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硬,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有寒也。當吐之,宜瓜蒂散。(《傷寒論》)【註】
病症像桂枝湯證,但頭不痛,項部不強急,寸脈微微浮起,胸中痞塞硬滿,氣往上衝到咽喉,使人無法呼吸,這是胸中有寒邪的緣故。應當用吐法,適合用瓜蒂散。(《傷寒論》)【註】
原文
病如桂枝證者,以寸脈微浮也。氣上衝咽喉,雖似桂枝湯證,但不如彼之頭項強痛,故有不同耳。寸部者,候上半身之病之部位也。
病症像桂枝證,是因為寸脈微浮的緣故。氣上衝咽喉,雖然類似桂枝湯證,但不像桂枝湯證那樣有頭項強痛,所以有所不同。寸部,是診察上半身病症的部位。
原文
今此部云微浮,由不言及關尺觀之,則此寸脈微浮是指示此病毒有由內達外之機也。胸中者,雖自心下,亦上部之謂。
現在這個部位說「微浮」,從沒有提到關脈和尺脈來看,那麼這個寸脈微浮,是指示這種病毒有從內向外發展的趨勢。胸中,雖然從心下開始,也是指上部的意思。
原文
則胸中痞硬者,即胸骨劍狀突直下之內部痞硬之義。
那麼「胸中痞硬」,就是指胸骨劍狀突起正下方內部痞塞硬滿的意思。
原文
氣上衝咽喉者,痞硬於胸中的病毒之餘波迫於上部所致,故與桂枝湯證之只氣上衝者不同,使不得息也。寒者,病毒閉塞之義,則此為胸有寒者。有以上之症狀者,是病毒閉塞於胸中也。故於次句曰:「當吐之。」
「氣上衝咽喉」,是痞硬在胸中的病毒,其餘波向上逼迫所致,所以和桂枝湯證只有氣上衝的情況不同,會使人無法呼吸。「寒」,是病毒閉塞的意思,所以說「胸有寒」。有以上這些症狀,是病毒閉塞在胸中。因此在下一句說:「應當用吐法。」
原文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中滿而煩,饑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傷寒論》)【註】
病人手足厥冷,脈象忽然變緊,是邪氣結聚在胸中。心中滿悶而煩躁,飢餓卻不能進食,是病在胸中,應當用吐法,適合用瓜蒂散。(《傷寒論》)【註】
原文
本條宜作「邪結在胸中」之下亦有「宜瓜蒂散」之字句解。
這一條應當理解為在「邪結在胸中」的下面,也有「宜瓜蒂散」的字句。
原文
因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宜瓜蒂散,是基於他覺證而施吐法之候也;心中滿而煩,饑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是隨自覺證而行吐法之候也。
因為病人手足厥冷,脈象忽然變緊,是邪氣結在胸中,適合用瓜蒂散,這是根據他覺症狀而施行吐法的情況;心中滿悶而煩躁,飢餓不能進食,是病在胸中,應當用吐法,適合用瓜蒂散,這是根據自覺症狀而施行吐法的情況。
原文
即前段,凡緊脈者,不問證之表裡內外,總為病毒鬱滯之象徵。
即前一段所說,凡是緊脈,不論病症的表裡內外,總體來說都是病毒鬱滯的象徵。
原文
故病者手足厥冷,並現脈乍緊者,為病毒鬱滯於胸中之候,宜以瓜蒂散使吐也;後段不拘病者心中(此胸中尤上部也)有填滿之自覺的煩悶,且有空腹之自覺而不能飲食者(是病毒鬱滯之所致),為病毒在胸中之候,故以本方吐之,為當然之義也。
所以病人手足厥冷,同時出現脈象忽然變緊,是病毒鬱滯在胸中的徵候,應當用瓜蒂散使其嘔吐;後一段不論文中有填滿的自覺煩悶,而且有空腹的自覺卻不能飲食(這是病毒鬱滯所導致的),是病毒在胸中的徵候,所以用本方來催吐,是理所當然的。
原文
宿食在上脘,當吐之,宜瓜蒂散。(《金匱要略》)【註】
宿食停積在上脘,應當用吐法,適合用瓜蒂散。(《金匱要略》)【註】
原文
加古坎主水氏之《吐法撮要》不僅能注釋仲景之意,且能擴充而光大之,啟發吾人不少。
加古坎主水氏的《吐法撮要》不僅能註釋仲景的本意,而且能擴充並發揚光大,給我們不少啟發。
原文
茲列全文於下,加以短評,則本條之注釋亦在其內矣。
現在將全文列在下面,並加上簡短評論,那麼這一條的註釋也包含在其中了。
原文
《吐法撮要》曰:「獨嘯庵之《吐方考》曰:『汗、吐、下並行者,古道也。今能汗下而不能吐,則其於能亦不難乎?今知可吐之病,而當汗下之病不知者,其於知亦不危耶?古方書之學,汗下之術敷於四方。至於吐方,十數年來,尚艱澀未行也。夫汗、吐、下者,異途而同歸者也。學者若能冥會其機,則吐豈獨難哉?』」
《吐法撮要》說:「獨嘯庵的《吐方考》說:『汗、吐、下三法並行,是古人的治法。現在能汗能下,卻不能吐,那麼在「能」的方面不是有欠缺嗎?現在知道可用吐法的病,卻不知道應當汗、下的病,那麼在「知」的方面不是有危險嗎?古方書的學問,汗法和下法流傳四方。至於吐方,十幾年來,仍然難以施行。汗、吐、下三者,途徑不同但目標一致。學者如果能暗中領會其中的機要,那麼吐法豈會單獨困難呢?』」
原文
此為千古不朽之確論,初學之要訓也。凡欲為醫者,深究為宜。豈可忽哉?
