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漢醫學

陽明病篇

橘皮大黃芒硝湯之注釋

陽明病篇11
原文
鱠食之在心胸間不化,吐復不出,速下除之,久為癥病,治之方。(《金匱要略》)
白話
細切的魚肉停留在心胸之間不能消化,想吐也吐不出來,應當迅速用瀉下法去除,積久就會變成腫塊,這是治療的方法。(出自《金匱要略》)
原文
橘皮2.4克,大黃、朴硝(求真按:「朴硝,與芒硝大同小異」)各4.8克。
白話
橘皮2.4克,大黃、朴硝(求真按:「朴硝,與芒硝大致相同」)各4.8克。
原文
上細銼,以水一合,煎五勺,去滓,納芒硝,溶之,頓服。【註】
白話
將上列藥材切細,用水一合,煎煮至五勺,去除藥渣,加入芒硝使其溶解,一次服完。【註】
原文
鱠,同「膾」,切細之魚肉也。在心胸間不化者,是鱠食停滯心胸間,不消化也。
白話
鱠,同「膾」,是指切細的魚肉。在心胸之間不能消化,是指切細的魚肉停滯在心胸之間,不能消化。
原文
尾臺氏云:「按,曰鱠食在心胸間不化,可謂妄矣。食物在胃腸不化者有之,豈能留在心胸間而成癥病者耶?若所患確在心胸間時,當以瓜蒂吐之。」
白話
尾臺氏說:「按語說,魚肉在心胸之間不能消化,可以說是荒謬的。食物在胃腸不能消化是有可能的,怎麼能停留在心胸之間而成為腫塊呢?如果確實患病在心胸之間,應當用瓜蒂催吐。」
原文
如上所說,此條頗不合理,恐為胃腸間之誤。
白話
如上面所說,這一條頗不合理,恐怕是「胃腸間」的誤寫。
原文
久成癥病者,是謂若不驅除鱠食,久放置之,則沉著其他之飲食物殘渣及分解產物等而成假性腫瘤也。
白話
積久而成為腫塊,是說如果不驅除魚肉,長久放置,就會沉積其他飲食物的殘渣及分解產物等而形成假性腫瘤。
原文
此證所以用本方者,恐因主藥橘皮有解毒作用(魚毒)乎?
白話
這個證候所以用這個方劑的原因,大概是因為主藥橘皮有解毒作用(魚毒)吧?
原文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心胸間有宿滯而結者。」求真按:「結,凝結也。」
白話
東洞翁對本方的定義說:「治療心胸間有積滯而凝結的病症。」求真按:「結,就是凝結的意思。」
原文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治飲食傷,吐下後,心胸尚不爽快,或噯氣吞酸者。又治痰飲家,心下或臍邊有塊,平素每飲食作痛,或吐食、吐飲、吐酸,嘈雜,大便難者,合桂枝枳實生薑湯亦佳。」
白話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記載:「治療飲食所傷,嘔吐腹瀉之後,心胸部仍然不暢快,或噯氣吞酸的人。又治療痰飲體質的人,心下或肚臍旁邊有腫塊,平時每逢飲食就疼痛,或嘔吐食物、嘔吐痰飲、嘔吐酸水,嘈雜不安,大便困難的人,合併使用桂枝枳實生薑湯效果也很好。」
原文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為解魚毒之主劑。橘皮解魚毒,後世方書雖未著,但今以橘皮一味燒黑,用於骨骾時(求真按:『骨骾者,謂魚骨刺入咽喉或食道也』)即有效,是本古方之治鱠食在胸中也。有持桂里曰:『此不僅解鱠毒,諸獸魚肉之毒,亦可治之。』」
白話
《勿誤藥室方函口诀》本方條記載:「此方是解除魚毒的主要方劑。橘皮解除魚毒,後世的方書雖然沒有記載,但現在只用橘皮燒成黑炭,用於骨骾時(求真按:「骨骾,是指魚骨刺入咽喉或食道」)就有效果,這是本於古方治療鱠食停留在胸中的方法。有持桂里說:「此方不僅能解除鱠毒,各種獸肉魚肉的毒,也可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