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素問·六元紀(應為“正”)紀(同“記”)大(此處應有該字,構成“六元正紀大論”,但按用戶要求,不增删字詞,故仍按原文本處理)論》:「甲子、甲午歲。其化上鹹寒,中苦熱,下酸熱,所謂藥食宜也。」
《素問·六元正紀大論》說:「甲子年、甲午年。其氣化,在上適宜用鹹寒,在中適宜用苦熱,在下適宜用酸熱,這就是所謂的藥食適宜的原則。」
原文
新校正云:“玄珠下苦熱,又按至真要大論,熱淫所勝,平以鹹寒;燥淫於內,治以苦溫。此云下酸熱,疑誤也。
新校正說:「《玄珠》記載在下用苦熱,又按《至真要大論》說,熱邪過盛時,用鹹寒來平定;燥邪在體內,用苦溫來治療。這裡說在下用酸熱,懷疑有錯誤。」
原文
”吳昆曰:“君火在上,宜治以鹹寒;太宮在中,宜治以苦熱;燥金在下,宜治以酸熱。
」吳昆說:「君火在上,適宜用鹹寒來治療;太宮土運在中,適宜用苦熱來治療;燥金在下,適宜用酸熱來治療。」
」張志聰說:「上指的是司天之氣,下指的是在泉之氣,中指的是中運的氣化。」
原文
君火司天,故宜鹹寒以制化;太陰濕土運化於中,故宜苦以燥濕,熱以溫陰;陽明清涼在泉,故宜酸以助收,熱以溫涼,藥食並相宜也。
君火司天,所以適宜用鹹寒來制約其氣化;太陰濕土在中運化,所以適宜用苦味來燥濕,用熱性來溫養陰氣;陽明燥金清涼之氣在泉,所以適宜用酸味來幫助收斂,用熱性來溫煦清涼,這些藥食都是相適宜的。
原文
此即上章‘宜苦以燥之、溫之,食宜同法’之義,餘歲俱仿此。
這就是上一章所說‘適宜用苦味來燥濕、溫養,飲食也應遵循同樣法則’的意義,其餘年份都仿照此例。
原文
”馬蒔曰:“上言司天宜用之藥食也,蓋太過之火勝水,故用鹹寒以扶水,即所謂‘熱淫所勝,平以鹹寒’;中言土運宜用之藥食也;下言在泉宜用之藥食也,即所謂‘燥淫於內,治以苦溫’,此誤言酸熱。
」馬蒔說:「上句說的是司天適宜使用的藥食,是因為太過的君火會克制水,所以用鹹寒來扶助水,這就是所謂‘熱邪過盛時,用鹹寒來平定’;中句說的是土運適宜使用的藥食;下句說的是在泉之氣適宜使用的藥食,也就是所謂‘燥邪在體內,用苦溫來治療’,這裡誤說成了酸熱。」
原文
”張介賓曰:“中苦熱,治太宮濕勝也;下酸熱,與前後四運稍異。然‘後言溫’,此言‘熱’,亦不相遠。
」張介賓說:「中焦用苦熱,是治療太宮土濕太過的;下焦用酸熱,與前後其他四運稍有不同。但後面說‘用溫’,這裡說‘用熱’,也相差不遠。」
原文
”驥案:《元珠密語》天運加臨紀:“甲午歲,熱行於上,治之以鹹寒,水性水味,以伏火熱之勝,勿食苦熱物,佐火之王。
」我(驥)考證:《元珠密語》天運加臨紀說:「甲午年,火熱之氣在上運行,用鹹寒來治療,利用水的性質和味道,來抑制火熱的太過,不要吃苦熱性質的東西,以免助長火氣。」
原文
”《元和紀用經》:“少陰君火,鹹寒為治,以咸調上,以酸調下,必先胃主,必先營衛。
」《元和紀用經》說:「少陰君火用藥,以鹹寒為主治,用鹹味來調理上部,用酸味來調理下部,必須首先照顧胃氣,必須首先調和營衛。」
原文
歲主藥食五味所宜,六位之主,主勝為逆,客勝為淫。客勝則瀉客補主,主勝則瀉主補客。客主之部各六十,居無常所,隨歲遷移。
一年中主歲的藥食五味各有所宜,六氣所主的位置,如果主氣勝過客氣就是逆,客氣勝過主氣就是淫。客氣勝就瀉客氣補主氣,主氣勝就瀉主氣補客氣。客氣和主氣所主的部位各是六十天,它們沒有固定的位置,隨著年份而遷移。
原文
化原一歲十二月(一云三月),迎而取之,無使邪勝。