這是千古不朽的正確言論,是初學者的重要教訓。凡是想要學醫的人,應當深入探究。怎麼可以忽視呢?
原文
又曰:「盛夏嚴冬,毒人非不少,羸弱之人,雖無病,亦宜謹其修養,況吐下之方,其時可避也。」
又說:「盛夏和嚴冬,對人體有害的因素並不少,體質虛弱的人,即使沒有病,也應當謹慎保養,何況吐下等治法,在那個季節應該避免。」
唉,這是什麼話呢?吐法的治療,最早詳細記載於《傷寒論》。
原文
所謂傷寒者,正於嚴寒之時患之,故古語云:「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則不傷於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耳。」凡傷四時之氣,皆能致病,以傷寒為毒,其最殺厲之氣耳(求真按:「此病理是未知細菌學之故,然無害於治術,故不當深責」)。
所謂傷寒,正是在嚴寒的時候發生的,所以古語說:「冬季嚴寒,萬物深藏,君子固護周密,就不會被寒邪所傷。如果觸犯冒受寒邪,就稱為傷寒。」凡是感受四時之氣,都能致病,而傷寒作為病邪,是最為兇厲的氣(求真按:「這種病理是不知道細菌學的緣故,但對治療技術沒有妨礙,所以不應當過度責備」)。
原文
且傷寒篤劇之證,以去胸間之結毒為最難,陽明胃實次之,此二證若不用吐下之藥,則患難併起,而立斃者不可勝數也。
而且傷寒危重之證,以去除胸間的結毒最為困難,陽明胃實證次之。這兩種證如果不用吐下之藥,就會禍患並起,當場死亡的人數不勝數。
原文
是故雖嚴寒墮指時,苟有其證,則宜速用其藥,盛夏炎熱之時亦然,何畏之有哉(求真按:「此說是也」)?
所以即使在嚴寒凍掉手指的時候,如果有那種證候,就應當趕快用藥,盛夏炎熱的時候也是這樣,有什麼可怕的呢(求真按:「這個說法是對的」)?
原文
《論》曰:「傷寒二三日,心下痞硬,脈沉數者,當吐之。」又曰:「太陽中暍,身熱而疼重,脈微弱者,一物瓜蒂散主之。」如此二證,卒暴最甚,宜急吐之證也。
《傷寒論》說:「傷寒二三天,心下痞硬,脈沉而數的,應當用吐法。」又說:「太陽中暑,身體發熱而疼痛沉重,脈微弱的,用一物瓜蒂散主治。」像這兩種證,最為突然急暴,是適合緊急用吐法的證。
原文
此證若不用吐劑時,則諸患蜂起,變證雜出,死如反掌矣,可不懼乎?
這種證如果不用吐劑,那麼各種病症蜂擁而起,變證紛雜出現,死亡就像翻轉手掌一樣容易,能不害怕嗎?
原文
余嘗於嚴寒盛暑之時,當用吐劑者,亦未一見其害。
我曾經在嚴寒盛暑的時候,對應當用吐劑的人用藥,也沒有見到一例有害。
原文
《經》曰:「有故無損也。」學者勿眩於《論》說而失實用。
《內經》說:「有病邪在身,用藥不會造成損傷。」學者不要被《傷寒論》的言論弄得眩惑而失去實際應用。
原文
又曰:「張子和汗、吐、下齊行者,是欲銳意奪病之弊也。」
又說:「張子和汗、吐、下三法並行,這是想用猛力攻病所導致的弊端。」
原文
此非醫病之言也。余嘗汗、吐、下齊行,率多見其利,未嘗見其害,何弊之有哉?
這不是醫治病人的正當言論。我曾經汗、吐、下三法並行,大多見到好處,從未見到害處,哪有什麼弊端呢?
