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漢醫學

少陽病篇

小柴胡湯之注釋(1)

少陽病篇53
原文
太陽病,十日以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傷寒論》)【註】
白話
太陽病,過了十天以上,脈象浮細且喜歡躺臥的,是表證已經解除。如果出現胸滿脅痛,就給小柴胡湯。如果脈只是浮,就給麻黃湯。(《傷寒論》)【註】
原文
本條大意已粗辨於前卷麻黃湯條下,茲欲詳論之。脈浮細者,浮脈兼細脈也。
白話
這一條的大意已經在前一卷麻黃湯條下粗略說明了,現在想要詳細討論它。脈浮細,是指浮脈兼有細脈。
原文
嗜臥者,橫臥多眠之意,然與無病安眠不同。
白話
嗜臥,是指橫躺著多睡眠的意思,但這和沒病時的安穩睡眠不同。
原文
因自患太陽病,十日以上不治,故有多少之疲勞,因病毒侵及內臟,故使身神倦怠,橫臥嗜眠也。胸滿者,胸脅苦滿也。脅痛者,側胸痛也。設者,假設之辭,承上文而言。
白話
因為得了太陽病,十天以上沒有治療,所以有相當的疲勞,由於病毒侵犯到內臟,因此使身體和精神倦怠,橫躺著嗜睡。胸滿,就是胸脅苦滿。脅痛,就是側胸部疼痛。設,是假設的語氣詞,承接上文而說。
原文
全文之意,謂脈浮細嗜臥者,若有胸脅苦滿、側胸痛之見證則可與小柴胡湯也。
白話
全文的意思是說,脈浮細且嗜睡的人,如果出現胸脅苦滿、側胸部疼痛等見證,就可以給予小柴胡湯。
原文
云與,不云主之者,因本條不如次條為小柴胡湯之正證也。
白話
說「與」,而不說「主之」,是因為這一條不像下一條那樣是小柴胡湯的正確主治證候。
原文
由仲景此論觀之,則胸膜炎、風濕性胸肌炎、肋間神經痛等,可為本方之適應證。
白話
從仲景這段論述來看,則胸膜炎、風濕性胸肌炎、肋間神經痛等,都可以是本方的適應證。
原文
傷寒五六日,中風,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咳者,小柴胡湯主之。(《傷寒論》)【註】
白話
傷寒五六天,中風,出現寒熱往來,胸脅苦滿,默默不願意吃東西,心煩,容易嘔吐,或者胸中煩躁而不嘔吐,或者口渴,或者腹中疼痛,或者脅下痞硬,或者心下悸動、小便不利,或者不渴、身體有微熱,或者咳嗽的,用小柴胡湯主治。(《傷寒論》)【註】
原文
傷寒云五六日,中風所以不舉日數者,因前者太陽病不解,而轉入於少陽,率自發病經過五六日為常,故揭既略之日數,欲示後者不必有如是之經過,隨時得以轉入之意,故不記日數也。
白話
傷寒說五六日,中風所以不提出日數,是因為前者太陽病沒有解除,而轉入少陽,一般從發病經過五六天是常規,所以揭示大略的日數,想要告訴後人不必一定經過這樣的過程,隨時都可能轉入,所以不記日數。
原文
往來寒熱者,寒熱往來之意,即惡寒去則發熱現,發熱去則惡寒現,常為惡寒與發熱交代的出沒之熱狀,與惡寒發熱同時存在之表證的惡寒發熱大異。
白話
往來寒熱,是寒熱交替出現的意思,即惡寒過去則發熱出現,發熱過去則惡寒出現,經常是惡寒與發熱交替出現的熱型,與惡寒發熱同時存在的表證惡寒發熱大不相同。
原文
此為太陽病與少陽病之重要鑒別點,故學者當切記之。
白話
這是太陽病與少陽病的重要鑒別點,所以學者應當牢記。
原文
胸脅苦滿有二義:一謂他覺的證候,觸診時覺肋骨弓裡面有抵抗物。
白話
胸脅苦滿有兩個含義:一是他覺的證候,觸診時感覺肋骨弓裡面有抵抗物。
原文
