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素節注類編

卷七

手足陽明邪

卷七/熱病3
原文
熱病體重,腸中熱,取之以第四針,於其腧及下諸指間,孛氣於胃絡,得氣也。
白話
熱病身體沉重,腸中發熱,用第四針治療,取穴在其腧穴以及下方各手指腳趾之間,使胃絡的氣機聚結,以得氣。
原文
此邪熱在手足陽明經也,陽明在肌肉中,故體重,腸中熱。
白話
這是邪熱在手足陽明經,陽明經位於肌肉之中,所以身體沉重,腸中發熱。
原文
既取其腧及手足指,又索胃絡之氣以泄其邪也。
白話
既已取用其腧穴及手足手指,又求取胃絡之氣來泄除其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