原文
凡諸般疾病,千態萬狀,未有窮止,若隨其現狀,臨機應變,則治術亦無窮乎。
凡是各種疾病,千變萬化,沒有窮盡,如果根據它的表現,隨機應變,那麼治療方法也應該是無窮的。
原文
故有當汗者,有當吐者,有當下者,有當和者,有當緩者,各隨其病之所在而治之也。
所以有應當發汗的,有應當催吐的,有應當攻下的,有應當調和的,有應當緩治的,各自根據病邪所在之處來治療。
原文
今舉一二例於下:「假令痘瘡將發時,頭痛身熱,渴而煩躁,或身體疼痛,惡痘隱於肌肉之間者,與大青龍湯以發之,別用紫圓瀉下鬱熱胎毒時,則痘之形色光圓紅活,始終將無恙。是以汗、下齊行,未嘗見其害者。餘病亦皆準此,且如所謂癲癇、反胃之類,吐下交用,而後能奏其效。又如所謂鬱證、狂癇之類,專用吐劑,別用灌水之法,或兼用下劑,交錯雜攻,則可百發百中,運治術於掌上矣。然則汗、吐、下齊行,亦惟顧其當否如何耳。如嘯庵子之說,徒拘泥於一定之規矩,不知擴充古醫方運用之妙理,則僻狹之弊,駟舌莫及。」
現在舉一兩個例子於下:「假設痘瘡將要發出時,頭痛發熱,口渴而煩躁,或者身體疼痛,痘瘡隱藏在肌肉之間,給與大青龍湯來發散,另外用紫圓瀉下鬱熱和胎毒,那麼痘瘡的形色就會光澤圓潤紅活,從頭到尾都會安然無恙。因此汗下並行,從未見到害處。其他病也都可以比照這個原則。又如所謂癲癇、反胃之類,吐下交替使用,然後才能見效。又如所謂鬱證、狂癇之類,專門用吐劑,另外用灌水之法,或者兼用下劑,交錯混合作戰,就能百發百中,將治術運用在掌中。既然如此,汗、吐、下並行,只在於用得是否恰當罷了。像嘯庵子的說法,只是拘泥於固定的規矩,不知道擴充古醫方運用的妙理,那麼偏狹的弊端,就是用四匹馬也追不上了。」
原文
又曰:「病在床褥者,不可吐,是幼學之繩墨云云。」
又說:「臥病在床的病人,不可用吐法,這是初學者的規範等等。」
原文
是訓戒初學之大概耳,至於用術,則未必然。夫當吐之證,病臥褥者,十居五六。
這只是訓誡初學者的概略而已,至於實際運用,則不一定如此。應當用吐法的證,臥病在床的,十個裡佔五六個。
原文
若當用不用,則病毒滋蔓,沒有出路,終至於斃者多矣。
如果應當用而不用,那麼病毒滋長蔓延,沒有出路,最終導致死亡的情況很多。
原文
此時若先用吐方,則病毒自除,臥褥將自離矣,何憚之有哉?
此時如果先用吐方,病毒自然去除,臥床自然會離開,有什麼可畏懼的呢?
原文
世醫為此說所抑壓,終以為難用之術,雖偶有英才之土,唯賣弄其章句,而不親試,以致終身不得行此術,嗚呼悲哉!
世上的醫生被這種說法所壓抑,始終認為是難以運用的技術,即使偶爾有英才之士,也只是賣弄章句,而不親自試驗,以致終身不能實行這種技術,可嘆可悲啊!