一謂自覺的證候,《傷寒論集成》云:「『滿』與『懣』通,悶也。悶而加苦字,更甚之詞也,猶苦病、苦痛、苦患、苦勞之苦。」又考《小補》注曰:「苦者,《集韻》作困。苦滿者,便是苦悶也。」《傷寒雜病辨證》云:「胸脅滿者,胸脅之間氣塞滿悶之謂,非心下滿也。脅滿者,謂脅肋之下氣脹填滿,非腹滿也。」如是之胸脅苦滿,云肋骨弓下部有填滿之自覺而困悶也。
白話
一是自覺的證候,《傷寒論集成》說:「『滿』與『懣』通用,是悶的意思。悶而加上苦字,是更嚴重的詞,就像苦病、苦痛、苦患、苦勞的苦。」又考《小補》注說:「苦,《集韻》作困。苦滿,就是苦悶。」《傷寒雜病辨證》說:「胸脅滿,是指胸脅之間氣塞滿悶,不是心下滿。脅滿,是指脅肋之下氣脹填滿,不是腹滿。」這樣的胸脅苦滿,是說肋骨弓下部有填滿的自覺而且困悶。
原文
默默不欲飲食之默默,《傷寒論集成》云:「嘿嘿,又作默默。」《漢書‧匡衡傳》云:「默默而自不安。」柳宗元詩云:「嘿嘿含悲辛。」喻昌云:「默默即昏昏之意,非靜默也。」又《傷寒論正義》云:「默默不欲飲食(默默者,不好語言也。不欲飲食者,鬱滯故也)。」默默不欲飲食者,因病毒鬱滯於肋骨弓下部,是以精神鬱鬱,言語飲食無氣力也。
白話
默默不欲飲食的默默,《傷寒論集成》說:「嘿嘿,又寫作默默。」《漢書·匡衡傳》說:「默默而自不安。」柳宗元詩說:「嘿嘿含悲辛。」喻昌說:「默默就是昏昏的意思,不是安靜沉默。」又《傷寒論正義》說:「默默不欲飲食(默默,是不喜歡說話;不欲飲食,是因為鬱滯的緣故)。」默默不欲飲食,是因為病毒鬱滯在肋骨弓下部,因此精神抑鬱,說話和飲食都沒有力氣。
原文
心煩之心,亦有二義:一指精神,一指心臟。
白話
心煩的「心」,也有兩個含義:一是指精神,一是指心臟。
原文
然此處並稱二者謂之煩,傷寒雜病辨證》云:「煩者,《增韻》訓為悶,按煩本熱悶之義,故三陽皆有煩。」成無己曰:「煩,熱也。」《三因方》云:「外熱曰躁,內熱曰煩。」柯琴曰:「熱鬱於心胸者,謂之煩。發於皮肉者,謂之熱是也。又為假苦惱難忍之貌,如煩痛、疼煩、煩渴、煩逆、煩悸、煩滿、煩躁、躁煩之煩是也。凡此等證三陰亦有之,而互為寒熱,則不可但以熱視之。」故此處之心煩,即謂因內熱,而精神及心臟有苦悶之情也。
白話
然而此處合併兩者稱為煩,《傷寒雜病辨證》說:「煩,《增韻》解釋為悶,按煩本來是熱悶的意義,所以三陽都有煩。」成無己說:「煩,是熱。」《三因方》說:「外熱叫躁,內熱叫煩。」柯琴說:「熱鬱結在心胸的,稱為煩。發在皮肉的,稱為熱。又是假借為苦惱難忍的樣子,如煩痛、疼煩、煩渴、煩逆、煩悸、煩滿、煩躁、躁煩的煩就是。凡是這些證候三陰也有,而互為寒熱,則不可以單純視為熱。」所以這裡的心煩,就是說因為內熱,而精神及心臟有苦悶的情形。
原文
喜嘔者,《傷寒論集成》云:「喜與善通。」喜嘔者,謂數嘔吐也。按喜、善、好三字互訓,並有「數」義。
白話
喜嘔,《傷寒論集成》說:「喜與善相通。」喜嘔,是指多次嘔吐。按喜、善、好三個字互相解釋,都有「多次」的含義。
原文
《左傳‧襄公二十八年》云:「慶氏之馬善驚。」《正義》云:「善驚,謂數驚也。」古有此語,今人謂數驚為好驚,亦猶此意。
白話
《左傳·襄公二十八年》說:「慶氏的馬善驚。」《正義》說:「善驚,是說多次受驚。」古代有這種說法,現在人稱多次受驚為好驚,也是這個意思。
原文
《漢書‧溝洫志》云:「岸善崩。」師古注云:「言喜崩也。」《字典》之喜字注云:「…喜與?同,好也。」又?字注云:「好也,又省作喜。」合考之,則喜、善、好三字,皆宜訓「數」也,即屢作嘔吐之意也。
白話
《漢書·溝洫志》說:「岸善崩。」師古注說:「說喜崩。」《字典》的喜字注說:「…喜與?相同,是好的意思。」又?字注說:「好,又省略作喜。」綜合考證,則喜、善、好三個字,都應當解釋為「多次」,就是屢次作嘔吐的意思。
