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素節注類編

卷九

經解(14)

卷九/治法準則總論27
原文
帝曰:病生於本,余知之矣。生於標者,治之奈何?
白話
黃帝說:疾病產生於根本原因,我已經知道了。產生於標象的,該如何治療呢?
原文
岐伯曰:病反其本,得標之病,治反其本,得標之方。
白話
岐伯說:疾病如果違反了根本,就會出現標象的病症;治療時如果違反了根本,就會得到針對標象的治療方法。
原文
發病之因為本,所現病狀為標,故反求其因,則得其標之病狀。
白話
發病的原因是本,所表現出來的病症是標,所以反過來追究其病因,就能明白它所呈現的標象病症。
原文
治之之法,反求其本,即得其標病之方,如知其因於風寒,而用麻、桂等法,即為治身熱頭痛,不因於風寒,則不用麻、桂等藥。
白話
治療的方法,反過來追究其根本,就能得到治療標病的方法,例如知道病因是風寒,就使用麻黃、桂枝等方法,這正是治療身體發熱、頭痛;如果不是因為風寒,就不用麻黃、桂枝等藥物。
原文
是故審病必反求其本,治病必反求其本,能知其本,自得其標之方也。
白話
因此審察疾病必須反求其根本,治療疾病也必須反求其根本,能夠知道根本,自然就能得到治療標病的方法。
原文
帝曰:方制君臣,何謂也?岐伯曰:主病之為君,佐君之為臣,應臣之為使,非上下三品之謂也。帝曰:三品何謂?岐伯曰:所以明善惡之殊貫也。
白話
黃帝說:方劑中制定君臣,是什麼意思?岐伯說:治療主病的藥物稱為君,輔助君的藥物稱為臣,順應臣的藥物稱為使,這不是指上中下三品的分類。黃帝說:三品又是什麼?岐伯說:是用來區分藥物性能好壞與毒性優劣的。
原文
不論溫涼補瀉,有毒無毒,必以主治其病之藥為君,其相助者為臣,導引者為佐使,此制方之定理也。
白話
不論藥性是溫是涼、是補是瀉,有毒還是無毒,都必須以主治疾病的藥物為君,輔助它的為臣,引導藥力的為佐使,這是製定方劑的固定原則。
原文
若奇、偶、大、小、緩、急、復之七方,是因病而施之活法,必當隨宜變化,則無窮盡,故自仲景立方以後,繼續之方,莫可數計,要如仲景方之精妙者鮮矣!
白話
至於奇方、偶方、大方、小方、緩方、急方、複方這七種方劑,是根據疾病而靈活運用的方法,必須隨著情況變化,沒有窮盡,所以自從張仲景創立方劑以來,後續的方劑多得無法計算,但要像仲景方那樣精妙的卻很少了!
原文
其妙用全在氣味厚薄,寒熱溫涼,浮沉升降,結構得法,故仲景之方,用之合病,其效如神,非後人之方可同語也。
白話
它的妙用全在於藥味的氣味厚薄、寒熱溫涼、浮沉升降,以及結構搭配得當,所以仲景的方劑,使用後與病情相符,效果神奇,不是後人的方劑可以相提並論的。
原文
《神農本草經》藥分上、中、下三品,以彆氣味良毒優劣,而與制方之君臣佐使,各有義理不同也。
白話
《神農本草經》將藥物分為上、中、下三品,用來區別藥物的氣味優劣與毒性大小,而這與製定方劑時的君臣佐使,各自有不同的道理。
原文
帝曰:病之中外如何?岐伯曰:調氣之方,必別陰陽,定其中外,各守其鄉,內者治內,外者治外,微者調之,其次平之,盛者奪之,汗之下之,寒熱溫涼,衰之以屬,隨其攸利,謹道如法,萬舉萬全,氣血正平,長有天命。
白話
黃帝說:疾病的在內在外如何處理?岐伯說:調理氣機的方法,必須分辨陰陽,確定病位在內還是在外,各守其所在部位,內在的病就治內部,外在的病就治外部,輕微的病用調和法,其次用平復法,嚴重的病用攻奪法,或用發汗法,或用攻下法,根據寒熱溫涼的性質,用相應的方法削弱病邪,順應對病情有利的治法,謹慎地遵循法則,這樣萬舉萬全,氣血恢復正常平穩,就能長久享有天年。
原文
各守其鄉者,如上所云在上治上,在下治下,從內之外者調其內,從外之內者調其外。
白話
所謂各守其鄉,就像上面所說病在上就治上,病在下就治下,病從內部發展到外部的就調理其內部,病從外部侵入內部的就調理其外部。
原文
則凡陰陽、表裡、經絡、臟腑,不可不詳辨,而病邪微者,用輕法以調和之,其次平定之;其邪盛者,用重法以攻奪之,或宜汗,或宜下,必審其寒熱溫涼,而衰之以屬。
白話
所以凡是陰陽、表裡、經絡、臟腑,不能不詳細分辨,而病邪輕微的,用輕緩的方法來調和,稍重的就用平穩的方法;病邪嚴重的,用峻猛的方法來攻奪,有的適宜發汗,有的適宜攻下,必須審察其寒熱溫涼的性質,用相應的方法削弱病邪。
原文
屬者,發病之因,為邪氣之本,衰削其本,則標病自愈。
白話
所謂「屬」,就是發病的原因,是邪氣的根本,削弱了這個根本,標象的疾病自然就會痊癒。
原文
故曰:隨其攸利,而謹守其道,如法而治,則萬舉萬全,氣血正平,長有天命矣。