氣化的根源在一年十二個月(一說是三個月),要提前選取並運用五味,不要讓邪氣勝過正氣。
少陰君火所主,先用甘味,後用鹹味,先用甘味來瀉,後用鹹味來補。
原文
”此上熱下清,宣補不可造次,宜用赤小豆、花地黃、沒藥、蒲黃、白芍、甲香、決明子、鹽、白殭蠶、粟、羚羊、胡連、安息香、大菊、羌活、獨活、雌黃、蛇蛻之類,皆歲主所宜,隨證命方。
」這是上部熱下部寒的情況,宣散和補益不可輕率,適宜用赤小豆、花地黃、沒藥、蒲黃、白芍、甲香、決明子、鹽、白殭蠶、粟米、羚羊、胡黃連、安息香、大菊、羌活、獨活、雌黃、蛇蛻這一類藥物,這些都是該年份主氣所適宜的,根據證候來制定方劑。
原文
鹹寒者倍之,治上治下,隨其所當者倍之,相當者兩倍之。
藥性鹹寒的用量加倍,用來治療上部或下部,根據它所針對的部位加倍用量,如果上下都相當就加倍兩倍。
原文
運氣主客逆從,所賴者三倍之,倍多者為君,君以定名;倍少者佐君為臣;不倍者應臣為使。
運氣中主氣和客氣的逆從關係,所依靠的藥物要加三倍用量,用量加倍多的作為君藥,君藥用來確定方名;用量加倍少的輔助君藥作為臣藥;不加倍的響應臣藥作為使藥。
原文
甲子、甲午,上少陰鹹寒,中土運苦熱,下陽明苦小溫。
甲子、甲午年,上焦少陰用鹹寒,中焦土運用苦熱,下焦陽明用苦小溫。
《元珠密語》和《元和紀用經》都是王冰所著,以下相同。
原文
乙丑、乙未歲,其化上苦熱,中酸和,下甘熱,所謂藥食宜也。
乙丑年、乙未年,其氣化,在上適宜用苦熱,在中適宜用酸和,在下適宜用甘熱,這就是所謂的藥食適宜的原則。
新校正說:「按《玄珠》記載:上焦用酸平,下焦用甘溫。」
原文
”又按《至真要大論》:“濕淫所勝,平以苦熱;寒淫於內,治以甘熱。”吳昆曰:“其化,言其化病也。末句釋上中下三句。”張志聰曰:“金氣主收,故宜酸以收之。
」又按《至真要大論》說:「濕邪過盛時,用苦熱來平定;寒邪在體內,用甘熱來治療。」吳昆說:「‘其化’,是說其氣化導致的疾病。末句是解釋上中下三句。」張志聰說:「金氣主收斂,所以適宜用酸味來收斂它。」
原文
和者,謂五運之氣雖各主一歲,而一歲之中,又有生長化收藏之五運,故又宜五味以和之。甘為土味,能制化寒水。”馬蒔曰:“上言司天宜用之藥食也。《至真要大論》:‘濕淫所勝,平以苦熱。’中言金運宜用之藥食也。
所謂‘和’,是說五運之氣雖然各自主管一年,但在一年之中,又有生長化收藏這五種運化,所以又適宜用五味來調和它。甘味是土的味道,能夠制約與轉化寒水之氣。」馬蒔說:「上句說的是司天適宜使用的藥食。《至真要大論》說:‘濕邪過盛時,用苦熱來平定。’中句說的是金運適宜使用的藥食。」
原文
《玄珠》:上酸平,下言在泉宜用之藥食也。《至真要大論》:‘寒淫於內,治以甘熱。’《玄珠》:下甘溫。
《玄珠》記載:上焦用酸平,下句說的是在泉之氣適宜使用的藥食。《至真要大論》說:‘寒邪在體內,用甘熱來治療。’《玄珠》記載:下焦用甘溫。
原文
”張介賓曰:“中酸和者,金位之主,其補以酸,治少商之不足也。上下同。
」張介賓說:「中焦用酸和,是金氣所主的位置,其補法用酸味,治療少商金運的不足。上下的用法相同。」
原文
”驥案:《元珠密語·天運加臨紀》:“乙未歲,濕行於上,治之以酸平,以木味木性以平土濕之勝。
」我(驥)考證:《元珠密語·天運加臨紀》說:「乙未年,濕氣在上運行,用酸平來治療,利用木的味道和性質來平定土濕的太過。」
原文
”《元和紀用經》:“太陰濕土,苦熱為治,苦溫兼化,上下調和,九月化原,迎而取之。
」《元和紀用經》說:「太陰濕土,用苦熱為主治,苦溫兼有化濕的作用,使上下調和,九月是氣化的根源,要提前選取並運用五味。」
