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經藥瀹

卷五

六化下(2-2)

卷五/六化下18
原文
火淫所勝,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發之,以酸復之。熱淫同。
白話
火邪過盛時,用酸冷藥平抑,用苦甘藥輔助,用酸味收斂,用苦味發散,再用酸味恢復正氣。熱邪過盛治法相同。
原文
王冰曰:“同熱淫義,熱亦如此,法以酸復其木氣也。不復其氣,則淫氣空虛,招其損。
白話
王冰說:“與熱邪過盛治法相同,熱邪也是這樣,方法是用酸味恢復木氣。不恢復其氣,則邪氣空虛,會招致損傷。”
原文
”馬蒔曰:“火淫所勝,則平以鹹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發之,以酸復之,與上熱淫所勝者同法。蓋上為君火,而此為相火也。
白話
馬蒔說:“火邪過盛時,則用鹹冷藥平抑,用苦甘藥輔助,用酸味收斂,用苦味發散,用酸味恢復,與上文熱邪過盛治法相同。因為上文是君火,而這裡是相火。”
原文
又與彼少陽在泉者同法,但無以酸復之之一語耳。
白話
又與少陽在泉的治法相同,只是沒有用酸味恢復這一句話罷了。
原文
”張介賓曰:“此與在泉熱淫治同,蓋水能勝火,故平以鹹冷;苦能瀉火之實,甘能緩火之急,故佐以苦甘。
白話
張介賓說:“這與在泉熱邪過盛治法相同,因為水能勝火,所以用鹹冷平抑;苦能瀉火之實,甘能緩火之急,所以用苦甘輔助。”
原文
火盛而散越者,以酸收之;火鬱而伏留者,以苦發之。
白話
火盛而散逸的,用酸味收斂;火鬱而伏留的,用苦味發散。
原文
然以發去火,未免傷氣,故又當以酸復之,而火熱二氣同治也。
白話
然而用發散去除火邪,難免損傷正氣,所以又應當用酸味恢復,而火與熱二氣治法相同。
原文
”驥案:寅申歲半以上火化於天,火即熱氣,與熱淫同,此曰酸冷者,酸能收逆氣,寒能勝熱氣也。
白話
驥按:寅申年歲半以上,火氣在天上化生,火就是熱氣,與熱邪過盛相同,這裡說酸冷,是因為酸能收斂逆氣,寒能勝熱氣。
原文
火鬱則伏,以苦發之,而復以酸復之者,恐發之過而傷氣也。燥淫所勝平以苦濕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白話
火鬱則伏藏,用苦味發散,然後再用酸味恢復,是因為擔心發散太過而損傷正氣。燥邪過盛時,用苦濕藥平抑,用酸辛藥輔助,用苦味藥攻下。
原文
王冰曰:“制燥之勝,必以苦濕,是以火之氣味也。宜下必以苦,宜補必以酸,宜瀉必以辛。清甚生寒,留而不去,則以苦濕下之。氣有餘,則以辛瀉之,諸氣同。
白話
王冰說:“制服燥邪過盛,必須用苦濕藥,這是因為火之氣味。應當攻下必須用苦味,應當補益必須用酸味,應當瀉除必須用辛味。清氣過甚會生寒,留滯不去,則用苦濕藥攻下。氣有餘,則用辛味瀉之,諸氣相同。”
原文
”新校正云:“按上文燥淫於內,治以苦溫,此云苦濕者,濕當為溫。又注中濕字三並當作溫。又按《六元正紀大論》亦作苦小溫。
白話
新校正說:“按上文燥邪在內,治以苦溫,這裡說苦濕,濕應當作溫。又注中濕字三處都應當作溫。又按《六元正紀大論》也作苦小溫。”
原文
”吳昆曰:“燥淫而平以苦濕,苦從火化,勝燥故也。苦而濕,則燥得其潤矣。佐以酸辛者,酸生液,辛潤燥也。燥甚,非攻下不除,是宜以苦下之。
白話
吳昆說:“燥邪過盛而用苦濕平抑,苦從火化,能勝燥的緣故。苦而濕,則燥得到潤澤。佐以酸辛,酸能生津液,辛能潤燥。燥邪甚,非攻下不能除,所以適宜用苦味攻下。”
原文
”張志聰曰:“苦溫能勝清金,辛能潤燥,燥必內結,故以酸苦泄之。
白話
張志聰說:“苦溫能勝清金,辛能潤燥,燥邪必然內結,所以用酸苦泄之。”
原文
”馬蒔曰:“燥淫所勝,則平以苦溫,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白話
馬蒔說:“燥邪過盛時,則用苦溫平抑,用酸辛輔助,用苦味攻下。”
原文
彼陽明在泉者,其法與此大同,但彼則佐以甘辛,而此則佐以酸辛耳。
白話
陽明在泉的治法與此大致相同,只是彼處用甘辛輔助,而此處用酸辛輔助罷了。
原文
”驥案:卯酉歲半以上,燥化於天,燥為金氣,惟火能勝,苦從火化,故平以苦溫。
白話
驥按:卯酉年歲半以上,燥氣在天上化生,燥為金氣,只有火能勝,苦從火化,所以用苦溫平抑。
原文
酸瀉木而補金,辛瀉金而補木,故佐以酸辛。
白話
酸味瀉木而補金,辛味瀉金而補木,所以用酸辛輔助。
原文
燥兼熱化,燥萬物者,莫嘆乎火,苦能降火,故以苦下之。寒淫所勝平以辛熱佐以甘苦以咸瀉之
白話
燥邪兼有熱化,使萬物乾燥的,沒有比火更厲害的,苦能降火,所以用苦味攻下。寒邪過盛時,用辛熱藥平抑,用甘苦藥輔助,用鹹味藥瀉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