白話
所以說:順應對病情有利的治法,謹慎地遵守法則,依照方法治療,就能萬舉萬全,氣血恢復正常平穩,長久享有天年。
原文
《素問·六元正紀大論》岐伯曰:發表不遠熱,攻裡不遠寒。帝曰:不發不攻,而犯寒犯熱何如?岐伯曰:寒熱內賊,其病益甚。帝曰:無病者何如?岐伯曰:無者生之,有者甚之。帝曰:生者何如?
白話
《素問·六元正紀大論》中岐伯說:發散表邪不避忌熱藥,攻伐裡證不避忌寒藥。黃帝說:不發散也不攻伐,卻違反寒熱禁忌會怎麼樣?岐伯說:寒熱之邪內侵,病情會更加嚴重。黃帝說:沒有病的人會怎樣?岐伯說:沒有病的人會因此生病,有病的人會加重。黃帝說:生病之後會怎樣?
原文
岐伯曰:不遠熱則熱至,不遠寒則寒至,寒至則堅痞、腹滿、痛急下利之病生矣;熱至則身熱、吐下霍亂、癰疽瘡瘍、瞀郁、注下、瞤瘛、腫脹、嘔、鼽衄、頭痛、骨節變、肉痛、血溢血泄、淋閟之病生矣。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時必順之,犯者,治其勝也。
白話
岐伯說:不避忌熱藥就會導致熱邪產生,不避忌寒藥就會導致寒邪產生,寒邪產生就會出現堅硬痞塊、腹部脹滿、疼痛急迫、下利等疾病;熱邪產生就會出現身體發熱、嘔吐腹瀉霍亂、癰疽瘡瘍、頭目昏悶、水瀉、肌肉跳動抽搐、腫脹、嘔吐、鼻塞流鼻血、頭痛、骨節病變、肌肉疼痛、出血、血尿、小便不通等疾病。黃帝說:如何治療?岐伯說:必須順應時令,違反時令而致病的人,要治療其偏勝的邪氣。
原文
熱為陽氣,升浮走表,故發表不遠熱;寒為陰氣,沉降走里,故攻裡不遠寒,皆因宜而施也。
白話
熱屬於陽氣,具有升浮向外走表的特性,所以發散表邪不避忌熱藥;寒屬於陰氣,具有沉降入裡走內的特性,所以攻伐裡證不避忌寒藥,這都是根據病情需要而採用的。
原文
若非發表攻裡,只當用平和氣味,如不遠之而犯寒犯熱,則無病者生病,有病者必甚矣。
白話
如果不是發散表邪或攻伐裡證,只應當使用氣味平和的藥物,如果不避忌而違反寒熱的禁忌,那麼沒有病的人會生病,有病的人病情必然加重。
原文
寒至則堅痞、腹滿、痛急下利等病生矣,皆陰氣凝滯故也;熱至則身熱等病生,瞀者,頭目昏冒,瞤者,肌肉動跳,瘛者,手足抽掣,以及淋閟等,皆邪熱肆擾鬱結之故也。
白話
寒邪產生就會出現堅硬痞塊、腹部脹滿、疼痛急迫、下利等疾病,這都是因為陰氣凝滯的緣故;熱邪產生就會出現身體發熱等疾病,所謂「瞀」,是頭目昏眩,所謂「瞤」,是肌肉跳動,所謂「瘛」,是手足抽搐,以及小便不通等,都是因為邪熱肆虐、鬱結的緣故。
原文
治之必順時令氣候而調之,若其犯寒犯熱,以及逆時令之氣化者,審其氣之勝者而平治之,或以相勝之氣制之,如金制木、水制火之類,使之調和而後已。
白話
治療時必須順應時令氣候來調理,如果因為違反寒熱禁忌,以及違逆時令氣化而致病的人,要審察其偏勝之氣並加以平調,或者用相剋之氣來制約它,例如金剋木、水剋火之類,使氣機調和才能停止。
原文
帝曰:婦人重身,毒之何如?岐伯曰:有故無殞,亦無殞也。帝曰:何謂也?
白話
黃帝說:婦人懷孕,用峻猛的藥物治療會怎樣?岐伯說:如果有病邪在身的緣故,胎兒不會損傷,用藥也不會損傷身體。黃帝說:這是什麼意思?
原文
岐伯曰:大積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過者死。
白話
岐伯說:對於嚴重的積聚病,可以採用攻伐之法,但削弱其大半後就應停止,用藥過度就會導致死亡。
原文
經凡稱毒藥者,不獨言烏、附、砒毒,是概指氣味厚重峻利者為毒,毒者,猶云狠也。重身者,孕婦也。
白話
經典中所稱的毒藥,不只指烏頭、附子、砒霜等毒性藥物,而是泛指氣味厚重、藥性峻猛的藥物,毒的意思,就像說猛烈。重身,指的是孕婦。
原文
有故無殞,亦無殞者,言其有病邪之故,而胎不殞墮,則毒藥治其病,亦無殞墮之虞。
白話
所謂「有故無殞,亦無殞」,是說因為有病邪存在的緣故,胎兒不會因此墮落,那麼用峻猛的藥物治療其疾病,也沒有墮胎的顧慮。
原文
但必其病為大積大聚,方可用攻,攻衰其大半而止,過用則死。此所謂有病則病受藥,與胎無礙。
白話
但必須是疾病屬於嚴重的積聚,才可以用攻法,攻到病邪削弱大半就停止,過度使用則會死亡。這就是所謂有病時藥物作用於病邪,與胎兒沒有妨礙。
原文
倘非大積大聚,則不可輕用,當用亦須比常人減少,不可過也。
白話
如果不是嚴重的積聚,就不能輕易使用,即使應當使用,也必須比常人減少劑量,不可過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