合診察這三種方法而施行的,可以成為上等的醫者,上等的醫者十個病人能治好九個;能施行兩種的是中等醫者,中等醫者十個病人能治好七個;只能施行一種的是下等醫者,下等醫者十個病人能治好六個。這段就是這個意思。
原文
夫尺膚之氣血,出於胃腑水穀之精,注於臟腑經隧,而外布於皮膚,寸口尺脈之血氣,出於胃腑水穀之精,營行於臟腑經脈之中,變見於手太陰之兩脈口,皆五臟之血氣所注,故緩急大小滑澀,如桴鼓之相應也。
白話
尺部的氣血,來源於胃腑水穀的精微,灌注到臟腑經隧,而向外散布到皮膚;寸口尺脈的氣血,來源於胃腑水穀的精微,運行於臟腑經脈之中,在手太陰的兩個脈口顯現變化,都是五臟的氣血所灌注的地方,所以緩急、大小、滑澀,就像鼓槌與鼓聲那樣相互呼應。
原文
徐氏謂以大小而易數字,數者一息六七至之謂,若皮膚則如何能數,不知《素問·奇病論》曰:人有尺脈數甚,筋急而見,是則尺膚亦有數之候也。
白話
徐氏說用大小來代替數這個字,數是指一息六七至的意思,至於皮膚怎麼能數呢,不知道《素問·奇病論》說:人有尺脈數得厲害,筋脈拘急而顯現,這樣看來尺部皮膚也有數的徵候。
原文
五臟各有聲色臭味,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其不相應者病也。
白話
五臟各有聲音、顏色、氣味、味道,應當與寸口尺內相互呼應,那些不能相互呼應的就是有病。
原文
假令色青,其脈浮澀而短,若大而緩,為相勝,浮大而散,若小而滑,為相生也。
白話
假設面色發青,他的脈象浮澀而短,或者大而緩,這是相剋的關係;如果是浮大而散,或者小而滑,這是相生的關係。
原文
五臟各有聲色臭味,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其不相應者病也。
白話
五臟各有聲音、顏色、氣味、味道,應當與寸口尺內相互呼應,那些不能相互呼應的就是有病。
原文
答辭但言色脈相參,不言聲臭味,殆闕文歟?
白話
回答只說面色與脈象相配合,不談聲音、顏色、氣味、味道,大概是文字有闕漏吧?
原文
虞氏云:肝脈弦,其色青,其聲呼,其臭臊,其味酸,心脈洪,其色赤,其聲笑,其臭焦,其味苦,脾脈緩,其色黃,其聲歌,其臭香,其味甘;肺脈澀,其色白,其聲哭,其臭腥,其味辛;腎脈沉,其色黑,其聲呻,其臭腐,其味鹹;此即相應之謂也。若不相應者,舉肝木為例。
白話
虞氏說:肝脈弦,它的顏色是青色,它的聲音是呼喊,它的氣味是臊味,它的味道是酸味;心脈洪,它的顏色是紅色,它的聲音是笑,它的氣味是焦味,它的味道是苦味;脾脈緩,它的顏色是黃色,它的聲音是歌唱,它的氣味是香味,它的味道是甜味;肺脈澀,它的顏色是白色,它的聲音是哭泣,它的氣味是腥味,它的味道是辛辣味;腎脈沉,它的顏色是黑色,它的聲音是呻吟,它的氣味是腐味,它的味道是鹹味;這就是所說的相互呼應的意思。如果不能相互呼應,就舉肝木為例來說明。
原文
如青者肝之色,見浮澀而短之肺脈,金剋木,為賊邪;見大而緩之脾脈,為木剋土,此相勝也。
白話
比如青色是肝的顏色,出現浮澀而短的肺脈,是金剋木,成為賊邪;出現大而緩的脾脈,是木剋土,這就是相剋的關係。
原文
見浮大而散之心脈,為木生火;見小而滑之腎脈,為水生木;心為肝之子,腎為肝之母,故為相生也。
白話
出現浮大而散的心脈,是木生火;出現小而滑的腎脈,是水生木;心是肝的子臟,腎是肝的母臟,所以是相生的關係。
原文
若肝病而色白多哭,好腥喜辛,此聲色臭味,皆肺之見證,亦屬賊邪,病必重也。
白話
如果肝有病却面色發白、常常哭泣,喜好腥味和辛辣的味道,這些聲音、顏色、氣味、味道,都是肺的見證,也屬於賊邪,病情必定嚴重。
原文
經言知一為下工,知二為中工,知三為上工。
白話
經書上說只知道一種的是下等醫者,知道兩種的是中等醫者,知道三種的是上等醫者。
原文
上工十全九,中工十全八,下工十全六,此之謂也。
白話
上等醫者十個病人能治好九個,中等醫者十個病人能治好八個,下等醫者十個病人能治好六個,就是這個意思。
原文
上工能洞悉色脈、皮膚、臭味三法,相生、相勝之順逆,故治病十全其九。中工知二,謂不能全收,故治病十全其八。下工僅能知一,故治病十全其六。此即前《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之義也。
白話
上等醫者能透徹了解面色、脈象、尺部皮膚、聲色臭味這三種診法,以及相生、相剋的順逆關係,所以治病十個能治好九個。中等醫者只知道兩種,就是不能全部掌握,所以治病十個能治好八個。下等醫者僅能知道一種,所以治病十個能治好六個。這就是前面《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