原文
其化苦熱,以平淫濕,補解易處,宣散邪濕,宜用術、麻黃、附子、牡荊實、熟艾葉、獨活、柴胡、芍藥、射干、乾薑、桂穰之類,皆歲主所宜,隨證命方。苦熱者宜之。上太陰苦熱,中土運苦和,下太陽甘熱。”
其氣化用苦熱,來平定淫盛的濕氣,補益與解散容易處理,宣發解散邪濕,適宜用白朮、麻黃、附子、牡荊實、熟艾葉、獨活、柴胡、芍藥、射干、乾薑、桂穰這一類藥物,這些都是該年份主氣所適宜的,根據證候來制定方劑。藥性苦熱的適宜使用。上焦太陰用苦熱,中焦土運用苦和,下焦太陽用甘熱。」
原文
丙寅、丙申歲,其化上鹹寒,中鹹溫,下辛溫,所謂藥食宜也。
丙寅年、丙申年,其氣化,在上適宜用鹹寒,在中適宜用鹹溫,在下適宜用辛溫,這就是所謂的藥食適宜的原則。
原文
新校正云:“按《玄珠》,下辛涼。”又按《至真要大論》:火淫所勝,平以鹹冷;風淫於內,治以辛涼。
新校正說:「按《玄珠》記載,下焦用辛涼。」又按《至真要大論》說:火邪過盛時,用鹹冷來平定;風邪在體內,用辛涼來治療。
原文
張志聰曰:水運主鹹,而以鹹助之後之化,運多用和助之味,所謂折其鬱氣,資其化原也。
張志聰說:水運主導鹹味,而用鹹味來幫助它後續的氣化,運氣多用調和與輔助的藥味,這就是所謂的折斷其鬱結之氣,資助其氣化的根源。
原文
馬蒔曰:上言司天宜用之藥食,中言水運宜用之藥食,下言在泉宜用之藥食,《玄珠》下辛涼。
馬蒔說:上句說的是司天適宜使用的藥食,中句說的是水運適宜使用的藥食,下句說的是在泉之氣適宜使用的藥食,《玄珠》記載下焦用辛涼。
張介賓說:中焦用鹹味,是因為與水氣化相同,用溫來治療寒邪;下焦用辛溫,是因為在泉之氣是厥陰風木。
原文
新校正云:詳丙申之歲,申金生水,水化之令轉盛,司天相火為病,當減半。
新校正說:詳察丙申年,地支申金能生水,水氣的時令轉強,司天的相火所造成的疾病,應當減輕一半。
原文
中鹹溫,鹹同水化,溫以治寒也;下辛溫,以在泉之木兼運寒之氣也。
中焦用鹹溫,鹹味與水氣化相同,用溫來治療寒邪;下焦用辛溫,是因為在泉的風木兼有運氣中的寒氣。
原文
驥案,《元珠密語》:天運加臨紀,丙寅歲,治之以寒,鹹水味,水性也,以伏火熱之盛,勿食苦熱物,佐火之勝。
我(驥)考證,《元珠密語》天運加臨紀說:丙寅年,用寒藥治療,鹹是水的味道,水的性質,用來制服火熱的旺盛,不要吃苦熱性質的東西,以免助長火氣的勝勢。
原文
《元和紀用經》:少陽相火,鹹寒為治,以咸調上,以辛調下。
《元和紀用經》說:少陽相火,以鹹寒為主治,用鹹味來調理上部,用辛味來調理下部。
原文
化原三月,迎而取之,風熱參半,其化鹹寒,以平風熱治內,辛涼。
氣化的根源在三月,要提前選取並運用五味,風熱各佔一半時,其氣化用鹹寒,來平定風熱,治療體內,用辛涼。
原文
水運辛溫,宣風解熱,邪不能勝,宜用羚羊、石膏、白薇、車前子、澤瀉、白殭蠶、旋覆花、牡蠣、人參、鐵粉之類,皆歲主所宜。
水運用辛溫,宣散風邪解除熱邪,邪氣就不能勝過正氣,適宜用羚羊、石膏、白薇、車前子、澤瀉、白殭蠶、旋覆花、牡蠣、人參、鐵粉這一類藥物,這些都是該年份主氣所適宜的。
原文
鹹寒者倍之,上少陽鹹寒,中水運鹹溫,下厥陰辛涼。丁卯丁酉歲
藥性鹹寒的用量加倍,上焦少陽用鹹寒,中焦水運用鹹溫,下焦厥陰用辛涼。丁卯年、丁酉年
原文
王冰曰:“丁歲會。”新校正云:“詳丁年正月壬寅,為干德符,便為平氣。
王冰說:「丁年是歲會之年。」新校正說:「詳察丁年正月是壬寅,為干德相符,便成為平氣之年。」
勝氣和復氣都不會到來,運氣與正角相同,金不能勝過木,木也不會去災害土。
原文
