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傷寒論》)【註】
凡是柴胡湯的病證而使用了瀉下法,如果柴胡證沒有消除,就再給予柴胡湯,必定會感到體內熱氣蒸騰且發抖,然後發熱出汗而病癒。(《傷寒論》)【註】
原文
錢氏曰:「蒸蒸者,熱氣自內達於外,如蒸炊之狀也。邪在半裡,不易達表,必得氣蒸膚潤,振戰鼓慄,而後發熱汗出而解也。」
錢氏說:「蒸蒸,是指熱氣從體內透達到體表,像蒸煮東西的樣子。邪氣在半表半裡,不容易透達體表,必須等到熱氣蒸騰、皮膚濕潤,並且身體震顫戰慄,之後才會發熱出汗而病癒。」
原文
《顧氏溯源集》曰:「翕翕者,熱在表也。蒸蒸者,熱在裡也。繹「蒸」字之義,雖不言有汗,而義在其中矣。」
《顧氏溯源集》說:「翕翕,是指熱在體表。蒸蒸,是指熱在體內。仔細推敲『蒸』字的含義,雖然沒有直接提到出汗,但出汗的意思已經包含在其中了。」
原文
《傷寒論集成》曰:「蒸蒸者,內熱貌。蒸蒸而振者,熱欲出而遏於外,則為振寒也。凡病人已經數日之後,藥能中於膏肓,則間有振寒發熱而解者,豈唯下後為然哉?亦豈唯柴胡湯為然哉?」
《傷寒論集成》說:「蒸蒸,是體內發熱的樣子。蒸蒸而振,是指體內的熱想要外出卻被體表阻滯,於是出現發抖畏寒的現象。凡是病人經過數日之後,如果藥物能夠直達病所,有時會出現發抖發熱而後病癒的情況,難道只有瀉下之後才會這樣嗎?又難道只有柴胡湯才會這樣嗎?」
原文
尾臺氏曰:「凡用大、小柴胡湯,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者,所謂戰汗也。傷寒累日,雖已經汗、下之後,柴胡證仍在者,當復用柴胡湯,必蒸蒸而戰慄,大汗淋漓,所患脫然而解矣。宜預告病家,若發振寒,則以重衾溫覆而取汗,當使勿失其候。」
尾臺氏說:「凡是使用大、小柴胡湯之後,出現體內發熱而震顫,然後發熱出汗的,這就是所謂的戰汗。患傷寒病多日,即使已經發汗或瀉下之後,如果柴胡證仍然存在,就應當再次使用柴胡湯,必定會出現體內蒸熱而戰慄,大汗淋漓,舊病突然就解除了。應該預先告知病家,如果出現發抖畏寒,就蓋上厚被子保暖來幫助出汗,不要錯過這個時機。」
原文
求真按:「本條是述本方之瞑眩轉機,諸解無遺憾矣。今更欲進一步解釋,爰揭一適例於下。」
求真按:「這一條是論述本方的瞑眩反應與轉機,各家解釋已經很完善。現在想要進一步說明,所以列舉一個合適的案例在下面。」
原文
《建殊錄》曰:「某僧請診治,…因復診之,前證皆除,但覺胸脅苦滿,乃書小柴胡湯方與之。僧歸後,信而服之,雖有別證,亦不復改他藥。一日,俄大惡寒,四肢戰慄,心中煩悶,不能呼吸。弟子驚愕,欲更延他醫。病者掩心徐言曰:『寧死不更服他藥。』復連服小柴胡湯數劑,少頃,蒸振煩熱,汗溢腹背,至是舊患諸證,一旦頓除,四體清快,大異往昔。僧乃作書,遣價走謝先生云。」
《建殊錄》記載:「一位僧人前來求診……於是再次診察,之前的症狀都已消除,只覺得胸脅部脹滿不適,便開立小柴胡湯方給他。僧人回去後,深信不疑地服藥,即使出現其他症狀,也不更換其他藥物。有一天,突然劇烈惡寒,四肢顫抖,心中煩悶,無法呼吸。徒弟大為驚駭,想要另請其他醫生。病人按著胸口慢慢說:『我寧可死也不換服其他藥物。』於是繼續連服小柴胡湯好幾劑,過了一會兒,體內蒸熱震顫而煩躁發熱,汗水從腹部背部滲出,至此舊有的各種症狀,一下子就完全消除了,四肢清爽舒暢,和以前大不相同。僧人便寫了一封信,派人快馬加鞭去向先生道謝。」
原文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
太陽病,病邪傳過經脈十多天,反而用了兩三次瀉下法,之後又過了四五天,柴胡證仍然存在的,先給予小柴胡湯。
原文
嘔不止,心下急,鬱鬱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傷寒論》)【註】過經者,分述如下。
