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漢醫學

陽明病篇

調胃承氣湯之注釋(1)

陽明病篇21
原文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以攻其表,此誤也。
白話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次數多,心煩,微微惡寒,腳痙攣拘急,反而給予桂枝湯來攻逐表邪,這是錯誤的治療。
原文
得之便厥,咽中乾,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
白話
服藥後就出現四肢厥冷,咽喉乾燥,煩躁不安,嘔吐上逆的,應當給予甘草乾薑湯,用來恢復他的陽氣。
原文
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傷寒論》)【註】
白話
如果四肢厥冷康復、兩腳溫暖的,再給予芍藥甘草湯,病人的腳就能伸展。如果腸胃之氣不和,出現神昏譫語的,少量給予調胃承氣湯。(《傷寒論》)【註】
原文
本條前半,已述於芍藥甘草湯條,茲就後半說明之。
白話
本條前半部分,已在芍藥甘草湯條中論述過了,這裡就後半部分加以說明。
原文
「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三句,宜接續於「以復其陽」句之下可解。
白話
「如果腸胃之氣不和,出現譫語的,少量給予調胃承氣湯」這三句,應當接續在「用來恢復他的陽氣」句之下才能理解。
原文
其意因誤用桂枝湯而生變證,即四肢厥冷,煩躁吐逆,與甘草乾薑湯,復於陽證後,若生內熱,胃氣調不和而譫語者,謂可與少量之本方也。
白話
其意思是因為誤用桂枝湯而產生變證,即出現四肢厥冷、煩躁嘔吐上逆,給予甘草乾薑湯恢復陽氣之後,如果產生內熱,胃氣不和而譫語的,可以少量給予這個方劑。
原文
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但熱者,實也,當和胃氣,與調胃承氣湯。(《傷寒論》)【註】
白話
發汗之後,仍然惡寒的,是因為虛弱的緣故。只有發熱的,是實證,應當調和胃氣,給予調胃承氣湯。(《傷寒論》)【註】
原文
和久田氏曰:「發汗後,表證解而惡寒者,因汗亡津液,精氣虛而惡寒也。若消息移時,則不治而自愈矣(求真按:『仲景曰:“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湯主之。”由此觀之,則發汗後惡寒者,必非消息移時而自愈也』)。不惡寒,但發熱者,為胃內實熱之候也。凡發熱惡寒者,表證也;往來寒熱者,裡證也(求真按:『裡』字之上脫『半表半』三字)。今汗後有熱,內實也(求真按:『此由太陽病直轉入於陽明也』),然汗後津液外出,而有此內實之候者,因不可輕易攻也(求真按:『不可輕易攻者,不可輕易攻以大承氣湯也』),用此方以潤燥緩急,通利大便,調和胃中之氣,即可愈矣。若不愈,真為內實證,可與大承氣。因含以後治法,故曰與調胃承氣湯也。」
白話
和久田氏說:「發汗後,表證已解但仍惡寒的,是因為發汗損傷了津液,精氣虛弱所以惡寒。如果稍待時日,就會不治而自行康復(求真按:『仲景說:「發汗後,病不但未解,反而惡寒的,是因為虛弱的緣故,芍藥甘草湯主治。」由此看來,發汗後惡寒的,必然不是稍待時日就能自行康復的』)。不惡寒,只發熱的,是胃內有實熱的徵候。凡是發熱惡寒的,是表證;往來寒熱的,是裡證(求真按:『裡』字之上脫漏了『半表半』三字)。現在發汗後有發熱,是內實(求真按:『這是由太陽病直接轉入陽明』),然而發汗後津液外泄而出現這種內實的症狀,不能輕易攻下(求真按:『不可輕易攻的,是不可輕易用大承氣湯攻下』),用這個方劑來潤燥緩急,通利大便,調和胃中之氣,就可以康復了。如果不康復,才是真正的內實證,可以給予大承氣湯。因為本方包含了後續的治法,所以說給予調胃承氣湯。」
原文
太陽病未解,陰陽俱停(求真按「停」,恐「微」字為是。)必先振慄,汗出而解。
白話
太陽病還未解除,陰陽之氣都微弱(求真按「停」,可能是「微」字之誤。)必先出現寒戰,汗出之後才能解除。
原文
但陽脈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陰脈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調胃承氣湯。(《傷寒論》)【註】
白話
但寸脈微的,先用發汗的方法使其汗出而解;只有尺脈微的,用下法才能解除。如果想要用下法,適宜用調胃承氣湯。(《傷寒論》)【註】
原文
汪氏曰:「『脈微』二字當活看,此非微弱之微,乃邪滯脈道,細伏之義也。邪滯於經(求真:『按經者,表也』),則表氣不得條達,故陽脈微也。邪滯於府(求真按:『胃腸之謂也)』,則裡氣不能通暢,故陰脈微也。先汗出而解者,仲景無方,《千金》云宜桂枝湯。」
白話
汪氏說:「『脈微』二字應當靈活理解,這不是虛弱無力的微脈,而是邪氣阻滯脈道,脈形細伏的意思。邪氣阻滯於經(求真:『按經,是指表』),那麼表氣不能暢通,所以寸脈微。邪氣阻滯於腑(求真按:『是指胃腸』),那麼裡氣不能通暢,所以尺脈微。先用汗出而解除的,仲景沒有給出具體方劑,《千金要方》說適宜用桂枝湯。」
原文
《傷寒類方》曰:「《脈經》無『停』字,疑是沉滯不起,即下『微』字之義。寸為陽,尺為陰,微字因上『停』字之意,與微弱不同,若係微弱,則不當復行汗下故也。」
