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以攻其表,此誤也。
外感病,脈象浮,自動出汗,小便次數多,心中煩躁,稍微怕冷,腳部抽筋拘急,反而用桂枝湯來發散體表,這是錯誤的治療。
原文
得之便厥,咽中乾,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
服藥後立刻出現四肢冰冷,咽喉乾燥,煩躁不安,嘔吐氣逆的,就製作甘草乾薑湯給他服用,來恢復他的陽氣。
原文
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若重發汗,復加燒針者,四逆湯主之。(《傷寒論》)【註】
如果四肢冰冷的狀況好轉,腳也溫暖了,就再製作芍藥甘草湯給他服用,他的腳就能伸展。如果胃氣不調和,出現胡言亂語的,就少量給予調胃承氣湯。如果再次發汗,又加上用燒針(一種古代針灸療法)的,就用四逆湯來主治。(《傷寒論》)【註】
原文
本方證,《醫宗金鑒》云:「若重發汗者,謂不止誤服桂枝湯,而更誤服麻黃湯也。或復加燒針,劫奪其汗,以致亡陽證具時,則非甘草乾薑湯所能治,故又當與四逆湯,急救其陽也。」
這個方劑的證候,《醫宗金鑒》說:「『若重發汗』,是指不只錯誤地服用了桂枝湯,還更錯誤地服用了麻黃湯。或者又加上燒針療法,強行奪取他的汗液,以至於陽氣衰竭的證候全部出現時,那就不是甘草乾薑湯能夠治療的了,所以又應當給予四逆湯,緊急救治他的陽氣。」
原文
若誤桂枝加附子證,以桂枝湯發表,至有甘草乾薑湯證者,不在此例。
如果是錯誤地將桂枝加附子湯證,用桂枝湯來發散體表,以至於出現甘草乾薑湯證的,不在此例。
原文
更與麻黃湯誤汗,復加燒針,奪取正氣,因使表裡虛乏者,則以甘草乾薑湯、乾薑附子湯之合方,如本方者應之。
又再給予麻黃湯錯誤發汗,又加上燒針療法,奪取人體正氣,因此導致體表和體內都虛弱疲乏的,就用甘草乾薑湯、乾薑附子湯的合方,像這個方劑(四逆湯)來應對它。
原文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裡。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救裡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外感病,醫生用了瀉下法,接著出現腹瀉、拉出未消化的食物且不止,身體疼痛的,應當趕快救治體內。之後身體疼痛,但大小便已經恢復正常的,就應當趕快救治體表。救治體內適宜用四逆湯,救治體表適宜用桂枝湯。
(《傷寒論》)【註】解釋在太陽病篇桂枝湯的條文中。
原文
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差,身體疼痛,當救其裡,宜四逆湯。(《傷寒論》)【註】
病人發燒頭痛,脈象反而沉,如果病沒有好轉,身體疼痛,應當救治他的體內,適宜用四逆湯。(《傷寒論》)【註】
原文
尾臺氏曰:「按此章意義不明,必有脫誤,不可強解。」
尾臺氏說:「按此章節意義不明確,必定有脫漏錯誤,不可勉強解釋。」
原文
是本條有脫文明矣,然《醫宗金鑒》云:「『身體疼痛』之下,當有『下利清穀』四字,方合當溫其裡。」觀太陽篇云:「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裡,宜四逆湯。」此雖未下,但脈反沉,故知裡寒,必是脫簡。
這一條有脫漏的文字是很明顯的了,然而《醫宗金鑒》說:「『身體疼痛』的下面,應當有『下利清穀』四個字,才符合應當溫補其體內的情況。」看太陽篇說:「外感病,醫生用了瀉下法,接著出現腹瀉、拉出未消化的食物且不止,身體疼痛的,應當趕快救治體內,適宜用四逆湯。」這裡雖然沒有用瀉下法,但脈象反而沉,所以知道體內有寒,必定是脫漏簡略了。
原文
又柯氏曰:「此太陽表證,得少陰裡脈也,宜以麻黃附子細辛湯發之。若不差,而下利清穀,即有身體疼痛之表未解,亦不可更汗,當溫其裡,宜四逆湯。」
另外柯氏說:「這是太陽病的體表證候,卻出現了少陰病的體內脈象,應當用麻黃附子細辛湯來發散。如果沒有好轉,並且腹瀉、拉出未消化的食物,即使有身體疼痛的表證沒有解除,也不可以再發汗,應當溫補他的體內,適宜用四逆湯。」