又丁卯年,得卯木佐之,即上陽明不能災之。”其化上苦小溫中辛和下鹹寒所謂藥食宜也
又丁卯年,得到地支卯木的輔助,那麼上焦的陽明就不能災害它了。」其氣化,在上適宜用苦小溫,在中適宜用辛和,在下適宜用鹹寒,這就是所謂的藥食適宜的原則。
原文
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燥淫所勝,平以苦溫;熱(原書為“熱”,據上下文應為“熱”之誤,但用戶要求不改一詞,故保留)淫於內,治以鹹寒。又玄珠:上苦熱也。
新校正說:按《至真要大論》說,燥邪過盛時,用苦溫來平定;熱邪在體內,用鹹寒來治療。又《玄珠》記載:上焦用苦熱。
原文
馬蒔曰:上言司天宜用之藥食,玄珠上苦熱;中言木運宜用之藥食,下言在泉宜用之藥食。
馬蒔說:上句說的是司天適宜使用的藥食,《玄珠》記載上焦用苦熱;中句說的是木運適宜使用的藥食,下句說的是在泉之氣適宜使用的藥食。
原文
張介賓曰:上苦小溫,苦屬火,以火治金也;中辛和,辛屬金,以和少角也;下鹹寒,以水治火也。
張介賓說:上焦用苦小溫,苦味屬火,用火來治療金;中焦用辛和,辛味屬金,用來調和少角木運;下焦用鹹寒,用水來治療火。
原文
驥案:元珠密語,天運加臨紀,丁酉歲,治之以苦熱,火味,火性可伏金性之疾,勿服辛涼物,佐金之勝也。
我(驥)考證:《元珠密語》天運加臨紀說:丁酉年,用苦熱來治療,火味、火性可以制服金性導致的疾病,不要服用辛涼的東西,以免助長金的勝勢。
原文
元和紀用經:陽明司天,苦溫為治,以苦調上,以咸調下。化原六月,迎而取之。
《元和紀用經》說:陽明司天,以苦溫為主治,用苦味來調理上部,用鹹味來調理下部。氣化的根源在六月,要提前選取並運用五味。
原文
陽專其令,其化苦溫,命曰小溫,以平專令故也。寒次冷,冷大寒也。
陽氣專行其時令,其氣化用苦溫,命名為小溫,是因為要平定專行的時令的緣故。寒次於冷,冷就是大寒。
原文
寒然後涼,涼然後小溫,小溫然後溫,溫之甚曰和,和甚曰小熱,小熱甚則熱矣。
寒之後是涼,涼之後是小溫,小溫之後是溫,溫的很厲害叫做和,和的很厲害叫做小熱,小熱很厲害就是熱了。
原文
以此為法,平調六氣,溫解寒宣,宜用牛膽、紫參、知母、桑白皮、槐實、蔞仁、竹葉、竹瀝、犀角、豉、梔子、升麻、柴胡、丹參、前胡、五加皮、茗、苦茶、天冬、菊花、獨活、秦艽、黃芩、芍藥、南星、牛黃、狗膽、樺皮、桃仁、牛角腮、露蜂房、麻黃、紫菀、術、莪朮、芒硝、葶藶、殭蠶、決明子、鹿角、慄、蚯蚓、旋覆花、羚羊角、漏蘆、青黛、鐵粉、石斛之類,皆歲主所宜,隨證命方。
以此為法則,來平衡調和六氣,溫散寒邪、解表宣發,適宜用牛膽、紫參、知母、桑白皮、槐實、蔞仁、竹葉、竹瀝、犀角、淡豆豉、梔子、升麻、柴胡、丹參、前胡、五加皮、茶葉、苦茶、天冬、菊花、獨活、秦艽、黃芩、芍藥、南星、牛黃、狗膽、樺皮、桃仁、牛角腮、露蜂房、麻黃、紫菀、白朮、莪朮、芒硝、葶藶、殭蠶、決明子、鹿角、栗子、蚯蚓、旋覆花、羚羊角、漏蘆、青黛、鐵粉、石斛這一類藥物,這些都是該年份主氣所適宜的,根據證候來制定方劑。
藥性苦小溫的,屬於溫性的用量加倍;用來治療上部或下部,根據它所針對的部位加倍用量。
原文
戊辰、戊戌歲,其化上苦溫,中甘和,下甘溫,所謂藥食宜也。
戊辰年、戊戌年,其氣化,在上適宜用苦溫,在中適宜用甘和,在下適宜用甘溫,這就是所謂的藥食適宜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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