如果嘔吐不止,胃脘部拘急不舒,心中鬱悶而微煩的,這是病未解除,用大柴胡湯瀉下就會痊癒。(《傷寒論》)【註】「過經」的含義,分別敘述如下。
原文
《續醫斷》曰:「過為經過之過,…經為經絡之經,經脈血道是也。其病過經脈而迄於內,故帶表裡之證。及於內者,謂之過經,所以分病狀也。」
《續醫斷》說:「『過』是經過的意思……『經』是經絡的經,也就是經脈血管。病邪經過經脈而到達體內,所以同時帶有表證和裡證。到達內部的,就稱為『過經』,這是用來區分病狀的。」
原文
《傷寒論集成》釋:「過經者,邪氣既過經脈之表,轉入於少陽或陽明之辭也。故每稱少陽或陽明者,蓋表解之意也。過者,《字典》云:『越也,超也。』又曰:『經過之過。』…。經者,經脈之經。」
《傷寒論集成》解釋:「『過經』,是指邪氣已經越過經脈的表層,轉入少陽或陽明的意思。所以每當提到少陽或陽明,這表示表證已解。『過』字,《字典》說:『越過,超越。』又說:『經過的過。』……『經』是經脈的經。」
原文
即太陽病者,介乎血液淋巴,而轉入於少陽或陽明之意。本條之過經者,謂太陽病轉入於少陽也。
也就是說,太陽病是經由血液淋巴,而轉入少陽或陽明的意思。這一條所說的「過經」,是指太陽病轉入了少陽。
原文
故全文之意,太陽病過經於少陽,即自轉入經過十餘日,醫誤以二三次瀉下之,其後再經四五日,仍為柴胡證,即胸脅苦滿依然者,可先與小柴胡湯之謂也。
所以全文的意思是:太陽病經過少陽,也就是邪氣傳入已經過了十多天,醫生誤用了兩三次瀉下法,之後又過了四五天,仍然呈現柴胡證,也就是胸脅苦滿依舊存在的,可以先用小柴胡湯治療。
原文
傷寒十三日不解,脅胸滿而嘔,發潮熱,已而微利。
患傷寒十三天仍不痊癒,胸脅部脹滿並且嘔吐,出現潮熱,隨後又有輕微的腹瀉。
原文
此本柴胡證,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
這本來是柴胡證,使用瀉下法本不該腹瀉,現在反而腹瀉,可知是醫生用了丸藥來瀉下,這不是正確的治法。出現潮熱,是屬於實證。
原文
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傷寒論》)【註】
應當先用小柴胡湯來解除外部的病邪,之後再用柴胡加芒硝湯為主方治療。(《傷寒論》)【註】
原文
潮熱者,《觀證辨疑》云:「潮熱者,實熱也。舊釋潮熱曰:『以熱如潮信之時來也。』然則日晡所發熱,亦以時來,何以別之?古之命名也密,若以時命之,則何不曰夕熱,此非潮信之義可知矣。又按潮熱者,取其充實之義。海水若潮,則海隅、江曲、空穴、岩間之水,無所不充。潮熱若發則身體、手足、胸腹各處之熱,無不充滿,故曰:『潮熱者,實也。』有潮熱者,水不能走於外,為身重,為腹滿,為短氣,而發熱,則遂成潮熱。故汗出時,則其熱不潮,水未實也。其水未實時,則必發熱,調胃承氣湯證是也。其所舉潮熱者,以小柴胡湯、大陷胸湯、大承氣湯等方中,有逐水之藥也,學者宜注意之。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者。凡熱性病,以湯劑下之為法,醫以丸藥攻下之,故仲景責其失治法也,何則?凡熱性病用下劑者,非為得以通便,係驅逐熱毒為主目的,故用寒藥,配有消炎性之大黃、芒硝成湯劑,為合理。若用富於刺激性且熱性之巴豆及其他配合之丸藥,極不適宜也。又發潮熱者,實也者。凡發潮熱之病證,概為實證,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之『外』字,非外證(表證)之義。本來柴胡加芒硝湯證,為少陽陽明之合病,比小柴胡湯證則為內位,對於其內則云外,以示病位之深淺也。故所謂解外者,以小柴胡湯解少陽證之意也。」