原文
由此觀之,則本條當是「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與麻黃附子細辛湯。若不差,身體疼痛,下利清穀,當救其裡,宜四逆湯也。」
由此看來,那麼這一條應當是「病人發燒頭痛,脈象反而沉,給予麻黃附子細辛湯。如果沒有好轉,身體疼痛,腹瀉、拉出未消化的食物,應當救治他的體內,適宜用四逆湯。」
原文
脈浮而遲,表熱裡寒,下利清穀者,四逆湯主之。(《傷寒論》)【註】
脈象浮而遲,體表有熱象而體內有寒,腹瀉、拉出未消化食物的,用四逆湯來主治。(《傷寒論》)【註】
原文
此即真寒假熱證也。故裡有真寒,而現脈遲,下利消穀,雖表有假熱,而使脈浮。此脈浮,表熱,不可作為表證也。
這就是真正的寒證而表現出假熱的證候。所以體內有真正的寒,而出現脈遲,腹瀉、拉出未消化的食物,雖然體表有假的熱象,而使得脈象浮。這個脈浮、體表發熱,不可以當作是表證來處理。
原文
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藏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傷寒論》)【註】
自行腹瀉而不口渴的,屬於太陰病,因為他的內臟有寒的緣故。應當溫補它,適宜服用四逆湯這一類的方劑。(《傷寒論》)【註】
原文
張兼善曰:「經言『輩』字者,謂同類之藥性,有輕重優劣之不同耳。」
張兼善說:「經典中說『輩』這個字,是指同類的藥物藥性,有輕重好壞的不同罷了。」
原文
《醫宗金鑒》曰:「凡自利而渴者,裡有熱,屬陽也。若自利不渴,則為裡有寒,屬陰也。今自利不渴,則知太陰本臟有寒,故當溫之。四逆輩者,指四逆、理中、附子等湯而言也。」
《醫宗金鑒》說:「凡是自行腹瀉而口渴的,是體內有熱,屬於陽證。如果自行腹瀉而不口渴,就是體內有寒,屬於陰證。現在自行腹瀉而不口渴,就知道太陰本臟有寒,所以應當溫補它。『四逆輩』,是指四逆湯、理中湯、附子湯等方劑而言。」
原文
山田正珍曰:「『臟』字,為泛指臟腑而言,注家以為脾之一臟,非也。厥陰篇云:『下利欲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今自利不渴,知其裡有寒也。…按自利而渴之一證,間有津液內亡而然者,惟其人小便不利,則屬虛寒耳。余嘗療不利煩躁,小便不利者,每用四逆輩,屢收全效。若徒以渴為熱,以不渴為寒,則為未盡然也。所謂自利不渴,為有寒者,特語其常耳,至於變證,則未必盡然也。」
山田正珍說:「『臟』這個字,是泛指臟腑而言,註解家認為是脾這個單一臟器,是不對的。厥陰篇說:『腹瀉想要喝水的,是因為有熱的緣故,用白頭翁湯主治。』現在自行腹瀉而不口渴,知道他的體內有寒了。…按自行腹瀉而口渴這一種證候,偶爾有因為體內津液耗損而導致的,只有當這個人小便不順暢時,才屬於虛寒。我曾經治療腹瀉煩躁、小便不順暢的病人,每次使用四逆湯這一類的方劑,屢次收到完全的療效。如果單純以口渴為熱,以不口渴為寒,那就未能完全正確。所謂的自行腹瀉而不口渴,是因為有寒,只是說其常規情況罷了,至於變化的證候,就不一定完全是這樣了。」
原文
求真按:「以其臟有寒之『寒』字,有二義,即一為寒冷之意,一為水毒之義,然水性本寒,故所歸則一也。又當溫之『溫』字,亦有二義,即一如字義,一為除水毒也,然去之則自溫暖矣,故所歸亦一也。全文之意:凡自然下利不渴者,屬於太陰病也,內臟因有水毒而寒冷,則選用四逆湯類似諸方,以去此毒,而使內臟溫暖者,適當之處置也。」
求真按:「『以其臟有寒』的『寒』字,有兩個意義,一個是寒冷的意思,一個是水毒的意思,然而水的性質本來就寒,所以歸結起來是一樣的。又『當溫之』的『溫』字,也有兩個意義,一個是字面上的溫暖意思,一個是去除水毒的意思,然而去除水毒之後自然就溫暖了,所以歸結起來也是一樣的。全文的意思是:凡是自然腹瀉而不口渴的,屬於太陰病,內臟因為有水毒而寒冷,就選用四逆湯類似的各個方劑,來去除這個水毒,而使內臟溫暖,是適當的處理方法。」
原文
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傷寒論》)【註】
少陰病,脈象沉的,趕快溫補它,適宜用四逆湯。(《傷寒論》)【註】