原文
或胸中煩而不嘔,言胸中煩者,與心煩之局限於心臟者異。
白話
或者胸中煩而不嘔,說胸中煩,與心煩局限於心臟的不同。
原文
蓋是胸中全部悉煩,然未至侵入心臟,故比心煩則熱毒較輕耳。
白話
這是胸中全部都煩,但還沒有侵入心臟,所以比起心煩,熱毒比較輕罷了。
原文
善嘔者,因水毒被熱毒激動,故熱毒熾盛者,嘔吐亦強劇。然輕微者,不嘔吐為常也。是以熱毒劇烈,心煩喜嘔。其緩弱者,僅為胸中煩而不嘔吐也。渴者,因水毒下降而不上迫。腹中痛者,水熱二毒侵及胃腸神經也。
白話
容易嘔吐,是因為水毒被熱毒激動,所以熱毒旺盛的人,嘔吐也強烈。但輕微的人,通常不嘔吐。因此熱毒劇烈,心煩喜嘔。其緩弱的,僅是胸中煩而不嘔吐。口渴,是因為水毒下降而不上迫。腹中痛,是水熱二毒侵犯胃腸神經。
原文
脅下痞硬者,即胸脅苦滿,謂肋骨弓裡面抵抗物增大,達於肋骨弓下也。
白話
脅下痞硬,就是胸脅苦滿,是指肋骨弓裡面的抵抗物增大,到達肋骨弓下方。
原文
心下悸,小便不利者,熱毒迫於心臟,或腎臟也。不渴者,因水毒上攻。
白話
心下悸、小便不利,是熱毒迫及心臟或腎臟。不渴,是因為水毒上攻。
原文
身有微熱,而不往來寒熱者,因本來熱毒緩弱也。咳者,熱水二毒,迫於呼吸器也。種種各證,皆以本方為主治之義也。
白話
身體有微熱,而沒有往來寒熱,是因為本來熱毒較緩弱。咳嗽,是熱水二毒迫及呼吸器。各種各樣的證候,都以本方為主治的意義。
原文
但自「往來寒熱」至於「心煩喜嘔」止,為本方之正證。
白話
但是從「往來寒熱」到「心煩喜嘔」為止,是本方的正證。
原文
「或」字以下,《傷寒論集成》云:「其『或』字以下之數證,即是所兼之客證,不問其兼與不兼,皆得以小柴胡湯主之也。」蓋人體有虛、有實、有老、有少、有有宿疾者、有無宿疾者,故邪氣所留之處雖同,而所兼各證不一,其種種不同有若此者。
白話
「或」字以下,《傷寒論集成》說:「其『或』字以下的幾個證候,就是所兼有的客證,不管兼或不兼,都可以用小柴胡湯主治。」因為人體有虛、有實、有老、有少、有舊疾的、沒有舊疾的,所以邪氣停留的地方雖然相同,但所兼的各種證候不一樣,其種種不同就像這樣。
原文
如上所說,不過為其客證耳。故本方之正證,當以胸脅苦滿為主目的,以此諸客證為副目的而用之可知也。
白話
如上所說,不過是它的客證罷了。所以本方的主證,應當以胸脅苦滿為主要目標,以這些客證為次要目標來使用,就可以明白了。
原文
本仲景此論,可知本方能適應於腸傷寒、感冒、往來寒熱諸病(例如瘧疾等)及腦、心臟、呼吸器、胃腸、腎臟等諸疾患矣。
白話
根據仲景這段論述,可以知道本方能夠適應於腸傷寒、感冒、往來寒熱諸病(例如瘧疾等)以及腦、心臟、呼吸器、胃腸、腎臟等各種疾病了。
原文
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也,以法治之。(《傷寒論》)【註】
白話
服了柴胡湯之後,口渴的,屬於陽明病,按照相應的方法治療。(《傷寒論》)【註】
原文
鄭氏曰:「少陽、陽明之病機,分於嘔渴之中。若渴則為轉屬陽明,嘔則仍在少陽。如嘔多則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因病未離少陽也,服柴胡湯,則嘔當止。若服柴胡湯已,加渴者,是為熱入胃府,耗津消水,此屬陽明胃病矣。」
白話
鄭氏說:「少陽、陽明的病機,區別在於嘔吐和口渴之間。如果口渴就是轉屬陽明,如果嘔吐就仍在少陽。如果嘔吐多的,即使有陽明證,也不可以攻下,因為病還沒有離開少陽,服柴胡湯,嘔吐應當停止。如果服了柴胡湯以後,反而口渴加重,這是熱入胃腑,耗傷津液,消耗水分,這屬於陽明胃病了。」