關於潮熱,《觀證辨疑》說:「潮熱,就是實熱。舊的解釋說潮熱是『發熱像潮水按時而來』。但這樣的話,午後發熱也是按時而來,如何區別呢?古人命名很嚴謹,如果按時間命名,為什麼不叫『夕熱』?可知這不是潮水按時的意思。又考察『潮熱』,是取其『充滿』的意義。海水漲潮時,海灣、河曲、洞穴、岩石間的水無不充滿。潮熱發作時,身體、手足、胸腹各處的熱無不充滿,所以說『潮熱者,實也』。有潮熱的人,水液不能向外排泄,表現為身體沉重、腹部脹滿、呼吸短促,同時發熱,於是形成潮熱。所以出汗的時候,熱就不會形成潮熱,因為水液還沒有充實。水液未充實時,必定會發熱,這就是調胃承氣湯證。他所列舉的潮熱,在小柴胡湯、大陷胸湯、大承氣湯等方劑中,都含有逐水的藥物,學者應當注意。『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凡是熱性病,用湯劑來瀉下才是正確的方法,醫生卻用丸藥來攻下,所以仲景責備他失去了正確的治法。為什麼呢?凡是熱性病使用瀉下劑,目的不是為了通便,而是以驅逐熱毒為主,所以要用寒性藥物,配以具有消炎作用的大黃、芒硝製成湯劑,才是合理的。如果使用富於刺激性且藥性溫熱的巴豆以及其他配合的丸藥,是非常不恰當的。又『發潮熱者,實也』——凡是發潮熱的病證,一般都是實證。『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中的『外』字,不是外證(表證)的意思。本來柴胡加芒硝湯證是少陽與陽明的合病,比小柴胡湯證更偏於內部,相對於其內來說,就稱為『外』,以表示病位的深淺。所以所謂的『解外』,是用小柴胡湯來解除少陽證的意思。」
原文
全文之意云:「傷寒經十二、三日不治,胸脅苦滿而嘔吐,至日沒時發潮熱,不間斷的微下利者,此本柴胡湯證,故雖與普通之下劑,亦不下痢。今自反對之下痢觀之,則明為醫者與以峻烈之丸藥而失其治法,姑置不論,然自尚有潮熱觀之則為實證也明矣。故先與小柴胡湯治其少陽證(尤其是嘔證),後宜以柴胡加芒硝湯為主治也。」
全文的意思是:「患傷寒過了十二三天仍沒有治癒,出現胸脅苦滿並嘔吐,到日落時發潮熱,持續不斷地輕微腹瀉,這本來是柴胡湯證,所以即使給予普通的瀉下劑,也不應該腹瀉。現在反而出現腹瀉,由此可知是醫生用了峻烈的丸藥而失去了正確的治法,暫且不論這一點。但從仍有潮熱來看,顯然是實證。所以先用小柴胡湯治療少陽證(尤其是嘔吐),之後應當以柴胡加芒硝湯作為主治方劑。」
原文
尾臺氏曰:「『先宜』以下十一字,為後人之注文,宜刪去。其所以潮熱微利者,所謂內實證,有燥屎,或有臭穢之毒,故加芒硝也。醫者宜就病人體驗之。」
尾臺氏說:「『先宜』以下的十一個字,是後人的註釋文字,應當刪去。之所以會出現潮熱微利,是因為所謂的內實證,有燥屎,或者有臭穢的毒素,所以要加芒硝。醫生應該根據病人的實際情況來體會。」
原文
此說似是而實非也。蓋潮熱微利者,宜柴胡加芒硝湯,雖如尾臺氏說,然本條之病證,加有胸脅滿而嘔,有嘔證者芒硝不適,故仲景不拘於潮熱微利,先與小柴胡湯以治嘔吐,嘔止後,用柴胡加芒硝湯以治潮熱微利。
這種說法看似正確但實際上不對。潮熱微利固然適用柴胡加芒硝湯,誠如尾臺氏所說,但是本條的病證還兼有胸脅脹滿和嘔吐,有嘔吐證時芒硝並不適合,所以仲景不拘泥於潮熱微利,先用小柴胡湯來治療嘔吐,嘔吐停止後,再用柴胡加芒硝湯來治療潮熱微利。
原文
換言之,以小柴胡湯主治嘔證,為一時權宜之手段,此證去,即當轉方,故不云主之,而云與之也。
換句話說,用小柴胡湯主治嘔吐證,是臨時的權宜手段,這個症狀消除後,就應當更換方劑,所以不說「主之」,而說「與之」。
原文
柴胡加芒硝湯,治潮熱微利,可持長用之,故不言與之,而云主之也。
柴胡加芒硝湯治療潮熱微利,可以長期使用,所以不說「與之」,而說「主之」。
這個道理很明白,沒有可以質疑的地方,怎麼能認為是註釋文字而刪去它呢?