原文
山田正珍曰:「按本節不說病證,獨說脈者,承上三條(求真按:「上三條者,指『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乾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之三條也」)而發。謂少陰病雖有如上三條所述,若脈沉者不可下之,急宜溫之也。乃上三條雖名曰少陰,可知其脈不沉矣。再按少陰病之脈沉,乃脈微細而沉也,『微細』二字,含蓄在『少陰病』三字中矣。」
山田正珍說:「按這一節不談病症,只談脈象,是承接上面三條(求真按:「上面三條,是指『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乾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這三條」)而闡發的。意思是說少陰病雖然有像上面三條所述的情況,但如果脈象沉的,不可以攻下,應當趕快溫補它。原來上面三條雖然名為少陰病,可以知道它們的脈象不是沉的。再按少陰病的脈沉,是脈象微細而沉,『微細』這兩個字,含蓄在『少陰病』三個字裡面了。」
原文
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
少陰病,飲食一進入口中就吐出來,心中鬱悶想吐,卻又吐不出來,剛開始發病時,手腳冰冷,脈象弦而遲的,這是胸中有實邪,不可用瀉下法,應當用催吐法治療。
原文
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急溫之,宜四逆湯。(《傷寒論》)【註】
如果膈上有寒飲,乾嘔的,不可以用催吐法,趕快溫補它,適宜用四逆湯。(《傷寒論》)【註】
原文
山田正珍曰:「『溫溫』,即『慍慍』,古字通用,當以『慍慍』為正。『膈上』,當作『膈下』,《脈經》第七卷不可吐篇,引此條云:『若膈下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當溫之。』本論勞復篇云:『胃上有寒,當以丸藥溫之,宜理中丸。』太陽中篇小青龍湯條云:『心下有水氣,乾嘔。』合考之,『上』字,當作『下』字也。『復』,『反』也。『少陰病』三字,以始得之無熱惡寒而言,謂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心下慍慍欲吐,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其脈弦遲者,此為邪氣實於胸中。蓋邪實胸中,則陽氣為閉,不能通達於四末,是以使人手足厥寒,其脈弦遲也。如是者,當以瓜蒂散吐之,《素問》所謂『因其高者而越之』是也。若下之,則於治為逆,故曰不可下也。厥陰篇第三百六十三條云:『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中滿而煩,饑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蓋與本節同因而殊證耳,按小柴胡湯之心煩喜嘔,黃連湯之欲嘔吐,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之食入口即吐者,皆胸中有熱也。吳茱萸湯之食穀欲嘔者,中焦有寒也。《金匱》大黃甘草湯之食已即吐者,亦由胸中有熱也。此條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慍慍欲吐,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者,此為邪氣實於胸中,陽氣因之而閉,故不論其寒熱,以吐達其鬱閉也。若其人手足厥冷,不吐飲食,惟乾嘔者,此為膈下有寒飲,蓋因脾胃虛寒,不能轉化水漿也,不可吐之,宜以四逆湯急溫之,中焦得溫,寒飲自散矣。」