原文
錢氏曰:「但云以法治之,而不言其法者,蓋法非定法也。假令無形之熱邪在胃,爍其津液,則以白虎湯法解之;若津竭胃虛,則又以白虎加人參湯法救之;若為有形之實邪,則有小承氣及調胃承氣湯和胃之法;若大滿實,而潮熱譫語,大便硬者,則有大承氣攻下之法;若胃既實,身熱未除者,則有大柴胡湯兩解之法等。若此一類,當隨時應變,因證隨宜耳。」
白話
錢氏說:「只說以法治之,而不說具體方法,是因為方法不是固定的。假如無形的熱邪在胃,灼燒津液,就用白虎湯法來解;如果津液枯竭胃氣虛弱,就用白虎加人參湯法來救治;如果是有形的實邪,就有小承氣湯及調胃承氣湯和胃的方法;如果大滿實,而且潮熱譫語,大便硬的,就有大承氣湯攻下的方法;如果胃已經實,但身熱沒有消除,就有大柴胡湯兩解的方法等。像這一類,應當隨時應變,根據證候適宜選擇。」
原文
求真按:「本條之意,上二說雖詳,然以余之經驗,遇此宜用小柴胡加石膏湯,或大柴胡加石膏湯者頗多。後世醫派雖常用小柴胡湯與白虎湯合方之柴白湯,不如用小柴胡加石膏湯為簡捷也。」
白話
求真按:「這一條的含義,上面兩種說法雖然詳細,但以我的經驗,遇到這種情況適合用小柴胡加石膏湯,或大柴胡加石膏湯的頗多。後世醫派雖然常用小柴胡湯與白虎湯合方的柴白湯,不如用小柴胡加石膏湯來得簡捷。」
原文
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傷寒論》)【註】
白話
傷寒四五天,身體發熱,怕風,頸項強急,脅下脹滿,手足溫熱而口渴的,用小柴胡湯主治。(《傷寒論》)【註】
原文
傷寒四五日者,患傷寒經過四五日頃,為自表轉入少陽之時期,因欲顯此候,故舉概略之日數。
白話
傷寒四五日,是患傷寒經過四五天左右,為從表轉入少陽的時期,為了顯示這個證候,所以舉出大略的日數。
原文
身熱者,《傷寒雜病辨證》云:「身熱者,大熱也。」以「太陽上篇曰身大熱,乾薑附子湯曰身無大熱」等可徵,其位屬於陽明,與微熱相反。蓋微熱者,潛在裡也。身熱者,顯發在表也。
白話
身熱,《傷寒雜病辨證》說:「身熱,是大熱。」以「太陽上篇說身大熱,乾薑附子湯說身無大熱」等可以證明,其部位屬於陽明,與微熱相反。微熱,是潛伏在裡;身熱,是顯現在表。
原文
大抵「身」字以「表」言,如身黃、身疼、身涼之類可見。注家或以為表熱,或以為裡熱,紛然詞費。
白話
大抵「身」字是指「表」而言,如身黃、身疼、身涼之類可以見到。注家有的認為是表熱,有的認為是裡熱,紛亂而費辭。
原文
《中西深齊》曰:「身熱者,胸腹常熱也,而其熱在肌膚,得之使人身重微煩也,…如小柴胡湯曰:『身熱,惡風。』則是治三陽合病者取於少陽者也,非謂往來寒熱之變態也。總以上諸證觀之,皆邪熱傳裡,未成實證,而表裡俱熱者,但較純在裡者為輕耳。他若稱表熱,稱外熱者,亦均係身熱,總當以不可下為法。」
白話
《中西深齊》說:「身熱,是胸腹經常發熱,而其熱在肌膚,得之使人身體沉重、輕微煩躁,…如小柴胡湯說:『身熱,惡風。』這是治療三陽合病而取法於少陽,不是說往來寒熱的變態。總之,從以上諸證來看,都是邪熱傳裡,尚未形成實證,而表裡都熱,但比純在裡的要輕罷了。其他如稱表熱、稱外熱,也都是身熱,總之應當以不可下為原則。」
原文
如上說,即熱之根源在於半表半裡,或在於裡,而現熱於皮膚,然僅自他覺的得以知之,非如表證之翕翕惡寒發熱,又非如前條之寒熱往來也。
白話
如上所說,就是熱的根源在於半表半裡,或者在於裡,而表現發熱於皮膚,但只靠自覺和他覺可以知道,不像表證的翕翕然惡寒發熱,也不像前一條的寒熱往來。
原文