原文
《傷寒論‧陽明篇》曰:「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傷寒嘔吐甚時,假令有陽明證,不可以下劑攻下之,是暗示先以小柴胡湯鎮嘔後,然後可下之意,故尾臺氏之說之錯誤益明矣。
《傷寒論‧陽明篇》說:「傷寒嘔吐嚴重時,即使有陽明證,也不可以用攻下法。」患傷寒嘔吐厲害的時候,假使有陽明證,也不可以用瀉下劑攻下,這是暗示先用小柴胡湯鎮止嘔吐,之後才可以瀉下,所以尾臺氏的說法的錯誤就更加明顯了。
原文
婦人中風,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者,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傷寒論》)【註】
婦人患中風,七八天後持續出現寒熱,定時發作,月經恰好停止的,這是熱入血室,經血必定凝結,所以使病情像瘧疾一樣定時發作,用小柴胡湯主治。(《傷寒論》)【註】
原文
婦人中風者,婦人之感冒也。七八日續得寒熱者,自患感冒經過七八日許,得往來寒熱也。
「婦人中風」,是指婦女感冒。「七八日續得寒熱」,是指從患感冒經過七八天左右,出現往來寒熱。
原文
經水適斷者,由月經適來,得往來寒熱時,月經偶然閉止之謂。
「經水適斷」,是指由於月經剛來,在出現往來寒熱的時候,月經突然停止的意思。
原文
然亦有因往來寒熱而不閉止,或因閉止而為往來寒熱也。此為熱入血室者,感冒之熱陷入子宮之意。
但也有的因為往來寒熱而沒有停止,或者因為停止而導致往來寒熱。「此為熱入血室」,是指感冒的熱邪陷入子宮的意思。
原文
其血必結者,閉止之經血凝結於生殖器及胃腸等處之義也。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者,解如字義。
「其血必結」,是指停止的經血凝結在生殖器官及胃腸等處的意思。「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解釋如同字面意思。
原文
然仲景特加此一句者,是示因此而得寒熱,因寒熱而月經閉止、凝結也。
然而仲景特意加上這一句,是要表明因為這樣而得到寒熱,又因為寒熱而導致月經停止、凝結。
原文
總而言之,復言其寒熱如瘧狀,發作的往來寒熱也。
總而言之,是再次說明其寒熱像瘧疾一樣,發作性的往來寒熱。
原文
治熱入血室,宜用本方,雖如仲景此論。然《瘟疫論》於此證云:「經水適斷,血室空虛,其邪乘虛傳入,邪勝正虧,經氣不振,不能鼓散,其邪為難治,且血結而不泄,邪氣何由即解乎?」與適來者,有血虛、血實之分。
治療熱入血室,應當使用本方,雖然仲景有這樣的論述。然而《瘟疫論》對這個證候說:「月經恰好停止,血室空虛,邪氣趁虛傳入,邪氣勝而正氣虧虛,經氣不振作,不能鼓動消散,這樣的邪氣難以治療,而且血液凝結而不排泄,邪氣憑什麼能解除呢?」和月經恰當來潮的情況相比,有血虛、血實的區別。
原文
由是觀之,熱入血室有血虛(貧血)、血實(多血)之別。
由此看來,熱入血室有血虛(貧血)和血實(多血)的區別。
原文
若本方不與治貧血的驅瘀血藥,或治多血的驅瘀血劑合用,則難達完全所期之目的。