白話
《傷寒類方》說:「《脈經》中沒有『停』字,懷疑是沉滯不起的意思,也就是下文『微』字的義涵。寸部屬陽,尺部屬陰,微字是承上文『停』字的含義,與虛弱無力的微弱不同,如果是虛弱的微脈,就不應當再用汗法和下法了。」
原文
求真按:「太陽病,當未解時,寸尺二脈俱微者,必惡寒戰慄。雖有汗出而解之機,然惟寸脈微者,由發表劑先汗出而後解也。僅尺脈微者,由下劑先瀉下而後汗出解也。若欲由此下劑解者,宜用調胃承氣湯也。是以本條為辨汗下之不同,吃緊之要語,故不可不注意之。」
白話
求真按:「太陽病,在尚未解除之時,如果寸尺二脈都微的,必然會惡寒戰慄。雖然有汗出而解的契機,然而只有寸脈微的,是因為用發表劑先使其汗出而後病解。只有尺脈微的,是因為用下劑先瀉下而後汗出病解。如果想要用下劑使病解除,適宜用調胃承氣湯。因此本條是辨別汗法、下法不同的要點,是非常關鍵的論述,不可不留意。」
原文
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譫語者,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
白話
傷寒病,十三天仍不解除,已過了太陽經而出现譫語的,是因為有熱的緣故,應當用湯劑瀉下。
原文
若小便利者,大便當硬,而反下利,脈調和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
白話
如果小便通利的,大便應當硬結,反而出現下利,脈象調和的,可知是醫生用丸藥攻下,不是正確的治法。
原文
若自下利者,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調胃承氣湯主之。(《傷寒論》)【註】
白話
如果是自然下利的,脈象應當微弱而時有中止,現在反而調和的,這是內實證,調胃承氣湯主治。(《傷寒論》)【註】
原文
和久田氏曰:「譫語,為有內熱之候。凡內熱實者,法以湯藥下之。若以丸藥下之,僅去水氣,而熱氣不退也。凡自下利者,脈當有微厥狀,今脈調和而下利,知非自然之下利,是以丸藥下之,非其治法,致胃氣不和也。厥脈,按之初來大,漸漸小,更來漸大,是脈不和調也。脈不厥而下利,為脈證相反,故知非自然之下利,雖有此下利,仍為內熱實也,法當以湯藥下之。然今在錯治後,故宜瀉其實而兼調胃氣,以調胃承氣湯主之。若未下而譫語,大便硬者,為小承氣湯證也。」
白話
和久田氏說:「譫語,是有內熱的徵候。凡是內熱實證,依法應當用湯藥攻下。如果用丸藥攻下,只能去除水濕之氣,而熱氣不能退去。凡是自然下利的,脈象應當有微厥的狀態,現在脈象調和而見下利,可知不是自然的下利,是用丸藥攻下造成的,不是正確的治法,導致胃氣不和。厥脈,診察時起初來勢大,漸漸變小,再來時又變大,這是脈象不和調。脈不厥而下利,是脈象與症狀相反,所以可知不是自然的下利,雖然有這個下利,仍然是內熱實證,依法應當用湯藥攻下。但現在是在錯誤治療之後,所以適宜瀉除其實邪兼調和胃氣,用調胃承氣湯主治。如果沒有經過下法而譫語、大便硬的,是小承氣湯證。」
原文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鬱微煩,先此時,自極吐下者,可與調胃承氣湯,若不爾者,不可與。
白話
太陽病,已過太陽經十餘日,心下鬱結想吐,而且胸中疼痛,大便反而稀溏,腹部微微脹滿,鬱鬱微微心煩,在此前時,自己大量吐下過的,可以給予調胃承氣湯,如果不是這樣的,不可給予。
原文
但欲嘔,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證,以嘔,故知極吐下也。(《傷寒論》)
白話
只是想要嘔吐,胸中疼痛,大便微溏的,這不是柴胡證,因為嘔吐,所以可知是大量吐下造成的。(《傷寒論》)
原文
求真按:「『以嘔』,恐『以溏』之誤,參照下列山田氏說。」【註】
白話
求真按:「『以嘔』,恐怕是『以溏』之誤,參看下列山田氏的說法。」【註】
原文
和久田氏曰:「太陽病,過經十餘日,而致柴胡證之胸滿,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當硬者反溏,腹微滿,鬱鬱微煩者,非病之自然也。先此自服他藥,因極吐下,而氣逆未調和,吐後藥氣未盡,溫溫欲吐,下後藥氣未盡而便溏,且柴胡之滿,當胸滿。今腹滿微煩,明為吐下後胃氣未調和,可與調胃承氣湯也。是以此證可知為調胃承氣之腹候矣。不極吐下者,非調胃承氣證,因是此方可知名調胃之意矣。但欲嘔,前之溫溫也。胸中痛微溏者,非柴胡證。以嘔,故知極吐下也,此文為注文誤入正文也。」
白話
和久田氏說:「太陽病,過了太陽經十餘日,出現類似柴胡證的胸滿,心下鬱結想吐,胸中疼痛,大便應當硬結反而稀溏,腹部微微脹滿,鬱鬱微微心煩的,不是疾病自然發展的結果。此前自己服用其他藥物,因為大量吐下,氣機逆亂還未調和,吐後藥氣未盡,所以心下鬱結想吐;下後藥氣未盡所以大便稀溏。而且柴胡證的滿悶應當是胸滿,現在是腹滿微煩,明顯是吐下之後胃氣未調和,可以給予調胃承氣湯。因此從這個證候可以知道是調胃承氣湯的腹證了。不是大量吐下的,不是調胃承氣湯證,由此可知這個方劑命名的含義是調和胃氣。只是想嘔吐,就是前面說的心下鬱結。胸中痛微溏的,不是柴胡證。因為嘔吐,所以可知是大量吐下造成的,這段文字是注文誤入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