原文
世遠人亡,經殘教弛,雖欲正之,未由也已。宜乎世醫活人無術,反有害也。又曰:「凡腹氣虛者,決不可用吐方。」
時代久遠,古人已逝,經典殘缺,教化廢弛,雖然想糾正,也無從下手了。難怪世醫沒有救人之術,反而有害。又說:「凡是腹氣虛弱的,絕對不可用吐方。」
原文
此亦慎戒初學之大概也。若拘泥於腹氣虛實之說,而不能用吐方,此庸醫之所為也。
這也是慎重告誡初學者的概略。如果拘泥於腹氣虛實的說法,而不能用吐方,這是庸醫的行為。
原文
蓋當吐之證,毒在胸膈之間,連迫於臟腑之上,致成腹氣空虛者,其大半也。
因為應當用吐的證,毒邪在胸膈之間,向上逼迫臟腑,導致腹氣空虛的,佔了大部分。
原文
此證一皆危急篤劇之候,此時當用吐方而不用,則死於非命者多矣,醫者豈可不憂之乎?若憂之,則當師古。詩曰:「不愆不忘,率由舊章。」
這些證都是危急嚴重的徵候,此時應當用吐方而不用,那麼死於非命的人就很多了,醫生怎能不憂慮呢?如果憂慮,就應當效法古人。《詩經》說:「不犯錯不忘記,遵循舊的典章。」
原文
求真按:「獨嘯庵氏與加古氏之意見至相反者,因腹之定義異,而所歸則一。獨嘯庵氏之腹,如現時之學說,指胸骨劍狀突起及肋骨弓以下也。加古氏則如舊說,以通左右第十二肋骨下緣之直線以上,及胸膈間以下為腹故也。不知此見解,以致相違,而責獨嘯庵氏,太酷也。」
求真按:「獨嘯庵氏和加古氏的意見完全相反,是因為對腹的定義不同,但最終歸結是一樣的。獨嘯庵氏所說的腹,像現在的學說,指的是胸骨劍狀突起及肋骨弓以下的部位。加古氏則像舊說,以連接左右第十二肋骨下緣的直線以上、及胸膈間以下的部位為腹。因為不明白這種見解上的差異,以致產生矛盾,而責備獨嘯庵氏,太過嚴苛了。」
原文
諸病以候腹為第一義,蓋腹為生之本也。至於用吐法,則不必然。
各種疾病以診察腹部為第一要義,因為腹部是生命的根本。至於用吐法,就不一定如此。
原文
凡欲行此術者,以候胸膈為先務,蓋病毒結窒於胸膈間故也。
凡是想要施行吐法的人,以診察胸膈為首要任務,因為病毒結聚阻塞在胸膈之間的緣故。
原文
《論》曰:「傷寒吐後腹脹者,與調胃承氣湯。」夫古今用吐方之人,吐後必用通和之劑。戴人用舟車丸,奧村氏用瀉心湯。
《傷寒論》說:「傷寒吐後腹脹的,給與調胃承氣湯。」古今用吐方的人,吐後必定用通和的方劑。戴人用舟車丸,奧村氏用瀉心湯。
原文
吾嘗雖無腹脹之證,吐後必用調胃承氣湯以通和其逆氣。
我曾經即使沒有腹脹的證,吐後也必定用調胃承氣湯來通和逆氣。
原文
求真按:「吐後有可用瀉心湯或黃連解毒湯者,又有可用調胃承氣湯者,不可偏執。」
求真按:「吐後有可用瀉心湯或黃連解毒湯的,也有可用調胃承氣湯的,不可偏執。」
原文
《論》曰:「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硬,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當吐之。」
《傷寒論》說:「病症像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硬,氣上衝咽喉,無法呼吸的,應當用吐法。」
原文
病如桂枝證者,謂疑似於表證也。雖然,頭不痛,項不強,且脈微浮者,此非真表證之徵也。
「病如桂枝證」,是說疑似於表證。雖然如此,頭不痛,項不強,而且脈微浮,這不是真正表證的徵象。
原文
凡脈以寸尺而辨之者,後人所加,非古法醫者之意也(求真按:「此說非也,輕視脈應,是東洞翁之缺點。其門下及歌頌者亦陷於此弊,不可從之」)。胸中痞硬者,為毒在此之徵。
凡是根據寸尺來分辨脈象的說法,是後人所增加的,不是古法醫者的原意(求真按:「這個說法不對,輕視脈象反應,是東洞翁的缺點。他的門下及讚頌者也陷入這個弊端,不可聽從」)。胸中痞硬,是毒邪在此的徵象。
原文
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乃胸中鬱伏之毒,激沸而上迫所致。
氣上衝咽喉而無法呼吸,是胸中鬱伏的毒邪,激動沸騰向上逼迫所導致的。
原文
故注曰:「此為胸中有寒也,所謂寒者,指其毒也。」
原文
又曰:「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中滿而煩,饑不能食者,當吐之。」
又說:「病人手足厥冷,脈象忽然變緊,是邪氣結在胸中,心中滿悶而煩躁,飢餓不能進食的,應當用吐法。」
原文
毒鬱結於胸中,見手足厥冷者,是所謂旁證也(求真按:「旁證者,客證之意」)。
毒邪鬱結在胸中,出現手足厥冷,這是所謂的旁證(求真按:「旁證,就是客證的意思」)。
脈忽然變緊,心中滿悶而煩躁,是毒邪鬱結在胸間的徵候。
原文
饑而不能食者,因胸中之結毒妨礙食道(求真按:「恐係壓迫胃及食道之意」),故腹中空虛,雖欲飲食而不能也。
飢餓而不能進食,是因為胸中的結毒妨礙食道(求真按:「恐怕是壓迫胃和食道的意思」),所以腹中空虛,雖然想要飲食卻不能。
原文
注曰:「病在胸中,當須吐之者。」凡毒實於胸中者,皆是當吐之證也。又曰:「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
註解說:「病在胸中,應當用吐法。」凡是毒邪充實在胸中的,都是應當用吐的證。又說:「宿食在上脘的,應當用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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