所謂頸項強者,《傷寒論正義》云:「頸項強(此證亦非表證。葛根湯條云項背強,此條云頸項強也。背屬表,頸屬裡,以是可知葛根、柴胡之別矣),意義尚未明顯。」
白話
所謂頸項強,《傷寒論正義》說:「頸項強(這個證候也不是表證。葛根湯條說項背強,這一條說頸項強。背屬表,頸屬裡,由此可知葛根、柴胡的區別了),意義還不夠明顯。」
原文
《腹證奇覽》云:「如柴胡湯,非項背強也。所謂頸項強,脅下滿者,乃脅下滿之應也,是因缺盆強及耳後也。」
白話
《腹證奇覽》說:「像柴胡湯證,不是項背強。所謂頸項強、脅下滿,是脅下滿的相應表現,這是因為缺盆強及耳後所致。」
原文
此說雖近是,然尚未的確。由余之實驗,頸項強者,乃自肩胛關節部,沿鎖骨上窩之上緣,向顳?骨乳突起部攣急之謂也。
白話
這種說法雖然接近正確,但還不夠確切。根據我的實驗,頸項強,是從肩胛關節部,沿著鎖骨上窩的上緣,向顳?骨乳突起部攣急的意思。
原文
故小柴胡湯與葛根湯證之項背強大有區別,此臨床上重要之點,不可忽也。
白話
所以小柴胡湯證與葛根湯證的項背強有很大的區別,這是臨床上重要的地方,不可忽視。
原文
又脅下滿者,是胸脅苦滿之略,與前頸項強上下相應者也。
白話
又脅下滿,是胸脅苦滿的簡稱,與前面頸項強上下相應。
原文
手足溫者,如陸氏曰:「手足溫者,手足熱也,乃病人自覺其熱,按之不可得也。」病者自覺手掌、足蹠熱者,為下條四肢煩熱之輕微證。渴者,為有熱,故云手足溫而渴也。
白話
手足溫,如陸氏說:「手足溫,是手足發熱,是病人自覺發熱,但按壓卻感覺不到。」病人自覺手掌、足底發熱,是下一條四肢煩熱的輕微證候。口渴,是因為有熱,所以說手足溫而渴。
原文
要之本條,是說本方之證治,並可知暗示此證與表證,尤其與葛根湯證之鑒別法。
白話
總之,這一條是說明本方的證治,並且可以知道暗示此證與表證,尤其與葛根湯證的鑒別方法。
原文
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先與小建中湯。不差者,與小柴胡湯。
白話
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按理應當腹中急痛,先給小建中湯。如果不好,再給小柴胡湯。
原文
(《傷寒論》)【註】見太陽病篇小建中湯條。
白話
(《傷寒論》)【註】見太陽病篇小建中湯條。
原文
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傷寒論》)【註】
白話
傷寒或中風,有柴胡證,只要見到一個證候便是,不必全部具備。(《傷寒論》)【註】
原文
不論傷寒或中風,若現柴胡湯證之一確證,即據之處以柴胡湯,不必諸證悉具也。所謂一確證者,分述如下。
白話
不論傷寒或中風,如果出現柴胡湯證的其中一個確證,就據此處以柴胡湯,不必所有證候都具備。所謂一個確證,分述如下。
原文
劉棟曰:「凡柴胡湯正證中之往來寒熱一證,胸脅苦滿一證,默默不欲飲食一證,心煩喜嘔一證之四證中,但見一證,即當服柴胡湯。其他各證,不必悉具也。」
白話
劉棟說:「凡是柴胡湯正證中的往來寒熱一證、胸脅苦滿一證、默默不欲飲食一證、心煩喜嘔一證,這四個證候中,只要見到一個,就應當服用柴胡湯。其他各證,不必全部具備。」
原文
此謂四證中之一證,僅就傷寒五六日條云爾。
白話
這裡所說的四證中的一證,僅就傷寒五六日那一條而言。
原文
若下條之嘔而發熱者,及諸黃腹痛而嘔者,亦得為其確證,不可不知。但諸確證中之尤確者,胸脅苦滿也。
白話
如果下一條的嘔吐而發熱,以及各種黃疸腹痛而嘔吐的,也可以作為其確證,不可不知。但在各種確證中尤其確切的,是胸脅苦滿。