如果這個方劑不與治療貧血的驅瘀血藥,或者治療多血的驅瘀血劑合用,就很難完全達到預期的目的。
原文
以余之經驗,前者宜本方加地黃,或本方與當歸芍藥散合用,或與當歸芍藥散加地黃合用;後者宜本方加石膏與桂枝茯苓丸合用,或與桂枝茯苓丸加大黃合用。
根據我的經驗,前者適合在本方中加地黃,或者本方與當歸芍藥散合用,或者與當歸芍藥散加地黃合用;後者適合本方加石膏與桂枝茯苓丸合用,或者與桂枝茯苓丸加大黃合用。
原文
此皆鄙見取舍於許叔微、馬印麟、劉完素、淺田宗伯四氏之說,茲列四氏之所論於下而批評之。
這些都是我的淺見,取捨於許叔微、馬印麟、劉完素、淺田宗伯四位醫家的學說,現將四位的論述列在下面並加以評析。
原文
許叔微著《本事方》曰:「小柴胡地黃湯,治婦人、室女之傷寒發熱,或發寒熱,經水適來,或適斷,晝明了,夜則譫語,如見鬼狀者。亦治產後惡露方來,忽爾斷絕者。」
許叔微所著《本事方》說:「小柴胡地黃湯,治療婦女或未婚女子的傷寒發熱,或者發冷發熱,月經剛來或剛斷,白天神志清楚,夜裡則胡言亂語,好像看見鬼一樣的病症。也治療產後惡露剛來,忽然中斷的病症。」
原文
求真按:「此方治小柴胡湯證,有貧血之候而成煩熱者,但不能治熱入血室。」
求真按:「這個方劑治療小柴胡湯證中,有貧血症狀而導致煩熱的,但不能治療熱入血室。」
原文
馬印麟有言曰:「經水適斷時,瘟邪內搏,血結不散,邪無出路,晝則輕,夜則熱重,譫語發渴,此熱結瘀血也。用小柴胡湯,去半夏,加花粉、桃仁、紅花、牡丹皮、生犀角等味,以破血逐邪。如腹滿而痛,不大便者,前方中酌加熟大黃而微利之。」
馬印麟說:「月經恰當斷絕時,瘟疫邪氣在體內搏結,血液凝結不散,邪氣沒有出路,白天症狀輕,夜間發熱加重,胡言亂語、口渴,這是熱結瘀血。用小柴胡湯,去掉半夏,加入天花粉、桃仁、紅花、牡丹皮、生犀角等藥物,來破血逐邪。如果腹部脹滿疼痛,不大便的,在前方中酌情加入熟大黃,使其微微通利。」
原文
求真按:「馬氏之用小柴胡去半夏加花粉者,即柴胡去半夏加瓜蔞湯之意,其故不出主治其渴為目的。以余之經驗,則本病之渴,是石膏之渴,非瓜蔞根之渴,故當用小柴胡加石膏湯者,不當處以小柴胡去半夏加瓜蔞湯也。又小柴胡湯加桃仁、牡丹皮等,不外驅瘀血之意,然頗龐雜,故不如小柴胡湯合用桂枝茯苓丸之正當也。又加用大黃者,宜以腹滿、腹痛、便秘之有無(有參照此等證候之必要),與脈應之沉實(謂比小柴胡湯之脈應也),舌之黃苔為目的。」
求真按:「馬氏用小柴胡湯去半夏加天花粉,是柴胡去半夏加瓜蔞湯的意思,其原因不外乎以治療口渴為目的。根據我的經驗,本病的口渴是石膏證的口渴,不是瓜蔞根證的口渴,所以應該使用小柴胡加石膏湯,不應當使用小柴胡去半夏加瓜蔞湯。又小柴胡湯加桃仁、牡丹皮等,不外乎是驅除瘀血的意思,但藥物比較龐雜,所以不如小柴胡湯合用桂枝茯苓丸來得恰當。又加入大黃使用時,應當以腹滿、腹痛、便秘的有無(有必要參照這些證候),以及脈象的沉實(指的是比小柴胡湯的脈象更沉實),舌苔黃燥為使用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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