山田正珍說:「『溫溫』,就是『慍慍』,古字通用,應當以『慍慍』為正確。『膈上』,應當作『膈下』,《脈經》第七卷不可吐篇,引用這一條說:『如果膈下有寒飲,乾嘔的,不可以用吐法,應當溫補它。』本論勞復篇說:『胃上有寒,應當用丸藥溫補它,適宜用理中丸。』太陽中篇小青龍湯條說:『心下有水氣,乾嘔。』綜合考證,『上』字,應當作『下』字。『復』,是『反』的意思。『少陰病』三個字,是指剛開始發病時沒有發熱而怕冷來說的,意思是說少陰病飲食一入口,就心下鬱悶想吐,反而不能吐出來,剛開始發病時,手腳冰冷,他的脈象弦而遲的,這是邪氣充實在胸中。因為邪氣充實胸中,陽氣就被閉塞,不能通達到四肢末端,因此使人手腳冰冷,他的脈象弦而遲。像這樣的,應當用瓜蒂散來催吐,《素問》所謂的『根據病邪位置高,就用向上發越的方法』就是這個道理。如果用了瀉下法,就是治療上的錯誤,所以說不可用瀉下法。厥陰篇第三百六十三條說:『病人手腳冰冷,脈象忽然變緊的,是邪氣結聚在胸中。心中滿悶而煩躁,飢餓卻不能吃東西的,病在胸中,應當用吐法,適宜用瓜蒂散。』這大概是與本節病因相同而證候不同罷了,按小柴胡湯的心煩喜歡嘔吐,黃連湯的想要嘔吐,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的吃東西入口就吐,都是胸中有熱。吳茱萸湯的吃東西想要嘔吐,是中焦有寒。《金匱》大黃甘草湯的吃完就吐,也是由於胸中有熱。這一條飲食入口就吐,心中鬱悶想吐,反而不能吐,剛開始發病時,手腳冰冷,脈象弦而遲的,這是邪氣充實在胸中,陽氣因此被閉塞,所以不論它的寒熱,用吐法來疏通它的鬱閉。如果這個人手腳冰冷,不吐出飲食,只是乾嘔的,這是膈下有寒飲,大概是因為脾胃虛寒,不能轉化水液,不可以用吐法,應當用四逆湯趕快溫補它,中焦得到溫暖,寒飲自然就消散了。」
原文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云云者,疑有調胃承氣湯證,故曰不可下也。按『當吐之』之下,脫『宜瓜蒂散』四字。又按《千金方》引此條,『溫溫』,作『慍慍』,是也。《正字通》曰:『慍,心被鬱積而煩憒也。』此條之『溫溫』,蓋謂噁心憤悶狀也。又《素問‧玉機真藏論》曰:『使人逆氣,背痛,慍慍然。』王注曰:『不舒暢也。』張注曰:『悲鬱貌也。』《至真要大論》曰:『慍慍,而復已萌也。』張注曰:『蘊積貌。』合觀之,亦可發溫溫之義矣。」由此二說觀之,可知本條之意矣。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說:「少陰病,飲食入口就吐等等的,懷疑有調胃承氣湯的證候,所以說不可用瀉下法。按『當吐之』的下面,脫漏了『宜瓜蒂散』四個字。又按《千金方》引用這一條,『溫溫』,寫作『慍慍』,這是對的。《正字通》說:『慍,心被鬱積而煩亂。』這一條的『溫溫』,大概是說噁心煩悶的樣子。又《素問‧玉機真藏論》說:『使人氣逆,背痛,鬱悶不舒的樣子。』王冰注說:『不舒暢。』張志聰注說:『悲傷憂鬱的樣子。』《至真要大論》說:『鬱悶,而又開始萌發。』張志聰注說:『蘊積的樣子。』綜合來看,也可以闡發『溫溫』的意義了。」從這兩種說法來看,可以知道這一條的意思了。
原文
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傷寒論》)【註】
大量出汗,發熱不退,腹內拘攣緊急,四肢疼痛,又腹瀉、四肢冰冷,而且怕冷的,用四逆湯來主治。(《傷寒論》)【註】
原文
以下諸條,本宜載於厥陰篇,本篇所以列之者,因與前記諸條有連帶關係也。其意如山田正珍云。內者,腹內也。此證脈微欲絕者,主以通脈四逆湯也。
以下的幾條,本來應該記載在厥陰篇,本篇之所以把它們列在這裡,是因為與前面記載的各條有連帶關係。它的意思如同山田正珍所說。『內』,是指腹內。這個證候如果脈象微弱將要斷絕的,就用通脈四逆湯來主治。
原文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大汗出,熱不去,是脫汗也。內,腹中也。《脈經》無『又』字。」由此可知本條之意矣。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說:「大量出汗,發熱不退,這是脫汗。『內』,是指腹中。《脈經》沒有『又』字。」由此可以知道這一條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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